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醒来,灵气又自动复满,下腹部的胀痛却已消失。将孙禄堂和富萝莉从纳灵竹卷里呼唤出来喂饱后,身体便没那么胀痛。
一般这时候,他还会把多余的灵气蕴养纳灵竹卷。但现在,已有了更好的解决方案。
“哥哥,能不能让我来试试?”没等他向孙禄堂开口,富萝莉已毛遂自荐起来:“看起来不是很难的样子,我也尝尝修炼内力是什么感觉。”
“婷婷,不许胡闹,这可关乎大师的身体,不可胡来。”孙禄堂当即拒绝,作为一名武学宗师,他对此态度当然十分谨慎。
“没关系,就让婷婷试试呗,反正吐纳练气之法她也都知道。昨晚还旁观了半夜,注意事项了解得不比我们少。”马子健却不以为意,或许是心情大好的缘故,对啥事儿都格外宽容。
“那,那我来帮大师护法?”
“护法?……”这词儿在武侠小说听过不少,却还不知具体是个咋回事儿:“孙宗师,怎么护啊?”
“就是婷婷万一出什么疏漏时,我及时出手制止。”
“哦……”听起来挺正确的,但还是不够细节:“究竟是怎么个护法儿,是不是大师还要用鬼力,帮着引导气息运行啥的?”
“不用,又不是修炼什么高深的内功心法。一旦有啥不对劲,一巴掌抽过去气息自然回流,也就没事儿了。”
说完,看着马子健猛然幽怨起的眼神儿,又弱弱地补充道:“嗯……大师放心,老夫下手会轻点儿的。”
好在,富萝莉资质悟性都很不错。
除了刚开始牵引妖力有些快,疼得他忍不住又要吱哇乱叫,不得不咬住自己的手外,后来的运行就平顺轻缓了许多。
一周天运行下来,痛感还是比昨晚六轮要轻一些。看来用不了几天,说不定就会……疼得不那么明显吧?
至于说无痛,他还没那么贪心。
毕竟在用人体炼化妖力,没经脉尽断、七窍流血嗝屁儿都不错了,哪还敢奢求一点代价都不付?
不过,等富萝莉感觉都有些上瘾,准备来第二轮时,他还是主动叫停道:“以后有的是机会,今天先到这里吧,留些灵气还要去店里灌注灵器呢。”
话音刚落,就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醒了没,给你带了早餐过来。”
看到马子健打开卧室门,余梦瑶将早餐放在餐桌上后,便神色不解地问道:“你昨晚怎么了,叫得跟被杀的猪一样?”
“我……”像他这样老实忠厚的人,一向不屑于编瞎话,当即道:“昨晚我在修炼内力,方式有些特殊,导致身体痛楚无比,忍不住就叫了起来。”
“修炼内力,还方式特殊导致身体剧痛?”
余梦瑶看他认真的神情,先愣了一会儿,随即忍不住摆手笑道:“你咋不说是遇到了妖魔,打得难解难分才叫的?”
“我修炼好内力,就是为了日后对付妖魔鬼怪啊……”
“得了吧,赶紧吃早餐,一会儿都该凉了。”
马子健就有些无语,总觉得这世界哪儿错了:说点实话,怎么就没人信呢?幻境时老实告诉身份没人信,现在说炼化内力还是没人信。
算了,反正错的是这个世界,不是自己。
接着看到她带来的早餐,神色更加郁闷起来。余梦瑶看了一眼,道:“怎么了,不合胃口?”
“不是,太少了……”
“买了两人份的量,还不够你吃的?”她有些不信,道:“要不,把我也一块儿吃了?”
说着,神情便妩媚起来。
可这挨千刀的此时满脑子都想着,一会儿就去祸祸西郊公墓的荒山,丝毫没听出余梦瑶的弦外之音,打开早餐便胡吃海塞起来。
余梦瑶不由幽怨地轻叹一口气,觉着这家伙以前挺色的啊,怎么现在好像转性了?
好在马子健也没那么蠢,吃完早餐后搂着她的小纤腰便亲了一口,以示给自己带早餐的谢意。
这次余梦瑶就不怎么挣扎了,只佯装不满他满嘴是油啥的。随后跑去卫生间补妆,嘴角却忍不住笑起来。
两人随后一同驱车到了店里,灌注了半周的灵器。
剩下的另一半,他留着明天再灌注。等余梦瑶想找他谈谈两家店的状况时,发现这家伙又不知跑哪儿了。
而这会儿已赶在去西郊公墓路上的马子健,内心已忍不住有些躁动。
他这一代的年轻人,虽说只抓住武侠辉煌的最后一抹余韵,但小时候的单纯愿景,往往又是最真挚的。
现在真能和电视剧里的武林高手一样,身怀内力逍遥江湖,哪能不乐开花来?
到了西郊公墓,也没打动单位的同事,悄咪咪地便上了山。
这山之前说过,是座没人管的荒山。
中间有公司承包想搞景色开发,但因为乱葬岗的缘故也没搞成。直至公墓建成,便沦为了公墓的背景。
平时不会有什么人来,最适合搞点实验什么的,尤其是像他这样破坏有点大、不方便见人的实验。
还没两步,又突发奇想:之前被夭夭揍时,灵气流到腿上后跑得飞快,不知这会儿能不能?……
想到就干,反正来这儿就是为了搞实验。
可惜连孙禄堂都不会轻功,他更是啥都不会,只能简单粗暴地运气将内力灌注到双腿上,然后学起《功夫》里周星星被包租婆追赶的姿势,迈开双腿向山上冲跑起来。
健步如飞!
身后泥土滚滚,全力奔跑估摸着速度能有三十迈――这还是在上山,放平地上的话,估计能有四十迈。
最主要的是,正常人全力冲刺个百米后就后继无力,他在内力的加持下,双腿几乎感受不到任何酸痛,整个身子轻盈无比。
往常奔跑时会出现的呼吸急促、肺部干辣情况,也未曾出现。
只觉刮在脸上的风无比清凉,身旁的树木山石飞快倒退,不由升起一股天地任我行的畅快豪情!
往常人至少需要两小时才能爬上的山,他不喘气儿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便飞奔到顶。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这方式有点费发型。
虽然看不到,但顶着大风跑这么久,回去后免不了要找tony老师定一下型。
好在,脚上鞋的质量是真不错,这么糟蹋也没见冒烟儿……
不过兴奋劲儿过去,又感觉有些生不逢时:虽然速度很不错了,比两轮的电动车还快。可真正在生活中,貌似也没啥用。
速度再快也没快过汽车,更别提出远门儿还有高铁飞机。
要是全靠双腿跑,先不说身子吃不吃得消,单说一路下来要吃饭补充妖力,然后再炼化成内力……
再想百公里省油,也不是这么个省法儿。
“不管怎么说,这体能明显已突破人体的极限。只要是个人都会羡慕嫉妒,别再贪心不足想着要自行车儿了……”
终究是美梦成真,说不定以后学了轻功还会更酷炫,郁闷一会儿后他又喜笑颜开。
然后扫向山顶上各式各样的树木,勾起歪嘴龙王的造型,捏了捏拳头道:“现在,该从哪个倒霉鬼下手呢?”
话音落下,山风萧瑟,树叶婆娑。
可惜树木们不会说话,否则这会儿一定会惊恐齐声大喊:“你不要过来啊!……遇到你,我们才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