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送别◎
屋外冰天雪地, 西厢房内却半点都感受不到寒意。早在建房子时,简嘉就为东北西厢房间半敞开的廊道定制了可以开合的门。门上镶嵌了大片的玻璃,和镶嵌在地上和滑轨配合使用。平日不用时, 几扇门便折叠起来靠墙放着。需要用时只要沿着滑轨的方向拉开门,廊道就能变成一间能封闭的房间。
玻璃透光,即便拉上大门, 廊道内依然亮堂。西厢房中的廊道中还安装了暖炉, 暖炉和碳炉同时起作用, 屋中像春天一样温暖。
铁丝网上大块小条的肉吱吱作响, 香甜的米酒味缠绵地染红了大家的面颊。大家边吃边聊,欢笑声不绝于耳。不知是秦家的猪肉好, 还是自己烤的肉格外香,范成章越吃越香。正当他伸筷子想要夹起一块肉放上碳炉时, 才发现面前的肉已经不知不觉间被吃光了。
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难怪爷爷总是说他能吃, 那么多肉几乎都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 相比之下子初和朗儿加起来都不如他一个人能吃。不能再吃了……范成章小脸一红,自觉地放下了筷子。
简嘉将这一幕看在眼中,她偏过头小声对秦易说了什么。只见秦易应了一声大步走出了门,没一会儿他扛着半扇猪进了西厢。
简嘉指挥着秦易将半扇猪搁在了收拾干净的矮桌上,眉眼弯弯道:“现在才是重头戏哦。来来,我们秦家向来主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来吧,看中哪一块肉自己来切!”
众人哄笑起来:“果然是重头戏。快快, 自己动手去!”几个孩子顿时来了兴致,他们簇拥到猪肉旁边, 挑选着自己喜欢的肉。遇到不好切割的部位, 秦易和林岑就会出手帮忙。
烤盘是一种神奇的炊具, 什么都能往上面放。换上新的一轮炭火后,切割成各种形状的肉陆续返场。崔巍打趣道:“秦易辛辛苦苦喂了大半年的猪,一下就被我们吃了半扇,亏大发了哦~”
秦易唇角上扬,端起酒杯同崔巍轻轻碰了一下杯:“养了就是给人吃的,你们吃得开心就好。”
几杯米酒下肚,范夫子面色红润,心情极好:“可算把太子请出门了,这之后我就轻松了。”
崔巍闻言呵呵笑了两声:“若是昨日不绕道去柳家村,太子仪仗怎么也能到长曦郡了。现在天寒地冻,雪深难行,恩师你猜太子仪仗现在在何处呢?”
范夫子摸了摸胡须,笑吟吟道:“许是在某个官驿中吧。”官驿可不比皇宫,甚至连范家都抵不上,天寒地冻的,不知道太子和他的心尖宠扛不扛冻。
萧清旭他们冷不冷,萧子初半点都不在意,反正此刻他热得已经想脱袄子,还想吃一点凉凉的东西。这一转念,他想到了一种神奇的味道,于是他看向了简嘉:“姐姐,家里的辣白菜还有吗?”
前些日子简嘉尝试着用家里有的调料做了一下辣白菜,没想到萧子初一下就喜欢上了那甜甜辣辣的滋味。先前做的两颗辣白菜很快被他吃完了,后做的一批搁在陶罐中,也到了食用的时候。
简嘉笑了:“有,你稍微等一下。”上一次她做得很成功,这次就多做了一些,萧子初想吃多少都有。
红润的辣白菜很快端上了餐桌,乍一看,火辣的颜色就让人忍不住起疑:吃一口怕是要辣上天吧?可是夹起一片送入口中,首先感觉到的却是鲜甜和爽脆的口感,辣味反倒是不明显。
范夫子一连吃了好几口,连连夸赞道:“这叫什么?这个好吃!”大白菜不是什么宝贝,家中庄子上每年都产出不少。除了冬日里用来炖豆腐之外,好像就没有别的吃法了。如今突然吃到这么爽口的白菜,范夫子整个人都舒坦了。有些蒜味又能如何?吃完了漱口便是。
崔巍对着简嘉呲牙:“嘉儿你不厚道,不是对你说了吗?有什么好菜谱记得卖给我,你怎么总是私藏好东西?”
简嘉哭笑不得:“只是随意做的小菜罢了,你若是喜欢,回头我给你写下方子。对了,里面有几味调味料我们这里没有,你回头让下面人找一找,添加进去之后辣白菜应该会更加好吃。”顿了顿之后简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起来这段时间我给了你那么多方子,只见出,不见入。崔公子,你到底欠我多少银钱,自己心里还有数吗?”
崔巍端起酒杯连连赔笑:“我的错我的错,你放心吧嘉儿妹子,等我赚了银钱,一定第一时间给你送来。”
崔巍并不是想要赖账,事实上最近他赚了不少银钱,只是前段时间那几个管账的实在不像话,账本子写得天书一般。在账目没捋清之前,他不敢随意动用银钱。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就能缓解,崔巍笑吟吟道:“我得了一个很不错的账房先生,放心吧,最多半月,这账面就能清楚了。”
简嘉也听说了许灵生被崔巍挖去管账的事了,有男二和男主不死不休的剧情在先,如今男二聘男三去管账好像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了。
崔巍举着酒杯双目灼灼对秦易和简嘉二人保证道:“你们放心,一定少不了你们的!到时候给你们包个大红包,一个大大大红包!”
一群人笑闹着,这时不知谁说了一声:“哎呀,又开始下了。”转头看去,只见屋外飘起了鹅毛大雪,没多久雪就将孩子们留在院中的脚印给覆盖了。
鸡鸣镇很少能见到这么大的雪,一时间众人放下了筷子走出了厢房。崔巍看着大雪有些庆幸:“幸亏没有急着招揽生意,要不然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大雪这么一下,他名下的大部分产业肯定受影响。老天眷顾,幸亏前段时间管账的出了事,崔巍停下了一部分生意,要不然损失无法估量。
庆幸的同时崔巍又在惆怅:“雪下这么大,一会儿怕是不好走了。”他还想多吃几块肉呢,看这架势不能再吃了,要不然一会儿大雪封了路就麻烦了。
简嘉笑道:“回不去就不回了,反正家里有地方住。”
崔巍摸着下巴思索了一阵:“倒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账目已经交给许灵生,大雪天回去也是在凤鸣楼发呆看账,不如留在秦家,人多也热闹。
就是……崔巍环视一眼,眉头皱起:“我睡哪?事先说明了,我不和林岑睡。”秦家只有西厢留了一间客房,他要是留下,林岑势必也会留下。林岑睡着之后那叫一个狂野,呼声震天不说,睡姿还特别难看,就算打死崔巍,他也不要和林岑睡一张床。
简嘉眉头一扬:“这还不好办吗?和秦易睡啊!秦易睡相可好了,他不打呼,还爱干净,人又勤快。他的那个床又大又软还暖和,你和他睡再好不过了。”
崔巍瞅了瞅简嘉,又看了看秦易,半晌后问道:“所以,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简嘉:……
好问题。
一时间众人都沉默了,还是范夫子极有经验地打圆场:“来来,吃肉吃肉!”
*
几十里之外的官驿中,萧清旭和柳思瑶二人的日子就没有这么好过了。
大雪纷纷扬扬落下,堵住了回都城的路,原本两日就能到的都城,现在也不知何时才能到达了。若是仪仗到达的那一日不绕道至柳家村,他们会在当日到达长曦郡。可偏偏绕了路,导致一行人只能住在狭小的官驿中。
最要命的是,因为大雪封路,一群人的补给被堵在了路上,不知何时才能送达。一行人在官驿中呆了三日,求救的信件送不出去。吃光了官驿的储备粮,烧空了柴火之后,众人又冷又饿,万般无奈下萧清旭黑着脸命令道:“杀马,烧木头。”
后院中传来了马匹惨烈的嘶鸣声,柳思瑶泪流满面:“太子哥哥,马儿好可怜,能不能不杀?”
萧清旭心中顿时升出了憋闷之气,一时间语气也重了起来:“那你说说我们还能吃什么?”
柳思瑶全身一震,随后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脸颊滚下,不用片刻就哭成了泪人。先前看到她哭泣的脸,萧清旭心中总是不忍,可现在却觉得烦躁。若不是为了给她撑面子,他和他的仪仗怎么会被困在荒郊野岭?怎么会沦落到杀马充饥的地步?
萧清旭难得地板了脸:“不要哭了,你哭得我心烦。”
柳思瑶咬着牙,大大的眼睛中泪光滚滚:“太子哥哥,你嫌弃瑶瑶了,你凶我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心上人的一句重话,比外头的霜雪还要让她崩溃。柳思瑶一边掉泪一边哽咽着:“天上要下大雪的事我也不知情,我若是能提前得知,怎么都不会让大家涉险。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是觉得马儿可怜,一路行来又要拖拽货物,又要背着我们。现在说杀就杀了……”
萧清旭头痛地摁了摁眉心,强压着烦躁解释道:“瑶瑶,如今天寒地冻,补给不知何时才能到。若是现在吃不上饭烤不上火,下面的人会活生生冻死饿死。你想看到这么惨烈的场面吗?我也舍不得杀马,可是没有办法。人命和马命相比,人命更珍贵。希望你能理解。”
柳思瑶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个道理。她也不想被饿死冻死,若是不吃马肉,驿站中还有什么能吃的?想了想后,她的泪缓缓止住了。再看向萧清旭紧锁的眉头,柳思瑶讨好的笑了笑。
如今她的身家性命都系在了萧清旭身上,若是惹得萧清旭不愉快了,以后可怎么办?想到这里,她柔声道:“太子哥哥,是瑶瑶考虑不周。还是你有见识,能带领大家在冰雪中活下来。我就知道你仁厚贤明,将来一定会成为体恤百姓的天子。”
这话说得无比熨帖,萧清旭心中的那股烦闷不由得消散了大半。看着柳思瑶清丽的脸,萧清旭无奈的轻叹一声,告诫道:“瑶瑶,我知道你善良,见不得血腥。只是以后去了都城,还需要谨言慎行。城中高门大户太多了,若是不经意之间说了什么话,得罪了什么人,就怕他们会暗地里给你使绊子。”
柳思瑶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萧清旭,笃定道:“有太子哥哥在,我什么都不怕。”说着她轻轻扯了扯萧清旭的衣摆,娇声道:“太子哥哥,我冷。”
原来没有火盆时,飘逸的绫罗绸缎远不如家中的大棉袄来得保暖。柳思瑶裸露在外的皮肤冻得青紫,说话不自觉的带了颤音。早知如此,当时就不该嫌弃棉袄难看,应该带着一起上路,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
萧清心中最后一点烦闷也消散了,还好他身边有瑶瑶。就算自己忘记了许多事,也不会忘记瑶瑶对自己的好。萧清旭弯下腰拥住了柳思瑶,像是在宽慰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苦了你了,等入了都城就好了。”
柳思瑶抽了抽鼻子,幸福地应了一声:“嗯。”
可萧清旭突然觉得很茫然,脑海中有一道声音在问自己:到了都城就能好了吗?他总觉得有什么正在超出他的控制,比如窗外呼啸的风雪,比如他死活记不起的几个对手……
*
再听到萧清旭他们的消息,已是腊月中旬了。据带萧子初说,太子仪仗遇到大雪被困在官驿长达七日,缺衣少食的情况下,一行人宰了马烧了车,几乎将整个驿站掏空了才堪堪保住小命。等补给到达时,大半的人冻成了风寒,太子仪仗狼狈不堪。
太子和柳思瑶也在得了风寒的病人之列,入了都城后还没来得及在朝堂嫌弃风浪,二人已经将太医院的太医们折腾得够呛。
萧子初站在马车旁,骄傲地仰着脖子:“我才不会像他们这么傻,你们放心吧,这几日天气特别好,没有雨雪,我一定能平安回宫!”
今日是萧子初回家的日子,一大早来接他的宫人就在范家庄外等着了。萧子初也学着萧清旭的样子绕了一下路,不过他绕得不远,只是到秦家门口走一趟,同秦朗说上几句话。
见秦朗低着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萧子初抬手拍了拍秦朗的肩膀,安慰道:“别哭丧着脸啦,对了,你知道吗?夫子给我布置了好多作业。”
说罢萧子初给了赶车的宫人一个眼神,那慈眉善目的老人笑着掀开了帘子:“秦家小郎君请看我们殿下的作业。”
秦朗探头一看,就见车厢中堆着的书足有半人高。萧子初郁闷得不行:“我还看到夫子给你留的作业了,你猜怎么着,你的作业都不到我的三分之一。我很不服气,于是问夫子,为什么我的作业比你的少。”
秦朗抿了抿唇,问道:“夫子说什么了?”
萧子初呵呵笑了两声:“夫子说你勤快,说我回宫之后会到处乱窜,不给我多留点作业,等我回来的时候早就忘记他教授的课程了。夫子真是太过分了。”
赶车的宫人温声唤道:“殿下,我们得启程了。”
眼看萧子初要离开,秦朗上前一步扯住了萧子初的衣袖,小声问道:“子初,你年后还会回来的吧?”说话间,他的眼眶已经红了。其实秦朗心中清楚,如今朝局不稳,萧子初是皇子,难免会卷入纷争中。这一回去,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说不定以后再也没有见面的可能了。
秦朗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足以打探萧子初的行程,可他还是忍不住,总想着问一句。
萧子初本来没多伤怀,可看到秦朗泛红的眼眶,也跟着难受了起来。偏过头压下情绪后,萧子初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我会回来的,我尽量在元宵节之后回来。我还要赶回来送你去参加县试呢,你忘记啦?”
秦朗闷闷地点点头:“我记得的。”
小两只躲在马车旁叽叽咕咕,简嘉则提着一个精致的大竹篓走到了马车前。赶车的老者是纯贵妃宫中当值的内侍总管,姓袁。行了个礼后,简嘉客气道:“这是给子初准备的一点点心,可以路上吃,劳烦总管收下。”
袁总管伸出双手接过竹篓,声音温和地感谢着:“多谢秦娘子。我们小殿下近些日子多有打扰,纯贵妃娘娘让老奴转告您,若是将来有机会,她会当面感谢您对殿下的关照。”
简嘉愣了一下,纯贵妃怎会知道自己?不过随即她又回过神来,纯贵妃既然能放心让子初跟着范夫子回家,必然会安排人手注视着萧子初的动向。想了想后,她笑道:“子初这孩子很好,我很喜欢他。”
马车缓缓出发,简嘉和秦朗站在院门外久久凝视着马车离开的方向。眼看马车都快看不到了,秦朗猛地一拍腿:“哎呀,姐姐,我忘记让子初把红将军带走了!”
红将军是萧子初亲手抓的一只山螃蟹,因为身上的甲壳格外红润,才摆脱了油炸小螃蟹的命运,变成了孩子们养的小宠物。萧子初很喜欢这只螃蟹,每天到了秦家之后都会喂它吃米饭。
简嘉很快回神,“你去拿红将军,我去牵俏俏。”
马车刚刚使出秦家所在的山坳,萧子初就憋不住了,他将头埋在了□□,整个人缩成了一个球。袁总管轻叹一声:“看来小殿下真的很喜欢你的小同窗和他的家里人,若是心里难受,想哭就哭出来,老奴保证谁都不说。”
萧子初抽了抽鼻子,闷声闷气道:“我没有想他们。”
袁总管笑了一声:“好,小殿下没有想他们。”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萧子初是什么性子,他看得清清楚楚。这孩子看着冷清,其实最重情。
想了想后,袁总管提醒道:“对了,方才秦家的娘子给了我一个竹篓,说是为你准备了一些点心在路上吃。竹篓就在……”
话音未落,车厢中已经传来了萧子初拖动竹篓的声音。竹篓中放着一个个用牛皮纸包装好的袋子,打开最上面的一个袋子,一只只长着糖霜的圆形柿饼印入眼帘。这是那一日他和朗儿还有成章一起帮忙制作的柿饼,在木箱子中存放了两个月,终于到了最佳的食用时间。
萧子初捏起一只柿饼啃了一口,柿饼香甜软糯,吃起来比蜜糖还要甜。两行眼泪顺着脸颊滚了下来,萧子初闷闷地说道:“朗儿喜欢吃柿饼,给我带走这么多柿饼,他吃什么?”
柿饼之下,还有好几样萧子初喜欢吃的小零嘴,其中有麻辣兔丁,有烤干的肉脯,有三蒸三晒出来的红薯干……这么一大篓子吃的,该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萧子初呜咽声更大:“袁伴伴,我好想把朗儿他们带回宫里……”
袁总管连忙温声哄着:“小殿下且安心,老奴我啊能观面向。秦家小郎将来是有大造化的人,将来一定会有出息。还有那秦家小娘子,也不是池中之物啊。”
“子初――”
萧子初一愣,连忙唤道:“袁伴伴停车,我听见朗儿的声音了!”
果然马车停下后,简嘉带着秦朗骑着骏马从后面赶了上来。一跑到马车旁边,秦朗就将手中装着红将军的木盒子递到了马车窗口处:“你忘记带红将军了和黄兔子了!”
说着简嘉从骏马旁边扯了一个竹篓出来,竹篓中半大的黄兔子正一脸懵的缩着身体,三瓣嘴还忙着啃咬着篓子中的菜蔬。这是萧子初最喜欢的兔子,它的同伴都变成麻辣兔丁了,只有它还能无忧无虑的吃菜。
萧子初这一次终于没忍住,他趴在窗口哭得满脸是泪,一边哭一边哽咽地说着:“朗儿,我会给你写信,你记得一定要给我回信!”
秦朗也哭成了泪人:“嗯!好!”
“我会好好照顾红将军和黄兔子,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会想你的,你也记得要想我!”
“好――”
随着马车的离去,萧子初的声音也逐渐不可闻。而秦朗还在长长地回应着他的小伙伴:“好――”
目睹这一幕的简嘉眼眶也不自觉地湿润了,直到山间再也听不见萧子初的声音,她才偏过头擦了擦泪:“杀我别用友情刀啊。”
都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可是看到这一幕,真让人揪心。
“姐姐,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子初年后不回来了,以后我想去都城找他,你会同意吗?”秦朗的声音坚定道,“我要通过县试、府试,然后是院试、乡试……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往上面读,姐姐,你会支持我吗?”
曾经秦朗觉得自己读书就是为了见更多的风景,如今他又在读书是为了什么之后加了一条。他要和他的同窗一起,利用自己的学识,帮助更多的人。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头,认真道:“会的。”
作者有话说:
纯贵妃:我儿出门游学,给我带了一只螃蟹和一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