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世秋哥,你不是在美国工作吗?” 盛慕槐问。
“辞了。” 池世秋说。
“为什么?” 盛慕槐不解。
“ 这几年想了挺多,还是决定回归戏曲,把池派传承下去。” 池世秋对盛慕槐一笑,眼睛里有认真的光芒。
有了,有荣泠春那味儿了。
胡子阳说:“既然你们认识,那一切就好办了,我也不用多做介绍了。池先生是池江虹老爷子的孙子,对民国名旦的风采不陌生,相信两个月的练习时间是绰绰有余的。”
“胡导,您叫我世秋就好。” 池世秋对胡子阳客气地说。
又转向盛慕槐:“我从小是唱老生的,隔行如隔山,确实对旦角不熟悉,要演出荣泠春的风采,还需要盛老师多加指点。”
“世秋哥,你跟我就不用客气了。”
池世秋笑的眼睛弯起来:“你是我老师,客气客气还是应该的。”
寒暄几句,胡子阳说:“慕槐,我会跟你们团长打好招呼,过几天世秋就能去你们团训练,你也可以开始专心教学了。”
盛慕槐点头。
三人吃了一顿饭,胡子阳有事不得不先离开,盛慕槐送池世秋回家。
当年池世秋和她表白以后,她就刻意和他拉远了距离,但是池世秋一直表现得光风霁月,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也就恢复了原状。当然这几年池世秋出国,也就没怎么见面了。
“世秋哥,你怎么想着要来演荣泠春啊?” 盛慕槐问。
池世秋看着她说:“我读过剧本,这是个很好的故事,胡导说如果我不愿意演,他宁愿不拍了,我想这对电影界和京剧界都是一种遗憾。还有,我一直记得你在香港踩跷表演时的光彩,这光彩应该被更多人看到。能演辛老板是我的荣幸。”
池世秋的话让盛慕槐有些感慨,她说:“咱们这两个月就好好练,好好演,一定一起把荣泠春这个角色塑造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大师兄也即将登场,真是个修罗场啊,溜了溜了。
第79章
池世秋很有天赋, 又有幼功,旦角的动作学得既快又好。
盛慕槐和他泡在练功房里,不过十天的工夫, 电影里该重点展示的戏曲动作他就都学会了,剩下要抠得就是细节。
眼神, 手的姿态,脚步的姿态, 一代名旦的气质……都是细节, 也正是这些细节构成了荣泠春这个人。
经过千挑万选, 演小荣泠春的演员也定了,是个学小生的戏校学生。虽然小荣泠春的戏份不多,胡子阳还是希望盛慕槐能够用两个月的时间来培训他的跷功。
于是盛慕槐上午教大荣泠春,下午教小荣泠春,还要挤出时间自己练功,生活无比充实。
第一次见小荣泠春的时候,盛慕槐问他:“踩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们又只有两个月的时间, 强度一定是很大的。你能保证这两个月都能沉心学习,绝不半途而废吗?”
“我能。” 那小演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睛里都是坚定。
于是盛慕槐便从绑跷开始手把手地教他,然后是站跷, 再到跑圆场。
虽然小演员本人需要踩跷的片段并不多,但是盛慕槐一点都没有心软,就像是训练真正花旦演员一样训练他。
她告诉小演员:“荣泠春的跷功之所以出神入化, 与小时候极为刻苦甚至是痛苦的训练分不开。你要演好他,就要有他的精神。”
小演员叫做万星明,才十一岁的年纪。可他学戏非常认真,从不喊苦喊累,对盛慕槐的要求照单全收,甚至还主动要求盛慕槐多教他一些荣泠春将来要表演的段落。
看他学戏心炙,盛慕槐和池世秋商量,同意让他上午和两人一起练戏。
于是,小小的练功房里经常是这样的场景:盛慕槐在前面教,一高一矮两人就跟在她后面学,教的和学的都无比认真,即使是大冬天,三人上完课都会出一身汗。
胡子阳为了拍摄一些主角学戏的花絮,选了一天亲自扛着摄影机过来了。
“这些幕后花絮都是投资方要求拍摄的,你们要认真对待啊,” 胡子阳撸了撸自己扎了马尾的头顶,“不过也不要紧张,平常怎么样就怎么样。”
于是三人都穿上带水袖的练功服,盛慕槐踩着跷在前面,池世秋和万星明跟在她身后,跑圆场、赶步、搓步、鹞子翻身、耍帕子、耍水袖……
练着练着,盛慕槐将水袖一收,看着镜子里的学生,对池世秋说:“你的这个眼神不够,还要再媚一些,再给得多一些,和水袖的舞动配套起来。你看我――”
她转过身,微勾起唇,对着他们舞起水袖。没有上妆,她的唇色是淡粉色,却不难想象她画上殷红的唇是什么模样。
那雪白的绸子像浪花一样随她的心意翻腾,轻摇浪摆间,她一双大眼睛带着勾人的如水波光。
然后她眼神一收,同时水袖垂落,木跷带着柔软的腰肢转了一圈,做出一个漂亮的亮相。
池世秋专注地望着她,最后略微低垂了眸子。
“好!” 胡子阳忍不住在摄影机后喝彩。盛慕槐脚下的跷、腰身、水袖、眼神浑然一体,释放出魅力时,让他隔着镜头都浑身一麻。
“来,你来做一遍。” 盛慕槐放下水袖,立刻恢复了平时的样子,认真地对池世秋说。
池世秋捋了捋水袖,按照盛慕槐的指示动作起来。
盛慕槐在一旁纠正:“水袖幅度再大一些,对――再浪一点,眼神!记住你不是闺中少女,你是思春的风流少妇!”
池世秋的领悟力很强,在盛慕槐的强调下,很快就把感觉练出来了。
胡子阳咋舌:没想到盛慕槐的教学风格这么直接。不过她还真有两把刷子,不过二十天的功夫,两个学生都教的有模有样。
收拾好器材,胡子阳对他们说:“摄影棚已经搭得差不多了,正式开机时间是2月21日。到时候我会先拍荣泠春在鸣顺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世秋你也要到场。慕槐,到时候小荣泠春有些跷功片段也需要你,我会通知你时间的。”
“好。” 盛慕槐说。
***
没想到2月22日盛慕槐就被通知要去拍摄现场了。
那天的天气非常冷,滴水成冰。
电影里有个片段是白月季在地上泼水,让荣泠春在水冻成的冰面上练习跑圆场,估计是天气合适,所以把这个片段提前了。
盛慕槐穿着棉大衣,牛仔裤下还有爷爷逼她穿的毛裤,走在路上仍旧冻得直打哆嗦。摄影棚建在首都郊区,下了公交汽车还得走十分钟。
可是走进棚子盛慕槐就被这宏大的规模给震住了。
他们竟然在棚内完整地还原了民国时候的不同街道,鸣顺成科班的整座院子,荣泠春住过的四合院,和邱宅的亭台楼阁、花园、戏台。
胡子阳得意地说:“这摄影棚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搭好,要不是有出品人的支持,也做不到这个程度。”
他告诉盛慕槐,他拿到这个剧本后四处找制片人和出品人,却处处碰壁,原因是拍摄难度大,时间周期长,京剧题材太过小众。可是后来竟然有人主动联系他,担任了投资出品人。
这个人就是香港新晋传奇武班“胜望班”的班主。
场务是港片的忠实爱好者,在带盛慕槐参观摄影棚的时候,告诉她:胜望班虽然才成立四年,却指导和拍摄了近几年香港一大半功夫电影,去年又走出国门,参与了一部好莱坞和日本合拍电影的武打制作,为国争光。
班主的经历很有传奇色彩,据说他八十年代末赤手空拳到香港打拼,当武替,因为功夫过硬、动作漂亮,而且什么危险的活都能干,成了最抢手的功夫片替身。后来拍爆炸戏的时候他救下一个大佬,因此受到大佬的赏识,组建起了自己的班子。结果他不仅自己能拼,治下也有方,还很会做人,胜望班立刻就成了香港娱乐圈最抢手的武班。
“这人很硬核啊。” 盛慕槐感慨,怕剧务听不懂又解释:“我是说他能成功一定吃了很多苦流了不少血。”
“是啊,据说肋骨都断了好几根呢!他不仅投资了我们片子,而且还会亲自带队来当动作指导,到时候咱们都能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场务兴奋地说。
参观了一圈,盛慕槐来到了鸣顺成科班,见到了穿棉衣棉裤,剃了光头的小荣泠春,他上来和盛慕槐规矩地打招呼:“盛老师好。”
万星明面目清俊,即使穿得这样笨重都不能遮掩他瘦削的身段,天生是演旦角的料。这孩子很爱笑,一笑眼睛就亮晶晶的,很能感染人。
荣泠春也是这样一个天性乐观浪漫的人,走到哪里都能带给人欢乐,但也正因为如此,最后他的毁灭才格外显得悲情。
盛慕槐还特意去找李韵笙的原型――戏里的吴泠声小朋友。他比荣泠春高半个头,一看就是练武生的,仪表堂堂,起霸、踢腿都有模有样。
鸣顺成科班的十几个孩子都是从戏校挑出来的,选定后又一起同吃同住同训练了两个月,现在感情很好,都跟亲师兄弟似的。
鸣顺成的场景是按照“鼎成丰”一比一还原的,盛慕槐一一扫过,微凹的青砖小院,摆在供桌上的祖师爷神像,陈旧的练功场,大通铺……爷爷当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成了角。
“快快快,咱们趁着天冷赶紧拍那段冰上踩跷的戏!” 胡子阳进入工作状态以后格外严肃。
盛慕槐换上了鸣顺成同款棉衣棉裤,踩上跷。
经过两个月的练习,万星明已经能够踩跷跑圆场,甚至能在砖头上站跷了。但在冰上跑圆场,还要跑得健步如飞,这没有一两年不间断的练习是不可能的。
演白月季的演员拿着一个大木盆,将一盆井水哗啦泼在青砖上,很快这些水就在地面结成了一层薄冰。
胡子阳上去试了试,很滑,穿棉鞋都容易跌倒。他看向盛慕槐脚下那双极窄小的跷鞋,再次确认:“慕槐,你确定没有问题吗?”
盛慕槐笃定地说:“没问题。”
她都不记得在凤山外那条结冰的小河上,在系统困难模式下跑过多少次圆场了,这已经是刻在她血液里的技艺。
“好,那各机位预备!”
场记打板,胡子阳说:“action!”
盛慕槐踏上了那层薄冰,在冰面上飞快地跑起来。白月季拿着根棍子在后面抽,可每每要挨到她的衣角,她已经跑到前面去了。
如果不是刚刚亲自试验过,胡子阳都不敢相信冰面其实是滑的。盛慕槐在冰上有如一只轻巧掠过的燕子,不留下任何痕迹。
不仅是胡子阳,在场围观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虽然从事艺术行业,却对京剧没有太深的了解,也从来没想过当冰上踩跷跑圆场的场景真实呈现在面前的时候,会有那么大的冲击力。
那是一种技巧和美感的结合,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生敬佩。万星明眼睛里的渴望都要溢出来了。
“cut!” 胡子阳说:“过了。”
盛慕槐停下来,走出冰面,胡子阳上前跟她讲戏:“刚才那条很好,下面我们拍荣泠春跷功还不那么娴熟的时期,你踩到冰面的时候先犹豫,被师父抽一棍后跌跌撞撞往前跑,在刚才标记的a点摔倒。倒了以后我们会换万星明上去拍特写。清楚了吗?”
“好的,懂了。” 盛慕槐进入状态后,也是旁若无人的。
下面这条也是一次过。别看万星明年纪小,入戏却很快,小荣泠春的种种神情把握的恰到好处。
盛慕槐看着他练戏时的刻苦,和师兄弟们有爱温情的互动,好像真的窥见了爷爷的一点童年似的,不自觉露出了姨母笑,然后又有一点想哭。
她总是想到辛韵春这三个字就鼻酸,有个时候自己都不敢相信,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喜欢另一个人呢?即使他风华绝代时并不曾和她有过真正的交集。
爷爷是对的,辛韵春比荣泠春幸运。可是如果她没有穿越呢?带着一条丑陋伤疤作为看门捡废品的老头度过余生的辛韵春,真的会比纵身一跳不管死活的荣泠春幸运吗?她看未必。
她真的只能庆幸自己成了爷爷的孙女,才没有让爷爷带着那么多那么多的遗憾独自离开。
与此同时,一架由大陆最南端启程的飞机经过近四个小时的飞行,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
一个气质硬挺冷峻,身材高大结实的年轻男人坐在扶手椅上,凝望着窗外熟悉而陌生的灰蒙蒙的天。
身后的几个毛头小伙子已经耐不住站起来,纷纷去拿行李,四周闹嚷嚷的,却没有谁敢来打扰他。
好像一降落首都,脑海中就响起弦乐鼓板声,少年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带着草的清香与雪的冰凉。
他眼神温柔下来。低沉地念道:“槐槐,凤山,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