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这么一说,我也愣了。
这是遇到熟人了么?
她如此喊我,还是刚刚认出来我身份的。
那么一定不是我在省城认识的朋友。
而是从前就认识的人了?
之前的老乡么?
还是婆婆家那边的人?
虽然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的四大喜事之一。
但对于我来说,我一点都不希望在这里遇到老乡。
并不是我发达了,变成了嫌贫爱富的势利眼,害怕之前老家的穷亲戚过来借钱,打秋风。
而是因为我的身世,我与父母的关系,我与哥哥的恩怨。
我那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让我不想再见到从前的人。
只是对面这女人又是谁呢?
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那墨镜女人摘下了墨镜。
“欢喜,你不认识我了?你再仔细看看?”
她在我的面前来回晃着脸,试图唤醒我的记忆。
“你是……你是……”
我看着这个人,确实是觉得有些眼熟。
但是猛然之间,又实在是没有想出她的身份。
“哎呀,欢喜,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阿雅啊!”
她这么一说,我终于想了起来。
阿雅啊。
我童年里,除了金兰之外的另一个玩伴。
但是她与金兰并不认识。
因为金兰是我小学时的朋友。
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却是一生的朋友。
阿雅则是在金兰离开后,我们才认识的。
与阿雅的关系,虽然没有和金兰亲厚。
但我们也算是不错的朋友了。
……
我与阿雅,不是一个村的。
她所在的村子,在小河的上游。
阿雅比我大一岁,但上学晚,所以和我同一个年级。
但不是一个班,她是隔壁班的。
那时候,我们已经上初中了。
都在镇上唯一的一所中学。
与我很爱学习不同,阿雅不怎么爱学习。
经常在学校里面偷偷溜出来玩。
有一次正好被我遇到她翻墙出去,阿雅就求我不要告诉老师。
我同意了。
于是我们就认识了。
后来她告诉我,她跑出来是要去镇里的书摊上租书看。
押金10元。
看一天3毛钱。
我那时候对书籍很是痴迷,就是就也借了阿雅的书来看。
不用我自己花钱。
我很高兴。
阿雅借的书,都是那种小小的,可以放到口袋里面的书。
都是言情小说。
封面很精美,里面都是王子配公主、灰姑娘上位、欢喜冤家的故事。
我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有趣。
但也经常脸红。
因为里面有很多不可描述的内容。
虽然都是大段的省略号,但是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我来说。
还是不小的刺激。
阿雅特别喜欢这种书,她对我说,这些带颜色的小书,在租书摊上都是最抢手的。
一般的书一天3毛,这些书要一天5毛呢。
抢都抢不上。
不只是女生爱看,很多男生也都看呢。
最可气的是,经常缺页。
看到关键处,忽然发现少了几页。
肯定是被哪个龌龊的人撕了自己去收藏了。
搞得后来还书的时候,老板都会一页一页的检查。
发现被撕了,那是要赔钱的。
……
比这更可气的是。
有时候还能在书页上看到黏糊糊的痕迹。
有的页码都粘在一起了。
当时我不懂这是什么,后来懂了,觉得好恶心。
……
当然了,当后来,我哥哥总让我去帮他租那种录像带。
还没有顾忌地在家里面看的时候。
我就一点都不觉得这些小说有什么刺激的了。
但当时真的觉得这些小说很精彩。
甚至还控制不住上课偷偷的看。
一边看,一边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我最喜欢的就是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
觉得那些王子都好温柔,好浪漫。
而我,不就是一个现实版的灰姑娘么?
现在回想,这也是我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王秀才的原因。
因为王秀才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
在镇里的文化馆工作。
斯文白净,说话好听。
还经常读诗。
完美符合言情小说里面的男主人设。
结果现实中,这男主是一个懦夫加色鬼。
可见,女孩子喜欢读言情小说可以。
但是要按着书里面的描写找男人,就真是犯傻了。
……
有一次,我上课看这种言情小口袋书,不小心被老师抓到了。
幸好是一本正常的书。
不是那种刺激带颜色的。
否则我会更难堪。
老师问我书是哪来的。
我很讲义气,没有把阿雅供出来。
结果书被没收了,罚我写了1000字的检讨。
后来,我赔了押金10元钱。
那是我上初中一个月的生活费。
阿雅觉得我这人真的很可交。
于是就和我关系更好,还请我吃饭呢。
请我吃路上那家很出名的小笼蒸包。
阿雅家除了种地,还养了牛和羊。
生活条件在我们那里算是很不错的。
她的零花钱一个月有100块钱呢。
于是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好。
阿雅对我说,她不喜欢上学,她家里也不在乎这个。
等混个初中毕业证,就可以嫁人了。
她的目标是嫁给一个霸道总裁。
贼有钱,贼不讲理那种。
……
农村的孩子都要帮家里面干活的。
阿雅周末,也要帮家里面放羊。
但是一次放羊的时候,因为她看小说入了迷。
羊跑丢了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