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昌促狭地看了他一眼,心里猜测他是因为媳妇要给他写信,不想让别人知道写了什么,所以才要认字。
彭昌一看,好一笔小巧秀气的簪花小楷书。他啧啧赞叹道:“周哥,你可以啊,嫂子字可真好看。”他仔细地看了看,又赞叹道:“这一笔漂亮的簪花小楷,肯定学了不少年吧?”
周志平可没有那鉴赏字体好看的功力,他最多能看得出写得整齐与否。他确实觉得林宝珠写字比他好看,但是他看不出来什么簪花不簪花。
看到彭昌称赞的眼神,他也不禁得意几分:“簪不簪花我不知道,但是我媳妇确实像朵花似的。”
看他还在研究字体,周志平催促道:“你快给我念念我媳妇写了啥给我。”
彭昌先是看了看前面的一篇,说了她如何学习国文和英语还有数学,并说她已经基本上学会做很多家务了。他直接念起来,“.…..不过我最近学习英语遇上了许多困难,如果你能够找到相关的资料,可以寄给我吗。”
周志平听了之后点点头记下了,然后示意彭昌继续念。他没想到她如此听话,居然真的好好学习了。
彭昌继续看,这会儿就看到林宝珠描述他的继母不满工资分配的事情了,当他看到“……你和周姨为虎作伥……”的时候,他讪笑着:“这,接下来你可要做好准备。”
念完那长长一段对周志平的诉控和明里暗里的嘲讽后,看周志平不太明白的脸,他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她说你对她不好,和你继母合起伙来欺负她。”
周志平捏了捏手指,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小丫头,又在信里骂他。
他看着彭昌一脸尴尬的样子,安抚说:“你借我字典我还不太会用,下次我学会了就不用你帮我看信了。”
等到回到寝室里,他有拿起字典艰难地查了一遍。
他深深地锁起眉头,上次走得太急了,部队赶得紧,没有交代清楚就走了,也难怪周妈会针对她。
他自认为对周妈算是没有对不起的地方,这么多年她照顾父亲,还生下了一儿一女。
她那点小心思他是清楚的,但是因为父亲养家不易,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他更加乐于维护家里那种安静和和平,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她手里的可任人揉捏的面团,包括他的媳妇,她是他的媳妇,做什么都该听他的,而不是让别人管教的。
他大概清楚以前寄回家的钱应该都被她藏起来了,以前他没有结婚,自己一个人过,攒了一部分能够自己生活和吃穿就行了。
小时候,家里太穷了,他已经习惯一切都很精细很抠搜地过日子,直到现在还改不掉。但是他却希望父亲能够过得好一点,因为父亲曾经为了养活他,吃得更少,过得更苦,所以继母存钱给他的继弟继妹,也是自己报答父亲的一种方式,这是他默许的一种行为。
现在他结婚了,又多了一个要养的人,也许,等他有了孩子,会有一个、两个甚至更多需要他养的人。他已经不能够全部把精力和责任放在继弟继妹身上了。
比起继弟继妹以及继母,他的妻子、他的孩子更加重要,更加是他肩上的责任。
没等周志平写信回复林宝珠,他却听到了另一件事。
赵满屯是他隔壁镇上的队友,他最近也请了假回家去,不过不是婚事,而是白丧事。他的亲姥姥去世了,因为最近他们连的任务少,他批到了假,回去参加丧事。
他母亲是原来村里的姑娘,后面嫁到隔壁乡去了,姥姥正是三花乡的人。
这回他回家,因为丧事在姥姥家住了好几天。正好这几天,村里的动静也让他瞧见了。
他悄悄拉住周志平,走到没人的地方,小声说:“志平哥,你丈母娘和你妈在周家门口打起来了。”
周志平骇然,锐利的眼睛瞬间盯住他,问:“怎么回事?”
赵满屯总结了一遍:“是你继母伙同你堂妹传你媳妇和村里一个知青的谣言,所以在你家门口闹起来了。”
他一五一十原样地把话告诉了周志平。
周志平捏住拳头,掩盖自己的怒火。他感谢了赵满屯告诉他这些,然后一言不发地继续训练连队。
等到解散之后,他才狠狠地砸了一拳在沙包上。
沙包被砸的凹陷,飞出很高。
他没想到,继母已经对他如此看不惯了,居然被别人随意挑拨几句,就敢给他捏造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若是他媳妇想要离婚,他自是不会留她,但是他媳妇安分守己。,居然也要被这样对待。
她不满这次他寄回去的钱少了,把锅推在他媳妇身上,这也就罢了。但是居然这次吵架竟然起了坏心思去构陷他媳妇。要知道,这种行为最丢人的就是他们周家人。这企图伸出一只手来控制他的领域、左右他的决定的行为,让他怒火中烧。
上次走前,他已经和周爸周妈说的明明白白,林宝珠既然已经嫁给他了,就是家中的一份子。他已经警告周妈不要再针对林宝珠了,因为她是他的妻子,荣辱与共,他对她有责任。
没想到周妈根本就是把他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他的心有些寒,这么多年了,虽然他不能够经常回家,但是为家里做的事情并不算少了。只要他一回家,他会尽量帮家里多做一些事情,但是即便是这样,家里人依然没有把他当成一家人吗?
第17章 相信 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
自从那天后,宝珠醒来,该读书仍然读书,该学习该学习。
该去找夏田问问题她还去,该去借磁带时穿上棉袄就走。因为她并不心虚,若是她就因为这样避嫌了,更加显得她和夏田好像真有什么似的。
夏田还稍稍有些惊讶,他以为林宝珠和他之间大概已经不会再见了,但是看到她对他感激的、明朗的笑容,他心里也开朗了些。
他发现,她是非常认真地在想要考上初中。每一次在炉膛边为她讲述的时候,火炉边的火星一抖一抖地,和她闪闪发光的眼睛交相辉映。那种一燃一燃的热情,也慢慢地影响到他。
他闭了闭眼 想起自己的大学梦,曲折又艰辛。两年放榜日在泥路旁翘首以盼自己的通知书,却总是失望而归。他盯着林宝珠低着头写着批注的脸,心里忽然一动,忍不住轻轻的在心中吟诵起来:“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他又忍不住把那首诗抄了一遍,轻轻地念了一遍。曾经他从老师那里借阅了一本《朦胧诗集选》,他很珍惜地把它贴近自己的心口,背下了食指的《相信未来》: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掌那托起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支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夏田把这张纸笺递给林宝珠,真诚地祝愿她,也默默地祝愿自己。
***
上次下雪是因为天气温度骤降,村里人都在抢收作物。冬天已经越来越近了。
最近,天气回温了,大队里开始组织去鱼塘里放水捉鱼,然后每家按照人头分配。
这是吃菜叶子长大的草鱼,此时秋凉膏肥,活蹦乱跳,每家都分得几头回去过年吃。
林家人多,分得鱼也很多。最最重要的是上个星期林二嫂子刚刚平安生下一个小宝宝,林爸林妈都高兴坏了。林二哥和林二嫂心情也好,成天乐呵呵的。正好这几天队里也按照公分分粮食,粮满肉足,还正逢喜事。
林妈让林宝珠回家吃小侄子的十天酒,还要林宝珠回来住一天。
林宝珠和周妈说了一声,周妈没说什么。
周妈自从上次之后,安分了许多,她虽然心眼自私,但是她并不是一个不要脸皮的人,她不敢明目张胆的坏,她也要维护一下自己的脸面。
林二哥这是头一胎当爸爸,他最近几天心情好,看到妹子回家吃饭,心情更好。他当天挑水砍柴又去田里挖了好几簸箕的花生,挖完花生又去巡逻似的搬了好几箱萝卜进窖子。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看上去神采奕奕的。
家里没什么吃的,林妈先煮了些盐水花生盛在碗里给林宝珠吃。
林宝珠一边剥花生吃,一边和林二嫂子聊天。她还在坐月子,穿得暖暖的,围在炭火旁边。因为她生了孩子,所以林妈特地给她屋里用炭盆子,不用和一大家子挤柴火。
她襁褓里的小娃娃眯着眼睛,露出粉嫩嫩的小脸。这是个小男孩,但是不怕生人,他睁不开眼睛,但是感受到有人盯着他看,他皱着脸嘟着嘴,兴奋地动来动去。
林宝珠好奇地看着他,他似乎也很高兴,一直在林二嫂子怀里挪动自己的身体。
可能是因为小婴儿的喜悦感染了林宝珠,她也看着他笑起来。
她在村里遇到的小孩都很乖,比如懂事的枣生,乖巧的冬生,以及可爱的夏田的小女儿。再加上林二嫂子怀孕的时候,经常和她待在一起,所以她还挺喜欢这个对她尤为亲近的娃娃。
“这娃娃看上去真讨人喜欢。”林宝珠摸了摸他的小被子,上面还有甜甜的奶香味,她发自真心地说。
林二嫂子也高兴,看到平常对什么都很挑剔的小姑子也看着自己的孩子露出笑容,漂亮的人笑起来尤其好看,她也笑了:“是挺乖,都不太闹人。况且还是个男孩子,喜庆。”
这时候,林妈从厨房里面洗碗出来,她扭头对林宝珠说:“幺妹,你也早点生个小外孙给我。”
林宝珠听了她们一说,暗暗想,为什么非得是个小男孩呢,她就喜欢小姑娘。要是生了个像周志平那样的小男孩,像只狗儿似的揽住她撒娇,想起来就有点恶寒,她可不要!
她不理她们两,林二嫂子确是来劲了似的问她:“你和妹夫过得怎么样?”
她放下睡熟的小娃娃在床上,好奇地说:“妹夫看上去就应该力气很大吧?又是当兵的,你这么个娇美柔弱的姑娘,他会不会怜惜你?”
林宝珠没想到她居然如此八卦,还问得那么详细,他们俩根本啥也没发生,这可让人怎么说。
娇小姐不想回答,她脸红了红,咬唇一边站起来一边竖着耳朵:“我听到妈在喊我,我先出去了。”
林妈和林大媳妇在处理带回家的鱼。今天吃一条最大的,剩下的几条拿来做腊鱼。
厨房已经很拥挤了,林妈和林大媳妇忙得团团转。林宝珠想去帮忙,林妈赶她走:“你快走,这儿那用得上你,我房里好像还有你大姨带来的米糕,找到了你去和你二嫂聊天去。”
和二嫂子聊天,二嫂子又要问她她和周志平的生活过得怎么样,周志平身体强不强壮、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生娃娃。她才不进去了呢。
想起这些问题,林宝珠摆弄着自己衣服上的纽扣。虽然并没有仔细看,但她确实记得周志平换衣服时挺翘的、精悍结实的屁股。他躺在床上时,那种强烈的存在感,以及被衾里霸道的男子气味。想起他压在他身上,那硬邦邦抵着她的部位,她的脸像是被火烧了似的,赶紧摇了摇头,把周志平这个人驱逐出脑外。
因为周志平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也是这次,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有丈夫的女人。想到春节他就要回来了,又要和她分那张她现在已经睡习惯的床,更甚至,要压着她的身体拱着脑袋去寻她的嘴、以及伸手臂钻进她的衣襟里。这个不要脸的色鬼,她宁愿他可以不要回来了!
枣生在院子里玩沙子,他看着小姑姑拍手笑,露出两颗门牙:“小姑姑,你的脸好像个猴子屁股。”
林宝珠恼羞成怒,她板起脸斥道:“你个小毛孩子,敢笑话你姑姑,等下找你爹爹打你一顿。”
那一头林妈向院子里喊道:“开饭了――”
今天吃酸菜炖鱼烧玉米饼子,是林妈的拿手好菜。
林宝珠吃惯了扬州菜,起初并不习惯这样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吃北方的菜居然慢慢地也习惯了。
林妈给她夹了一筷又嫩又香的鱼肉,示意她赶紧吃。
她咬了一口玉米饼子,粗粮硌口,但是现在她已经能够咽下去了,甚至还吃到了玉米清甜的香味。
她暗暗地得意想,她算是个适应能力强的人。要是换成别的大家闺秀来到这,不得先寻把白绫上吊去。
又睡回这张架子床,林宝珠感慨万千。
她其实已经开始在这边过得挺好的了,有依然爱她的娘家人,对她算不上特别坏的婆家,和一个虽然不满意但是会护短保护她的夫君,而且,她已经决心要一路走上学习读书的道路,像个古时候的秀才,读书上学,考个类似于国学的大学,去自己养活自己。
她必须要坚强地活着,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
她低低地念了一遍那首诗。虽然她从小到大多学的是古诗,讲究押韵、平平仄仄。但是这首诗读起来却另有一番风味。其中,令人热血澎湃,并不亚于“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
第二天,林宝珠回到周家,远远就看到村里的邮寄员向她挥手。自从上次这个漂亮的小媳妇领了一次信,他就认识了她,又正好是同村。
他有辆邮局里公用的自行车,他从自行车后座中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包裹,递给她。
林宝珠回家一拆,里面装着几本用过但是并不破旧的小升初英语习题册,里面还有一个用泡沫胶裹得非常细致的磁带。
还有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