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宝宝吃饱喝足就睡觉,他吃饱喝足还要叨逼叨。
当她端来辛辛苦苦做的午饭,被他挑剔得体无完肤时,忍不住悲愤地说:
“我不干了!”
陆启明兴奋。
“好啊,开门!”
只要能出去,他愿意干啊。
江妙妙拿着钥匙,准备破罐子破摔。
江肉肉冲出来,绕着她的小腿转圈圈。
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她冷静下来。
“不能开。”
陆启明失望,“你一个人干这么多活,不累吗?”
“累,但是安全。”
江妙妙端起被他嫌弃的饭菜,“你不吃就算了,饿一顿也饿不死。”
“我吃,我吃。”
陆启明冲着她的背影喊,可惜晚了。
江妙妙下楼,把他的饭分了一半给江肉肉,打开电视塞了张蜡笔小新的碟,蹲在茶几旁边吃饭边看。
午休了一小时,她走进种菜的房间。
三个种植架都种满了,有绿豆苗、土豆、生菜、韭菜、辣椒和西红柿。
窗台上有两个脸盆,装土的那一盆是大蒜和生姜,装水的是水仙。
月季和其他花卉都搬到阳台上去了,省得挤占蔬菜的空间。
他们运气不错,后面撒下去的种子已经发出很多芽,嫩绿嫩绿的,非常茁壮,估计下个月就有蔬菜可以吃。
江妙妙心情大好,浇水的时候不自觉地哼起了歌。
陆启明在楼上哀嚎。
“来人啊,我肚子痛。”
“我好像发烧了。”
“啊!我头也痛,肯定要变异了。”
“快来
见我最后一面!”
江肉肉被他这阵仗吓到了,在楼梯下转圈圈。
江妙妙置若罔闻,慢条斯理地浇完最后一勺水,放好东西,才走到房门外。
“手伸出来看看。”
陆启明抱着胳膊奄奄一息。
“我可能要死了。”
“要死的人没力气说这么多话。”
“你太无情了,一点都不心疼我。”
江妙妙翻了个白眼,敲敲门洞。
“晚饭还想不想吃?”
“唉,这就是寄人篱下的卑微啊。”
陆启明伸出胳膊,她拆掉绷带看了看,没什么大变化,既没好转也没恶化。
江妙妙把绷带重新绑回去,问:
“你真的觉得很无聊?”
他用力点头。
她拿出手机,卡在门洞里,播放在末世前下载的综艺节目。
节目的主要内容是几个明星带着小孩出去玩,有时去山村,有时去海岛。
他们那么热闹,与身边冷清又可怕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
江妙妙越看越羡慕,尤其是看到他们从瓜田里摘回来一个十多斤的大西瓜,一起分吃时,紧盯着鲜红的瓜瓤眼睛都舍不得眨,唇齿间回忆起西瓜的美妙滋味。
陆启明指着小孩手里的东西问:
“那是什么?”
“ipad呀。”
“ipad”
“你不会不认识吧?”
江妙妙想起他往常的种种,不禁狐疑地问:
“你到底几岁?”
手机游戏不会玩,电脑游戏不会玩,连ipad也不认识。
要不是他长得年轻,说他八十她都信。
陆启明揉揉鼻子,“我说过,26。”
“不可能,除非……你老家在哪里?”
如果他从小生活贫困,长大后去了部队,一直与社会脱节,那倒是可以理解。
“诶,这水蜜桃不错。”
他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转移了话题。
江妙妙扫了眼屏幕上的水蜜桃,再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又大、又红、粉嘟嘟的,一捏直冒水,比她之前吃的那个小毛桃不知道好多少倍。
呜呜,她也想吃……
陆启明看着她不停舔嘴巴,活像个小馋猫,眼角带着笑意。
“要是末世结束了,咱们盖个房子,在院子里种桃树怎么样?”
江妙妙白了他一眼。
“末世结束了,我还跟着你干嘛?别想太多。”
“你不喜欢我吗?”
“当然不喜欢,要不是没有别的办法,我早走了,才不留在这里天天受你鸟气,当你的保姆。”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上短短的胡茬,不知在想什么,忽然往地上一倒,剧烈抽搐起来。
江妙妙吓了一大跳,趴在门洞上问:
“你没事吧?听得见我说话吗?”
他不回答,双手拼命在身上抓挠,薄薄的t恤被他撕成几大片,喉咙里发出恐怖的嗬嗬声。
江妙妙急得眼泪直打转,脑子里只想到一件事――
完蛋了,他真的要变成丧尸了!
“救我……救我……”
他盯着门洞外的她,伸出痉挛的手,唇齿间蹦出痛苦的声音。
她心如刀绞,脑子乱得像被江肉肉拱翻的垃圾桶,心中冒出一个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他死了,她一个人也活不久的,与其留下来受苦,还不如一起死掉!
她才不要变成行尸走肉,在城市里永无止境的游荡。
江妙妙掏出钥匙打开门,冲进去拉住他的手,往另一只手上呸的吐了口唾沫,就要去摸电门。
陆启明见状不妙,连忙停止抽搐,把她拉回来。
她没站稳,倒在他身上,愣了几秒才回过神。
“你没事?”
他扬扬眉梢,笑的得意。
“你还说你不喜欢我?为了我连命都不要了。”
江妙妙:“……”
“现在门都打开了,可以让我出去吧?我真的没事,不信你看。”
他起身在她面前转了两圈,碎布从身上滑落,露出整整齐齐的八块腹肌。
江妙妙垂着眼帘往外走。
“好啊。”
陆启明心里一喜,跟在她后面,却在即将踏出房间时,被门重重地拍了回去,鼻血都差点撞出来。
咔哒,江妙妙冷酷地上了锁。
“骗子,你就在里面待着吧!”
鼻根又酸又痛,眼泪被刺激得哗哗往外冒。
陆启明没功夫擦,趴在门洞上冲外喊:
“我不开玩笑了,回来!”
江妙妙没回头,也没骂他,在后面的几餐饭里表达了自己的愤怒――面条、白粥、炒饭,什么都没有,榨菜都不给一包,只给他送鱼肝油进去,无视他的抱怨扭头就走,爱喝不喝。
陆启明勉强喝了几顿,后来闻到那腥味儿就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