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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餐厅并不想爆火 第19节

许愿餐厅并不想爆火 少地瓜 5199 2024-06-29 14:04

  水接触热锅的瞬间,立刻幻化出朦胧水雾,裹挟着浓郁的香气,一并流窜到街上去。

  大约是老年人觉少,今天最先杀到的是夕阳红组合。

  李老头儿眯着眼睛一瞧,“有素的?来两笼。”

  宋大爷十分不屑,“那跟吃草有什么分别!我要肉的,那什么牛肉锅贴和豆角肉包都要。再来杯豆浆,别忘了加糖。”

  不能吃肉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李老头儿就嘟囔,“都快三高了,还整天糖糖糖……我要不加糖的。”

  廖初端着菜品过去,“这豆浆不需要放糖就很香甜,两位尝尝。”

  宋老头儿置若罔闻,端起来就喝,“果然还得是甜豆浆!”

  另一个老头儿则很严肃,“小伙子,说话可得负责任啊。”

  这可不是单纯添加了红枣的甜味儿,口感太幸福了……

  他仿佛已经能看见自己飙升的血脂和血压。

  廖初点头,“真不含糖。”

  因为加的是甜蜜果。

  最纯粹的甜味,但也确实不含糖。

  没想到李老头儿还挺较真,“那我可就送去检测了啊。”

  甜味没人不爱,只是后果过于严重,远不是他们这个年纪的人能承受的。

  如果这玩意儿真的又好喝又没糖,他下半辈子还就预定了!

  廖初笑了,“可以。”

  见他这样坦然,李老头儿倒有点不好意思,就此按下不提。

  等廖初离开,宋大爷就哼哼道:“就你毛病多!”

  这年头找一家合胃口的餐馆容易么?

  你倒好,上来就检测。

  李老头儿不理他,夹了一只青菜香菇包吃。

  面皮蓬松柔软,并不是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雪白,而是带有小麦特有的淡淡的黄。

  老头儿点头,“真有咱们当年那股麦香味。”

  一口下去,青菜爽脆,香菇滑嫩,满口汁水咸香怡人。

  难得包子皮竟很有韧劲儿,越嚼越香,并不像外面许多快餐那样,稍微沾一点汁水就软囊了。

  掰开一瞅,呵,这么多层呐。

  再一看对面。

  好家伙,上月刚镶了假牙的老伙计咔嚓嚓咬着牛肉锅贴,还撅着老嘴吮吸鲜美的汤汁,滋滋有声。

  金黄的底部酥脆,一口下去还掉渣;而上部面皮柔韧,内侧已经被鲜美多汁的牛肉馅儿浸润出美丽的光泽。

  这一口连汤带肉加面皮,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李老头儿下意识吞了下口水。

  要命,看着真香啊!

  要不我也……

  这一刻,养生理念和想吃的冲动激烈交锋。

  正纠结中,一只金灿灿的锅贴便落入眼前的碟子里。

  李老头儿一抬头,就见老友将半只锅贴往香醋碟子里一蘸,“空口好吃,蘸醋更香,真绝了!”

  咔嚓!

  见李老头儿还在发愣,宋大爷就道:“当年猪八戒不也一路清汤寡水西天取经?可见吃素不能减肥!”

  李老头儿:“……”

  他娘的,那就尝尝!

  好家伙,一口下去,魂儿都差点给美飞了。

  这柔嫩多汁,这酥脆爽口……

  这就是肉?

  给李老头儿送追加的牛肉锅贴时,廖初就特别遗憾:

  要是刷分无上限,估计只靠这俩大爷,自己就能向天再借五百年。

  那边果果吃完了自己包的野兽派披萨包子之后,又小碎步蹭到宋大爷身边,满脸好奇加渴望地瞅着他的二胡。

  老头儿笑呵呵把弓弦递过去,“来,拉一把试试。”

  果果扭头看廖初,见他点头,这才学着宋大爷的动作,轻轻拉了一下。

  “吱~”

  不能说尖锐,只能说非常刺耳。

  但果果很兴奋。

  “响啦!”

  李老头儿一边使劲擦着自己的唢呐,一边嘟囔:“有我这个响?”

  廖初捏着从他身上获取的亮黄色果实,口水哗哗直流。

  太酸了,真的。

  陈年老醋都难比。

  宋大爷就笑,“嗯,这孩子有天分,以后跟着爷爷学吧!”

  廖初问果果,“真喜欢?”

  小姑娘拼命点头,眼睛里都闪着光,“好听的。”

  廖初是真没从刚才那锯木头一样的动静里听出悦耳来。

  不过难得小朋友喜欢,培养下业余爱好也不错。

  “那就麻烦您了,”他对宋大爷说,“不知怎么收费?”

  “什么钱不钱的!”老头儿大手一挥,“就教孩子玩儿的事儿,我自己闲着也是闲着。”

  见廖初坚持,宋大爷嘿嘿一笑,朝不断散发致命香气的后厨努了努嘴。

  “要不你把那东西给我点。”

  真香啊,没命的香。

  廖初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您老识货。”

  那是他做的叉烧。

  两种,一种炖煮的,肉质细腻肥美多汁,可以做叉烧包;

  另一种则是炉烤的,外皮酥脆,肉质紧实,空口吃或做菜都是最好的。

  里面他足足加了三种感情果:

  橙红色的酸甜,海蓝色的海盐,以及曾经某个人的半生漂泊,绝对回味无穷。

  第14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没有早茶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之前他也曾经在本市和临市搜索茶餐厅,奈何每每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市场,那些餐厅大多对口味进行了改良……

  有种中国人在美国唐人街吃中餐的憋屈。

  民以食为天,可见中国人从骨子里对于一日三餐的看重。

  胡顺也从网上采购过冷冻早点,奈何二次加热后口感大打折扣,总是治标不治本。

  再这么下去……

  “嗯?!”

  胡顺突然抬头,死死盯着右手边的一条街道。

  就在刚才,从那边刮过来的风中,竟然带着熟悉的叉烧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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