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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坏心眼

重生1988之首富人生 真香大王 3447 2024-06-29 14:48

  就在李海峰准备材料打第一场官司前夕,坏心眼的人已经准备好了下一步,他们各为其主,也是这场商标大战中的反派。

  电视台的张经理,正在游说自己的上司,把李海峰和新锐童装踢出目前的赞助商名单,他实在不愿意接受有个人比自己的业务能力强。

  之前李海峰在节目录制中,直接参与了节目的制作和相关安排,按照行里的规矩,赞助商是不能干预节目的制作的。

  但是儿童节目的收视率,第一期就很惨淡了,所以电视台实在半推半就的情况才能李海峰这位赞助商介入的,他们也以为不会其他事情发生。

  这帮家伙就想着收了李海峰的赞助费和销售提成后,不想做事情,反正目前儿童节目的销量已经上来了,不需要只依赖一个赞助商。

  反正这次商标侵权是李海峰单方面的错误,只需要解除合同就行了。

  “小张,这样做不好吧!”

  上司故意在张经理面前做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做别人上司的,必须要会变脸的把戏,而且还是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

  儿童节目在李海峰调整下,已经保持每天五千台电视机的收视率,而且已经有有其他人想要取代李海峰,成为儿童节目的赞助商,唯一的赞助商。

  “没关系,您就等着瞧吧,我可以说服他们放弃赞助,反正他们已经官司缠身了,除非后天的官司可以马上出结果。”

  张经理非常明白自己上司的心意,毕竟这可是电视台最大的一笔营收,要是没有人愿意赞助节目,估计很快就得吃西北风。

  目前他们知道李海峰的官司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没有任何可以扭转局势的可能,就算双方达成所谓的和解,电视台还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愿。

  没有是非的赞助商,是节目制作长久的保证,也是终止合作的借口之一。

  “这样不好吧,人家可是跟我们签了长期合作协议,单方面提出停止合作,传出去对我们不好吧!”

  上司又做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但真实含义是要让张经理快点把事情给办妥,千万不要再拖下去了。

  只讲效益不讲情面,这是一个铁一般的客观存在。

  “您放心吧,你只要把节目制作人写上我的名字,然后事情交给我去谈就行了。”

  张经理主动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只要是他拍板的事情,事后李海峰要找人算账,也只能是这位节目制作人,而不是更高一层的人。

  而且他一直想要把节目制作人这个头衔给霸占了,第二期节目是李海峰大刀阔斧的整改,然后结尾的时候,制作人的名字就有李海峰。

  现在要是自己成为节目制作人,不仅在儿童节目上面有绝对的话语权,更重要的是这个头衔也有含金量,第二期节目以来,收视率一直都位居前三。

  所以他巴不得把李海峰踢出局,这一切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但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动。

  张经理一边主动联系第二位有意向的赞助商,一个做玩具的大老板,另一边则是加紧时间,让李明把官司给解决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酒吧里面,李明正在跟自己的律师喝酒,他们都认为这个事情可以马上进入和解阶段,于是肆无忌惮在酒吧喝酒。

  “张经理,你放心吧,我做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逼得那些老板不得不妥协。”

  李明在电话亭里面跟张经理保证,这两个人之间有一定的合作意向。

  这两个人从一周前就勾结在了一起,一个希望从李海峰那边敲诈一笔钱,另一个希望把李海峰踢出局,反正就是有个共同的敌人。

  “你最好明天就跟他和解,我之后这边才好动手把他给踢了,他居然敢对我大呼小叫的,真是一个贱骨头。”

  张经理还对李海峰之前的指指点点怀恨在心,巴不得亲自动手毒打对方一顿,奈何人家有钱有势,只能让流氓去对付了。

  这两个坏心眼达成了一定的共识,那就是在商标这件事情跟李海峰达成和解,直接转让商标给李海峰就可以了,具体多少钱就让李明自己去谈判了。

  李明和他的律师在酒吧里面坐着,继续研究次日即将开展的官司,关于新锐商标的归属问题,目前李海峰是作为被告人。

  “得了,我看过了所有资料,他确实是没有注册这个商标,只要他足够聪明的话,就不会选择跟你继续打下去,和解是有可能的。”

  律师跟李明讲解这个案件目前最表面的证据,以及有利于和解的关键点,那就是李明这边是最早拥有新锐商标的人。

  李明放声大笑,他认为自己这次稳了,又找了一个便宜律师,证据非常充分,自己在李海峰生产新锐童装前一周,正好完成了新锐商标的注册。

  “不过目前不知道李海峰的律师是哪位,所以变数还很大的。”

  李明那位便宜货律师发出担忧,因为李海峰的辩护律师是从外地调配的,目前根本不知道底细,只能等次日早上开庭才知道对方的身份。

  “放心,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办,明天和解之后,我们就有三万的商标转让费,到时候肯定少不了你一份的。”

  李明开始指点便宜货律师,因为这样的官司已经打了好几场,所以他自认为有所谓的指导能力。

  这个商标流氓在起诉李海峰之前,就有过好几次类似的起诉,都是自己作为原告,状告其他商人商标侵权,不过十次只有三次成功。

  对商人来说,趁着品牌影响力还没形成前,换个商标是可以接受的,另外三次胜诉是因为掐住了对方的咽喉才不得不和解。

  但李明其实之前得到商标转让费加起来也不到两千块,所以这次才会对李海峰敲竹杠,死死咬着不松口。

  有些商人还可以利用一些手段迫使商标流氓放弃,但李海峰目前的形象是一个完全守法的商人,所以李明才敢这么嚣张,他比任何时候更加期待进入法庭。

  那天晚上,李明喝了很多,而且起床的时候,险些错过了开庭时间,而那位便宜货律师看到李海峰的辩护律师,不停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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