上午十点,东海机场,繁忙的空港。
一架豪华的波音bbj在天空中盘旋了一圈之后稳稳落在机场跑道的尽头。这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最喜欢的私人飞机型号之一。
每年仅仅养护费用就高达几十万。
三辆黑色的加长奔驰从特别通道开进跑道,直接停在了bbj的下方。
舱门打开,一名迷人的金发空姐在门口做了一个延请的手势。
首先走出舱门的是一名中年寸头男子,黑色西服裁剪得体。他一边走下舷梯,一边向四周扫视,关注各种细微的变化。
走到舷梯中段,他停下脚步,回头向舱门望去。
一把硕大的黑伞撑开,遮住了上午去强烈的阳光,撑伞的是一名绝色黄种美女。
她撑着伞,露出白皙的手臂,她穿着淡绿色的高开叉旗袍,勾勒出她惊心动魄的胸前曲线。风吹过,旗袍前摆微微飘起,女人似乎在云雾之中,美极。
她的脸上还有未完全褪去的红潮,有经验的男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极乐之后的余韵。她轻轻夹了夹双腿,媚眼如丝,朝机舱里娇呼了一声:“倾天!”
站在舷梯中段的中年人站的笔直,目不斜视。
舱门口走出来一个年轻男人。
他的身高足有一百八十五公分,身材修长,比例完美,如果有漫画家在现场,一定会喜欢男子这种七头身的黄金分割。
他穿得很随意,上身是一件白色短袖polo衫,左胸绣着米兰某个著名时装手工店的标志。
他的头发不长不短,刚刚能遮住半个额头。
他的眉毛又长又直,却并不像大刀一样锐利霸气。他的眼细长,却比桃花眼多了一分刚硬。
鼻梁高耸,鼻头的棱角分明。
嘴唇有些薄,让人生出一种薄情寡义的观感。不过依然没有人能否认他的英俊和糅合了邪恶的气质。
他身边的女人毫不掩饰对他的迷醉。这个男人足以让任何女人疯狂,无论是他的学识,他的家世,他的财富,还是他在某方面的强悍能力……
这个男人叫叶倾天。
独一无二的叶倾天。
叶倾天走到伞下,微微眯起眼睛。正午的阳光虽然有黑伞遮挡,却依然刺眼,他伸出了右手,金发空姐从舱内拿出了一副黑色墨镜,恭敬得走到叶倾天的一侧,小心翼翼替他戴好。
金发女郎这么做,心甘情愿。如果能让老板高兴,他一次的打赏就顶上一年的工资。
飞机下面三辆奔驰中,早就走出八个黑衣人,他们安静得站在车门一侧,在叶倾天带上墨镜的一刹那,八人一起躬身,齐声说道:“少爷!”
叶倾天缓缓走下舷梯,在坐进加长奔驰前,他对跟在身边的中年人说道:“老四如果没死,叫她来见我。”
“是!”中年人连忙躬身回应,然后立刻拨打出了一通电话,将这件事交代下去,接着钻进第一辆奔驰中。
跟着叶倾天一起走下飞机的另外几人,则坐进了第三辆奔驰。
这支豪华的车队,向东海市区疾驰而去。
……
几乎同一时间,沈欢接到了南宫绝打来的电话。
“欢哥,叶倾天回来了!”南宫绝的语气有些低沉。虽然在东海的一亩三分地上他南宫绝没什么可怕的。但是,叶倾天这次回来必然是雷霆万钧的态势。
一场华夏最顶级三代之间的对决即将展开,东海将要迎来一片腥风血雨。稍有不慎,就会被卷入这个漩涡永远无法摆脱。
沈欢淡淡说了一句:“这很好,想揍他的时候能直接找到人。”
南宫绝:“欢哥……”
沈欢呵呵一笑:“把你的心放到肚子里,这次你就别跟着掺和了。”
电话另一头的南宫绝一阵感动。
沈欢vs叶倾天,这种层级的交锋所牵动的资源和势力绝对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虽然目前沈欢看上去还是个保镖,但是只要正面对阵,沈家一定不会坐视不理,沈家的盟友也不会坐视不理。
南宫绝的家族其实一直是偏向于沈家的一支力量,沈欢也始终将南宫绝当做自己的兄弟。这种状况下,南宫绝一定会坚定不移得站在沈欢一边。但是他的战队却会影响到叶家的判断。
南宫家会被当成是沈家的铁杆,被叶家毫不留情的打压。
南宫家自然也有自己的反抗力量,不过如果正面对抗叶家,最后的结果恐怕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鹬蚌相争,反而让渔翁得利。
沈欢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很干脆得将南宫绝推了出去。和叶倾天的官司是他自己的事情。
挂掉电话,沈欢把泰山叫到自己的屋子里。
他泡上一壶上好的乌龙。
“泰山,是老家伙让你来的,对吧?”沈欢拿着紫砂壶在茶盅上来回扫了几遍,这叫“关公巡城”,是功夫茶中的标志性动作。
泰山的眼神清明无比,没有一丝一毫平日里的憨样,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沈欢摇摇头道:“我当你默认了。”他知道,泰山是不可能说出什么的。不管什么理由,泰山这种军方顶级人物能够放下手头的事情来到东海跟他每天闲扯,一定是有足够份量的人授意。
憨,那是泰山迷惑敌人的假象。如果火力全开,沈欢确定,自己即便能拿下泰山,也要在五十个回合之后。
沈欢也不追问,紫砂壶的壶嘴在茶盅上一下一下得点头,少量的茶水倒进茶盅里,这叫“韩信点兵”,可惜茶还是不能喝。
沈欢将这一波茶水倒掉,然后又开始“关公巡城”。他低着头,看着茶水流出,淡然说道:“老头子说什么了?”
泰山伸手挡住了沈欢的壶,顺手拿起一个小茶盅一饮而尽,丝毫不怕沸水的温度。
“他说,只要不出人命,随你。”
沈欢眼睛一亮,笑容在脸上晕开。
泰山站起来,魁梧的身躯挪到窗口,他伸了一个懒腰,嘴里咕哝着:“如果不是有任务,他们也会来。”
沈欢正在倒茶的手忽然僵住了,他的视线有些模糊。
“他们”,是他的战友,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他们”也是这个国家的宝贝,具备特殊能力的一群战士。
“他们”同时也是高危从业者,所面对的危险远超一般人想象。
而沈欢,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是他们的队长,老大。
本来以沈欢的年龄,绝无可能率领这一群人。但是沈欢没有自恃身份,永远冲在最前面,留在最后面。
是一场场血与火的洗礼,让沈欢逐渐奠定了不可撼动的位置。
沈欢的身份信息是国家最高层级机密。
叶倾天和沈欢不一样,他们从十六岁开始,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一个出国深造,由海外而国内,手中资金雄厚,能人无数,黑白通吃,最后的目的依然很清晰。
一个年少入伍,凭借超越人类的能力,成为国家最锐利的矛,最坚固的盾。如果可以,他愿意在单纯的军旅中呆一辈子。
一个为人阴沉,手中握着庞大资源,视他人如蝼蚁。
一个面冷心热,屈尊做美女的保镖,朋友红颜围绕。
他们过的是两种生活。
沈欢从深藏的情绪中走了出来,掏出电话拨通了一个熟悉无比的号码。
电话另一头是一个苍老的声音:“臭小子,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沈欢抽了一下鼻子,说道:“老家伙,谢谢你了。”
“呀嗬?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矫情了?”另一头的老人家大笑着拿沈欢开涮。
沈欢笑了笑说道:“小叶子回来了,我怕我一个人顾不过来。”
对方沉默了一会说道:“我知道了。”
沈欢接着问道:“你的病怎么样了?”
“死不了!”
沈欢轻轻吐出一口气,说道:“等我恢复了,一定再走一趟欧洲,顺便帮你把药拿回来。”
“得了吧,你的孝心我知道。但是那个老不死的可不好对付,你这伤先养好,我们再从长计议。放心,两年之内,我真死不了。”
……
挂掉电话之后,沈欢舒服得陷在沙发里,而泰山则是抱着茶壶不放手,一杯杯自斟自饮。但是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十分融洽。
这是默契。
在以往的任务中,他们也曾有过这样的闲暇时间,都会被用来恢复体能和异能。
泰山将一杯茶倒进嘴里,摸了摸嘴角的水渍,开口道:“你打算怎么办?”说着用下巴朝隔壁的方向点了点。
泰山指的自然是苏黛儿,关于沈欢、苏黛儿和叶倾天之间的事情,沈欢早已经和盘托出。而这其中,苏黛儿显然很关键。
沈欢挠了挠下巴,迟疑道:“要不?娶了她?”
泰山的脸慢慢展开一个笑容,然后朝沈欢竖起大拇指。
“当当!”敲门声响起。
沈欢站起身打开了门,门外是苏黛儿,面色苍白的苏黛儿。
“沈欢……”苏黛儿的情绪明显有些问题,她的眼神似乎没有焦点。
“叶倾天回来了!”苏黛儿仿佛费了很大力气才说出这句话。
沈欢靠着门框,微笑道:“所以问题来了,你是嫁给他?还是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