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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二章 抵达佛罗达

重生之崛起1988 雪夜说书人 3618 2024-06-29 17:29

  佛罗达,这是一个神奇的城市,处处充满了金蛋,周围遍布各种稀有金属的矿藏,而且还是连片大平原,被称为上帝的恩赐之地。

  这样的一个地方,局势却相当混乱,乱七八糟的帮派,盘踞于此,分割这片土地的资源,要不是联邦的言辞警告,就连研究场地都可能被侵占。

  “哥们,哪人啊?”

  郑龙刚登上这片土地,就被人盯上了,一个带着大金链子,染着红头发的小流氓,操着一口瘪气,直接凑了上来。

  “华夏来的,这都看不出来。”

  “华夏,就是那个特别危险、流浪汉满地,连大米都吃不上的国家吗?”

  唉,都21世纪了,怎么还会有人如此无知,把华夏当成一个乡下小国。

  郑龙呵呵一笑,“大米都吃不上,那说的应该不是我们,我们那人很多人作的厉害,一般一碗大米吃一半扔一半。”

  话虽然不中听,但确实是事实。

  就这一代的年轻人,对大米根本没什么热情,而且确实有不少人,吃一半扔一半。

  郑龙懒得理会他,随便只会了两句,便想走开。

  “哥们,什么意思呀?这是瞧不起我吗?”

  红头发流氓故意来找茬的,随口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水果刀,像耍杂技一样,在郑龙面前秀了一下。

  只不过这种水平也只能拿来看看,小女儿碰到真正懂哥,就是一个笑话。

  郑龙饶有兴致地问道:“狮虎帮、龙兴会和洪兴,你混哪条道呀?”

  佛罗达基本上在这三个帮派的掌控之下,整座城市以三角形,被三家控制住。

  能说出这三个帮派的名字,说明这人不是第1次来佛罗达了,红毛上下打量了一下,有些忌惮,便闻到味:“行家呀,你是哪头的报上名来。”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拉子吧,三家都不要,便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占山为王的小混混。”

  所谓拉子,就是垃圾的意思,在这座城市指的是那种想混江湖,却没有一家看得上的中二少年。

  “你,你,你,你这是在侮辱我吗?我可告诉你,我师傅的堂哥可是李小龙,他可是教过我几招的,把我逼急了,你可没好果子吃。”

  还李小龙,就是胳膊和腿儿,一看肌肉就是散状的,根本没多少力量。

  郑龙眯眯眼,随即电光火石之间,一下子夺过了他手中的水果刀,然后将他的右手反扣,身后疼的红毛直咧嘴。

  “李小龙的徒弟?你这水平也太逊了,不会是他的那个姨太太叫的吧?”

  “疼,疼,疼,赶紧放手,放手啊。”

  郑龙懒得在一个流氓身上,浪费时间,稍微教训你一顿就把它给放了,像这种流氓在佛罗达不知道有多少,将成为新鲜血液,不断的输送到三家,这也是为什么三大帮派一直兴盛的原因。

  他来这里 以低调为主,身上之前的物件全部都留在了国内,穿的非常接地气儿,就像一个普通的牛仔,很难引人注目。

  郑龙在当地挑选了一家酒吧,直接坐了进去,这种人鱼混杂之地,是最容易弄清行事的。

  他一边喝酒,一边拿出笔记本记录,在一个酒吧里,你能了解到很多事情――三大帮派的实力对比、对实验禁区的态度、城市局势、黑市交易等等一切。

  只要能浓情这些东西,才敢进行下一步计划。

  “汤姆,这地方,似乎不太安全吧,导师叮嘱过我们很多次,不要随意离开实验区域。”

  汤姆是个帅气的m国小伙,只不过双瞳凹陷、带着很浓的黑眼圈,一看就是肾虚的表现。

  他和另一个小伙,带着一个亚裔的女子来到了酒吧――远远的望去倒是符合华夏人的特征,只不过也有可能是泡菜国和本子国的人。

  “唐柔,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什么事,那个老顽固总把弗罗达说的多么可怕,但实际上,他就是不想给咱们报销伙食费,才不让咱们来市里玩的,这里可是一个天堂啊。”

  托马斯在一旁附和道:“这可是能在m国牌进前十的大型城市,繁华至极,那老顽固总想把我们关实验室里,这是太自私。”

  这两个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鸟,凭郑龙的经验看,这两个男人眼神里透露着一种邪气。

  费尽心思把唐柔带到这种地方来,他是没安什么好心。

  果不其然,他俩一进来,直接吆喝着服务员上了一整套啤酒,看他们的熟练程度,恐怕不是第1次来了。

  “我,我不太会喝酒。”

  “没关系,只是啤酒,没有人不会喝的!”

  毕竟是亚裔女孩,比较传统,绝对不会轻易的喝酒,她推脱了很久,托马趁机说道:“既然唐柔实在不愿意喝啤酒的话,那就喝果汁啊。”

  “那行吧。”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在托马斯起身去前台拿果汁的时候,郑龙注意到汤姆往他手里塞了颗药丸过去――玛德,就知道这两个混蛋没安什么好心。

  “哥们,三个人啊,不介意加我一个。”

  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儿的,但实在看不惯这两个丧尽天良的渣男,郑龙不等汤姆有什么反应,直接冲女孩说道,“看起来是亚洲来的吧,哪国人啊?”

  “我,我是泡菜国人!”

  “嗯,只要不是本子国的就行,我是华夏人,我叫郑龙。”

  女孩显得很热情,连忙给郑龙让出一个位置,她激动地说道,”我听你的口音是松花江那边的吧,我从小就在那里长大的,特别喜欢黑土地,那上面种出来的大米特别香。”

  竟然是在东北长大的泡菜国人,那就更有共同语言了,郑龙也不惧生的说道,“那你也算半个华夏人了,能在这种地方,碰到同胞还是挺开心的。”

  “嗯嗯,我室友就是华夏人 那是金陵的,我特别喜欢他带来的鸭子。”

  两个人相谈甚欢,汤姆和托马斯却一脸凝重,他们两人对视一眼,似乎做了什么决定,然后拿出一瓶啤酒递给郑龙:“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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