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杉是暹罗的古泰拳大师,师从于暹罗高人,今年也不过才三十五岁,被誉为暹罗最年轻的大师。
在暹罗国内,他享有崇高的待遇,受到无数人的敬仰。
此时的坤杉,正在小庙街箱子的一家会所里享受服务。
一个长得水灵的少女,穿着暴露,正在专心致志给坤杉按摩,时不时还会跟他唠唠家常。
不过坤杉的华语说得不好,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他正在闭目养神,这时手机响了,他花高价在中海找的情报公司终于打电话来了。
“坤杉先生,目前我们无法确定叶龙头的具体位置,但可以肯定他在中海,两天之内,我们可以给您具体位置。”
“废物,都已经三天了,什么线索都没有!”坤杉发起脾气来,旁边按摩的漂亮小妹吓了一跳,连忙站到一边。
这时,门被轻轻推开了。
叶晨微笑地对旁边的小妹子说道:“麻烦出去一下,我有事跟这位朋友聊一聊。”
坤杉刚抬起头,看见叶晨微微一怔,立刻回想起来眼前这少年,不就是洪社通缉令上的那个人吗?
“是你……”
他心头一喜,平躺的身子突然发力,正准备弹起来全力一击,以最短的时间击杀叶晨。
但他刚要动,叶晨一只手已经摁在他的胸口。
顷刻间,他如同一座大山压在了胸口一样。
还来不及发力,叶晨另一只手猛地往他额头上一拍。
砰……
床破了一个洞,坤杉的脑袋被拍进洞里,脖子已经彻底断裂。
这位暗榜第八十名的古泰拳大师,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已经被像杀鸡鸭一样杀掉。
旁边的小妹已经吓呆了。
杀掉坤杉,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叶晨径直向外面走去。
过了一会儿,赵司理的电话又想了:“什么?坤杉也死了!你确认清楚,是不是苍龙小队干的?”
“不是,我问了这里的按摩小妹,他说是一个少年。”
赵司理心头一震,连忙挂了电话,又立刻给叶晨打电话,但叶晨没有接他的电话。
是他!
李乾德也是他杀的!
似乎想到了什么,赵司理全身一震:难道他现在在猎杀进入中海的杀手?
杀完坤杉后,叶晨开始下一个目标。
画面一转,他的神识很难快就找到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在万家灯火中,一个个国际顶级杀手,在叶晨的手里被杀掉,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赵司理不停收到类似的电话,越来越多,很快就有十几个了,当超过二十个的时候,她已经彻底瘫软在椅子上。
他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难道北斗枢密还有其他人将那些杀手的情报泄露给他了?
叶晨站在福云大厦的顶楼,透过玻璃,看到对面香格里拉酒店有一个男子。
两个女人到窗前,将窗帘拉上。
透过窗户,叶晨可以看见三个人身上都有红光,其中那个男子的非常强盛。
他是叫金桥俊,来自韩城,世界顶级狙击手。
此时,他脱掉衣服,露出线条分明的肌肉。
其中一个美女摸了摸放在床上的狙击枪,感慨道:“好酷!”
金桥俊非常得意,他这把特殊的狙击枪,在国际狙击枪中可是拍第三的,仅次于米国的战鹰和罗斯的苍狼。
即便是炎夏前三的大宗师都不敢硬接他子弹。
他自己曾经骄傲的认为,只要他愿意,即便是炎夏第一宗师姜青山也会死在他的枪下。
不过,他不会去杀姜青山那种人,即便杀了,也证明不了什么,他这种杀手要的是钱,而且是没有后期报复的钱。
叶晨就是他下一个目标。
他有充分的把握杀掉叶晨,只要拿到洪社50亿美金的奖金,他下半辈子都够了。
那两个美女刚脱了衣服,叶晨如同轻燕一样划过夜空,一脚将落地窗的钢化玻璃踹碎,进了房间里。
那两个美女吓得连忙从床上爬起来,往洗手间躲去了。
金桥俊本能去摸自己的狙击枪,但已经晚了,叶晨先拿到手,将锋利的枪头刺进了他的嘴巴里,从后背刺出来。
金桥俊眼睛瞪得像金鱼眼一样,张着嘴巴,还有知觉,满脸痛苦,想用双手去将狙击枪从嘴巴里拔出来。
但力气在迅速流逝,很快身体一歪,就死在床上,鲜血将整张床染红。
过了好半天,当飞鹰带着人冲进来的时候,只看见一具尸体,和已经吓傻在洗手间的两个没有穿衣服的美女。
“金桥俊死了。”
一轮冷月悬于苍穹,寒风刺骨。
眼下已经是凌晨2:00钟,赵司理越来越兴奋了:国际杀手名单中,只剩下杀手之王杰克了。
杰克之所以被称为杀手之王,是因为他是一个精神魔法师。
传说他以前是哈佛大学一个研究佛学的教授,一直致力于精神领域的研究,十年前,他突然辞掉工作,去藏区待了三年,再次出现的时候,杀掉了当时一个小国的元首,震惊世界。
从此,他在国际上多次刺杀,没有一次失手。
更让人震惊的时候,他一边杀人,一边学本领,领悟出了炎夏的武道宗师的真气,练就了一身横练功夫,还掌握了火元素,古泰拳、柔道、截拳道、搏击术、忍术等等。
融合了百家之所长,成为当之无愧的杀手之王。
他杀的人,身价至少在五十亿以上。
最著名的一次暗杀,是躲过了无数高手,杀掉了南欧一个总统。
这一次,他被洪社的50亿美金吸引过来,第一次进入炎夏刺杀目标,显得颇为兴奋。
炎夏是宗师的故乡,同时也有神妙莫测的术法真人和佛学精深的上师。
并且炎夏也是当时大国,拥有核武,且有无数尖端武器。
一般情况下,他是不敢随便进来的。
所以,他的行踪非常隐蔽,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
但叶晨却轻而易举找到他了。
前面的莉莉玛莲酒吧是中海一家很受年轻人欢迎的酒吧。
即便是凌晨两点,还有不少人在这里嗨。
“养鱼呢!快喝!”一个穿得明媚艳丽的女孩儿举起一杯深水炸弹,一口闷了下去。
“我跟你们说,我今天中午,哦不对,应该已经是昨天了,昨天中午跟沈少他们一起去唐家,遇到了一个傻子。”
“什么傻子?”周围的人哄堂大笑起来。
喝酒的女孩儿正是和沈云一起去唐家的何梦茹。
“那二傻子一副穷酸样儿,还在沈少面前装逼,说什么我们没有资格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我操!口气真他妈大!”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何梦茹此时非常兴奋:“当时要不是看在唐清雨的面子上,早削那二傻子了!”
“世界还有这么蠢的傻缺,你告诉我,我去摆平他!”
“不用!沈少说了,要亲自打断他的腿,等沈少这几天忙完了就处理那小子!”
“咦?梦茹,那边有个金发老外,好帅耶!”
何梦茹转身过去,立刻眼睛都直了。
她们这些人都是出国留过学的,回国对炎夏的男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还是觉得国外金发帅哥帅气。
何梦茹连忙拿着一瓶酒走过去。
“嗨,帅哥,我叫何梦茹。”
“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