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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追到了

  啃了两口酸果子,洛长安才意识到屋子里还有外人,当下抬眸望去。

  只瞧着一陌生的年轻男子站在房中,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当即下意识的拽住了宋墨的衣角,慎慎的问了句,“他是谁?”

  “他?”宋墨瞧了一眼站在房内,目睹了方才一切的窦真,幽幽的吐出一口气,“是狼主派来的特使,来接你我去石城觐见狼主。”

  来的路上,宋墨也说过,早晚是要去石城觐见狼主的。

  可洛长安没想到,刚过了两天还算舒坦的平静日子,又得上路赶往石城,一张小脸当即垮塌下来,将“不高兴”三个字明明白白的写在了脸上。

  “有要赶路?”洛长安抿唇,眉心紧皱,“我不想再坐车,我难受。”

  宋墨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掌心抚着她的脊背,轻轻的捋着,就像是哄孩子一般哄着她,“孤舟乖,这是最后一次!何况狼主召见,咱们不能拒绝。”

  “真的要去?”洛长安眉心紧皱,“不去不行吗?我难受。”

  宋墨当然知道,这不是推诿之词,洛长安是真的难受,就看她方才的呕吐之状,再瞧着她面色苍白,形容消瘦,便可知道她这孕期过得有多艰辛。

  “孤舟?”宋墨蹲下来,仰头望着洛长安拧巴的小脸,“我让他们路上慢一些,你若难受咱们就停下来休息,只是一日行程,只要一日就好!”

  洛长安直勾勾的盯着他,“一日?”

  “对,路上只需要一日,一日就好!”宋墨有些欣喜,“咱们忍一忍,可好?”

  洛长安看了看宋墨,又扭头望着立在一旁的陌生男子,唇瓣紧抿。

  “孤舟?”宋墨哄着她,“路上我带着酸果子,带着蜜饯,你若是想吃什么,一并带上,你说好不好?”

  洛长安也是没了法子,都到了这地步,还能说什么呢?

  “嗯!”她勉为其难的点头,“要以孩子为重,不要勉强我。”

  宋墨满嘴答应,“这是自然,你与孩子比什么都重要!”

  眼见着宋墨都如此保证了,洛长安自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一张脸依旧沉着,自此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整个安静得出奇。

  待洛长安上了马车,窦真立在一旁瞧着松了口气的宋墨。

  “王爷似乎有很多事情,瞒着王妃啊!”窦真幽幽的开口。

  这话一出,宋墨面色陡沉。

  “王妃好似什么都不知道。”窦真瞧着马车,微微勾起了唇角,带着几分探究与戏虐,“王爷什么都没告诉她吧?”

  宋墨冷笑两声,“窦大人似乎很喜欢窥探,别人的事情。”

  “王爷多虑了,南渊是很欢迎王爷的,怎么可能有窥探之事?”窦真报之一笑,“王爷还是进车去照顾王妃为好,我瞧着王妃不大高兴。”

  不只是不大高兴,还瞧着有几分眼熟。

  窦真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见着洛长安有几分熟悉,但明明第一次见面,他也不记得在哪见过。

  “哼!”宋墨转身上了马车。

  窦真眉心微凝,终也没敢多说什么,南渊还有用得着宋墨的时候,否则狼主也不会这般重视宋墨的到来。

  出来之前,窦真也试探过狼主的意思,狼主说是……宋墨在北凉是什么身份,到了南渊就该有怎样的待遇。

  言外之意,是要封宋墨为异姓王。

  封王?

  这在南渊是极高的待遇,唯有狼主的手足兄弟,以及对南渊有重大贡献的功臣,才能得到这样的恩赐。

  车轱辘转动的响声,将窦真的思绪扯了回来,转过身来赶紧登上了马车。

  眼下,还是带着人去觐见狼主为好!

  车辇行进,一日路程亦是赶得慌,还是要尽早上路为好。

  石城里已经安排妥当,连给宋墨准备的府邸,亦是早已打扫干净,连伺候的奴才都是狼主亲自挑选,让他送过去的。

  思及此处,窦真想着以后还是别那么较真为好,免得真的触怒了宋墨,到时候他给自个穿小鞋,那这后果可就不是随随便便能承受得了的。

  洛长安上了马车便有些昏昏沉沉的,好在这马车做得还算精致,内里的软榻铺着厚厚的毛皮,躺在上面又软又暖和。

  宋墨让洛长安枕在自己的腿上休息,自己则分外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万一又开始干呕什么的,这小方桌上的酸果子也能及时派上用场。

  一路上,宋墨一直留心观察,确定洛长安没什么问题,这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是万事大吉!

  只要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进石城,那就没什么太大的问题。

  宋墨不知,他前脚刚走,宋烨后脚就进了金沙城。

  这一路上紧赶慢赶的,总算是以最短的时间,赶到了金沙城。

  “爷?”吾谷行礼,“向导说,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今夜他会去找人打听一下,有关于北凉来客之事。”

  闻言,宋烨点点头,“好!”

  巴林和阿期带着宋烨进了客栈,住在客栈的后院里,眼下天色不早,先安顿下来再说。

  待收拾完了行李,安顿好了一切,巴林便出去补给干粮和水,如果此处没有能找到洛长安的踪迹,那么他们接下来就该准备前往石城了。

  阿期留在客栈里,毕竟是到了金沙城,此处防守颇为森严,断然不敢有任何的闪失,自然是小心为上。

  吃过饭之后,宋烨整理仪容,领着吾谷和阿期出了客栈。

  这金沙城的街道,与一路行来的城镇街道不同,此处极尽繁华,山清水秀的,全然看不出,是个大漠地带。

  瞧着小摊上的那些小东西,宋烨不由的顿住了脚步,眉心微凝的盯着看。

  “爷,喜欢?”吾谷瞧出来了,宋烨不是自己喜欢,而是瞧见了这些东西,大概就想到了他家公子,所以才会驻足逗留。

  要说,若是公子真的在,也许真的会很高兴,很喜欢这些小玩意。

  可惜了,公子也不知道在哪儿?

  “这小财迷最喜欢的,就是收罗天底下的奇珍异宝,然后像囤起来,有事没事的拿出来悄悄看看,再私底下偷着乐。”宋烨都可以想象,她那副眼睛发光的样子。

  欢天喜地的,只要是他给的赏赐,她都觉得跟大过年似的高兴,即便用不着,囤着也好……

  “公子是喜欢银子,但是取之有道。”吾谷笑道。

  宋烨点头,“这倒是!”

  正说着话呢,边上有人在低声议论着,这几日金沙城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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