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那,乔神?”李闻风拎起乔依之的书包,走在她旁边。
夏诚也凑了过来,问李闻风:“风哥,乔神答应了吗?”
李闻风没说话。
夏诚又说:“乔神,你不知道那些人多过分,十几个人过来围我和风哥,其实我们能倒也不怕他们,就是担心他们使阴招。”
万一谁拿了刀子什么的,这种要是没当场发现抓住,就算是告老师都没用。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电视上报道的有关校园暴力的事情都不少,至于那些没被报道的,简直每天都有在发生。
乔依之目光沉下来,说:“威胁?”
夏诚点点头。
乔依之想了想:“那就帮他们答题,看看他们考满分该怎么收场。”
夏诚:“???”满分?高二卷子?
他不觉得乔神会撒谎,但这话的意思他应该没理解错才对。
直到看着乔依之坐上了回家的车,夏诚还是有些恍惚,他说:“风哥,乔神真的能把高二试卷写满分?”
李闻风抬眸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就是在说:“你还在怀疑?”
夏诚:“……”靠,大佬的世界,真的不是正常人可以触及的。
乔依之回到家后,在网上买了高二年级书籍的电子版,自己对照着知识框架开始做总结。
高中的书有一点好,就是别看书挺厚的,但其实每一页讲的内容不多。
如果真的会的话,那么几个小时就能过完一本书。
真到了高三的时候,数学老师们也会带着大家一节课过完一本必修书籍。
乔依之把电子版下下来之后,直接发给李闻风。
哪知道李闻风直接给她发了张照片过来,是黄毛那群人正在搬书。
乔依之:“……”
李闻风打字:“为了让我考好,他们也是很敬业了。”
乔依之:“……”不是,您能说动他们来搬书,这到底谁是被威胁者?
乔依之对李闻风的了解还不是很深刻,这些日子以来,她基本上只看到了李闻风同学稳重的一面。
但别忘了,这人本性还是很皮的。
能用智取,绝对不会硬钢。
用夏诚的话说就是:“风哥一向觉得兵不血刃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黄毛见李闻风在看手机,而自己带着小弟们在这里辛辛苦苦地搬书,说:“你也过来帮忙。”
大热天的,来来回回搬几趟,这简直让人有点受不了。
李闻风放下手机,很真诚的解释:“你已经搬来了这些参考书,我得先看看,总结一下只是大纲和题型。还有两天就考试了,我得分秒必争。”
夏诚也跟着李闻风说:“就是就是,我们风哥都没管自己的考试,先为了给你老大考,太让人感动了。”
原来,高二的黄毛还不是老大,他还有个老大,经常考年级倒数第一的那种。
黄毛:“……”他真的感觉自己被人耍了。
但是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这人真的要高二所有的课本和参考书吗?那么多他看得完吗?
但见李闻风已经‘认真’看了起来,黄毛嘟囔一句‘书呆子’,就交了夏诚:“你,来跟我一起搬书。”
夏诚:“???”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第96章
黄毛他们搬第二趟书回来的时候, 看到刚刚说自己要争分夺秒看书学习的李闻风又拿起了手机。
还不等他一身臭汗的跑近一点,李闻风就态度良好的率先解释:“这道题不会,我在网上查解题过程。”
实际上在跟乔神聊天。
黄毛停下脚步, 嘴上说:“你查你查。”
心道:要是考不好, 一定得把这个李闻风收拾一顿。
夏诚为了配合风哥演戏, 委曲求全的跟他们搬了一趟书后,这会儿再也不想去第二趟了。
外面的太阳火辣辣的, 黄毛和他这个小弟还喜欢瞎指挥, 夏诚不想伺候了。
李闻风仿佛听到了他的心声, 说:“我同学跟我一起来整理每一科目的书籍,你们去搬剩下的吧。”
黄毛本来想说你一个人整理不行吗?
但看着地上那一堆书和揉成废纸一样的卷子, 已经可以设想到要是自己这么问了, 李闻风肯定说‘我得争分夺秒的学习高二课程啊’。
似乎是看出了黄毛的不情愿, 李闻风说:“不让我同学来整理,你们随便留下一个人跟我整理也是一样的。”
黄毛:“……你跟你同学整理吧。”
那些书他最多就是在上面写了个名字, 其他的一概不知道, 甚至对那些没注明科目的卷子,都分不清哪个对应的哪一科目。
最关键的是,他的课本和练习册都不全, 有些书直接被他一页页撕下来玩了。
所以只能连同小弟的书一起搬过来。
不然,也不会搬来这么多书和卷子。
乔依之最后看到李闻风传过来的‘最终成果’,眉梢唇角都带着笑。
这种不动用一兵一卒就能让敌人丢盔弃甲的手段,真的高明。
李闻风传来的最后一张照片, 有高二年级的各科课本和练习册,阳光斜斜的照过去, 还能看到男孩子劲瘦手腕在桌面上投射下来的影子。
乔依之回复:“风哥优秀。”
李闻风淡定回应:“乔神过奖。”
夏诚站在自习室窗口,看着黄毛他们走远, 正打算过来跟风哥讨论一下‘整人技巧’。
就看到他家风哥的耳垂有点红。
夏诚大惊:“风哥!”
李闻风下意识的把手机熄屏,完美的藏住眼底那一丝慌乱,抬头看夏诚:“怎么了?”
“你耳朵怎么是红的?”
李闻风:“……晒的。”
夏诚自个儿摸了摸自己的,他分明晒得比风哥久,这还没红呢,风哥这是自从上次发烧后,整个人体质就‘弱’了点吗?
夏诚不知道,这是李闻风自打做了‘预知梦’起,乔依之第一次称呼李闻风为‘风哥’。
李闻风自始至终不太愿意承认那是‘重生’,就是因为他觉得上辈子的自己在表达自己感情时太窝囊,优柔寡断,束手束脚。
――分明喜欢了她几十年,却不敢在她面前露面,甚至更不敢让自己在她心底挂名。
因为他自卑,他觉得自己配不上。
上辈子的李闻风觉得,乔依之就是童话里面的公主,高高在上的,能跟她在一起的一定是屠龙的王子。而他自己,就是乡间的泥土,配不上。
就算乔家破产,就算乔依之家破人亡,只剩下她孑然一人。但依然不是他可以高攀的。
所以李闻风把喜欢深深的藏在心底,一个人默默地搞研究,只希望自己能帮到她一点。
因为,上辈子乔依之执意要把乔依兰的尸体存储在液态氮里,那时候不少人能猜到她之后想做什么。
李闻风也不例外。
但李闻风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觉得乔依之设想去‘复活’一个已死之人,无疑是痴人说梦。
李闻风却相信他的公主可以做到这一切。
并且在不小心看到了乔工遗留在自己实验室的手稿后,便放下了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始顺着乔依之的思路往下研究。
也正是因为如此,陈礼教授见他几年都拿不出来研究成果,对他浪费光阴的事情深表惋惜。
但这辈子,年仅十六岁的李闻风跟上辈子的意志发生了碰撞。
在融合记忆之前,李闻风还不太明确‘喜欢’的定义是什么。
他只知道,在看到乔依之快要晕倒,自己会紧张的想要去上前扶她;
在别人说乔依之坏话的时候,自己会同仇敌忾的上去力挺她;
自己还会追随着想要去她信中提到过的小店,吃她赞不绝口的鱼粉;
在周围人都去蹭‘学神光环’的时候,他犹豫老半天后,还是压不过内心的雀跃,想要沾染乔神的光环……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上次晚上同学聚会后,他送乔依之下楼,被司机挡了一下,整个人情绪就不由自主的阴郁起来。
后来又会因为乔依之家里司机的善意而变得开心。
现在,融合了上辈子的记忆后,李闻风明白,这就是喜欢。
只可惜,上辈子他晚了十几年才懂,那时候乔依之已经从人生低谷完全走出来,整个人的心理防线塑造得跟铜墙铁壁一样。
上辈子,李闻风在明白了自己心意的时候,有次按耐不住的借了夏诚这位实习医生的白大褂,去听乔依之在清河大学附属医院的讲座。
讲座结束后,他逗留到最后,想找个机会先跟乔依之熟络熟络。
如果时机合适,他可能会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心意。
但……
乔依之当时那种不带一丝情绪的眼神,就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冷水。
那会儿距离他高中毕业还不到十年,乔依之却已经不太记得他了。就算最后恍然大悟的想起来了,李闻风这边也是一堆话挤在嘴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只能伸出手,装作是一个崇拜她的小医生,说:“乔神,给我签个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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