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了,“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了。”
“没什么不想说的。”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够我偷笑了。可惜这么好的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我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的刀,在他心头划拉了一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的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一点,又温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的男生了。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的时候,那种灵魂共鸣的样子。哎哟我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三瓜两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的青春娇媚和身体的曲线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呱噪得慌。
可盛朗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别的男生有什么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的傲慢和自私。
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了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的道理吗?
第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