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二,今年23岁,水瓶座,一个社交障碍患者。
原本,我还能和四个人正常交流,一个妈妈咪,一个爸爸比,可是他们俩携手去追求诗和远方,一年联系不到两次。
一个宝哥哥,她去年出国留学,从此断了联系。
还有一个,我家“亲爱的”,恭喜他,他马上要结婚了。
再来恭喜一下我,新娘不是妞儿。
在一起一千来天,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他的职业,他来自哪里。
蠢不蠢?蠢到家好吧!
直到我收到一份请柬,妞儿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份请柬,他的结婚请柬。
金色蕾丝包裹着大红色的卡片,打开卡片,烫金的字看着就很霸气的样子“新郎:窦云熙新娘:沈潇潇”虽然这对新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可是快递收件人确确实实写着我的名字,只不过不是妞儿的御用快递小哥送的。
信息时代的好处就是你有一个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查到别人的相关信息。
前提:其一,手机不欠费且有网络;其二,他是名人。为什么我会认定这对新人是名人,请柬上写着,婚礼地点:岚熙山庄。
妞儿最爱栀子花沁人心脾的芬芳,我的香水,我的沐浴露,我家的熏香全都是栀子花香的基调。宝哥曾经跟我说过,苏城最大的栀子花园就在“岚熙山庄”,我还问过她能不能带我去观赏栀子花的盛宴。
她说,那是私人庄园,是苏城首富的家,谢绝参观。
我真的只是手贱,捧着一颗害死猫的好奇心,随便在搜狐里搜索了“窦云熙岚熙山庄”。
手机银幕里,出现的竟是那张我最熟悉的脸。
原来,他叫窦云熙,世界五百强企业“窦氏控股”董事长的大公子。
玩儿呢?虎呢?飚呢么?
搞笑呢吧!
和我在一张床上睡了将近三年的人居然是苏城首富的儿子,而且,而且,他要和他妹妹结婚了,继母的女儿。
这是什么操作,肥水不流外人田?
命运,就像编排好的,上帝就是编剧,他彻底把我写成了一个哑巴。
我失声了,我想问他,为什么每天和我在一起却要和别人结婚。难道就是为了要和别人结婚,所以才会在每天的牛奶里加避孕药吗?
牛奶是他定的,喝出事的却是小区里的流浪猫。母猫死在楼下花园里,身下的毛发被血染成暗黑颜色,几颗黏糊糊的小血球散落在它的附近。
我亲手把它们埋在了花园里的栀子树下,隐约觉得,如果不是我喂它们牛奶...
我把牛奶交给宝哥,她告诉我,牛奶里有米非司酮,一种避孕激素,也有堕胎的作用。
宝哥说:“二宝,就算你真是个哑巴,我也会在你身边一辈子照顾你,不离不弃不伤害。你现在竟然为了那个家伙威胁我?“
“行,那就拿我们的友谊来换!我不去找他麻烦,也不会再来找你。今天他喂你吃药你都不离开,就算有一天你死在他手上,我也不会为你流一滴眼泪!”
宝哥走了,飞到遥远的国度,我找不到她了。
没有人再带我出去瞎溜达,没有人再帮我点菜,没有人再帮我买单,没有人再帮我吵架,没有人再带我去酒吧ktv...
这次,是我不要她的,因为她要我离开他,而我早已经离不开他。
他真傻,如果不想要孩子直接跟我说就好了,我一定不会给他增添任何负担。
他真傻,都不知道,其实我一直偷偷在吃避孕药,自私地只是想和他两个人在一起。
喝牛奶之后出现恶心胸疼的副作用加剧,我才会把牛奶倒给藏在花园里的流浪花猫喝。
猫死了,然后,我唯一的朋友,走了。
我的全世界只剩下一个他。
可是,他却要结婚了。
结婚不是应该很忙吗?为什么每天晚上还能回我们的家?一起吃我做的晚饭,一起看我喜欢的电视剧闭着眼睛听歌剧?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结婚不告诉我?请柬是你送给我的吗?为什么是快递而不是亲手给?
为什么你还能像一个没事儿人一样抱着我入睡?
太多太多的为什么,我却问不出口。
我失声了,他没问为什么。
为什么休学?为什么日夜颠倒?为什么宝哥走了?为什么不说话?他也都不曾问过。
我没哭,也没闹,默默接受,就像我当初接受爸妈的离开,宝哥的离开,旺仔的离开,花猫的离开。
今天是他结婚的日子,他比往常早起了一个小时,我依然一个晚上没睡,靠在他边上看电视剧到天亮。
他起床洗漱,我为他准备早餐。
他出门,我抱他,他亲吻我的唇,摸我的头揉我的发,温柔地说:“乖乖的,等我回来。”
如果是以往,这个时候我会问他多要一会儿吻,再在他身上蹭来又蹭去,然后说着晚上吃什么。即使是失语的这29天,我也会在他出门之前和他温存好一会儿。
但是,今天,我放手了,放得干脆,利索,微笑对他挥手,我想说“好。”
可,即使只是最简单的一个字,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
这个白天,我注定睡不着。
爱情,原来是可以演出来的。
每日的温存是假的,每日对我身体的渴望是假的,每日出门前的不舍和温柔也是假的。
窦云熙,你真的是个好演员。
认识他那天开始,我的白天和黑夜就颠倒过来,怕等不到他,我晚上不敢睡觉。
等到他推着行李箱住进来,我激动地整夜睡不着。
再后来,怕他会离开,我晚上不敢睡觉,害怕再把他睡丢了。
还记得,他搬过来半年后,我们把彼此的第一次交给对方的时候,他说:“如果你被别人碰过,我不会再去爱你。”
我说:“我倒希望你不是处,动作生硬不说,时间还短。要不,妞儿带你一起研究一下海外教育动作片,你好好学习学习研究研究?“
哼!我才不惯着他某种不可道明的情节,男人的身体里绝对藏着一只兽,而说他某方面不怎么地,就像薅住兽的尾巴,再将尾巴打出个漂亮的蝴蝶结。
我成功得激怒了这只兽,他带着我一次次踏上云端。
我笑,和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真好。
那天,他第一次说爱我。
只是,这爱情的保质期,真短...
泡在盛满热水的浴缸里,只为了加速血液循环,让自己更醉一些,醉到忘记和他的相识,醉到忘记这三年来发生的一切美好。
我醉了,真的醉了,举起酒瓶,看到了右手食指上他送我的鸽子蛋,我曾笑话它是镶着篮色玻璃珠子的a货。
然,这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每天都戴着,别说是颗玻璃珠子,就算是路边的一颗小石子,我也会当宝贝一样随时随刻戴在身边,只因为是他,送的。
在网上看完他的家族简史,我才知道这个镶着艳彩蓝钻的戒指是他的家传,无价之宝。真好笑,我的男人居然是个有钱人,这么值钱的东西都可以随便乱送。
他英俊帅气,才华横溢,还富甲一方,哈哈...我家亲爱的真是个有本事了不起还会投胎的男人,可惜,他被我弄丢了...
眼泪终是崩堤而出,我又能发出声音,悲痛欲绝撕心裂肺的哭声回荡在浴室里,刺破我的耳膜,狠狠戳进心里。
我到底弄丢了什么?
丢?
不是我丢的,是他不要我了!
灵魂里有一个声音在问我,“曾经骄傲目无一切的你呢?”
我说:“死了!埋在我亲手挖的坟墓里,属于我和他的坟墓。”
她说:“你爱他吗?”
我说:“当然爱!爱到整颗心,整个人,整个世界都给了他。”
她问:“那你怎么能放他走?”
是的,是我放他走的。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演戏的人是我,明明知道他要结婚我还装没事发生。
一年半的时间,演戏的人还是我,知道他在牛奶里放避孕药我依然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舍弃了最好的朋友。
他的爱,再假,至少他说出来让我感觉是真的。
而我,竟连说都未曾说过。
窦云熙,我还没说过“我爱你。”
窦云熙,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
窦云熙,你必须知道,我爱你。
我要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