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华灯初上,室内熙熙攘攘,俱乐部放着慵懒的爵士乐,台球桌围满了人群,孟亦舟将热闹阻隔在一端,世界里只剩望眼欲穿,思绪全牵在手机那头,但是墙壁上钟摆的分针转了一圈又一圈,聊天界面也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坐在711便利店的赵奕看到刚吃了两口泡面的沈晚欲手臂明显一顿,然后放下筷子,摁灭了手机屏幕。
赵奕吸溜了两大口面:“你就饱了?”
看着那条消息,混乱如麻的情绪齐聚心头,急需一个倾诉的出口。
那天早晨的吻,打破了沈晚欲极力维持的克制和平衡,暧昧这层窗户纸一旦捅破了,结局要么皆大欢喜,要么沦为路人。
沈晚欲作为赌徒,唯一的赌注就是轻飘飘的爱意,他的筹码太少,不敢冒险。
赵奕心思细腻,几乎捕捉到了昏暗灯光下沈晚欲脸上一闪而过的不知所措。他放下啃了一半的热狗,问:“你是不是有心事啊?”
沈晚欲抬起眼眸,很突兀地说了一句:“你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
赵奕眉梢微挑,说实在的,他有些惊诧,自从认识沈晚欲起,他就没见过他为这件事伤神,文学系大才子这名头响亮,背地里也有不少暗恋,明恋他的小姑娘,可没听过他为谁动心,像是生来就没有一副好的感情胃口。
赵奕安静地看着他,知道接下来会有一番冗长的独白,此时此刻他需要一个倾听对象。
沈晚欲模糊了孟亦舟的性别,家庭背景,只讲了他们如何合拍,聊得来。人这辈子想要遇到一个同波段的同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心底,沈晚欲把自己和孟亦舟的相遇称为神迹。
他问赵奕:“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个人也喜欢你。但是他离你很远,不是地域上的远,就是……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的那种,你会怎么办?”
“我自己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你知道我的家庭情况,又穷又……”
跟他在一起,会被他连累吧。
桌子上的泡面早已放凉,表面上漂浮着一层植物油,沈晚欲盯着桌子上的某个点,捏着筷子一下一下戳着泡得发白的面。
赵奕听完全程,他是沈晚欲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知道他家境比较复杂,也知道他努力上进,更比别人了解他不愿意暴露于众的,那一点点自卑。
“阿欲,别看轻自己,你这么好,当然值得所有人的喜欢,“赵奕以为他在为哪个女孩伤心,宽慰道,“书上不是说了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喜欢就追,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至少你做过努力,以后想起来也不至于遗憾,是吧。”
沈晚欲没解释其中缘由,摇了摇头,垂下脖颈,束手无策的模样。
赵奕不住叹了一口气:“女孩子的青春很宝贵的,你这么犹犹豫豫的,一旦错过,后悔都来不及。”
沈晚欲看着窗外的车流来往,拥挤人潮,没吭声。
在这场盛大又无声的爱慕里,他时刻都在反观自己,没有盾没有矛,少年的青春是那么贫瘠,他喜欢的人又那么美好,他不忍心摘下那朵他养不活的玫瑰花。
孟亦舟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即使一切里,不包括他。
利海市百巷路79号,烂玫瑰是年轻人的聚集地,入夜之后,那扇画满了涂鸦的铁门后是另一个世界,不羁、叛逆、疯狂,尽情挥洒热汗。
舞台做了不同以往的装饰和布景,七彩霓虹照亮了台子中心,端着托盘和酒水的服务生像白鹭一样穿梭其间。
领班换好工作服,看了眼正在对镜打领带的沈晚欲:“不是打算把这工作辞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沈晚欲回想着孟亦舟打领结的样子,缓慢地系好自己脖颈上的:“今晚情况特殊嘛,老板让我抽空来帮个忙。”
领班笑道:“那你还挺有义气。”
沈晚欲笑了笑,他答应来,除了谢谢老板预支他工资,还他一个人情以外,也是为了再攒点钱带宋丹如去做个全身体检。
烂玫瑰每次搞狂欢节,门槛都快被踩塌,这种集中活动很难在一时半会找到熟悉场所的临时工,多一个人帮忙领班求之不得。
领班套上制服外套,没忍住又看了一眼,心里感叹着这人真是一副好皮囊:“帅成这样差不多得了,你再捣腾我们这些普通人还活不活了啊。”
沈晚欲系好,将衣领翻折下去:“店里的规矩,不穿工作服不让上岗。”
领班戴好胸牌,推开更衣室的门,留下一句:“那你动作快点啊,乐队一上场,肯定乱。”
领班安排沈晚欲去吧台,负责点单,送酒,招呼客人。
位置正对中央的圆弧形舞台,彩光撒下来,舞厅中挤满了人潮,才开场就是震耳欲聋的金属乐,充满张力,台下的年轻人穿着简单的t恤,脸庞像朝阳一样耀眼。
沈晚欲站的这个距离远,只能勉强看个轮廓,不多时,气氛已经陷入沸腾,热得像有人在场子里放了一把火。
李翘今夜特地打扮了一番,用摩斯抓了头发,穿着一件黑色皮衣,戴着手套,开嗓前他先鞠了一个躬:“欢迎各位来到烂玫瑰――”
嘭一声,孟亦舟敲亮了第一个鼓点,身上挂着贝斯的秦智抓过话筒杆,大声说:“我们是逍遥骑士!”
乐队名字来源于李安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美国七十年代反流行文化运动浪潮,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无疑是当时最具标志性的符号,作为垮掉的一代,亦或是失落的一代,青年人厌恶现存世界,渴望逍遥骑士一样奔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