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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谢谢你了。”赵玉英经历的多了,许晓没有发现黄月华那股傲慢,她已经察觉到了。

  她倒是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好笑。

  为什么生气,本来就是不熟的人,要因为别人的看不起就生气,那早就气饱了。

  “你住在哪里?我有空了过去找你一起聊天,现在正忙。”

  “我周末一般都在家。”许晓报上地址。

  “不是周末你在做什么?”

  “大学,要上课呢。”

  “原来你在念大学,你念的是什么专业?”她接过包装的动作顿了顿。

  “师范专业的。”

  “未来的老师啊。”

  “是啊。”

  “下次过去找你,拜拜。”

  离开了珠宝店,小团子走远了才说:“那个阿姨真漂亮,嘴上好红啊。”

  “是很漂亮,嘴上那么红那是涂了口红的。”

  “你也涂了吗?”

  “没有,你看着涂了吗。”

  ……

  赵玉英没有说什么。

  还不一定还能再遇到。

  草莓成熟了。

  当黄月华带着她的儿子,拿着礼物过来跟以前的同学叙旧的时候,正好他们一家从大坎村收获了一箩筐的草莓回来。

  黄月华以为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会引起围观,没想到根本没有。

  她敲了敲门,很快门就开了。

  陈向娟看着这位穿着洋裙的女人,卡壳了一下:“你、你找哪位?”

  “这是许晓家吗?我是她的同学。”

  “是。”她眼尖的看到了门口的车子:“那是……”

  “因为距离有点远,我开车过来的。”

  那车子是这个人的!

  “月华?”

  许晓听到了声音过来了。

  他们一起到院里,大家都在这里,除了他们家的人之外,还有两个金发碧眼的歪果仁。

  “你来的正好,今天我们种的草莓第一次收获,摘了不少,要不要尝尝。”

  “谢谢。”

  许晓一一介绍了她的家人,陈建军跟她点头微笑,打过招呼,就继续用熟练的英语跟他的两个朋友交流。

  他们一个叫费克斯,一个叫艾尔兰,是表兄弟,来这里旅游兼考察的。

  在长城上陈建军用熟练的英语回答了他们的问题,之后交流了一段,就成为了朋友,陈建军顺势就邀请他们草莓成熟后一起去果园采摘草莓,他们也答应了。

  没有想到能在这里看到外国友人。黄月华眼里闪过好奇。

  看来她这老同学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落魄啊。

  “他们是你对象的朋友吗?”吃着酸酸甜甜的草莓,黄月华问许晓。

  许晓点了点头:“是啊。”

  “我今天是不是来的不巧。”

  “怎么会,人多还热闹呢,这是你的儿子吗?长的真可爱,看上去狠想你呢。”

  “他们也说像我多些,碧泽,叫阿姨。”

  “阿姨。”

  “真乖,你要跟哥哥一起玩吗?这是你启朝哥哥,这是启晟哥哥,这是启旭哥哥。”

  “……一样的哥哥!”小孩子吃惊的看着双胞胎。

  “他们是双胞胎……”

  两边人各占据了一个地方聊天,刘田芳和陈向娟在厨房忙活着。

  今天要招待客人,陈建军说起了,有多丰盛就多丰盛。

  刘田芳察觉到陈建军对这两个洋人的在意,浑身解数都施展开来。

  第76章

  午饭无疑是丰盛的, 天上飞的, 地上走的,海里游的都有, 人吃的, 费克斯和艾尔兰一直在竖大拇指。

  中餐的魅力后世遍地开花的中餐馆已经证明了。

  黄月华的打算也落空了,她特意开了车,戴上她精心挑选的首饰来找老同学, 事实跟她想的也不一样,她想要炫耀的心理就放下了,地位不平等的时候会炫耀,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没有炫耀的心思。

  她在外国生活了那么长时间, 见识过的东西多, 她有空过来跟自己聊天, 许晓是很开心的饿, 以前的玩伴各奔东西, 能够还有缘分再聚的不多了。

  等到费克斯他们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要回国的时候,陈建军送了他们两个几瓶果酱,就是用草莓制作的草莓酱,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技能。

  他前世一起长大的死党后面就是跑到国外发展了,这个果酱是他岳母的拿手绝活,每年都制作不少送人,他就是忠实的支持者, 当初会跟老婆走到一起就是果酱做的媒人, 回国后自然就分享给了陈建军, 还教会了他怎么制作。

  他按照回忆中的步骤一点点的调制比例,让它更接近他记忆中的味道。

  这东西他虽然不是很喜欢,但是很符合外国人的口味,他们吃面包什么的,都喜欢抹一层果酱,如果能够打开他们的市场就更好了。

  而这礼物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是用他们亲手采摘的草莓制作的,费克斯他们也欣然接下了。回到国之后想起了这瓶果酱,打开品尝,没多久陈建军收到了他们的跨洋来电,说果酱很符合他们的口味,希望可以购买。

  陈建军当然没要他们的钱,多准备了几瓶按照地址邮递了过去。

  他为自己的未来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大学也表现了出来,从他的穿着,还有他做的事情,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同学之间说他自甘堕落的话从来没有少过,陈建军都不放在心上,每个人要走的路都不一样,他受不了以后受到拘束的生活,当然是选择自己做生意自在一些。

  宿舍的人也劝过他,但是看他日子越过得越来越好,也不说了,人各有志。

  这时候自己下海是一种需要勇气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还是毕业后老老实实的找一个铁饭碗比较保险。

  陈建军从学校回来,注意到了院里面陌生的自行车,他往前走就看到了客人。

  那人并不陌生,是孙孙仲才,他每年都会来拜访两次,不过现在越来越宽松,他越来不会避开别人。

  他进去的时候,果然看到他妈和他相谈见欢,现在孙仲才已经看开了,所以可以谈笑众生的说起他在陈屋村的经历。

  从这方面来说,陈建军还是挺佩服他的。

  内心足够的强大,很多人根本不想再揭开伤疤。

  “孙叔。”

  陈建军打了招呼,他看到陈建军回来了,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建军回来了,我这次来可是给你们家带来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什么好消息。”他看向陈老三和刘田芳,发现她居然眼眶都红了。

  这是他从来没有看过的事情,除了当初大姐陈向红把小女儿送走、难产的事情,就没有看她掉过一次眼泪,小时候那么艰难也没有哭过。

  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居然情绪波动这么大?

  “妈?怎么了。”

  陈老三情绪也很激动:“是好事儿。”他似乎想起来了,陈建军还不知道,卡壳了一下。

  孙仲才也知道,露出一个饱有深意的笑容:“不可说不可说,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下次再过来叙旧。”

  陈建军一头雾水,这是卖的什么关子?

  刘田芳在他开口问之前阻止他:“知道你要问什么,也是该告诉你了,你先让我想想该怎么跟你说。”就这样把他的话堵了回去。

  说来话长。

  陈建军在他们说之前,真的没有想到原来他的父母还不是普通人呢。

  陈老三是小厮,身份没有错,但是刘田芳并不是丫鬟,她是小姐,什么小姐呢?

  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吃过苦的那种,但也不是那种新式的家庭,比如说家里从小让女儿上女士学堂,然后出国留学长见识什么的,他家还不到那个程度,刘田芳的真名叫刘芳华,陈老三是她二哥的小厮。

  说起来,她家跟传统的富家有些不一样,因为他家原先也是普通的泥腿子,他爷爷那一辈大字不识一个,有一身好力气,跟兄弟几个一起拉帮结派赚了点钱,之后他爸继承了衣钵,同样大字不识一个,走的还是悍匪的道路,就是干黑吃黑之类的活,在普通人眼里口碑可以,因为那时候乱,他们却不会对本地人下手,从另一方面来说还保持了本地的稳定。

  她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在那个时候参军去了,还结下了一个生死仇敌,死了还打击报复到了他们家,联合了他家那庶出的二叔,把他们家的产业都吞并了,二哥三哥当场死亡,她要不是提前有一个丫鬟通风报信,差点也没法逃出来,她一点都不想给一个年纪可以当她爷爷的人做二房,所以她就跟着二哥的小厮逃了,为了避免她二叔找到她,就顶替了她身边一个死去的丫鬟的身份,到了陈老三的家乡生活。

  回想起来,也有三十多年了。

  她爸妈哥哥都死了,那家已经不是她家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说要回去的意思,确定那里的情况,她就死了再回去的心。

  而现在这个好消息就是,他那二叔重病去世了,据说死得很不安宁,本来就是被打击的对象,之后下面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因为运动死了两子一女,剩下的两个为了争夺留下来的东西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女的还引狼入室,仅剩的儿子没了,东西也没有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之所以会隐姓埋名,一开始是怕她二叔找到她,把她抓回去,后面的话不说,也是因为顾虑她家确实富贵,绝对是资派别没跑了,在那时候还是一个贫苦大众的身份比较好,现在看势头,外国友人都大肆招进来了,应该没有什么,她才跟陈建军说了。

  说完了,刘田芳有些忐忑,儿子能够接受吗?

  会不会心有芥蒂?

  “这样,外公不识字,为什么你教我们都没问题?”陈建军的重点歪了。

  期待他的回复的陈老三、刘田芳:“……”

  良久刘田芳才找回声音:“你外婆是书香门第出身的,因为被日军迫害,家破人亡,你外公有点本事,保了下来,我们兄妹一开始的启蒙都是你外婆来的。”

  “三个舅舅也是吗?”

  “嗯,你大舅舅随了你外公,二舅舅和三舅舅随了你外婆那边的,年纪不大学识就很出色了,只是那时候,学习再好也比不过拳头。”

  这话刘田芳说的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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