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逸之起身快步走过来,带着热情的微笑说:“杨义士,筱小姐,大家都到齐了,你们来得最迟,应该自罚三杯哦。”不等这两位行礼,便把杨梦龙拉过来,面向满坐高朋,说:“各位,这位就是带领筱家庄义民奋起反抗,斩杀十余名建奴的义士,杨梦龙!”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集中到杨梦龙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那种眼神,像是在菜市场里买鸡,弄得杨梦龙浑身不自在。一位肥头大耳的富商呵呵一笑,捋着下巴那疏得搞笑的胡子,说:“英气勃发,果然是少年英雄啊。”他身边那个比他还胖,放到现代拍张照片得按团体收费的说:“可不是,看看那双眼睛,充满斗志和野性,跟野牛似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可力敌数十人的侠士!”
杨梦龙额头上顿时黑线成排,我靠,跟野牛似的!?你丫到底会不会说话的,你才像野牛,你全家都像野牛!不过这是人家的地盘,他也不好翻脸,只能挤出一丝笑容冲大家拱拱手,算是行过礼了。方逸之指一指那两个超级大胖子,说:“杨义士,我来替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利民粮店的店东,莫洪发老板,这位是恒兴布庄的李茂才老板,这两位都是本县首屈一指的富商,分店都开到京城去了。这位是张老板,这位是林老板,这位是前朝举人郑老爷,这位是……”看得出县太爷跟这些人都很熟,随口就能叫得出名字来,被他叫到名字的都面带微笑朝杨梦龙拱了拱手,不过目光更多是集中到筱雨芳身上――――这位大美女可比杨梦龙这只黑不溜丢的猴子养眼多了。杨梦龙也知道自己的魅力跟筱大美女没得比,也就很大方的把风头让给了筱雨芳,同样是拱拱手就算了,他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才能吃饭,这几天都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这么多美食摆在眼前还不能动筷子,馋死他了。
可偏偏就有人那么不识相,那位经营牛行的石老板走过来打量着他,笑:“义士带领一群村民便杀了十几名建奴,当真是身手了得啊!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兴旺牛行?我给你双倍的工钱哦!”他一个牛贩子,赶着牛群走南闯北,碰上土匪流寇是家常便饭,这年头牛可是非常值钱的,随便让人抢走几条都够他捂着心口唉哟几天了。要是能把这个一看就知道很能打的家伙拉入伙,一般的小毛贼哪里还敢打他的主意?
他主意打得好,可是有人不让他如愿。那位镖局的郑镖头瓮声瓮气的说:“杨义士有这么好的身手,去当一个牛贩子是不是太浪费了?照我说呀,最好加入我们镖局,既能拿到很高的分红,又能长见识!”
石老板不高兴了:“郑镖头,你什么意思?什么牛贩子?你是看不起我石某人吗?”
郑镖头呵呵一笑:“不敢,不敢,郑某也是就事论事而已。”
石老板的脸有点黑了。贩卖牲畜这一行辛苦危险不说,还不是什么体面的工作,他最讨厌人家说他是牛贩子,而这个姓郑的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咧咧的一口一个牛贩子的叫,分明就是扫他面子嘛!他正要反唇相讥,杨梦龙已经不耐烦了,瞪起眼睛叫:“我说,可以开饭了没有?我都快饿死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目光刷地集中在他的身上,都是一副吃惊的样子。本来嘛,这帮家伙所谓赴宴,从来都不是以吃东西为目的,人到齐了还要东拉西扯谈天说地,直到主人再三邀请才能落座,动筷,酒过三巡还要行酒令,歌舞助兴,搞不好还要吟诗作对,反正一顿饭能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一句说,就是吃饱了撑的。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繁琐的礼节,乐在其中,像杨梦龙这种三句话不到直接开口嚷饿要吃饭的,还是头一回碰到。于是,这帮士绅富商打量杨梦龙的目光中多了几分不屑――――还以为是多了不起的人物呢,原来是个土包子!倒是那几位千金小姐用手绢掩口窃笑,都觉得杨梦龙坦率得可爱。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方逸之,这位县太爷哈哈一笑,说:“哎,我都忘记了,杨义士从昨晚到现在粒米未进,早就饥肠辘辘了。各位不要客气,请上坐!”
杨梦龙欢呼一声,飞快地占据了一个好位置,然后伸手护住旁边的座位,叫:“筱小姐快来,我帮你抢了一个好位置!”
此言一出,所有人再次傻住,筱雨芳脸都红透了,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这个二货,到底懂不懂一点礼数啊?他风风火火的扑过去抢位置就算了,关键是大家相识还不到三天,他就要人家坐到他身边来,有这样干的吗?筱雨芳暗暗咬牙,这回真的是什么脸都丢光了,以后打死也不跟他一起赴宴了!
方逸之哈哈一笑,说:“筱小姐,你就坐到他身边去吧。”
筱雨芳无奈,一脸不情愿的在杨梦龙身边坐下,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结果这位老兄满不在乎,眼疾手快的抄起筷子,一家伙就把一条鲤鱼最美味的鱼腹给夹了下来,放到她碗里,说:“鲤鱼腹部的肉最美味了,赶紧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接着又一筷子,鱼头到了他碗里。全场再一次目瞪口呆,有没有搞错,县尊大人都还没有落座你就开始夹菜了!筱雨芳很想把碗里的饭菜狠狠的扣到他的脑袋上,看看这颗榆木脑袋能不能开开窍,就连方逸之面色也不大好看了,这个二货的行为也太出格了一点,弄得他这个主人都有点没面子。杨梦龙哪里管这么多,他都快饿死了!以前在家里吃饭他会等父母到齐了再吃,问题是他父母都不在这里,讲究那么多干嘛?吃,不吃白不吃!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幸好,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张千户快步走进来,见这里高朋满座,满面堆笑的朝大家拱手行礼,说:“抱歉,抱歉,张某来迟了,当自罚三杯!”
方逸之暗暗松了一口气,你可算是来了,你再不来我都不知道怎么下台了!快步迎上去,朗声笑说:“张大人来得正好,酒菜已经上完,宾客亦已到齐,就等您啦。来来来,张大人,这边坐!”
张千户作了个请的手势:“县尊请!”
方逸之说:“张大人请!”
杨梦龙张了张嘴,一根鱼骨从嘴里掉了出来……原来上座也这么多礼节的呀?失礼了,这回真的失礼了。悲催的是,张千户正好坐在他对面,见大家的碗筷都摆得整整齐齐,就他和筱雨芳碗里多了大块的鱼肉,不禁露出一丝讥笑:“杨公子怎么不等县尊大人上座了再动筷呀?”
你丫想找碴是吧?
杨梦龙继续低头啃鱼头,懒得理他。
张千户见他无言以对,更是得意,摇头晃脑的说:“杨公子的行为未免有些不妥,圣人云……”
杨梦龙冷不丁的冒出一句:“张郁那个猪头怎么没来?”
筱雨芳哧一声笑了,张千户则窒住,都还没有云出个屁来,云就被风吹散了。他面色连变数变,说:“杨公子,犬子……”
杨梦龙打住:“千户大人,你最好别动不动就骂自己的儿子犬子啊兔崽子啊什么的,从遗传的角度来看,这对你十分不利。”摇摇头,替张郁鸣不平:“虽说那个猪头很差劲,但是你也不能骂他是狗崽子啊,这也太狠了。”
狗崽子?
张千户愣了半晌,总算反应过来了。我的儿子是狗崽子,那我是什么?老狗?他心里那个恼火,就别提了,本来嘛,“犬子”只是个谦虚的叫法而已,在这年代,哪怕你再怎么优秀,老爸在外人面前提起你的时候都是“犬子”“犬子”的叫,嫌吃亏?那赶紧当老爸吧,等你当上了老爸就叫他的孙子作“犬子”叫一辈子就赚回来了。好好一个称号,被杨梦龙这么一弄居然变成了狗崽子,自己也很光荣的成了老狗,他别提有多恼火了,太阳穴冒出几根青筋,差点把酒杯照杨梦龙的脸砸了过去!
杨梦龙满不在乎的与张千户对视,那桀骜不驯的目光分明是在警告张千户:“没事你少来惹我,不然有你受的!”
方逸之见这两位大有要掀桌子的意思,吓了一跳,赶紧出来打圆场,说:“如今建奴正在京畿肆虐,甚至流窜到本县,随时可能兵临城下,张千户和杨公子都武功高强,正应齐心杀敌,保卫乡里,为圣上分忧,何必为了些许小事而伤和气?给本官一个面子,今天的事情就此揭过,可好?”
张千户咬牙说:“方大人都发话了,张某怎敢不从?”
杨梦龙耸耸肩,说:“我没意见,只要那个猪头别再来惹我就行了。”
当着老子的面一口一个的骂人家儿子是猪头,还真没几个咽得下这口气的,张千户气极,跳了起来:“小子,你!”
方逸之暗暗叫苦,我脑子被驴踢了么,居然让这对冤家死对头坐到一块了,纯粹是自己找不自在嘛!他递给杨梦龙一道警告的目光,同时举起酒杯,大声说:“大家难得聚到一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提了,干杯!”
所有富商士绅纷纷起立,举起酒杯:“干杯!”气氛那叫一个热烈,只是杨梦龙依然和张千户狠狠对视,活像两只发怒的公鸡,随时可能扑上去狠狠的啄对方一口!
干完这一杯,总算可以吃饭了。张千户暂时把跟杨梦龙那点恩怨抛到了一边,专心对付眼前的美食。他虽然贵为千户,但说白了就是一土财主,井底的青蛙――――见过多大的天啊?这满桌的山珍海味,他也没有多少机会品尝,得趁机吃个够本。杨梦龙就更不用说了,来到明末差不多一个星期了,饿了整整三天,接着又是杂粮饼又是麦饭,可把他的肠胃给折腾惨了,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居然就是水煮鸡蛋!难得有这么多纯天然无污染的美味,不吃白不吃!如果说张千户多少还要装出一点文雅的模样,细嚼慢咽,那么他是连装都懒得装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得那叫一个飞快啊,筷子所向,杯盘狼籍,同桌的宾客一个个目瞪口呆,看他的那种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从非洲难民营里逃出来的家伙。
方逸之苦笑,让这个二货这样一搞,他的脸算是丢尽了。他朝一位紫衣少女使了个眼色,那名紫衣少女会意,站出来向所有宾客盈盈一礼,曼声说:“承蒙方大人不嫌弃我等出身卑微,发来请柬,因而得见各位高朋,不胜荣幸。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献上一舞,以助酒兴,望各位不要见笑。”
石老板笑说:“紫嫣小姐才艺绝佳,能为掌上舞,能一睹小姐的美妙舞姿,不枉此生啊!”
紫衣少女含笑说:“石老爷过奖了。”优雅的打了个手势,一位比她要小上一点的少女轻轻吐气,一缕天籁之音从洞箫那小小的孔中悠悠的飘出,让所有人心神一漾,情不自禁的屏住了呼吸。在第一个灵动的音符从箫孔中飘出的同时,紫衣少女广袖一展,衣袂飘扬,仿佛一片从云缝中飘落,随风飞舞,悄然飘落人间的雪花,那舞姿优美轻盈之极,柔得让人心都碎了。她仿佛就是为舞蹈而生的,她的血液,她的骨骼,她的每一丝肌肉,都充满了灵感,牢牢把握着音乐的节奏,如同一个在音符间跳跃的精灵。
杨梦龙都忘记了呼吸,就这么傻傻的看着,心里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如此纯粹而优雅的舞蹈,如此空灵优美的音乐,真的是闻所未闻呀,就连他这个五音不全的家伙,也已经为之着迷!
感谢老祖宗,是你们为我们留下了如此辉煌、灿烂、瑰丽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