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我连忙掏出手机解锁。
低头看屏幕上的时间。
九点十八分。
完了,完了,都已经过了十八分钟了——
不知道老爸现在还在不在楼下……
可能他已经在焦急地走过去走过来等了好一会儿了,不过也还有一种可能,好比如,他就根本没想来……
就在我一边忍不住胡乱假设一切极有可能的情形,想入非非,一边加快速度扫完所有的微信名片,随后把手机递还给程叔叔的时候,刹那间,我感觉到被我紧捏在手心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心有所感似的,我低头一看——
还未锁屏的屏幕上显示新收到了一条消息。
来自【老爸】。
【结束了吗?我在楼下等你们。】
见此,我不禁狠狠惊喜了一把。
Ohyes!
老爸来了。
而且他不仅来了,还一直在楼下待着没走——
当即,我站起身来,朝我妈和程叔叔笑道,“妈,程叔叔,聊得也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吧?”
“再坐下去,意诺哥哥就该赶不上场的趟儿了!”
嗯?
我的话音刚一落地,叁双眼睛便齐刷刷看向我。
但我临危不惧,用散发智慧与诚实之光的眼神和无辜微笑来武装自己,然后声情并茂地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内情”跟竹筒倒豆子一样,快速地全都抖落出来。
“刚进来的时候是我太紧张了,所以才一时没想起,其实早在不久之前,我就已经见过意诺哥哥一面了啊!”
老妈先是挑眉看了我一眼,随后才转头对程叔叔微微一笑道,“孩子们之间还挺有缘分的。”
刚见第一面就直接实现了人际交往里面,所谓“近距离接触到为负”的最深层次交流——
这可不就是有缘分嘛!
我在心里撇了撇嘴,再次懊恼自己虽然享受了一夜的风流快活,却给自己招来了一个大麻烦的倒霉劲,可面上却又仍旧是继续闪烁着智慧与诚实之耀眼光芒,“我记得应该是一个星期之前吧,我接受了一个朋友邀请去听她新请来的酒吧驻场首场开嗓……妈,我这朋友其实你也认识,就是覃叔叔他那个侄女覃雪……后来覃雪在酒吧见到了意诺哥哥,就追着意诺哥哥索要微信,不过意诺哥哥死守着没给,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还挺有防范陌生人的安全意识的……不过后来,我却看到他带着一个穿黑色衣服的漂亮姐姐走了……”
宛若一名优秀的案件还原目击者,我只用了短短几句话,却极尽充分地向他们展现了我们那晚相遇的“所有经过”。
而我每一句的字里话间,也都充满着来自于我内心深处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的感慨与惊喜(可见,我的这番话真是完美地做到了全程点题)。
同时,我更像是突然福至心灵一般,瞬间领悟到了表演的精髓,时不时地适当给自己加了加戏。
比如,在程叔叔和老妈朝我投射来疑惑与茫然的视线时,我会微笑着颔首给予肯定,以便我用明晃晃的心理暗示方式,来将这番把虚与实完美结合的话的可信度尽可能发挥到最大化。
——即尽可能最大化地把他们一路往“邪路”上引。
是的,你们没想错!
程意诺就是那种表面上的乖孩子。
表面好像是光风霁月的高材生、大学霸,但实际上背地里整天泡吧,约妙龄女郎……
总之,玩得比谁都开。
而清白如我秦甄,竟倒霉到不幸成为了目击这一切的在场证人!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忍不住在心里为自己这场超乎寻常的临场发挥暗暗孤芳自赏了片刻。
秦甄,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噢,不,你是genius,是说谎不打草稿的天才表演家,是上天派来拯救世界,守护银河秩序的正义使者……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旁边一直有着一道不同寻常的视线。
它就跟讨人厌的屏蔽器一样不停干扰着我——
使得,我快要接收不了帝国那边传来的重要信号了。
于是,我花了一秒钟做好表情管理,随后挑眉转头。
在对上他视线的下一刻,顿时眼角弯弯,嘴角微微上挑,作出如他方才一致那样欠揍到至极的嘲讽状——
小样儿,坑不死你。
丫的。
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然而,我不是君子。
我是小人。
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
至于你们问我面上那股一贯的风轻云淡和漫不经心?
噢,不好意思,那不过都是我日常的伪装色。
就像我现在这番完美发挥了我表演天赋的精彩表现,为的,不仅仅是要找个好且恰当的理由成功撤离这里,从而与楼下的老爸汇合。
而且,我还要顺手报刚才的造谣之仇。
可谓,一箭双雕。
要知道,有句老话说得好,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但同时又还有一句——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之前没让程意诺还,那不是因为我突然良心发现,开始变得大方。
而是因为我是想吸人血的黑心资本家,准备收利滚利的高额利息。
所以,现在就该让程意诺这个新晋工具人发挥出他的最大效用吧——
用他的尸骸,为我老爸的漫漫追妻路铺上一片布满鲜花奏响音乐的康庄大道!
想到这里,我脸上的笑容不禁越发扩大。
而正被我注视着的那人的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则微微勾起,看向我,在香槟色的灯光下分外潋滟迷人。
呵。
又是这么一副熟悉到欠揍至极的表情。
还真是纯天然不做作,外加毫不掩饰呢。
顿时,我也学着他的模样,充满挑衅地微微勾眼。
Comeon,guy——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显然,我所说的,从头到尾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一面之词。
而这种说辞在没有关键性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一方极力否认,那便什么都算不上。
但是——
如果当事人不是否认,而是主动承认了呢?
随即,我趁老妈和程叔叔相互侧头窃窃私语的时候,低头迅速给那个刚被我加上微信不久的蓝色冰块头像发了一条消息。
【快点承认吧!不然我就把你当时偷拍我隔壁女孩的事告诉程叔叔(PS:我敢肯定那些照片现在还在你的手机里)】
当然,说肯定那是诈他的。
因为只要他把手机随便往哪个水池里一扔,立马就能实现机毁证亡。
但这不是聪明人都会玩的心理战术嘛。
有道是——兵不厌诈。
不过,聪明人也从来不会只有一个plan。
因为就算是他这位麻省毕业的高材生心理素质过硬,不上我这诈的套儿,我也有planB应对。
比如,覃雪酒吧的监控录像,它一定能够完美还原程意诺当时偷拍我旁边那个漂亮小萝莉的猥琐现场。
……嗯?
你们问我是怎么注意到这事的?
呃。
——难道你们去酒吧都是纯喝酒,不打望的吗?!
……真是一群乖宝宝。
很快,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我暗自猜想,这么快,应该就是程意诺刚刚低头回的消息。
我下意识地往他那儿看了一眼,看到他仍旧正低着头看手机屏,随即,我有些期待地点开他的回信。
【Youwin】
噢噢噢——
Iwin!
这真是继老爸回信后,上天所给予我的又一个大惊喜。
这简直可以被称作“梅开二度”,“双喜临门”。
我想,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
不然怎么能做什么事都这么顺呢?
心想事成这四个字,已经在我身上淋漓尽致地演绎出来了。
倏然,周围的说话声莫名开始渐渐消失。
对此,我不禁有些疑惑地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来。
乍然一看,只见老妈和程叔叔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交谈,正聚精会神地紧紧注视着我。
此时此刻,我很惊讶,也很懵逼(还有一些隐隐的慌乱,不过这点,我现在绝不能承认)。
怎么一个两个地都看我?
看我做什么?!
我是证人,又不是犯罪嫌疑人!
随即,我掩嘴狠狠咳嗽了两声,“咳咳……”
然后猛地转头,定定看向此时正如一位局外人一样噙笑注视着我的那位“犯罪嫌疑人”。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
程叔叔在我深深的暗示(引导)之下,转头看向程意诺,开口问道,“阿诺,妹妹说的是真的吗?”
妹妹。
我忍不住在心里呕了一声。
不好意思,我不想成为谁的妹妹。
我,秦甄——
只想做爸爸。
含着淡淡的歉意,我面带微笑地看向程叔叔,然后再将视线缓缓移动到程意诺身上。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程意诺开口回答了。
“没错,那晚我的确去了ONF(这里我解释一下,它全称“Orangenightflying”,就是覃雪开的那家中文名为“橙夜飞行”的酒吧)酒吧,但是是为了同学聚会才去的。甄阿姨,我高二那年就出国了,已经很久都没见过我以前的同学和朋友了。现在我刚回国没多久,他们好心约我出来聚一聚,而我正巧这会儿身边也没什么朋友……”
玛德,大意了。
听着这一席话,我忍不住抹了一把脸。
这家伙在麻省究竟都学了些什么?
靠。
难道学的是国际商务谈判吗?
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都用上了——
尼玛真是硬核。
“而爸你也知道,我对女性一向过敏……所以我想,小甄妹妹应该是看错了吧,我有一个同学如今是画家,很喜欢留长发披散着。对了,这人爸和甄阿姨你们应该也听过,是岑爷爷的学生闻山……不过,我记得我们当时结束聚会离开的时候好像已经是凌晨两点了……那个时候,小甄妹妹还没有回家吗?凌晨了还在外面玩,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是挺危险的。“
去你见鬼的“对女性过敏”——
顿时,我在心里狠狠翻了一个大白眼。
过敏还玩偷拍女生?
过敏还能跟我上床睡觉?
而且那晚这家伙不仅上手了,也上嘴了,就跟探索秘境一样,又摸又亲得挺开心的。
——我可没见他从头到尾有什么“对女性过敏”的不适症状。
嘁。
看来“过敏”是你这位花花公子伪装洁身自好的保护色啊。
我忍不住啧啧两声。
看,这就是男人呐。
不过,稍等会儿——
后面他还说了什么?
好像是什么“凌晨两点不回家,还在外面玩,对一个女孩儿来说,还挺危险的”……
很好,看来是在跟我妈告黑状,说我凌晨两点还在外面玩不回家。
呵。
——尼玛我凌晨两点在跟你在我家上床,你说我没回家?
我特么都把你打包带回我家了,你还敢说我没回家?!
随即,我断然抬头。
然而却不经意地对上了老妈震惊且充满担忧的眼神,“小甄,你……”
顿时,我的眼里写满了复杂。
内心疲惫不堪。
我试图挣扎着,无力开口,“老妈,你听我——”狡辩。
好吧,这次狡辩不动了。
看来,这不仅是造谣全凭一张嘴,编故事也全凭一张嘴。
而这个“酒吧巧遇”的故事,也已经被我俩的嘴改得面目全非了。
随即,我拎起包一边缓缓往外挪,一边强颜欢笑道,“妈,我们还是先走吧,到了楼下我再慢慢跟你说,一直待在这里太闷了,我大脑有些缺氧……”
不过至于等到了楼下,在你见到了老爸后,还能不能想起我这事儿,那可就不一定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