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他穿着一身黑金色战袍,擐狻猊铠甲,长刀随身,眼里的寒光却甚过刀光几分。
万千兵马在他身后列集,使得他每一步都落下万千军势,简直像是星辰为之共舞,令人生出斗转星移的浩渺感。
终于,他一脚踩上了此方土地,烟尘振荡,大地似在震颤。
鼻头耸动,他呼吸了一下空气,对左右笑道:“是血的香气!”
三黑道人挂着笑容迎接张况己。张况己对他谢道:“此行多谢三黑道人,若攻下此城,我称帝,你做国师!”
此言一出,天上星辰似有应承,竟是有几分天子金口玉言之感。
而话语里的野心与信心也展露无遗。
他一双如同狼王的眼眸随之扫过林行韬和他身后的百姓。
“咦?”张况己发出一声疑问,“这是在做什么?这洛水城的百姓还会箪食壶浆欢迎我们义军不成?”
三黑道人保持着面上的喜色,然后说:“这些百姓都是洛王那狗东西派来阻拦将军大业的!他们都是一心为洛王的愚忠之民!”
张况己一皱眉,骂道:“呸!我还当是支持我们义军的父老乡亲,原来都是狗奴才!”
三黑道人然后又指指林行韬:“这是大临九皇子!”
“哦?”张况己含转而打量林行韬,“这我倒不曾听说有什么九皇子。”
林行韬回以沉默的视线。
张况己面对林行韬的默不作声,也不在意,反而十分理解的样子。
他甚至带着宽慰的语气说道:“九皇子殿下,你且放心,我不久便让你的哥哥姐姐们一同去陪你!”
“那洛王凌铭煜便是头一个!”
他拎着大刀,回头对渡河的大军笑道:“我西陵男儿听着!”
“洛水城就在前方!”
“送九皇子上路后我们再杀了这一万拦路狗,我们入洛水城——当家做主!”
身后军队轰然叫好,士气惊人到令洛水为之让步。
军队中有人敲了战鼓,咚咚咚地一声接一声。
林行韬看着越来越近的军队,脑袋上的血管也跟着咚咚声跳个不停。
由于三黑道人的那一掌,他们后路尽断,上万百姓惶惶欲逃却只能无力地扒拉着山石。
哭喊声渐渐震天。
林行韬喉咙发紧地看向王应。
王应捏着长枪的手已被攥出了血,他默默将危险且徒劳地攀登山石的百姓救下。
却有百姓大哭:“都怪你!都是你拦着我们!”
“不然我们何至于送命于此!”
也有稚嫩的童声问林行韬。
“殿下,你要和我们一起死了吗?”
“殿下,你救救我们吧!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啊我们明明是来迎接你入城的!”
“张将军!张将军!我们愿意做您的子民!您不要杀我们!”
各种各样的声音乱糟糟地响了起来,愈来愈大。
与那死神逼近的脚步声一起,漫天飞舞又一头栽下,栽进林行韬的脑子里。
头疼欲裂。
就在这时,一只青雀忽然飞过来落至林行韬肩头。
“终于联系到你了,九殿下。”青雀发出了细微的声音。
“我是太羽真人,此番前来救殿下。”
“三息之后此青雀会变幻长大,殿下坐在它身上离开!”
林行韬却轻声说:“我一个人走有什么用?”
太羽真人急道:“殿下怎的这般做不了大事!你是国运所托之身,身死国运消,轻重缓急需得分明!”
林行韬一怔,意识到为什么洛王要这么紧张自己了。
当然不是什么兄弟情,甚至也不是什么小鼎,而是国运托于皇子身。
卜果子以前讲过的话映入他的脑袋,像有闪电窜过他的脑袋,他的思路豁然开朗。
而就在这时,青雀从他肩头跃下,一下变为一只可背一人的大鸟。
像这样载人上天的法宝珍贵至极,据卜果子所说,这类法宝几乎都被国师所搜刮一空。
对面的张况己看到这一幕也是面露惊容。
前端见得此幕的百姓却是一片哗然。
有人逼问:“殿下要弃我们于不顾吗!”
“让我上去,我要活下去!”
这一回,林行韬竟听不到百姓中有人让他走了。
吵吵嚷嚷中,一声惊天动地的裂响。
王应手持长枪,看着欲上前的百姓,冷漠地喊道:“谁敢上前!”
他回头看林行韬,一张木讷的脸上是满满的疲惫,他说:“殿下,走吧。”
这是他第几次让林行韬走了?
林行韬以前没走,现在也不会走的。
这回百姓也不让林行韬走。
众多百姓一拥上前。
王应嘴角动了动,终于挥起了长枪,挥向了他原本应该保护的百姓。
鲜血溅出,王应在这种时候成为了,万人敌。
有百姓不可置信地倒下,却极为有效地震慑到了后方的人。
“王应,住手,我有办法!”林行韬大喊。
这时一个惊慌失措的身影忽然冲破了王应的阻拦,跌跌撞撞地冲向了前方。
林行韬被狠狠撞了一下,他伸手欲抓住那人的衣摆,最后却只抓住了一片空气。
“将军我为你带路——”那人向着远处跪下。
林行韬抬起头,却看见天边一抹血光。
一颗头颅直直地滚落在他前方不远处。
那人失去了头颅的身体飙出一蓬鲜血,才缓缓倒下。
那些蠢蠢欲动欲投往叛军的百姓顿时惊惧不敢上前,王应勉强控制住了局面。
收回手的三黑道人舔了舔嘴角:“我们将军可不敢收你,毕竟良民的话城里有的是,你们这样与将军作对过的的,我们不要。”
这句话简直是在给所有在场的百姓宣判死刑。
百姓爆发出了比刚才更大的恐惧的喊声。
有人乱叫乱窜却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挤过之前不敢靠近的林行韬身边,他们自杀一般向山石撞去,他们在原地彷徨无主。
在一片血色中,林行韬缓缓站起了身。
左边被人撞了一下,他的发带掉在了地上,价值连城的宝石被随意地践踏着。
散落的黑色的发丝划过了眼角,令他的视线有些模糊。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一边往前走一边闭上了眼睛。
——
林行韬到这个世界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这样的问题他其实想过很多次,在第一次宿在破观的夜晚,在与卿卿打趣完的间隙,在街上跟着大乐乞讨时,在看着萧二小姐的马车离去时。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向众多穿越主角提出的: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很没必要呢。
来了就来了嘛。
既来之则安之——这种话算什么。
没有目标没有想法没有意义,人总是随波逐流。就像他考进湳大后,他进了一个自己不是很喜欢的专业,然后呢。
销声匿迹。
在外人看来多光鲜啊,是湳大的学生哦!然后呢。
他有时打完篮球后背着书包回宿舍,在茫茫人海中会感到无所适从。
他与学霸许佑新的关系不是很好,而在他看来,许佑新是个假学霸。
哪有只拿三等奖学金的学霸啊。学霸这个词,方潮这样叫许佑新,林行韬心里不以为是。
在大学里,林行韬只佩服两种人:一种是成绩好得不得了以后能靠着成绩做事业的人,一种是学习不怎么样勉强不挂科却能将自己的事做得风生水起的人。
他觉得最可怜的是那种想好好学习却学不好,想做自己的事却怕耽误学习的——中不溜丢的人,还不如那些逃课挂科但活得潇洒自在的人呢!
可是林行韬自己吧,好像也就是他最可怜的那种人——普通人,他自己心里还是有那个比数的。
只是他的颜值水平高出普通人一大截,才让他在旁人看来是个风云人物。
如果林行韬真要做出个什么成绩,他可以去做模特,做网红,绝对可以赚大钱的,没人会怀疑。
有段时间他迷恋上了爽文,喜欢看那些穿越到其他世界做大事的主角。他喜欢吐槽那些主角,喜欢学那些主角装比,但他一直有个疑问——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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