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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另一条路

他在云之南 景行 21605 2024-06-29 14:50

  回程的路上,沈寻从副驾驶改坐到了后排。

  程立对此没什么反应,一路专心做司机,仿佛迷上眼前枯燥又无尽的路途,目不转睛。

  车窗外的风声呼啸而过,车厢内却有种令人窒息的沉寂。两个人像又回到最初的相识,客气疏离。

  沈寻看着他,看他宽阔的肩背,上臂结实的肌肉轮廓,后脑利落的发梢,还有侧颜分明的下颚线。

  她第一次爱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男人。

  如此温柔,如此绝情。

  从他说出那句“到此为止”,她就知道,他的决定很难被改变。

  胸口不可名状的焦躁和难以控制的失落,拧得她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可是她只能忍着,努力维持一个安静的表象。

  手机振动,屏幕上跳动着李萌的名字。

  沈寻接起,那头雀跃的声音就响起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难不成就留在那里嫁给你三叔了?”

  她骤然一怔,喉咙哽住。

  下意识地抬眼,却从后视镜里撞上了一道幽深的视线。程立正看向她,面色如水。

  他应该是听到了李萌的话。

  她垂下眼帘,轻声说:“快回去了。我现在有事,晚点打给你。”

  挂断电话,她靠在座椅上,望向窗外掠过的风景。

  她像是快要哭出来了――程立从后视镜里看向那张苍白的容颜。

  他也想过不要放手放得这么快,可是追寻数年的线索已经清晰,他总要了断,也总要让她走。

  他想起初次遇见她,昏暗的房间里她仰着一张莹白如玉的小脸,眼里透露出了不安与恐惧,却仍是强撑着,格外倔强,就像此刻一样。

  他还清晰地记得昨夜她咬着唇,被他欺负得眼泪汪汪的样子。这样美好的人,她最初、最纯真的激情,是为他而绽放。以后,她的男友或者丈夫,看到她肋骨下那一个morpheus的文身,会做怎样的猜想?

  他挪开视线,远眺连绵的青山。世界这样大,相聚别离分分钟在上演。她终会拥有一份幸福平静的生活,用不着他操心。

  下车的时候,沈寻头也不回。程立扶窗目送她的背影,亦是沉默。

  忽然间,她转过身,对上他的视线。

  “程队,劳驾你亲自给我订票再送我走,明天下午,谢谢。”她利落地命令,语气中透着股大小姐的任性。

  他微怔,随即出声:“好。”

  他没有下车,点了一支烟,尼古丁入肺,麻醉着胸口若有似无的怅然。

  长指在旅行app上点选,地点、日期都选好,航班信息跃入眼帘,满满一屏幕。早一班或晚一班又有什么区别?多留一小时又能改变什么?该走的总要走。

  s,h,e,n,x,u,n。

  用拼音一点点打下这个名字,忍不住轻念出声:寻,寻。

  终是一场没有结局的邂逅。

  他猛抽了一口烟,退出app,给王小美打电话:“给沈寻订明天的机票。”

  第二天,沈寻正收拾行李,王小美找上门来。

  “寻姐,你和程队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她一脸失落与惊愕,“为什么你要走,而他要辞职?”

  沈寻叠衣服的动作骤然停滞,睁大眼望向她。

  程立要辞职?

  她脑中一片空白,下一秒她已经跑出了宿舍,向办公楼而去。

  局长办公室里,向来温文和煦的林聿也少见地沉了脸色,盯着对面的男人。

  “我刚把这么重要的案子交给你,你现在跟我说要辞职?你觉得我能同意吗?”大概已经经历了一番不甚愉快的交谈,他的语气隐隐透着怒意。

  “林局,恕我直言,你同不同意,我都已经决定了。”

  “程立,你过分了!”林聿猛地一拍桌子,“你堂堂一个禁毒大队长,突然玩这出,你有没有考虑过影响?”

  “人各有志。”程立的声音不带一丝情绪,像一粒油泼不进、水浸不入的铜豌豆。

  “见谅,林局,我会安排好交接工作的。”言毕,他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撞上了急匆匆跑来的沈寻。

  他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

  “程立!”沈寻追了上去,拉住他的手臂。

  “刚才你和小舅的话我都听见了。”她看着他,“你为什么这么做?”

  她还是头一回见到小舅发这么大的脾气,不只小舅,恐怕局里上上下下都会震惊和失望,当然,也包括她。

  “我想我不必向任何人解释我的选择。”他声音漠然,“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另外,我就不送你了。”

  “我可以接受你说我们之间结束,但不能接受你堕落!”心里一急,沈寻拽住他,说出了口。

  “堕落?”他轻笑了一声,深沉的黑眸看向她,“请问沈老师,怎样算是积极向上?怎样又算是堕落?我走自己的路,和别人有什么相干?”

  “你希望我是什么样的人?一腔热血为国为民、马革裹尸死而后已的英雄?抱歉,令你失望了。你的笔下怕是写不出这样一个程立。”他的语气里带着清晰的嘲讽和疏离,“之前你问过我,为什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警察。我回答过你,我愿意,就是凭心情。做这份工作,也许下周就会添个新墓碑,上面写着:程立,1981到2015。但我不是怕死,我只是厌倦。”

  沈寻抓着他臂膀的手缓缓松开、滑落。她怔怔地望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可以选择像他父兄一样,驰骋商场,做让人仰望的精英。也可以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二代,醉生梦死。

  可他偏偏不,这个男人,他一身反骨。他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没有人可以拦住他。

  包括她。

  沈寻感觉胸口有股寒意蔓延,越来越冷,冷得发痛。

  “我是因为叶雪才来到这里的。她死了,我找凶手;她活着,我要去找她。就是这么简单。”他静静地说完这一句,没有再看她,径自离去。

  程立的寥寥数语,却让沈寻在原地足足愣了十秒,像是一桶冷水从头浇到脚,又瞬间成冰。直到眼睁睁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听到他的脚步声在楼梯间越来越远,她才猛地缓过神来,连忙追了过去。

  脚步赶不上一颗太急、太慌的心,剩下几级台阶的时候,她一脚踏空,整个人摔了下去,脚踝瞬间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她却顾不上,只是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句:“程立!”

  他转身的那刻,分明是要上前,却收住迈了半步的脚,站在那里看着她。看着她磕破的膝盖,看着她狼狈的模样。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细雨,绵绵密密,打湿了他的发,那双浸在水雾里的黑眸,越发显得苍茫。

  他站在那里,仿佛荒原里一棵高大孤独的树。

  沈寻忍着没哭,表情倔强地望着他:“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程立终是缓缓走了回来,俯身扶起了她。

  “我不知道。”低头的瞬间,他轻声开口,“但是我想,没有必要了吧。”

  “好像扭到了,我带你去医务室。”他说着打算抱起她。

  沈寻却挡住了他的动作。

  他抬眼看着她,微微蹙眉:“不要孩子气。”

  在他的目光中,沈寻拉起他的手,放在她胸口之下。

  那里是他的名字,她的心脏。

  她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仿佛要把他的样子,镌刻到自己心里。在他身后,漫天细雨无声洒落,像是在替她哭泣。

  察觉到心跳的节奏传达到掌心的那一霎,程立抽开了手。

  “寻寻,怎么了?”林聿的声音在楼梯转角处响起。

  沈寻转头看向他:“小舅,我脚好像扭到了,麻烦你带我去医务室吧。”

  她抓住扶手,微微退开身:“不打扰你了。”

  这话分明是说给程立的。

  沈寻甚至没有再多看他一眼。她低着头,看到他的黑色球鞋果断地离开了她的视线,毫不留恋。

  白色suv的庞大车身,如风般掠过大门,留下一路引擎的轰鸣。后视镜里,映着一双黑眸,似望着车后某一处,又似空茫一片。

  程立想,那丫头大概是真的生气了。没有跟他说再见,甚至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这样也好,这样对谁都好。

  ――程队,听说被人救命,应该以身相许。

  ――你当你是白素贞?

  ――没有,许仙完全man不过你。

  ――就是顺手,不用客气。

  脑中像不受控制地开始回放曾经的对话。他抿紧唇,油门一踩,任声音湮没在胎噪与风里。

  并不安静的寺庙附近,有熙熙攘攘的游人,或拍照留念,或双手合十祈祷。程立久久伫立,不跪不拜,仿佛一道与世隔绝的剪影。

  ――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轻柔的询问,在心头响起。

  他抬头仰望佛像,那一张慈眉善目的容颜,千万年间已经阅尽世人的悲欢。

  我们的罪与孽,时候到了,总要还的。生死有命,祸福在天,容不得人太贪。

  寺庙庭院中有一口古井,石头上的雕纹已经模糊不清。

  程立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一张照片。那是第一次相遇时,他为了确认沈寻的身份,拍下她的照片。因为猝不及防,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带着防备和慌乱。仿佛夜路上,被车灯突然照到的小鹿。

  这么久以来,两个人并没有合影。有一回,她是想给两人自拍的,只是他没有配合,躲掉了。

  长指悬于半空良久,终是落下,点了删除。

  几乎是同时,手机响了一声。他点开微信,一行文字跃入眼帘。

  ――我也等你三年。

  他凝视半晌,最后手一挥,将手机扔进了深不见底的井中。

  走出寺门上车前,程立回了下头。细雨绵绵,暮钟回响,远处青山如黛,街头嬉闹的孩子们追逐着跑远。

  2015年的这个春天,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

  除了遇见你。

  遇见你后,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山,这水,这街道,这市集,这寺庙,都不一样了。

  它们告诉我,你来过。

  那一天,当王小美看着沈寻朝她挥了挥手,独自背着包走进安检通道时,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她不知道沈寻为什么还能向她露出一抹笑容――明明那笑容像美丽的泡沫,脆弱地强撑着。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难过,是因为见证了一场明明那么美好,却又突然结束的爱情,还是失去了一位她敬重的战友和领导?像是仍不死心一般,她掏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反反复复地滑动,但那个叫“坚守”的小群里,再也找不到叫morpheus的人的头像。

  机场上人来人往,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归处。一场不说再见的邂逅和陌生人的一次眼神交会似乎也并无什么差别。

  咖啡店里,墙上的小黑板上写着花花绿绿几个字:本地咖啡豆。

  沈寻顿时失神。

  她想起第一次在程立的宿舍喝咖啡,清晨的阳光里,他侧首看着她,目光沉静,空气里有迷人的焦香味。

  那画面仿佛还只是昨天。

  我们何以信誓旦旦地说未来,明明知道有的人离开,或许就是永远地失去。

  眼中隐隐有些涩意,她低下头,不愿让旁人发觉自己的失态。

  “抱歉,我拿错了你的咖啡,还没喝。”一旁有人推过来一个纸杯,语气抱歉。沈寻低头说了声“没关系”,接过杯子,小口啜饮。苦涩的味道在口中漫开,发烫的液体让舌尖有些刺痛,像是谁一次次辗转霸道的吻。

  如今,连喝一杯咖啡都能醉到想起他。

  果敢老街集市。

  五颜六色的遮阳伞下,摆着各种小摊。来往摩托车的马达声、喇叭声和讨价还价的人声混杂在一起,此起彼伏。

  “要吗?很便宜。”一个妇人举着一串香蕉向程立招呼。

  他摇头,锐利的目光下意识地扫过整筐黄绿相间的香蕉。

  职业病犯了,从前办案时,他们就遇到过利用香蕉运毒的情况。毒贩把香蕉开了缝,往里面塞海洛因,再用胶水封住。那次检查完的后遗症,就是大家每回看到香蕉就忍不住多看几眼。

  许多事情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也像是一种难以根除的瘾。

  循着玉而告诉他的路线,他穿过两条小巷,走到一户普普通通的民居前,白色的墙面已经有些剥落,露出了红色的砖头,一扇没有上漆的木门虚掩着,门上有个黑色水笔画的笑脸,像是哪个淘气的孩子留下的涂鸦。

  程立推门而进。

  院子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老妇人,正在洗衣服,看见他进来,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活。另一个是身材魁梧的男人,一身黑衣,看到他之后,缓缓地站起身开口:“程先生?”

  程立微微颔首。

  “老板说,让我先给您带一句话,您听完了,再决定要不要跟我走。”黑衣男人盯着他。

  “你说。”程立神情淡漠。

  “你要是去见她,那往后就要走另一条路了。”

  程立闻言,嘴角微扬。

  “进这道门前,我就想清楚了。”他语气平静,“而且,这条路与那条路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到最后,大家结局都一样。”

  有人20岁未满横死街头,有人挨到90岁卧病在床浑身生蛆无人照顾,有人生下来不足四个月就被吸毒发狂的父亲摔死,而他尚且不知道一旁被砍一百多刀、血肉模糊的一堆叫作“母亲”。造物主惯看人间玩笑,而人们陷于种种悲欢,乐此不疲。短不过一霎,长不过百年,想想也是无趣,不是吗?

  黑衣男人沉默了一下,然后上前仔细搜他的身,确认没什么异常后,伸手递给他一个眼罩,同时出声:“我叫廖生。”

  一路车程将近三个小时,廖生全程没有说过话。程立姿态放松地靠在座椅上,脑中根据车子的移动默记大概的方向。

  被解开眼罩时,他听到有两个女人在讲缅甸语,说的是衣服已经都洗好,有几件需要熨一熨。淅淅沥沥的是雨声,挟着热带的潮气,扑面而来。

  重获光明的那一刻,他微微眯起眼,看到窗前坐着一个人,侧面朝着他。视线渐渐清晰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身后是葱郁枝叶,在雨里轻轻摇摆,风微微吹起她的发,带来淡淡的香。

  四目相对,程立连一丝惊讶的表情也没有。

  “你还是爱用那款香水。”他静静地说。

  “因为最初那瓶是你送的。”

  20岁生日,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年华。夏夜的路灯下,她握着那瓶他送的娇兰shalimar,手心都紧张得出了汗。

  不仅是因为收到礼物而兴奋,更因为这是彼此的第一个吻。

  一千零一夜,多么美丽的名字。可是,当岁月模糊了从前,再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他人口中的传说。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叶雪。”程立缓缓抬手,触上女人的脸,黑眸深沉如墨,“真的是你吗?”

  仿佛被他指尖的温度烫着了一样,叶雪浑身一颤,眼中起了一层雾意。

  “是我。”她答,语气有些不稳,“你……你还好吗?”

  “你问的是什么?”程立轻扯嘴角,“我现在的感觉吗?一路换了五辆车,坐得有点腰酸背痛而已。还是,你问的是我过去的三年好不好?”

  叶雪怔住。

  她抬头看向那张熟悉的脸庞,这个男人,在岁月中越发英俊,最要命的却是他深邃眉眼间的那一抹疏离,那唇间仿佛是漫不经心的笑,叫人看上一眼,就轻易动摇。

  “既然活着,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他点了支烟,一手插进口袋,看着她,语气低沉、温和。

  那一霎间,叶雪仿佛看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大男生,倚在篮球架下,一手托着球,一手撑着腰看她,邪气地笑。

  她如鲠在喉。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他又问,如提刀的刽子手,却温柔相逼。

  “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叶雪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如今的局面……你想象不到。”

  “是吗?有多糟?比死了更糟吗?”程立嘲弄地一笑,走近她,“你知道我这三年是怎么过来的吗?嗯?”

  叶雪被他逼得后退了一步,满眼挣扎:“那她呢?我亲耳听见你和她………”

  程立盯着她,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眼里的嘲讽更深:“不这样,你怎么肯出来?”

  “叶雪,你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刚在一起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不是什么纯情处男。你不在的这三年,除了沈寻,我和别人也有过一夜情。如果你期望我完全守身如玉,那我要说抱歉。可是,你在我心里是什么位置,你知道。你要是不确定,现在就可以让他们杀了我,就当我没来过,我们也从没有遇到过。”

  他退开身,目光冰冷,离去的步伐没有一丝犹豫。

  “三哥!”叶雪语气急促,自背后抱住了他。

  程立僵在原地。

  他忽然想起那一天的阳光下,一双细小的手臂环住他的腰,那个小丫头轻声地说:程立,我喜欢你。

  那时,她的泪沾湿了他的衬衫,那种柔腻的感觉,像是烙在了他的背上,让他害怕。即便是此刻,那种害怕的感觉,还是那么明显。

  他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凝视眼前失而复得的面容。青葱岁月里珍藏的美好,曾经相互依偎的温暖,此刻都已经回到他的怀里,他有什么资格再贪其他?

  雨过天晴。清澈的蓝天下,是一望无垠的红花绿叶,随风招展,美得令人窒息。农妇们在其间穿行,两三个小孩子笑闹着,举着木质手枪,嘴里模拟着噼里啪啦的枪响,从屋前跑过。

  如果不是那朵朵红花妖娆得刺眼,这是一幅再正常不过的田园风光图。

  三碟小菜,两碗米饭,很是家常。叶雪拿起桌上的酒瓶,给彼此斟满:“三哥,我从没想过,还有机会和你好好吃一顿饭。”

  程立抿了一口酒,静静地看着她:“往后日子还长。”

  “你不问我这三年做了什么吗?”

  “是种了果树,有一大片稻田,还是做玉石生意?”程立淡淡一笑,“难道你以为我会天真到问这些吗?这个地方,还能做什么?”

  眼前那片美丽的植物,在中国种植500株以上就是犯罪,却在这片贫瘠的土地里,开得漫山遍野,分外妖娆。

  贫穷和战乱,让这里的农民没有太多选择。他们有的是受雇,有的是主动种罂粟。对他们而言,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生存――家庭是否可以温饱,孩子是否能够读书。外面世界的毒品泛滥,他们并不关心。

  “眼前的这些,是你过去几年里用生命去反对和斗争的东西。”叶雪打量着他的神情。

  “你知道,当初我是为你来的云南,也是为你留下的。”程立凝视她,目光专注,“你会在这里,本就是我的责任,如果说有什么错,也都是因我而起。”

  “那并不意味着你要陪我留在这里。”

  “我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能够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当我知道你还活着,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找到你。”程立拿起筷子,给她搛菜,“这三年,我经常会做梦,梦到你浑身血淋淋的样子。”

  那场爆炸,他计算错误时机,没有料到她会被毒贩拖住。

  “现场炸得惨不忍睹,遗留的血液中组织验出了你的dna,我没有放弃。”他声音淡淡的,“后来,有人匿名寄来一张你血肉模糊的遗照,我还是没有相信。我总觉得你会回来。”

  叶雪怔怔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雪姐姐!”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爬上台阶,跑到了桌子前。

  “莉莉,”叶雪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上完今天的课了?”

  女孩朝他点点头,乌黑的眼睛又看了看程立。

  “邻居家的孩子,她在附近寺庙的学校里学中文。”叶雪向他解释,转头又问莉莉:“今天学什么了?”

  她语速很慢,大概是担心女孩听不懂。

  女孩纤细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画着,写出两个字,生涩地读出来:“过去。”

  叶雪眸光一滞,又问她:“你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吗?”

  女孩点点头,想开口,好像又不知道怎么表达,最后表情羞涩地说了一句缅甸语。

  叶雪下意识地看向程立,后者也望着她,眸光深似海。

  她知道他听懂了。长期在边境,他也会一些缅甸语。

  莉莉说的是――无法再拥有的。

  过去已逝,无法再有。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仍是记忆中英俊的脸庞,但她却有种感觉,仿佛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她觉得陌生而隔阂。即使此刻,他就坐在对面,不到一米的距离,她却有一种不真实的距离感。

  是岁月吗,是彼此没有相守的时光吗,还是有其他什么人、什么事,让他改变?

  “好了,乖乖吃饭。”像是窥透出了她的心思,他语气温和地哄她。

  她点头,将心头纷乱的思绪,一起咽到了肚子里。

  山林里的夜,格外安静。程立冲了个澡,走进卧室打开电视,是新闻节目。他换了个台,是纪录片,女主播讲完一句话转过身,拉远的镜头里扎着马尾的背影纤细轻盈。黑眸微微一闪,他放下遥控器。

  过了一会儿,外面忽然传来嘈杂的人声。他起身拉开门,不紧不慢地走到阳台上。

  “你个贱人,居然敢抢老子的渠道!”院子里的地灯亮了起来,照出花坛边一张张凶相毕露的脸。来人有七八个,为首的那个男人穿着花衬衫,皮肤黝黑,正指着叶雪叫骂。

  “岳雷哥你说笑了,我哪敢去抢您的渠道,只是人家说我这边货好,非得跟我合作,我也觉得挺不合适的。回头我一定替您说说情,实在不行,您就降降价。”叶雪披着紫色丝质的睡袍,笑得温柔。

  “你少跟我装,靠狐媚手段占了彭寨的工厂不说,现在直接断我财路,还想跟我发浪?”岳雷冷笑着看她,一双三角眼里盛满恨意,“当初昆哥一开始就该毙了你,也不至于丢了自己一条命。他哪会想到你这么厉害,现在还能爬上魏叔的床――”

  话音未落,枪口已经逼上他的眉心。

  叶雪握枪指着他,方才笑吟吟的表情荡然无存,美眸中只剩一片冰冷。

  “怎么,被我说中心虚了?”岳雷也不怵,仍是轻蔑地笑,“你有本事就开枪。”

  “你以为我不敢?”叶雪盯着他,手上用劲,枪口压上了他的额头。

  忽然,她微微一笑,在夜色里显得格外魅惑,水眸里漫上清晰的杀意。

  岳雷表情僵住,刹那间,一只大掌压下了叶雪的枪。

  “廖生,不用你多事。”叶雪看向阻止他的人,语气不悦。

  “犯不着。”廖生静静地开口,高大的身形切入他们中间。

  叶雪僵持了一下,才缓缓放下枪。

  这时,手机振动声响起,岳雷接起电话。

  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句什么,他脸色悻悻地看了叶雪一眼,应了几声,放下电话。

  “这次我饶了你,早晚有一天我要收拾你。”他伸手指了指叶雪,一脸愤恨地离开。

  刹那间,一记枪声突然炸开,岳雷身旁的一个手下捂着手臂惨叫起来,他惊怒地抬起头,看到叶雪举着枪,夜色里还有尚未散去的青烟。

  “这次我饶了你。”叶雪笑看着他,重复他的话,语气很轻,却格外狠厉。

  看着岳雷他们走出大门,她转过身,却因为阳台上的身影凝住脚步。

  她抬头望着程立,一时没有说话。程立也望着她,指间忽明忽暗的一点星火,映着一双星辰般深邃的黑眸。

  “出来抽支烟,要回去睡了。”他淡淡一笑,“你也早点休息,别熬夜。”

  即使睡眠中也保持警觉,程立在房门被打开时就已经睁开了眼。等人影到了床边,他也闻到了熟悉的香水味。下一秒,温热柔软的身体依偎上了他,带着异乎寻常的热情。

  “雪儿?”他微微蹙眉,下意识叫出了过去对她的昵称。

  回应他的是一个急切的吻,仿佛带着无尽的渴望。他握住了叶雪的肩,将她拉离自己:“怎么了?”

  她的情绪似乎有些失控。

  黑暗中,叶雪的声音软弱却又焦躁:“抱我。”

  程立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了他的胸膛上,他心中一颤。怀里的这个女人,让他熟悉又陌生。就在今晚,他看到了她以前从未有过的一面,那样绝情、狠辣,但此刻,他又深切地感觉到了她的不安和绝望。

  是什么改变了你?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他盯着那张近在咫尺却又看不真切的容颜,心里的疑惑渐深。

  “三哥。”魅惑而带着点沙哑的声音,在他胸腹间轻轻扬起,赤裸的肌肤相贴。时空似乎在瞬间错乱,回到二十多岁的夏天,彼此的汗水浸透了衣衫,她纤细的指掐紧了他的背。窗外的霓虹映入房间,桌上的书被风吹得唰唰翻页,街对面的商店里,歌手咬词不清地吟唱:“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什么是现实?什么又是梦幻?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或许,人生原本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梦。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电话那头,男人肯定的句式里是压抑的怒意。

  “我在做什么,我很清楚。”叶雪靠在阳台上,望向天际的朝霞。早晨的风带着点凉意,她拉了拉睡袍,语气有一丝不耐烦,“如果没有其他事,我挂电话了。”

  “拜你所赐,我最近会做一些调整动作。”

  “你不用瞎紧张,关于你,我一个字都不会提。”叶雪轻嗤了一下。

  “你不提他就不知道了?你自己心里清楚,他到你身边,绝对不单纯。”

  “那你想怎么样?”

  “除非他彻底站在我们这边。”

  “怎么算彻底?”

  “总有办法证明。”

  叶雪握着挂断的电话,在阳台上愣怔良久,直到身后玻璃门被人轻轻叩响。

  她转过身,看见程立握着一瓶水,静静站在门侧。他英俊的脸庞上仍有未消的睡意,线条凌厉的下颚上长出了胡楂儿,越发显得性感。简单白色的t恤包裹着壮实的肩臂,随他仰头喝水的动作,紧绷再紧绷,单是肌肉的线条,已散发浓浓的荷尔蒙气息。上天造人,果然有偏爱。

  “早。”他淡淡出声。

  她忍不住微笑:“早。”

  “这一片都是你的?”程立的目光落在她身后。

  叶雪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初升的朝阳下,一望无垠的罂粟花随风起浪,美丽如画。

  “不是我的,是归我管。”她轻声答,走进卧室,“我们去吃早餐吧。”

  “我让阿姨煲了点汤,估计你胃还是不大好?”叶雪盛了一碗汤,递到程立手上。

  他接过,低头喝了一口:“嗯,吃饭还是不大规律。”

  “现在没那么忙,可以规律起来了。”叶雪看向他。

  “怎么,你想把我养成小白脸?”程立迎着她的视线,嘴角轻扬。

  “没个正经。”叶雪瞪了他一眼。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程立开口,看着她拿着汤匙的手。洁白细嫩,哪像昨夜刚开枪伤过人的样子。

  “你问这个干什么?”叶雪抬头看向他。

  “看看我能为你的以后做点什么。”他语气认真,目光专注。

  “你不需要做什么。”叶雪的声音突然有些僵硬,“也没有必要。”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依不饶,“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么闲着。当然,我也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我们能去哪里?”叶雪自嘲一笑。

  “世界之大,总有落脚之处。”程立答。

  “我不可能离开这里。”

  “那就回答我刚才的问题。”程立步步紧逼。

  “没错,他要留下,总得做点什么。”叶雪还没来得及回答,餐厅门口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她脸色一变,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

  “丫头,你慌什么,你看他就比你淡定,还继续喝他的汤。”缓缓走近餐桌的男人,穿着灰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他两鬓斑白,眉目间已有清晰的风霜之色,却有着如鹰般的眼眸,身形挺拔并未被岁月压弯。

  明明是不速之客,他却更像是这幢房子的主人,姿态慵懒地在一旁坐下,笑着看向程立:“说说看,你打算做什么。”

  程立面色沉静:“我叫程立,请问尊姓大名?”

  男人挑眉:“魏启峰。他们都叫我魏叔,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程立微微颔首,波澜不惊:“幸会。”

  “这小子有点意思。”魏启峰笑了笑,看向叶雪,“怎么不跟我介绍下?还得我上门来认识。”

  叶雪表情一僵:“抱歉,还没来得及。”

  “没事,正好一起吃早餐。”魏启峰摆摆手,“有没有多我一份?哦,我差点忘记了,我还带着一位客人。”

  “岁数大了,记性就是不如从前。”他一边感慨,一边朝门口喊:“把客人给我请过来吧。”

  说是请,却是两个彪形大汉推着一个头戴布罩的人走了过来。

  魏启峰起身,亲自上前替人解开头罩,动作轻柔得像在揭开什么珍贵的收藏。

  当他的身形移开,那位“客人”的面目暴露在众人视野里时,叶雪顿时怔住,又立即看向程立,却见他仍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只是眉间微微一蹙。

  只听他淡然出声:“魏叔把她带来是什么意思?”

  “请沈记者过来采采风。”魏启峰浅笑开口,目光如炬地看着他,“本来还可以早点,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好在沈记者在机场喝了一杯咖啡加海乐神,一路相当配合。”

  低着头的沈寻咬紧了唇,感觉到一丝血腥味漫进了口腔。

  海乐神,也就是三唑仑,可以混在酒精或各种饮料里,口服后使人迅速昏迷。

  是她大意了,可令她难过的不是懊恼,而是她此时根本没有勇气抬头面对眼前的人。几乎从刚才她听到他声音的那刻起,她就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叫沈寻对吧?”魏启峰伸出食指,抬起她的下颚,语气亲切得仿佛一位满怀关爱的长辈,“见到你喜欢的人,怎么不打声招呼呢?”

  被迫抬起头的沈寻,在触到程立目光的那一霎,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是同时,热意就涌上眼眶,她死死咬唇,将泪水逼了回去。

  多么滑稽的情境。他和另一个女人穿着家居服,有说有笑,温馨地吃着早餐,而她是一副连日颠簸、未曾梳洗的狼狈相。程先生怕是昨夜暖玉温香,休息得太好,看上去精神焕发,气色极佳。她应该怎么做?笑着对他说一句“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寻回心心念念记挂的佳人,祝你从此儿孙满堂,一生幸福”?

  “您说笑了。我和他不过是逢场作戏,早已分手。我知道他的选择,也尊重他的选择。”她静静开口,语气清冷,“难道您这把年纪还沉迷言情剧,期待一场死缠烂打的戏码?”

  “这么说,是我多事了?怎么办?”魏启峰也不动气,看向程立,“不如给她一针,让她自生自灭?”

  沈寻脸色一白。

  程立神色镇静:“魏叔,她留在这里,对我来说是个麻烦,对你来说也是。你应该查过她的背景。”

  说出这一句,他甚至未多看沈寻一眼,仿佛对于这个麻烦,实在头疼至极。

  “那你想个法子处理。”魏启峰盯着他一笑,笑意却未及眼底,“小子,你是警察,你说,我凭什么信你?就算你脱掉了那层皮,你也要让我看看你的心到底是什么样。”

  他站起身,拍了拍程立的肩,看向叶雪:“我走了,改天你们去我那儿吃饭,嗯?”

  言罢,他挥挥手笑着离开,像一位再慈爱、宽厚不过的长辈。

  叶雪早已没了胃口,拿起手中的电话:“廖生,把人带走。”

  程立却径自用餐,似乎盘中的点心堪比米其林三星水准,引他一心一意地认真享受。

  直到半分钟后他才接收到叶雪带着探究与不快的目光,却只是淡淡出声:“我会处理。”

  该怎么处理?

  程立推开房门,望着蜷在床畔的小小身影,一步步走近。

  他居高临下,俯视她缓缓抬起的容颜。彼此目光交会,仿佛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程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在演戏?”沉默许久后,终于是她缴械投降。

  她可以配合啊,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她想起那次在翡翠酒吧,他忽然牵住她的手,明明还不熟,但那指间的灼热温度,仿佛她是他的掌上明珠。

  他蹲下来看着她,看她一张雪白的小脸,虽然发丝凌乱,略显憔悴,但仍是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样一个人,不应该来到这里。

  她的命运,是顺利念完书,有一份喜欢并擅长的工作,同事友爱,上司器重。嫁给一个温柔优秀的男人,每天替他选衬衫、西服,踮起脚给他系领带,一起吃早餐,等到下班出门时,他已经开车等在路边。如此安稳一生,无忧无虑。

  沈寻与他对视,猜不透那双深沉的黑眸里上演着什么故事。

  终于,他低头轻轻一笑,那笑里是嘲讽,却不知嘲弄着谁。

  “你笑什么?”沈寻沉不住气,问出声。

  他静静地看着她:“笑你蠢。”

  言毕,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留她对着空落落的房间,失魂落魄。

  “你喜欢她吧?”叶雪倚窗而立,指间的香烟已烧出半截灰,却没有一点吸过的迹象。

  程立抽走那根烟,弹了弹烟灰,放到自己嘴边,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袅袅青烟掩住他半边眉目,只听低沉的声音扬起:“你介意?”

  一副慵懒的好嗓子,说着撩人的语句,叫人听得越发心痒难耐意不平。

  “怎么会不介意?”叶雪伸手,掌下胡楂儿扎手,却让她流连忘返,更有真实感。

  他不躲不避,侧首看她,一双黑眸似笑非笑:“不高兴了?”

  “第一次知道你和她在一起,恨不得立刻跑到你面前。”叶雪嘴角轻扯,透露出一丝不快的心情。

  “她之于你没有什么夺爱之恨,只是个因为工作认识的朋友。”程立拉下她的手,语气淡然。

  “你睡过她?”

  “是睡过。但那和过一辈子是两回事,不要胡思乱想。”他揉揉她的头发,声音温和,“我失去过你,不想再痛一回。”

  爱这种东西,毒过海洛因,最怕拥有过,再失去。如果是那样,还不如不拥有。

  叶雪依偎进他的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听他稳健的心跳,一下又一下,就当声声许诺。

  人人都只有一双手,一个怀抱,只够抓住眼前,其他的不过是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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