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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毫不留情

我与她合租的日子 夜竺 4602 2024-06-29 13:54

  “可是我真的喝不下,想吐……”

  “喝光它。”林凡毫不留情。

  赵雨墨撇撇嘴,最终还是屈服,端起碗一小口一小口喝着。

  “我有没有耽误你的行程啊?”

  如果她没记错,行程的安排,他们昨天就应该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了。

  林凡给了她一个“你说呢”的表情。

  赵雨墨愧疚低下头:“对不起啊。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惹吴亦绅的。我发誓!”

  说到这个,林凡自然要趁势追问:“除了那天我们在k房和关老的宴会之外,你还跟吴亦绅有过什么交集?”

  赵雨墨的眼神顿时闪烁了。关老宴会的那一晚,他们确实有了交集。可这事关孙笑,她该怎么说?

  她有意逃避,奈何林凡的眼神就跟冰刀似的,看得她浑身发冷,无处可逃。

  “其实……真没什么交集啦。我之前根本不认识他。可是关老那晚的宴会上,他莫名其妙说要跟我做交易什么的,他好像还看出来我们不是一对,而且他还调查我了。”

  “调查你?”赵雨墨有什么背景值得吴亦绅去调查的?

  “嗯。他查到我以前在家那边曾经参加过唱歌比赛,还拿了名次。我拿奖这件事很少跟别人提起的,他不可能知道。所以我觉得他应该是调查我了。”

  “那他要跟你做什么交易?”林凡追问。

  “我不知道。”赵雨墨如实回答,“我没问,他也没说。”

  林凡陷入了沉默。跟赵雨墨交易?他跟赵雨墨交易是为了摆脱关氏的联姻,但是吴亦绅呢?是出于什么动机?

  跟他相处的这些天,赵雨墨也渐渐摸清了他的性情。每当他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就表示他正在思索的事情不是小事。

  他忽然抬头,目光紧紧锁定赵雨墨,眼神中带着几分探究,看得赵雨墨心慌。

  “你干嘛这样看着我?”赵雨墨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

  林凡看着她,表情有些严肃:“你确定你之前并不认识吴亦绅?”

  这算什么问题?赵雨墨愣了。认识吴亦绅那天,他不是也在场吗?

  她摇头。

  她诚恳的模样不像是在撒谎,林凡收回目光,虽暂时相信她的话了,却在心里留了个心眼。

  赵雨墨或赵真的不认识吴亦绅,但是吴亦绅呢?

  吴亦绅却真的认识赵雨墨。

  同样的一座城市,吴亦绅在另一处高楼,听着手下汇报的消息,神色始终阴沉。

  “绅哥,您为什么这么关心那位赵小姐的情况啊?”手下很不怕死地八卦。

  吴亦绅没有回答,烦躁地挥挥手,背过身去。

  为什么?自从那天在k房认出她之后,他就一直拿这三个字来问自己。

  二十六岁是吴亦绅一生中最富有戏剧性的年岁,二十六岁之前,他正直、阳光、开朗,就跟天底下所有心中充满着希望的少年一样,他曾经也热爱生命,讨厌黑暗。

  尽管他本身就出生在黑暗的背景之下。

  他并不是一个绝对天真的人,身边的人包括自己的父亲是怎样在黑暗游走的,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可是他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他二十六岁之前,他就是这个家的王子,任性地逃避着看见的黑暗,追求外面的光明。

  他快乐,也无忧。

  然而,上天给予他的全部幸运,都在二十六岁那年殆尽。

  仿佛是一夜之间,家族衰败,内忧外患,所有不该有的烦恼,一下子挤压在他的身上。逃避的后果,是看着所有人流离失所落魄潦倒,他终究太过善良,无法无视这些即将发生的惨状。

  遇见赵雨墨的那一天,是他二十六岁的生日。也是他光明人生的最后一天。过了这天,他就要接手父亲未完成的事,背负起整个组织的生存与仇恨,从此与黑暗共舞。

  他格外地珍惜那一天。却不知如何渡过那漫长的一天。

  那一年是多事之秋,双亲出事,含恨而终,组织内外忧患,亟待能够领导走出阴影的领头人,初恋女友又在这个时候背弃而去。就像是崇尚的光明在这一年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黑暗吞噬,他的心灵处在悲愤与煎熬中,终日恍然。

  那天,他静静地坐在广场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看着人来人往,悲伤欢笑各自不同的面容,麻木地失神。

  他是那么地清楚,过了这一天,他就要与过去的自己的告别,要与那个正直而阳光的自己告别。

  人在江湖,身不由自。多好的一句话。

  就在他以为这一天就浑浑噩噩地过去了的时候,前面忽然冲过来一个娇小的女生,小女生慌慌张张跑着,不合脚的高跟鞋最终还是崴了脚,扑通一下在他面前摔了惨烈的一跤。

  吴亦绅几乎是立刻伸出了援助之手,将女生扶起来。

  “谢谢!”

  女生痛得眼睛泛泪光,膝盖乌黑,却还是抬起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意。

  这就是吴亦绅第一次遇见赵雨墨的情景。

  她穿着不合身的裙子,画着不合年龄的妆容,挽着夸张的发髻,看起来即老气又俗气,简直俗不可耐。这惨烈的一跤,不仅将她的脚摔坏了,还把她的发髻也给摔坏了。

  可是她到底太过年轻。那张清秀的脸上有多浓厚的胭脂都无法抹去的稚嫩纯真,眸眼黑亮,笑容明朗,将她的五官映得生动。

  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眉宇之间带着几分柔美,颇有古典美人的风韵。在摔了那么大的一跤之后,吴亦绅以为她会哭,会懊恼,会沮丧,至少会皱眉抱怨几句。

  可是她没有。她只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狼狈的样子,突然将高跟鞋踢掉,一把扯下垮掉的发髻,用手指将散乱的头发梳直。

  她的头发很美,柔顺黑亮,只是这样随意地披在肩膀上,就能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秀气又可爱,一扫那老气横秋的模样。

  吴亦绅忽然觉得她很有趣。她没有哭,也没有抱怨,她的豁达的样子让他吃惊。

  “你的脚没事吧?”

  她皱着眉:“好像崴到了,好痛。”

  “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

  她看着手上的手表,鼻子都皱成了一团:“来不及了,我还有半个多小时就必须入场了。我还是买瓶药水擦一下就好,谢谢你了……咦?”

  她看着吴亦绅,有些惊奇:“你……你是不是一中的学长啊?我好像有在篮球场见过你。学长,你是不是拉拉队啊?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学姐唱歌好好听的,她也参加比赛了呢!”

  吴亦绅没有否认:“拉拉队?”

  “是啊!那个学姐不是你们学校的校花吗?你肯定也是来给她当拉拉队的吧?我听过她唱歌,她真的唱得很好听!”

  她真是自来熟。吴亦绅心想着。不知为何,在她明艳的笑容下,他的心情渐渐好像好了赵多。“你也是参加比赛的?”他打量着她这一身不符年龄的装扮。

  “呵呵……”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发,“是啊。学长,不跟你聊了,我要赶去现场了,哎呀!”

  她以为脚踝只是轻微扭伤,痛一下而已。没想到问题似乎严重多了,她的左脚几乎失去了知觉,但只要有轻微的动静就痛得入心入肺。

  吴亦绅也注意到了:“你的脚伤得挺严重的,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

  “不行啊,那我岂不是来不及了?算了,我去附近药店买瓶红花油。”

  吴亦绅看她一蹦一蹦的,先不说这种速度何时才能去到药店,万一脚在走动过程中再度受伤,拉伤了韧带,就不是开玩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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