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我是反派豪门的亲闺女

第212节

  林州不过随口说说。

  他压根就没去仔细想过,沈芳宜也是a大大二学生,会不会认识秦瑟。

  他只知道,秦瑟那种身份,是沈芳宜拼死也够不到的。

  所以他真的是没多想,随便说说而已。

  可是这些话听在沈芳宜耳中,却刺耳得很。

  想到叶维清。

  想到这次的大好机会。

  沈芳宜刚才心里头那些不可遏制的羡慕,就瞬间转化为了嫉妒。

  看吧。

  她告诉自己。

  这就是差距。

  有些人天生什么都有,而有些人,天生就要低贱到泥土里。

  这是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的。

  沈芳宜揪紧了衣服的下摆。

  可是面对着林州的召唤声,她半点也不能表现出不喜,依然微微笑着迎了过去。

  没多久,秦瑟和林莎已经选好了伴娘的礼服。

  林州付好定金,与店里工作人员商议好什么时候过来取东西,这便带着沈芳宜离开了。

  从始至终,沈芳宜都没有表现出,哪怕一点点的和秦瑟认识的痕迹。

  既然她要这样保持距离,秦瑟肯定不会主动凑过去。

  所以几个人在同一个屋子里待了那么久,林家父女俩都还不知道这两个人居然那么熟悉。

  秦瑟给林莎挑完了伴娘礼服后,还想要帮忙挑选配饰。

  结果就听林莎笑着在旁道:“秦大设计师,你赶紧去吧。有人要等急了。”

  谁?

  秦瑟顺着林莎指的方向看过去,才发现叶维清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这儿,正站在门外,透过透明玻璃门,含笑看着她。

  秦瑟心情大好,与林家父女道别后,冲出了屋子,直接扑进了叶维清的怀里。

  叶维清一把将她抱住:“怎么这么热情?”

  居然扑过来迎接他的到来。

  秦瑟紧紧搂住他劲瘦的窄腰。

  她其实是看到了沈芳宜后心情有所波动。有惋惜,有难过。

  更多的,是感恩。

  感谢有这个机会,来到了这个世界,遇到了他。

  可是她的这种感恩是不可以对外人说的。

  秦瑟在叶维清的怀里蹭了蹭:“没什么。就是有些想你了。”

  “是吧。”叶维清抬手揉着她的发顶,轻轻地笑:“我觉得你在这种时候,肯定会想我。所以事情一处理完就过来接你了。”

  说实话,秦瑟明白,自己说的想他的原因,和他说的肯定不是同一个。

  她正打算问他一问。

  他却主动开了口。

  “等过段时间,时机成熟,挑一个好日子。”

  叶维清俯身,小心翼翼地吻着她的唇角,说:“我们也好好的举办个婚礼吧。婚纱我搞定,礼服我搞定。你只需要美美地嫁给我就好。可以吗?”

  这是他每个晚上都在努力忍着的最大原因。

  他希望有个属于他们的美好婚礼。

  那样才是完满的结婚。

  那样,他才是真真正正地向全世界正式宣布了他们的结合。

  作者有话要说:叶小四:瑟瑟最美!所以,瑟瑟的婚礼也要最美!(~ ̄▽ ̄)~

  ——

  所以,之前叶小四努力憋着是有道理的,哈哈~

  第127章

  林莎的礼服做好后,已经是年根上了。

  秦瑟和叶维清看看暂时没什么需要再忙的,就搬到了大院儿去住,陪老爷子过年。

  叶枫的伤势前些天可以办出院。

  他怕老爷子看到他的伤后再担心,思来想去,他还是听从了秦瑟的建议,在医院里多住了段时间。这样恢复得很快。

  大年二十九,叶枫算是差不多好了。他身上的伤,只要别有剧烈的大的动作,基本上看不出来什么问题。他只要小心点就不太容易让人发现。

  这天叶维清接他出院,回大院儿过年。

  叶枫早就搬出去住了。所以一段时间没有回大院儿,原本也不会显得奇怪。

  可他一进门,叶震城就盯着他上上下下打量着看。让他心里发毛,暗自思量着是不是哪里露馅儿了。

  好在老爷子盯了一会儿后就作罢。

  叶枫这才松了口气。

  大年三十一大早。

  秦瑟和叶维清早起在大院儿里跑步的时候,正跑到宋家附近,就看不远处一辆熟悉的车子开了过来。

  是叶立柏的车。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地转了方向,直接钻进宋家不出来了。

  ——叶立柏的那些破事,能不掺和就不掺和。

  听叶枫说,陆媛已经痊愈出院。叶枫还说,叶立柏这次可能会带了刘芬和陆媛两个人来一起过年。

  老爷子早就不管这个儿子的私生活了。

  秦瑟和叶维清则是睁只眼闭只眼,懒得去理会。

  反正有刘芬和陆媛两个人去折腾叶立柏。叶维清乐得清闲。

  秦瑟和叶维清进了宋家院子的时候,宋凌正在院子里看书。

  厚厚的一摞政法书,也真亏得他看得津津有味。连院子里来人了都不知道。

  秦瑟仗着自己会点功夫,悄摸摸走到了他的身边,忽然探头过去笑眯眯说:“做什么呢?这么入迷。”

  乍一听到她的声音,宋凌吓了一大跳,手里的书咚的下落到地上砸了他的脚。

  “嗷……疼疼疼。”宋凌跺着脚站起来,指着秦瑟含泪控诉:“瑟瑟你太过分了!走路跟猫儿似的没声音。”

  说着又继续喊疼。

  秦瑟奇道:“怎么不叫秦姐了?”

  宋凌抬手,在他和秦瑟的头顶之间比划了下,眯着眼嘿嘿地笑:“我比你高那么多了!来,叫声哥哥听听!”

  他本来就比秦瑟大。

  当初因为知道秦瑟是未来四嫂,所以他一上去就肯喊姐。

  如今仗着自己高,他就开始反了天了。

  秦瑟上去对他就是一记横扫。

  她出脚又快又准。

  得亏了宋凌小时候也练过,底子还在,堪堪避开了这一脚。

  他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秦姐你太过分了!欺负弟弟老实啊?”

  话刚说完,宋凌脑袋上挨了一记拍。

  他捂着头看过去,居然发现身后站着叶维清。顿时一身冷汗都出来了:“四哥?你也在!”

  叶维清抬手弹了下他的额头,拿过他的书本来看,顺手翻了翻。

  半晌后,叶维清欣慰地点点头:“你倒是很认真。”

  宋凌嘿嘿地笑:“四嫂教得好。”

  他现在长高了,也瘦了。从眉清目秀的小胖子变成了眉清目秀的青年,又在政法大学读书,整个人书卷气十足,斯文得很。

  但是,无论他外观变成什么样子,在秦瑟看来,他都永远是那个总是乐呵呵的宋小六。

  此时看着宋凌,秦瑟不由得想到了和他一起到达a市的赵搏和付明明。

  赵付二人和赵世冲是同一所大学的。

  赵搏和赵世冲又是远房亲戚,之间多少有点来往。

  前段时间,赵世冲说,赵搏和付明明不知道怎么吵架了,吵得挺厉害,挺长一段时间互相不搭理。然后又好了。

  秦瑟不知道这事儿和宋凌有没有关系。

  并不是说宋凌掺和进去了,而是,付明明对宋凌的心思太明显。就怕赵搏误会了宋凌什么。

  原本这是别人的私事,她不该多插嘴。

  但是,宋凌不一样。这家伙对她或者对叶维清来说,都跟自家人没区别。

  秦瑟就问:“前段时间付明明和赵搏吵架的事情,你听说了吗?”略一停顿:“也不知道他们俩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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