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姜沪生口中转述的张成的口供来看,这是个条理分明,思维逻辑极其严谨的人。
他善于思考,喜欢掌控全局,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宏达分尸案上,他的目标极为明确,杀死宏达伪装成自己,让自己顺理成章的消失,同时家伙左春欢,让自己和左春欢成为被害人和凶手的关系,这样,左春欢手中的那份证据便没有了任何作用,他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换另一个身份生活。
张成周密的计划着,他先是频频骚扰左春欢,并去纹身店纹了以个和宏达一模一样的纹身,还特意询问了王琪店中监控的具体位置,之后去找左春欢,故意与她发生争执并露出身上的纹身。
之后,由王琪规劝左春欢暂时离开家中,到自己家里避一避张成,(这时,左春欢并不知道张成与王琪的关系。从宏达的转述中,宏达也只是以为张成是王琪的追求者而已。)
这样,左春欢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住进了王琪家,而王琪则每天装扮成左春欢的样子出入左春欢家的小区,让人以为,左春欢其实从没离开过。
在姜沪生转述中,有这样一段话很值得玩味。
张成这个人的人格特征存在一定的矛盾性,他既厌恶和鄙视自己所做的事,又不得不依赖这个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他从家乡,甚至全国各地拐卖了许多女人,这与他身上那种特殊的气质有些奇特的关系。
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他习惯性把自己的人格分割成两个人。
一方面是彬彬有礼,且具有一定气质和事业心的励志青年,一方面是穷凶极恶的恶棍。
他游刃有余的在两种角色之间切换。
姜沪生后来还发现,张成曾经以一个名为楚臣的化名做过许多的慈善,包括无偿献血和加入中国骨髓库。
卢贝贝的骨髓配型就是通过骨髓库找到的楚臣。
而贝贝失踪的那三天,并不是因为他被绑架了,而是卢辉悄悄带着他到博阳市第三中心医院与楚臣做了骨髓配型。
白夜还记得当时姜沪生是这么说的。
他坐在审讯室里,卢辉就坐在他对面,隔着一张一米宽的桌子。
他神色平静,眼中没有丝毫的恐惧和愧疚,他看着姜沪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姜队长,我能麻烦您一件事么?”
姜沪生看着他,似乎他也没有等着姜沪生回答,只是微微笑了笑,说,“我家的床头柜下面有一个小盒子,盒子里面有一只旧怀表,怀表里有一张五十万的支票。”他说道这里,神情突然变得很犹豫,似乎在担心什么,但终究还是无能为力的样子。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眶有些发红,看着姜沪生大概有十秒钟才开口继续说道,“那是我自己卖房子的钱,它没有被张成敲砸走,是我自己藏起来,留着给贝贝日后做康复自疗用的。我现在给贝贝手术用的钱是唐先生借我的。”他沉思了一会儿,似乎觉得也就只有这些了,便不再开口。
姜沪生愣愣的看着他,回头看了一眼透明玻璃窗后面的小麦,小麦瞬时心领神会的离开审讯室外监控厅。
“为什么骗左春欢?”姜沪生沉着脸,黝黑的大手互相交握着,目光阴郁的看着他。
姜沪生的目光向来是凌厉的,带着一种能把人从皮肉看进骨头里的锐利。
卢辉忽然露出一众极为茫然的表情,然后他又很是讥讽的笑了一下,“那种地方出来的女人,我怎么信得过呢?”他笑得极为冷漠,笑得玻璃窗后的所有人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寒颤,不禁为左春欢的痴心一片感到不值得。
“你不爱她?”姜沪生问道。
“爱?”卢辉神情一下子又变得空茫起来,他微微抬着眼睛,目光充满柔情的看着半空,许久,才讷讷道,“我的爱情早就随着她的离开而消逝了。我不需要爱情,我只要贝贝陪着我就好。”
“她为你付出了很多,你却帮助别人杀了她。”
“我没有。”他突然激动起来,双手猛地拍击着桌面,朝着姜沪生吼道,“那个臭女人,她以为我不知道么?一旦她生下了那个孩子,她就会虐待贝贝,我的贝贝那么好。我没有要杀她,我只是按照张成说的,在她喝得饮料里加了一些酒精,我只是想要救活贝贝,如果我不这么做,他不会给贝贝捐献骨髓的。”他激动的大吼,整个人仿佛一头受伤的困兽,悲伤而绝望。
姜沪生冷凝着眉看着他,一伸手,将他重重押回椅子上,“所以即便是她死了,你也不在乎?
卢辉茫然的看着他,“我没有杀死她。”
“你在她平日喝惯了的无酒精饮料里仿佛了含有酒精成分的液体,并诱发了她的哮喘。酒吧地下室的钥匙是你给她的,约她在那里见面的人,也是你。”因为是最亲近的人,所以毫无怀疑,毫无保留,毫无防范,直到刀子刺进身体,她或许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去。“你明知道有人等在那里,等着杀了她。”
姜沪生目光灼灼,仿佛一团烧着了的火,卢辉无所遁形,只能暴露在这团烈焰之中,最终败下阵来,颓废的爬在桌面上嚎啕大哭。
没有人知道他哭什么,是对左春欢的愧疚?还是只是感慨自己即将迎来的牢狱生涯。
――――
白夜是被一阵阵刺耳的门铃声惊醒的,睁开眼的时候,阳光从虚掩透明的玻璃窗照进来,满室晨辉,暖意融融,仿佛昨夜那一场精神洗礼都不存在,仿佛那些灰暗的真相都不过是和谐社会的一粒灰尘,经过整个刑侦一大队这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将要被送进灰堆,永远掩埋。
她疲惫的伸了伸懒腰,从床上跳下来,顾不得穿上拖鞋,疾驰着奔到门边。
拉开门,巨大的百合花束堵在门口,邱雪笑眯眯的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一只造型精致的保温桶。
白夜揉了揉眼睛,确定不是在做梦,“邱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邱雪穿着笔挺的警服,笑眯眯的扬了扬手里的保温壶,“给你送吃的。”
白夜挠了挠乱蓬蓬的狮子头,把邱雪让进来。
“来来来,让我看看,有没有撞坏哪里?”邱雪把百合花插进门口的小水桶里,转过身一把抓住白夜的肩膀,“有没有伤了?有没有?昨晚老大给我打电话我还不信呢?你说好好的怎么就出了车祸呢?”
白夜眨了眨眼,好半天才听明白,原来姜沪生一大早就去市里开会汇报这次案件的结案工作,但又担心她昨夜受了惊吓,特地让邱雪来看看她,顺便送点吃的。
白夜打开保温壶,一股浓浓的香味扑面而来,海鲜粥熬得恰到好处,大颗的虾子飘在上面,让人忍不住食欲大开。
“嗯,真香。”
邱雪笑眯眯的双手支着下巴,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干掉一大碗后又盛了一大碗后,突然石破天惊的说了一句,“怎么样?小白?老大的厨艺不错吧!我这可是第一次见到他亲自为人熬粥。”
“噗!”
“哎呀呀!别浪费,喷我脸上了。”
白夜愣愣的看着手忙脚乱的邱雪,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特么的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姜沪生那个阴晴不定的大胡子会亲自给她熬粥喝?他们不是应该势同水火,兵戎相见,老死不相往来么?
这画风怎么突变得这么突然?#####前面二十二和二十三章落了一个小段落,过度的,不影响案情,已经回头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