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这条名叫白雪的白色荷兰鼠刚来到这个时代,因为帮助一个医生找到了药草,再加上毛色雪白可爱,看起来破通人性,就被这个医生捡去做了宠物。
医生是个名医,宅心仁厚,妙手回春,一生救过的人不知凡几,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
他知道自己的国家穷困,很多穷人看不起病,所以总是免费帮人治病,是很多穷人眼中的活菩萨。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太多了,他是救不过来的。
宠物鼠白雪就见他的新主人逐渐从大房子搬进了小房子,西装换成了长衫,那块外国表也不见了,餐桌上也越来越少见油腥。
于是在又一次新主人掰自己的馒头喂它时,它逃走了。
凭借着漂亮的毛色,白雪很快就成了一位贵族小姐的爱宠,重新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再次得知医生的消息是在三个月后,它在一场宴会上听到有人在笑话医生,说他之前散尽家财为人治病,结果现在穷困潦倒连自己生了病都没钱医治,只能等死了。
白雪虽然是只老鼠,但是自认是只有思想有情感的老鼠,所以他打算去探望一下医生。
它花了很久才找到医生的家——在他走后没多久,越来越穷困的医生就搬到了郊外的草房子里了。
它到的时候医生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快要死了,他生前救了那么多人,却潦倒病死在了草屋,生前陪伴着他的只有一条不会说话的鼠。
白雪有些为医生可惜,毕竟医生得的病在后世是可以治好的小病,就算医生没钱,国家也有医保可以为他报销医药费。
可惜这里毕竟是落后的民国,所以白雪只能亲眼目送医生死去。然后白雪出于一条文明鼠的道义,叫来了人为他收尸。
医生父母已经病逝,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了,所以房东一边骂着晦气,一边用一张草席卷起医生的尸体扔到了乱坟岗,就像这世间任何穷人的待遇一样。
临走前,房东对着他的尸体讥笑道:“还是医生呢,却连这点道理都不明白,你且听好了,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几天后,又有穷人前来求医,附近草屋里的穷街坊叫道:“哎呀,你们来的真不巧,吴大夫已经病死掉啦,他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想来也不是多好的大夫,你们还是找其他医生吧!”
“可是其他大夫看病要钱呀。”穷人埋怨道:“吴大夫死的真不是时候!”
又过了好几个月,白雪再来到这里时,发现这里已经没有人提及死去的吴医生了。
……
杨经纶把这个故事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体悟。他是应该感到愤怒的,为吴医生悲惨的结局。
在最初他的确是感到愤怒,为这不公的世道,为这薄情的民众。
但是在愤怒过后,房东最后的话开始不停在他脑海里盘旋,“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他把这句话在嘴里咀嚼了无数遍,在明悟了的背后深意的那刻再也生不出怒火,只觉得满身寒凉,悲哀化作浪潮几乎要把他吞没。他终于明白了作者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了。
这个穷困交加的国家已经病入膏肓了,任何高明的医生就将对此束手无策。生活在这个病态国家的人都被感染成了病人,就连吴医生也不例外。他仿佛听到了作者借助这篇小说发出的怒吼声:吴医生的死不是薄情民众的错,是这人不如鼠的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国家的过错!
但是在深刻的绝望悲哀之下,又隐藏着作者给予读者的一丝希望所在,那就是白雪所在的光明且美好的未来华夏。那个未来的华夏医术发达,国家会给穷人基本的医疗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有希望。
也正是这样美好到几乎不真实的未来华夏,才会诞生出如白雪般懂事明理的宠物鼠。也正是这样美好的未来,才能带给每一个华夏人不懈奋斗的动力!也正是因为有无数个如吴医生般与这吃人的世道战斗到底的勇士,华夏才能拥有光明璀璨的明天!
他沉默着坐了许久,思绪才从文章内容里走出,那股属于编辑的本能开始自他血液里沸腾。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篇文章的优秀了!也许他文采不是最好的,但是就思想和立意而言却是十足的精品,不需要任何删改就能直接刊登在他们的报纸上。
写出这样成熟文章的作者绝不可能只是个籍籍无名的新人!他对着“守夜人”这个笔名琢磨了许久,也没想到这是哪个名家的化名。再看信封上的地址,更是和报社里的那几个名家扯不上关系。
一个想法就这样在他心中破土而出,让杨经纶满心火热,看着信封的目光更是滚烫不已。
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个可能,这真的是新人投稿?而他杨经纶将会是第一个相中这只千里马的伯乐?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他的大脑就感受到一股兴奋的眩晕,情不自禁激动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屁股下的椅子就好像火炕一样烧得慌,他彻底坐不住了。于是和杨经纶一间编辑室的编辑们就亲眼看到这样一幕:那个新来的小年轻满脸通红,鼠撵似的火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还在上班呢!你去干什么?”
杨经纶头也不回回答:“我去出外勤!”
编辑们面面相觑,他们又不是记者部的记者,出什么外勤?就有那老成持重的摇头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没个定性!”
于是正在家里养花的乐·佛系男子·沉迷养生·景就这样被一个自称《文学报》编辑的年轻人堵了个正着,接着他就因为年轻编辑滔滔不绝的对他文章的解读陷入了沉默。
“吴医生的死不是薄情民众的错,是这黑暗悲惨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的国家的过错!”
乐景:……
“这个国家病了,并且已经病了近百年,个人的努力在时代浪潮的压迫下不过只是螳臂当车,难道就要因此放弃吗?不!绝不!所以先生您借来自未来的宠物鼠白雪给了读者与时代战斗的希望。看,未来是多么美好,就连一只宠物鼠都比人讲文明,有同情心,过着穷人艳羡的体面生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为那个光明而又美好的未来而奋斗呢?先生,你说我理解的对不对?”
乐景:……
迎着年轻编辑亮晶晶的目光,乐景若无其事点了点头:“对,你说的没错。”
果然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他的本意是告诉读者们——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不过这位编辑的解读也很有道理,可以作为优秀阅读理解答案模板,是个出语文试卷的好苗子。
作者有话要说:
注:《鼠眼看人低》房东说的:“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改编于《我不是药神》里假药贩子的一句台词,这句话让我很受触动。
上一章我看到有读者质疑乐景的第一章和之后的表现反差过大的评论,这点是我的错。因为是系列文,在《位面小书店》里我有说明乐景的性格成因,这一本就下意识的忘记写出原因了,这点对于新读者太不友好了,以后我会加强对乐景想法和性格的刻画,这一章也稍微提及了乐景的想法和【异常】。
下面我把另一本书那边有关乐景对自己性格分析的原剧情贴上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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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乐景还是比较稚嫩的,还没有形成成年后他的成熟“美学理论”,但是他已经开始学会守护美好的事物了。民国世界原身的妹妹有一颗纯洁无瑕的赤子之心,对于他来说是足以让他守护的美丽,所以他会扮演一个好哥哥。但是如果李淑然变“丑”了,那么乐景会马上抛弃她,只会出于义务给她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他的眼睛里甚至不会映入李淑然的身影,他会彻头彻尾的无视她。
乐景算是一个非主流的反社会人格患者,但是同时他也有和bbc版本里拥有反社会人格的福尔摩斯重合的地方,那就是同样厌倦平淡,追求刺激或有趣的事物。
第12章 民国之写文(11)
在去见守夜人的路上,杨经纶幻想过很多次守夜人的模样。通对对《鼠眼看人低》的解读,他认为写出如此深邃思想作品的作者应该是个受过很好教育的成熟男性,思想开明进步,他要有一定的阅历,同时还要有很深的人文关怀。
慢慢的,一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青年或中年文士形象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应该上过大学,说不定还有留洋背景,这样也能解释出他之前为什么一直籍籍无名。
他作为首先发现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这次会晤之后他们之间也许会建立友好亲密的联系,他会一手挖掘、培养守夜人,让他名扬天下,让他从一个默默无闻新人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作家,他们两人的私人友谊也会被传为佳话。当然他也会因此晋升为资深编辑,在报社里拥有越来越多话语权,有朝一日成为报社总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怀着对未来的种种美好幻想与期待,他在来信地址标注的四合院门前站定,激动又紧张地敲响了房门。门很快就被打开了,门房探出头来,眼神警惕:“你找谁?”
“你家主人是不是往《文学报》投过稿?我是《文学报》的编辑,收到他的信稿后特意前来拜访先生。”
“你等等。”门房合上了门,杨经纶就听到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几分钟后,院子里重新响起了脚步声,门房再次打开了门,脸上也终于有了笑模样:“老爷让您进去。”
杨经纶跟着门房来到前厅,就见到一个青衫少年人笑着对他拱拱手:“麻烦先生特意跑一趟了,快请坐。”
杨经纶糊里糊涂的坐了下来,纳闷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少年。他看起来还未及弱冠,身影瘦削羸弱,脸白如玉,唇白无色,唯独一双眼睛熠熠生辉,琥珀色双眸光华流转似乎蕴含着无限生机,冲淡了他身上的病气。这是一个身体病弱却心志坚定之辈,这是杨经纶对其的第一印象。
眼看着少年一副主人的姿态招呼他,杨经纶纳闷:“在下杨经纶,是《文学报》的编辑,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这个年纪,莫不是守夜人先生的弟弟或者儿子?
少年回答:“我姓李,木子李,名景然,未及弱冠不曾取字,您直接喊我的名字就是。”
“我比你年长几岁,就斗胆称呼你一声贤弟了。”杨经纶迫不及待地问道:“景然贤弟,我这次是来拜访守夜人先生的,你看……”!什么时候让你爹或你哥出来见见我?
然后杨经纶就见那个少年眨了眨眼睛,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古怪,然后在他心急如焚的目光里挑了挑眉,慢条斯理地回答:“我想你是不是有哪里搞错了?我就是守夜人。”
啥?
这个年纪看起来比他还小的少年就是守夜人?也就是说《鼠眼看人低》这样有深度有内涵的文章是出自一名十几岁的少年之手?
他不是开玩笑吧?他这么想了也这么问了。
少年耸了耸肩,眼神有些无奈:“这有什么好开玩笑的?而且我也没必要撒这种很容易就会被拆穿的谎言。”
杨经纶的理智也慢慢回归了,他尴尬地笑了笑,明白自己问了句蠢话。想想他刚刚还恬不知耻的称守夜人为贤弟,他就懊悔地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既然他就是守夜人,那么贤弟之类的称呼自然是要不得了,他肃容拱手道:“是我唐突了先生。”
“我没想到写出如此优秀作品的竟然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是我狭隘了。”
杨经纶不由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眼前的少年,不住感慨道:“真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明明他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说话如此老气横秋实在有些滑稽,不过杨经纶却没意识到这一点,此时他迫不及待想把自己从书中获取的感悟向原作者倾诉,他说了很多很多,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先生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奇怪,但是先生肯定了他对文章的解读,对一名读者来说没有比原作者的肯定更值得开心的事情了!
在宣泄过自己的激动之情后,杨经纶终于进入了正题:“我观先生文风老辣,剧情结构精妙,不像是新手,先生之前是不是在其他报纸登过文章?”
“只在家乡的小报里刊登过一次文章,不是很有名的报纸,不提也罢。”乐景回答:“我一直很仰慕《文学报》,所以《文学报》是我在北平投稿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报社。”
杨经纶与荣有焉地点了点头,然后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报社开给新人的价格一向是千字一元,先生的作品虽然优秀,但是之前毕竟是没有什么名气的新人,所以……”
乐景理解地点了点头,“我明白的,千字一元的价钱已经很公道了。”
杨经纶松了口气,“您能理解就太好了。我回去会和总编好好商讨,争取让先生的文章早日登上报纸,让更多人看到的。”
乐景笑着点了点头。老实说,他现在的心情也十分激动,这可是在后世威名赫赫的《文学报》啊,是被誉为华夏现代文学的摇篮,旗下作家囊括了半个华夏文坛,影响了整个时代人思想的《文学报》。
乐景至今还能记得他幼时观看电视转播的庆祝《文学报》百年诞辰的典礼上,时任主编发表题词中的一段话:“创刊百年,百年风云,百年清名,俯仰天地,无愧于心。国难之际赴水火,舍生取义求大同,或成或败,或囚或殁,人不知之,岂曰无声?青史为证!岂曰无声?山河既名!”
这般豪迈悲壮的题词深深触动了当时的乐景,他为每个字句里浸染的人性之美深深着迷。
《文学报》成刊的百年里,不知诞生了多少以笔为枪剑的斗士,他们攥紧手中的笔,一点一点捅开了这个国家上空近百年的黑夜,让几亿已经习惯了在黑夜里生活的国民看到了光!乐景敬佩这些逆流而行的先行者,他们是世界的星火,是人类的光辉,是时代的长矛,注定与命运为敌。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美丽得让乐景窒息。现在,就让他和他们一起举起手中的火把吧,让那火光透过纸面照进读者的心里,让那火光在大江南北升起。
火光会烧掉旧华夏一切黑暗腐朽的东西,最终涅槃重生的新华夏会在旧时代的残躯上笔直站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先生所著的《鼠眼看人低》会是系列小说吧?”
在乐景点头后,杨经纶恳切的说道:“先生接下来的作品,请务必也要选择我们文学报。以先生之才,千字一元的稿费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待小说刊登后,先生的稿费最低也会涨到千字两元。”
乐景爽快地点了点头。就算杨经纶不说,他也会选择文学报的。文学报对于他这个资深文青而言可是代表一种情怀。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杨经纶一怔,“什么条件?”
乐景说:“我希望你们报社能给我派个专属编辑,有关我的一切个人信息都要对除专属编辑外的人保密。”
一来他现在羽翼未丰,不想太过高调惹来是非,二来,他也怕李廷业顺藤摸瓜找上门来。他今年不过16岁,还没成年,李廷业管教未成年的孩子不论从法律还是道义而言都是无可指摘的。等到他成年后李廷业对他的束缚也就只有道德层面上了。所以他起码要低调苟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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