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总裁大叔狂撩失忆娇妻 第84节
秦桑榆蜷缩在他怀里,像一只小奶团子,抬起眼睫,轻声问:“你要吃什么?”。
“吃掉我怀里这只小奶团子”。
女孩倏然间有些许慌乱,在她眼里这可是第一次,多么神圣。
“别……,我,我还没适应呢”。
“我帮你适应”。
话音刚落,秦桑榆被他放进浴缸里,骨节修长的手指将女孩的吊带裙轻轻挑开。
给浴缸里注满热腾腾的水,空气中雾气弥漫,暧昧到极致。
霍宴城垂下眼睛,温柔的吻上女孩圆嘟嘟的脸颊,唇角,耳垂……
……(不好看,作者就不写了)
三小时后,霍宴城抱起女孩,放进柔软的被窝,牵起她软乎乎的小手,放在唇边落下轻轻一吻。
“宝宝很棒,学习能力很强”。
秦桑榆脸颊的红晕一直未散,她没有接霍宴城的话,只是觉得很累,软软的阖上眼睛。
霍宴城轻笑了声,小乖宝体能怎么这么差,看来以后得多锻炼锻炼,不然万一怀了小宝宝,她都抱不起来。
他缓缓爬进被窝,将女孩往自己怀里揉了揉,这才意识到没给她穿衣服。天色已晚,他打了个哈欠,就这样睡吧。
凌晨四点,霍宴城迷迷糊糊睁开睡眼,有种不知名的难受,女孩均匀的呼吸声传入耳膜,她睡得很香。
小乖宝睡得正香,如果被忽然叫醒,她会哭唧唧的闹腾。他自然不忍心让小乖宝再哭,只好起身去了浴室。
半小时后,他轻轻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清晨,秦桑榆揉了揉朦胧的睡眼,窗外的天气似乎格外好,阳光刺眼但不热,风吹进来一阵阵花香。
这个香味很熟悉,能让人安心。但似乎前两天未在家里闻到过。
女孩转过身,目光落在身边还未醒的男人脸上。
曾经在梦里,她幻想过无数次和他一起睡觉,一起醒来的画面,可那仅仅是梦。
十八岁那年写的表白信,犹豫了很久,她没敢送出去,她怕霍宴城会讨厌她。
但不曾想,只是将表白信放在自己书桌上,她出了一趟门,回来就没了踪影。
她一直认为是钱管家打扫卫生时不小心当做垃圾给扔了,也没再追问,毕竟,他们俩不可能有什么结果。
女孩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晚上霍宴城拿着她的表白信看了多久,信封里没有写对方名字。
霍宴城之前的27年,从未动过情,女人和男人在他眼里并无差别,甚至,有女人打扮妖艳试图勾引他时,他会觉得恶心。
但看到表白信的那一刻,胸膛不明的跳动了几下,他不以为然,认为那只是长辈对晚辈的一些在乎和关心。
每每想到,自己养的小丫头,以后会被其他男人从他这里抢走,会阵阵心绪不宁。
他不知道,那种纠结的感觉叫做心动。
霍宴城不敢直视自己的感情,不由自主的将那份不该有的一丝丝心动压制在最深处。
直到女孩突然失忆,他开始放纵自己,想去抱她,想调戏她,想欺负她。
直到那一次,在皇朝会所,再也压制不住他对她的喜欢,吻了她。
――
霍宴城渐渐睁开双眸,看着怀里的女孩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将薄唇凑上去,在她唇角印上一吻。
“宝宝看着我做什么”。
秦桑榆轻轻挑了挑眉:“你打我一下,让我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打哪?屁股?昨天晚上还没玩儿够?”。
女孩听到他的话,不禁羞红了脸:“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霍宴城叹了口气,将女孩紧紧揉到怀里,嗓音温柔悦耳:“小傻瓜,一切都是真的,我是你的人,是你的老公,永远都是”。
秦桑榆安心了些,抬起眼睫,在他温热的胸膛蹭了蹭。
“院子里种了薰衣草?我闻到香味了”。
霍宴城昨晚连夜让刘特助给院子里放满薰衣草,他想回应女孩――你等到了爱情。
“宝宝穿衣服,起床,我们一起去看看”。
秦桑榆听见穿衣服这个词,才意识到自己光溜溜的躺在被窝里,倏地一下将被子扯过头顶。
糯糯唧唧的说:“你转过去,不许看,我穿衣服”。
霍宴城唇角勾了勾,又不是没看过,小乖宝还这么害羞,
趁女孩穿衣服洗漱的功夫,霍宴城去厨房煮了锅牛奶,烤了几片面包,涂满她喜欢的蓝莓果酱。
秦桑榆刚出了卧室,就被霍宴城抱起来,坐到餐桌旁依旧将她抱怀里,一口牛奶,一口面包喂着饭。
“老公,如果以后有小宝宝了,你是不是得给小宝宝喂饭,就不管我了?”。
霍宴城继续喂饭的动作,悠悠的说:“我会让最好的育婴师喂他,我只负责喂你”。
“这就是所谓的,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嘛”。
不知不觉,牛奶已见底,面包也吃完了。霍宴城垂下眼睛瞄了一眼怀里的女孩,唇角沾了点奶渍,软萌软萌的。
抬起大手轻轻帮她擦掉,随之落下一吻。
秦桑榆脸上的嫣红一直未散,从他腿上下来,牵着他的手,去了放满薰衣草的前院。
深吸一口气,清淡好闻的气味流进鼻腔。
浪漫不是鲜花和气球,而是你不经意的喜欢都被他记在心中。
晨光下,两个人相拥:“老公,有你真好”。
霍宴城浅浅的坐进院子里的摇椅里,女孩软塌塌的趴在他怀中。
“老公,我想知道我失忆后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儿,你可以讲给我听嘛?”。
霍宴城面不改色的垂下眼睛说着:“宝宝想先听哪方面?你认识的新朋友?还是我怎么喜欢上你的?又或者是我们俩那什么的具体细节?”。
“想听你怎么喜欢上我的”。
“好,老公讲给宝宝听”。
……
第127章 童话故事不是骗人的
听着听着,秦桑榆软糯糯的趴在他怀里睡了一小会儿。
几分钟后,她睁开眼睛。
“宝宝,陆延和林沫后天就要办婚礼了,我们还没准备好礼物,今天我们去帮他俩挑礼物”。
秦桑榆浅浅应了一声,忽的又想起什么,低声喃喃:“老公,那我们什么时候办婚礼,你是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霍宴城摇了摇头,小丫头又开始自卑了,他之前有提过办婚礼,但秦桑榆说等她毕业了再办,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不过他私底下偷偷看了许多婚礼现场布置,婚礼步骤。如果小乖宝反悔了想尽快办婚礼,他也可以立刻设计出一场完美的婚礼。
“小傻瓜,我怎么可能不想让别人知道呢?我家宝宝这么漂亮,我巴不得告诉全世界你是我的女人。
只不过你之前说过,你还小,不想这么早办婚礼,我就没再提,如果你想好了,明天都可以办”。
秦桑榆撇撇嘴:“还是等沫沫办完婚礼,我们再办吧”。
说完,霍宴城牵着女孩去商场。
刚进商场,秦桑榆看到不远处店里的镇店之宝――水晶鞋。
它安静的陈列在那里,似乎进来的每一个女孩都会看上几眼,也许它是每个女孩心中的梦。
霍宴城察觉到女孩的目光,没有说话,前几天他晚上趁女孩睡着,偷偷将她的小脚丫子放进鞋模中,印出最合适的脚印。
水晶质地坚硬无比,稍微不合适就会脚疼,所以他要为他的小乖宝量身定做一款水晶鞋。
她永远是他的小公主,他不是王子,只是一个永远守护她的骑士。
霍宴城假装没看到水晶鞋:“走吧,宝宝看什么呢”。
“没什么”。
来到商场中心,秦桑榆悠悠的说:“沫沫和哥哥也不缺钱,送贵的东西他们不会放在心上,应该送个有意义的礼物”。
走着走着女孩停在一个画室门口,那幅名叫‘一见钟情’的画映入她眼中。
画里是一个清纯靓丽的女孩和一个背着吉他穿白衬衫的男孩,眉眼带笑对视着。
男孩像极了陆延,结合起早上霍宴城给她讲的,林沫对陆延是一见钟情,这幅画很应景,送给他们当新婚礼物再合适不过。
秦桑榆问了价格才知道,这幅画是一位比较有名的画家画的,在歌颂他和他太太的初次相遇。
价格不贵,就10万,幸好不是很便宜的画,不然沫沫要说她不用心了。
“老公,就这个了”。
店员用膜轻轻将画包起来递给霍宴城,付过款后,两人继续在商场里转悠。
霍宴城神色微凝,低声细语:“宝宝,人家新婚,你送一幅画不太好”。
“啊,我觉得挺好,很有寓意”。
忽然间,他似乎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儿,扬眉一笑:“我再加个东西,后天一起送过去,保证他俩满意”。
“什么东西?”。
“秘密”。
――
林沫和陆延婚礼开始前。
霍宴城和秦桑榆身穿正式的礼服,赶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