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珠特别感激。她觉得盛朗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讲义气。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游泳队开始训练,盛朗得归队了。
归队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着盛朗坐上了开往新城区的公交车。
他们坐了很长一段路,中途还换了两趟公交车,才终于抵达市体校。
新城区的一切都是崭新而且整齐的。
街道那么宽敞干净,高楼挺拔巍峨,绿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炽烈的阳光在玻璃墙之间跳跃。
连路上走的人都要比旧城区更加体面。
尤其当公交车经过金融区的时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从高楼华厦里走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自信和傲气。
“你将来会和他们一样吧?”盛朗不禁对林知夏说,“也打扮成那样,在这样的大楼里工作,可气派了。”
林知夏这么会念书,将来会有名校和好工作等着他。
他会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办公室里,还会往身上喷古龙水。
没想林知夏一撇嘴:“别看他们人模狗样的,其实都是打工仔而已。真的大老板,才不会挤成一堆去吃路边的小店呢。我将来要成为大名人,赚很多很多钱。”
“哟,挺诚实的嘛。”盛朗有些意外。
“你以为我成天打工图啥?就是赚钱呀!”林知夏说,“我早就想好了,将来一定要赚大钱,买个大房子,请俩保姆伺候我爸,让他过上舒服日子。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就更好了。”
清贫和浮萍一样飘零的生活让这个少年对金钱有着执着的渴望。只有捏在手里的钞票,才让他有安全感。
“我还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盛朗不由得思索,“外婆说我要念不了书,可以把旅馆接过来自己开。可是我不想,那事儿太掉价了。”
这少年跟着林知夏玩久了,近朱者赤,竖立了很正的廉耻观。
“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先好好念书吧。这是我爸说的。”林知夏说,“念着念着,就知道了。”
盛朗陷入思索。
公交车摇摇晃晃,在都市森林里穿梭。两个少年的肩膀不住摩挲,林知夏后来干脆靠在了盛朗的身上。
盛朗无意识地将身子侧了一下,好让林知夏靠得更舒服。
在两个孩子,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林知夏穿着T恤牛仔裤和旧球鞋,成天捣鼓着他的实验器材,远离了铜臭。
而盛朗却穿上了精美的手工西装,束着领带,发型考究,妆容精致,一身古龙水的芬芳,从后台大步走向灯光明亮、掌声热烈的前台。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最后一段,觉得这样的价值观更符合两个人的人设。
小狼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化,迷迷糊糊的,只知道跟着小夏走。
后面他会有自己的目标。
第13章
市体校和体育馆修在一处,都是气派且时髦的最新建筑。
虽然是暑假,但是青运会即将召开,校园里随处可见忙碌训练的运动员。年轻男女们各个形体健美,朝气蓬勃。
田径,跳高,铅球……
林知夏跟着盛朗一路走来,看得目不暇接。
游泳馆里已聚集了不少孩子,都由家长陪着,排着长队。
学游泳的孩子,各个都身材高挑匀称,手脚修长。
几个女孩子本来正吃着冰淇淋有说有笑,见到盛朗,笑声一消,互相挤眉弄眼。
有一个女孩胆子大些,打了声招呼:“盛朗,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