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串拿出来后秦和宜把双耳尊给放了回去,然后和童修一起研究手串。一串十八个好似檀木的珠子串成,每一粒珠子都饱满圆润,圆到近乎于道的地步,让人看之忘俗。
珠子给秦和宜的感觉十分亲近,仿佛召唤着血脉中的一部分。
“这是什么?”秦和宜情不自禁地问道。
童修摇头,他也不知道。
“九歌鼎?”秦和宜喊了一声。
陷入回忆中的九歌鼎醒了过来,飘到秦和宜身边,幽幽地说道:“我主人的东西啊。”
诸神之战前,巫族就遭受着惨绝人寰的迫害,许多大能修士以能够豢养一个巫族人而自豪,许多巫族人不堪受辱想方设法自杀,但死并不是逃脱的办法,有些邪道修士还会拘魂炼制成法器,那更是生不如死。
为了不被人发现自身巫族的血统,巫族人找了很多法子,秦和宜手中的手串就是其中最好的成品,用天心木木心所制的手串具有隐藏气息、压制气场的作用,让那位纯血族人、九歌鼎的主人多次化险为夷。
老伙计见面,九歌鼎百感交集,只想着静静。
“你戴着吧,能够隐藏气息的。”九歌鼎突然想到,“啊,我怎么就忘了呢,这个是压制巫族能力的啊,不就可以让你做出普通人也可以吃的菜了嘛?但肯定灵气不多、杂志去除不净,自己就别尝试了,于修行有碍的。”
闻言秦和宜心中一喜,“这是个好东西。”
“也不看看是谁的啦。”
………………
的确是个好东西,第二天,秦和宜花了半天的时间做了一堆吃的,例如牛肉干、肉松之类的,好存放又好运输,还找了忠实顾客钱叔品尝了一下。
钱叔自从吃了秦和宜做的东西,觉得偏头疼的毛病没了,家里面其他人也各有得益,原本还打算每半个月买上一次吃吃就好,但是好处多多实在是忍不住,就跟上了瘾了一样,半个月的打算就变成了隔三差五的去买,他觉得就连喝上秦和宜做的一碗粥那都是好事儿。虽然每次吃都觉得在吃药,钱叔一家子也甘之如饴。
今儿个秦和宜带着一些吃的过来,有牛肉干、肉松、脆饼、花生牛轧糖,他推门进到秦家的时候,钱叔正院子里洗萝卜。钱婶准备开始做萝卜干了,每年这个季节做了,就可以吃上一年。
“小秦来了啊,快进来坐,自己搬凳子哈,我这儿一手水的。”萝卜都是从地里面□□的,过了水就沾了一手的泥水。
秦和宜搬了一张小矮凳坐过去,把自己带过来用塑封袋装着的东西放在一边的小矮桌上。挽了袖子帮着钱叔一起洗起了萝卜,钱叔见了连忙让他住手,“别动手啊,又是水又是泥巴的,别脏了衣服。”
“没事啦钱叔,我还想请教钱婶怎么做萝卜干呢,钱婶做的五香萝卜干可好吃了。”
“哈哈,你钱婶也就这点本事。”
“说我啥呢,尽在孩子面前埋汰我。”钱婶拿了茶水出来,自从吃了秦和宜亲亲手做的东西,全家人都得到好处,他们一家子对秦和宜的推崇可谓是高人级别的,见到了秦和宜就特别亲切,“不就是个萝卜干的做法,简单的很,我等会儿写在纸上你拿着,回去了照着做就成。”
“谢谢钱婶啦。”秦和宜指着矮桌上的吃的,“钱叔钱婶你们尝尝看,我新做的,说不定你们能够尝出味道呢。”
“当真?”钱叔一听就明白了,连忙提了一桶井水洗了手,在钱婶递过来的抹布擦了擦。“我可要尝尝,哈哈,也不要怪钱叔说的不好听啊,你做的东西好是好呢,就是太难吃了,每次都跟吃药似的,喉咙都发苦了。”
“没事没事,钱叔说的是实话。”
钱叔撕开了一袋牛肉干,是香辣味的,闻着就怪香,没有多少犹豫地就扔进了嘴里,“嘶,辣,好吃,好吃。”
“吃得出味道?”秦和宜激动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戴在右手的手串,真的有用!
“能,能,哈哈,小秦啊你做饭真好吃,现在不仅仅是闻着香、吃着也好吃了,好吃、好吃。”钱叔连忙给自己老婆递了一块,“老婆子你也尝尝,太好了,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牛肉干。”
钱叔说着话的功夫,又有几块牛肉干下午了,真的很好吃啊,香辣十足却不掩盖牛肉本身的香味,他喜欢吃稍微带着点儿筋的地方,更加有嚼头。
“对,真的好吃。喂喂喂,老头子别吃了,给孩子们留点儿。”钱婶不由分说地从钱叔的手里面把吃的都给抢了过来,抱着一堆吃的进了屋子,过了一会儿拿着一张纸和几张红票票出来,“小秦你拿着,照着我写的做,做出来的萝卜干肯定好吃,好好保管可以吃上一年的。”
钱叔瘪瘪嘴,为了孩子不给他吃,真是想说啥都不行啊。
秦和宜接过纸条,钱他是拒绝的,“钱婶给钱干啥,小辈送些东西过来给长辈尝尝难道还有收钱的道理。”秦和宜再三拒绝,这钱要是收了,他就真的不要在抱月镇混了。
“好好好,小秦是个好孩子,是个有大造化的人。”钱婶把钱收了回去,但总不能让秦和宜空手回去,家里面也没有啥,索性让秦和宜抱着几根大萝卜走,他家的萝卜是山上的自留地里面自家种的,种子也是自家留着的优质种,不是外面种子店卖的高产种。产量不大,但是萝卜很好吃,白胖大个,辣味不重,吃着还甜。
用事实证明,自从戴上手串,秦和宜做出来的食物普通人也能够吃,而且能够品尝出食物的美味了。经过九歌鼎鉴定,食物内的灵气较之之前少了许多、杂质也没有减少多少,看来美味总是要代价的。
确定了东西能够吃,童修就打电话让快件站的人来收快递,用的也是加急的,就怕食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变质,哪怕现在天气凉了。
两天一晃而过,家里面交给娇花爬藤玫瑰来看家,凡是靠近围墙、企图攀爬的都给扔出去。在家里面吸收了纯净的灵气,娇花智商上涨,虽然不会说话,却能够通过枝条来表达出许多意思,它听了秦和宜的,藤条不断点头,叶片竖起露出里面的娇嫩花朵,花瓣也是一张一合的表示知道啦,别提多乖巧了。
大概是灵气充足的缘故,娇花的藤蔓生长旺盛,宅子周围的墙壁已经不够它攀爬了,很多都垂到了地上,等拍戏回来给后山起了围墙,应该够娇花爬的。
“老秦你过来看啊,娇花竟然有花骨朵了,不是季节啊。”童修拨开翠绿色的叶片,下面有一个娇嫩的花苞,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开放。
秦和宜摸摸娇花的藤蔓脑袋,“娇花告诉我,是因为家里面灵气浓郁,它吸收不了那么多,又没有很多地方让它长枝条叶片,就只能够开花了。”
“这样啊,不知道能够开多久,不然过年的时候翠绿的叶片上红蕊点点,又喜庆又漂亮。”童修又发现了好几个花苞,期待地说道。
“只要灵气充沛,会一直开下去的,娇花毕竟是开了灵智的花妖,不受季节的影响。以前灵气不足,它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开过花了。”手在娇花的藤蔓上轻轻抚摸,翠绿色的叶片形似翡翠,却异常的柔软娇嫩,娇花被摸得开心了,在秦和宜手底下扭得跟麻花似的。
“小可怜。”童修给娇花摸摸,“在外面肯定受了很多苦。”
被童修投喂多了,娇花已经不排斥童修了,能够给摸。
他们是到后门看看的,还带着一块毛绒垫子,之前从玉带沟那儿带回来的兔子在后门那儿安了家。他们出门之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给兔子带条毯子也好过冬,虽然看兔子那一身厚厚的皮毛并不需要毯子的样子。
兔子不在窝里面,童修和秦和宜只能够放下毯子走了。
第三天上午,秦和宜和童修推着两个最大号的行李箱,各自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人在外地不像家里面这么轻松自在和方便,因此什么都要带全了,以防万一。以前童修出门,那是前呼后拥,三个助理、几个保镖的干活,被照顾得是不错却忙忙碌碌,感觉没有一刻是自由的,他不过是公司赚钱的工具。
现在,和秦和宜两个人简单出行,行李也是自己背,童修却觉得特别自在,不像是去工作,更像是去旅游,感受生活似的。
这回没有开车,是坐了公交车到市里面打的去的火车站,坐动车去H城,H城位于F省的最东边,是个滨江临海的小城市。F省是G省邻省,坐动车两个多小时就了H市所在的地级市,出火车站往左走就是汽车站,买上两张汽车票坐大巴车四十分钟就到了。
裴亦星会在H城的汽车站接他们。
“我有些晕车。”童修靠在秦和宜肩膀上不舒服地按着肚子,“还有些想吐。”
在动车上生龙活虎,啃了一路鸡爪、鸭脖、鹅掌的,一点儿都不见萎靡,一上了大巴车立马就萎靡了下来。
大大的鸭舌帽遮住脸,露出精致的下巴,因为不舒服,下巴绷得很紧。秦和宜心疼地让童修靠得更加舒服一些,“要不要喝水?”
童修摇头,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会晕车,大概是鱼身的时候被秦和宜带着从B城回到抱月镇留下的后遗症,他当时在鱼缸里面可是水都吐出来了,在水里面感觉天旋地转、生不如死,那时候是条鱼无法表达感受,只能够硬挺着。现在变成了人,没有想到晕车的后遗症竟然给带来了,坐公交车没事、坐自家的车也没有事,坐大巴车刚上十分钟就生无可恋、只想逃出去了。
“不要,要吐。”
“很快就好了,很快就好了。”秦和宜后悔,早知道不坐大巴车,打的好了。大巴车内虽然打扫得很安静,但是人流混杂,各种气味混合,形成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一上车迎头就让人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取个“定情信物”当小标题的,哈哈,但是感觉怪怪的,就用现在这个了~
给老秦开个挂,不然出去后做出来的东西其他人不能够吃,多报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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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小bug修改一下~
☆、第三十四章:与传言不符
童修忍了一路没有吐,下了车立刻就奔了厕所,一路吃的东西全进了下水道了。吐过之后好多了,就是脸很苍白,走路跟踩在棉花上一样,秦和宜递给他喝的也不要,只想倒头睡觉。
他们是上午十点的动车票从故城出发的,来到H城已经快两点了。H城是个滨江临海的沿海小城市,今天虽然是周末却不是什么大的节假日,车站的人流量不大,秦和宜扶着童谣按照提示牌往外走,在车上的时候秦和宜已经和裴亦星通过电话,裴亦星会在出口等他们。
旅客通道内,两人旁边走过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对着手机打着电话,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不经意的转头看到了童修的侧脸,不确定的喊了一声:“童修?”
“什么?你说什么啊?”另一边的人没有听清楚,又问了几遍。
秦和宜和童修已经从她身边走过去了,她反应过来,连忙往前追,“我好像看到童修了,被一个男人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