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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原配重生后 第41节

炮灰原配重生后 堇尘 9416 2024-06-30 14:12

  程锦都不知彦桓这一夜有没有睡觉,她昏睡过去的时候,彦桓在动着。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彦桓还在轻咬着她的指尖,咬得程锦又痒又麻。程锦试着抽了抽手,彦桓便松开了,然后笑着亲了一下程锦的唇。如今彦桓也跟之前不同了,他长了本事,只亲了一下便不够了,还要舔咬上好一阵。这么亲过之后,彦桓想要放开程锦,又不舍得放,便翻身覆在程锦身上,又细致地跟程锦行了一回事。

  程锦本没经过这些,又没个人跟她说这些事,便以为别家少年夫妻也都是如此。她虽然疲惫,就也由着彦桓了。

  以至于程锦起来沐浴更衣的时候,脸还是潮红的,就只能多涂些粉来盖。彦桓自己穿好了衣服,就又黏在了程锦身上。成婚之前,彦桓还有些顾及。但成婚洞房之后,彦桓却跟饿狼终于叼到肉一样,又黏又缠,恨不得他和程锦中间一点空子都没有,两个人整日黏在一处才好。

  “你让我快些装扮吧,别误了进宫请安的时辰。”程锦小声哄着彦桓。

  彦桓沾了些口脂,就往程锦唇上轻点了几下:“皇爷爷说我们今天可以晚些进宫请安的。”

  程锦轻声劝道:“但我们却不好真的晚了,不然让别人看了,要笑的。”

  彦桓轻轻摁了一下程锦的嘴唇,又忍不住要亲,就被程锦看了眼周围伺候的人,摇头止住了。彦桓只好作罢,有些沮丧地贴着程锦耳边低声道:“若是还有来生,我就真做个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贫苦小孤儿,给你做上门女婿吧,省得还要顾着那么多。我们就天天黏在一块儿,一起做事,一起吃饭,一起歇着……”

  “若是有来生……”程锦也凑到彦桓耳边低声道,“我可不希望你那么苦,你就做家里最受疼的小儿子。父母双全,家中富裕,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都极疼你,什么好的就先紧着你,一会儿怕你饿了一会儿怕你冷了。他们为你选妻,既不图家世也不图容貌,就只图会对你好,仔细挑选来挑选去,便选了我……”

  程锦说到最后,微微有些羞。她含羞笑着再看彦桓,就见彦桓眼中闪过一瞬泪光。

  程锦轻声问:“怎么了?我说的不好呀?”

  彦桓摇了摇头,贴在程锦耳边笑着说:“没有,是太好了。我都怕来生的自己被宠坏了,养出一身臭脾气,会把你气到的。”

  程锦笑着抬手摸了摸彦桓的脸,轻轻软软地笑着说:“你啊,你坏还能坏到哪里去呀?”

  “我也有坏的时候。”彦桓说着,便伏在程锦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程锦听得满脸通红,想要说几句,却怕再勾出彦桓更多混账话来,便只瞪了彦桓一眼。但对于如今的彦桓,程锦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只勾着他黏过去。可彦桓怕程锦真恼了,便只坐在一旁歪头看着程锦装扮。

  待程锦装扮好,因怕来不及,程锦就只和彦桓吃了两口点心一杯茶,就进宫去了。

  程锦戴着王妃的沉重头冠,却依旧腰背挺直,给成帝行礼的姿势也极其标准。原本成帝这几天就疲乏地厉害,本懒得跟程锦说话,但看了眼程锦的仪态,倒是轻声说了一句:“你的礼仪倒是学得不错……”

  然后成帝就不再和程锦说话,只跟彦桓说了几句,便让程锦和彦桓走了。程锦垂眸退下,心中却在想,成帝这个面色,身体怕是不妥当,上辈子成帝也是在两年后驾崩的。

  程锦和彦桓离开皇宫,返回王府之后,彦桓就忙帮程锦把那一身沉笨的王妃朝服换了下来。彦桓掂了掂王妃的头冠,忍不住皱眉道:“这也太沉了,难为你了……”

  程锦笑道:“许多人还摊不上这份难为呢,你也快换了衣服。我们吃几口饭,再好好歇一歇。”

  彦桓忙应了,换了衣服,和程锦一块儿吃了饭。彦桓的王府虽是新开的,但彦桓为了程锦进来住得省心,也费了心思。上来的菜样虽只有六样,但都是合程锦胃口的。程锦夜里被折腾了一整夜,早上起来就又立即去了宫里,本就是强撑着一口气。如今累得太过,程锦本没有胃口,可见菜色都是合她胃口的,便喝了一碗碧米粥、吃了个松仁卷、还有一些菜。

  吃过饭,程锦漱过口,洗过手,饮过了一盏香片茶,便到榻上躺着歇下。彦桓随后也躺到了程锦身边,他本想再抱一抱程锦,但见程锦实在累极了。彦桓就不敢再动,只侧身看着程锦,想等程锦睡熟了,他再轻轻亲一下程锦。

  但程锦却疲惫地微睁开眼睛,看了彦桓一眼,自己主动靠在了彦桓怀里,小声道:“抱着我睡吧。”

  “嗯!”彦桓连忙抱住了程锦,他看着程锦靠在自己的胸口闭上眼睛,彦桓就忍不住脸上的笑意。他低头,亲了一下程锦的头顶。

  彦桓看着程锦闭起了眼睛,就仔细看着程锦的脸。他都不知道看了多久,只觉得越看越喜欢。彦桓实在忍不住,就靠在程锦耳边,小声道:“阿锦,我心中很欢喜。阿锦,你可别嫌弃我烦,我就是太高兴了……”

  程锦半梦半醒间,隐约听到了这句话,就忍不住笑了一下,将头靠在彦桓胸口。

  那里,少年的心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作者有话说:

  第73章 猫儿

  顾珏被粗绳结结实实地捆着, 他一天一夜滴水未沾,粒米未进,嘴唇已经干裂。

  “阿锦……”顾珏动了动嘴唇, 声音嘶哑。只是念出这两个字, 他就已经费尽了全力。

  但似乎无论他如何叫着这个名字,他的阿锦再也不会笑盈盈地走向他。

  他的阿锦嫁人了,嫁给了别人,嫁给了一个本该死去的人。

  他想要抢回阿锦,但才刚露出动向,就被几个侍卫压在地上, 然后塞了嘴拖走了。他的衣服因此被弄脏了,这是他回京前新换的衣服。顾珏不想在他的阿锦面前太过落魄, 他进京之前特意换了衣裳, 刮了胡子, 重新梳了头发。他匆忙从南方逃离,只来得及带一些银子。一路走来,银子已经花了不少,但顾珏还是用最后的一点银子买了一身看得过去的衣裳。

  如果太落魄了, 阿锦是不会嫌弃他, 但是会担心他。她会悄悄地哭, 然后再眼圈儿通红地对他笑着说:“一切都会好的。”

  可是进了京, 他竟然听到他的阿锦要嫁给衡王的消息。胡说!他的阿锦怎么可能另嫁他人?必然是别人逼迫她的, 她是那么期待他们成婚的那一天, 他们是多艰难才等到了那一天, 怎么可能变呢?

  而且哪里有什么衡王, 哪里有什么皇太孙?如今陛下就只有瑞王一个子嗣啊!彦桓?那是从哪里钻出来的邪魅?竟敢还混淆皇室血统, 还把他的阿锦抢走了?

  这时, 顾珏大脑中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记忆。

  在那段记忆里,彦桓是存在的,彦桓就是货真价实的皇太孙,他身上的胎记和他的样貌可以为他证明血脉。据说他跟当今陛下的生母简直一模一样,那是一个倾国倾城又脾气暴躁的女子,她靠着绝世的容貌曾经独得先皇宠爱,又因为恶劣的脾气把先皇逼到了柔妃身边,她是彦桓的曾祖母,也是他顾珏的曾外祖母。

  在那段记忆里,他的阿锦对他很冷淡,不会对他撒娇,不再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她的目光也不会只留在他的身上。她甚至是讨厌他的,憎恶他的,她会看着痴傻的他在寒风里撑开窗,却不加以理睬,任由他感染风寒。她没有为了哄他将头发扎起来,去亲自做条蓝色的发带。她没有推着他去晒过太阳,没有带着他去河边抓过泥鳅,没有亲自给他做过糕点,没有哄着他喝过药,没有为他的病急得掉过眼泪……

  她没有在小孩子围着他笑话他是个傻子时,冲过来把他挡在身后,气呼呼地对那群小孩说:“他都没有嫌弃你们长得丑,你们凭什么笑话他傻?”

  但在看着小孩子被她骂哭后,她又会很不好意思地翻出几块芝麻糖去哄那些小孩子。

  她更没有在他在父亲弟弟战死后,不得不领兵出发奔赴战场时,骑马追上了他,跟他说大不了一起死。

  在他的记忆里,他不过是个刚刚还在打马球的十二岁少年郎,怎么一觉睡醒就到了十九岁。还突然被委以重任,成了不得不上阵杀敌的将军?他还什么都不懂,只是因为朝中无人出战,所以他不得不率军出战。这么多的人命都压在他肩膀上,顾珏是害怕的,怕到甚至想要逃走。他只能冷着一张脸,把所有恐惧和不安都藏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阿锦来了,骑马奔向了他。

  她那天其实并不好看,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的脸冻得煞白。但她的眼睛很亮,当时一下子就落在了顾珏心里了。此后战场上的生死与共,更是将她一下下的烙在了他的心上。

  怎么会有两个阿锦?怎么会有待他截然不同的两个阿锦呢?

  为什么阿锦又会突然掉下眼泪,为什么她会说后悔嫁给他?阿锦怎么会问他为什么在新婚之夜把她独自留在洞房?问他为什么去了三天还不回来?

  他那么想娶阿锦,怎么可能独自把她留新婚那夜?

  顾珏的头剧烈地疼着,他紧皱着眉头,深吸了几口气,却依旧不能缓解这种痛苦。

  “阿锦……阿锦……我好疼……”顾珏用着微弱的声音轻声喊着,似乎程锦的名字就是止痛的良方。

  “孽子!你竟然还敢跑回来,试图搅乱衡王的婚礼?”

  “你是真的疯了!”

  “大哥,你怎么能这样?”

  ……

  顾珏忍着头疼,艰难地看向自己面前的两个人。

  妖邪!这里有妖邪!不然怎么能多出来个皇太孙,甚至连他早已战死的父亲和弟弟还活着?

  “阿锦……阿锦……”顾珏在剧烈的头疼和错乱的记忆中,只能反复念着程锦的名字,这个名字已是他唯一能抓住的东西了。

  ……

  “阿锦……”

  “阿锦……”

  程锦耳边还残留着少年情动时反复叫着她名字的声音,少年的声音微微低哑,把她的名字念得缱绻缠绵。当彦桓再靠在程锦耳边叫着她的名字时,她就先红了脸。彦桓如今也学坏了,见程锦脸红,就笑着靠在程锦耳边低声道:“如今我都没做什么呢,只是问阿锦晚上要吃什么,阿锦脸红什么?”

  程锦侧过头,本想避开彦桓的吐息,却没想到彦桓靠的她太近,让彦桓的嘴唇擦过她的耳朵。彦桓顺势就轻咬住了程锦的耳垂,程锦短促轻呼一声,就被彦桓压在了榻上。

  程锦抬手撑住彦桓的胸口,见伺候的丫鬟们退下了,才轻声道:“你可饶了我吧,哪有总这样的……”

  程锦经过上一世,虽知道彦桓这么样对她,是说明彦桓心里有她,是彦桓对她好。可这好得太过了,程锦便是有心去受,身子却受不住,而且对彦桓的身子也不好。

  彦桓如今看程锦跟先前又不一样,只觉得如今的程锦娇得很,他得加倍哄着顺着才行,哪里敢不听程锦的话。

  彦桓便停下了动作,只轻轻亲了一下的嘴唇,便将程锦抱在怀里,一边捉了她的手揉捏着,一边极委屈地小声道:“据说新婚都是这样的,等过两三年才能好些,我也只头一天夜里放纵了些,之后哪次不是你说累了,我就不再继续的……”

  彦桓话虽这么说,但多少也有着一点私心,比起疲乏至极的程锦,他更喜欢能给他回应的程锦。

  程锦便只得点头:“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的。”

  虽然程锦只是这么寻常应话,但在彦桓看来却觉得程锦极其可爱,便贴着程锦嘴又连亲了几下。程锦和彦桓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耗费了好久才将晚上的饭菜跟彦桓拟了下来,吩咐了下去。

  成婚的头两天,程锦都没怎么出屋子。直到第三天回门,两个人才出了府。因为程锦是以元家义女的身份出嫁的,而且程家在京城也没有体面的宅子,此时回门也是回的元家。程远虽是岳丈,也得早早过来元家恭迎着彦桓和程锦。元家最懂里面的礼仪,彦桓与程锦一到元府,处处安排妥当,连程远都顺着元家的安排没出什么错漏。

  倒也难为程远了,本就不是习惯做这些礼节的人。这几天的事忙下来,几乎是将这辈子的礼数都尽到了。既然已回过了门,程远便想明天就回燕州去,珍珠便也只得跟着回去。程锦跟程远说了几句话后,便又跟珍珠说了好半天的话,临分别时,两人又忍不住哭了一会儿。

  彦桓原本很怕珍珠会去王府住几天,妨碍到他和程锦。如今听到珍珠要走,彦桓便在一旁假意安抚几句。彦桓的话虽说得好听,但面上却是掩不住的得意,看着珍珠气极了。但珍珠如今大了,已不似小时候那样处事不周全。她不想因为自己,伤了彦桓和程锦的情分,即便再气,也不能发作。珍珠便生生忍住,只抱着程锦闷声哭。

  程锦临走的时候,眼圈儿都是红的。因为程锦坐马车,彦桓便也不骑马,跟着程锦一道坐的马车。因为彦桓早就猜着程锦这次回门大概还要见到珍珠,见到珍珠就免不了哭,便特意备了两块柔软的手帕,恰好用上了。彦桓给程锦擦了一阵眼泪,程锦正觉得暖心。彦桓却看着眼圈儿通红的程锦实在可怜可爱,便忍不住贴着程锦的唇,又亲了亲。

  程锦随后又被彦桓缠了三四天,终于等彦桓去出府去忙别的事了,程锦才松了口气,开始料理衡王府的事务。衡王府毕竟是新开的府邸,又只彦桓和程锦两个主人,事情并不多。

  程锦只一个上午就理清楚的所有事,并把紧要的人都记了下来。这么忙了一上午,程锦却觉得神清气爽。

  但到了下午,彦桓便又回来了,他还跟程锦笑着说:“他们问我是不是回来陪你,问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好,竟让我连个跟他们吃酒的功夫都没有。我才不跟他们说你的事呢,我就是家里多养了一只猫儿,正是缠人的时候。”

  程锦听得耳根一热,轻轻锤了一下彦桓,气道:“你这样说,他们就更有的想了。”

  彦桓这才明白过来,脸也红了,结结巴巴道:“啊?他们不至于把你当做那只猫儿吧?我……我……明儿就真抱只猫给他们看。”

  随后彦桓无奈地看了口气,将程锦揽在怀来,低声道:“我如今也痴傻了,阿锦你也别嫌弃我。我这几天,都欢喜傻了。这些年来,我都没过到这么好的日子。”

  程锦虽气,但听他说得这么可怜,就也消了气,抬手摸了摸彦桓的脸,安抚了一下。

  程锦心道:便是养猫,也该是我养了一只缠人的猫吧。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可怜

  彦桓担心旁人真因为他的几句话, 想出什么不好的事来,还真弄来了一只猫儿,甚至给那天与他一起参加宴会的人看过。

  再有与他亲近的儿郎笑着问他新妇新婚如何, 彦桓就只端正着一张脸说程锦“贤良淑德”、“端庄持重”, 新婚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旁得话再不肯多说。

  彦桓也强忍着不再每日里不再赖在程锦身边,既是因为他还有大事要办,为了往后的长远日子,他也不能太过纵着自己。也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揣测程锦如何,他的阿锦这么好, 自然也得有个好名声。往后高居后位的程锦,才能少些被人攻讦的“罪名”, 帝位不易得不易坐, 那后位又岂是易得易坐的?

  如今因他任性, 不打算再添置别的女子在他和程锦中间,程锦哪怕是再好,也会有人议论她善妒。彦桓不能再让程锦背负再多恶名,那样程锦就太辛苦了。

  彦桓有时也恨的, 恨别的男子贪心, 为了找个光明正大占据更多女子借口, 生育更多子嗣, 便立下许多勒令女子贤德的规矩。

  女子吃苦, 像他这样的男子也跟着受连累。可这三妻四妾的规矩偏就难改, 这是天下男子占久了的便宜, 这是一个稍微有点钱势的家族想要子嗣繁茂必行的办法, 哪里是一两个人觉得辛苦就能改的?

  即便他当真做了帝王, 下令去改, 他们哪里又会舍了自己的利益当真听从?只会寻个奸猾的手段避开皇命。或许还会让许多女子过得更惨,男子既无法纳妾,那就杀妻另娶,或者连妾室的身份都不必给,只充作婢女玩弄着。女子更不好过,就会有更多女婴出生时就被溺杀,到时候女少男多,民数难增,又何谈国强民安?

  彦桓是见过被溺杀的女婴的,只一团灰白的肉漂浮在河里,眼睛紧闭着,只一个成年男子的巴掌大小。彦桓才知道,刚出生的孩子,都不太像个人,更像是一只被扒了皮的小猴子,看着很骇人。她那么小,都不用野狼来吃,大概没过多久,就被大鱼给啄没了血肉。程锦只要见了,都会把她们捞起来埋好。她做这些事的并不说话,也没有哀叹她们的命苦,只像是在做一件寻常事一样那么做了。

  程锦对他说过,其实燕州还好些,其他地方更厉害。其实朝廷也下令过禁杀女婴,但禁不住。越是贫苦的地方,越是禁不住。太穷了,只能养活最合算的孩子。比起将来要嫁人,又没有大力气种地的女孩子。还不如把那口粮食省下来,去养一个能给家里添置人口,还能帮着家里种地的男孩。更何况根据现在施行的土地制度,非官宦人家,是有要男丁才能有土地份额的。

  尽管如今这条土地制度也被各大世家各地豪绅圈地占地给废的差不多了,可对于普通人家,多生个儿子就又一点多得些土地的机会。就算这个机会很渺茫,但也比生个女儿有用。

  这些事,彦桓之前只能自己一个人闷闷的想。

  他的这些忧虑,不止是生在锦绣堆里的世家子少去想,便是科举出身的“寒士”,也未必会多想。能够读书的“寒士”,又怎么能是真正的贫寒?不说每年的束脩,就是笔墨纸砚,又怎么是贫苦人家能消耗得起的?所谓的“寒士”,不过是对比那些一出生就定好前程的世家子来说的。即便是真正有苦出身的“寒士”,能走到彦桓他们面前,也已是苦尽甘来,这样的人有时候倒比不知民间疾苦的世家子,更懂得如何欺压百姓。他们厌弃自己的贫苦出身,也憎恶着跟曾经的他们一样同样贫苦的百姓,非要踩一脚别人,才能证明自己摆脱了曾经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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