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陆嚣咬紧牙关,全神贯注地感知着赵锋的方位,为他撑起逃脱的空间。
他这边输出,蜂蝗潮的控制力就不够了,幸好金梭战斗经验丰富,见状果断用火光或双刀分担了他的压力。
他们持续地撑了半个小时,因为蜂蝗数量太多,全员都被蛰了,大熊因为站位在外块头的原因,表面积比其他成员多,因此也被蛰得最多。陆嚣只被蛰了三针,全在腿上,又疼又肿又痒。
他们把体内异能几乎都耗空,赵锋终于出来了。
他手上握着一枚巨大的虫珠。
陆嚣回收过很多珠子,无论是哪种虫兽,虫珠都差不多大小,唯独赵锋这一枚,颜色却是暗红色的,体积是寻常虫珠的三四倍。
“蜂蝗后就是蜂蝗后,连蛋蛋都大一些,”赵锋打趣道,他除了狼狈点脏点,什么伤都没受。
陆嚣:“队长没事吧?那蜂后长什么样子?”
“能什么样,就胖墩墩的,这群蜂蝗到底规模小,连它们的皇后都弱爆了,就在那里傻傻转圈,任我插,就是肉太厚,我挖了很久才挖出来。”赵锋把手变成了铲子,晃给陆嚣看。
陆嚣:“那下次我试试,说不定能压扁它。”
“有志气,不过我相信你的实力,今天你头一回出战,干的已经非常不错了,你控场能力比吉吉好,就是格斗还得练练,”赵锋很是表扬了他,把珠子递到他手里,“知道你们收集这个,给,奖励你的。”
寻常何勋回收虫珠都要四五千一枚,如今赵锋给他的这枚,估计得上万。陆嚣明白赵锋是在激励他,也就不讨要其他酬劳,乖乖收下了。
他们一行人回到梧桐镇时,已经晚上十二点,这一次任务他们去了五六天时间。
陆嚣不敢耽搁,火速赶回家。
幸好何勋今天刚把红薯收割完,累得直接躺倒了,陆嚣回来他也不知道。
看着他精瘦的体型,疲累的睡颜,陆嚣感到很心疼,守在他床边,用手指悬在半空虚虚画着他干净英俊的脸部线条。
“哥哥,我很快就能独当一面了,到时候我赚好多钱给你花,”陆嚣的表情和语气都透着虔诚的意味,好像在许诺,停顿了片刻似乎觉得这么说还是不够,又补充道,“不,还要把你养得胖胖的,就像那蜂蝗后,胖得生活不能自理,我就像那工蜂那样给你采蜜喂你吃,你也不需要走路,想去哪,我就托你去哪,这样你就不会那么累了……呵呵呵呵……”陆嚣试想了一下何勋胖的连门都出不去的画面,忍不住低笑,“你喜欢这样吗?”
说着,他微微施力,何勋就轻轻飘了起来,然后又被轻轻放下。如此几次,陆嚣玩的不亦乐乎,其实这种操作很耗费异能,但他停不下来。
“反正我喜欢。”
他近乎神经质地沉醉于自己用异能把何勋全身包裹的感觉!
何勋在睡梦中好像感觉到什么不对劲,后背阵阵发凉。
陆嚣在旁边守了一会,觉得自己腿上被蛰的依然地方痒得要命,而且淤肿未完全消退,担心何勋看到会起疑,于是大半夜去找李林宝。
“陆嚣弟弟,你这是……?”李林宝看到他肿成馒头的腿吃惊极了。
“被蜂蝗蛰的。”陆嚣淡淡道。
“蜂蝗?你怎么会遇到这种东西?你不是去上学吗?学校里很干净的啊!难道说你跑出郊区玩?”
陆嚣眼神毫无躲闪:“对,我逃课了,加入了一个佣兵团,出任务时被蛰的。”
李林宝嘴巴张成了圆形。
“好了,李哥先帮我处理一下,尽可能看不出来,否则哥哥该起疑了。”
李林宝只能按捺住自己的说教之心,先给他的红肿处做了引流后,再给他抹上最强效的消肿药。
处理完伤患处,李林宝正要语重心长地劝戒他,不想陆嚣冷冷一个眼神剃过来:“别劝我,也别告诉何勋哥哥。”说着,他歪歪嘴,凉凉笑道,“不然我就再也不帮你收集虫珠了,以后有人来你铺子找茬,我也不帮你哟。”最后的“哟”却一点都不俏皮,冷冰冰的像是在警告。
李林宝:“……”
等陆嚣走后,李林宝才反应过来,摇摇头:“现在的小朋友啊……真是……”
又过一会,李林宝那迟钝的大脑进而想起一个更为关键的要事:“诶哟,忘记告诉陆弟弟,那药含有变异鹿活草。”
而变异鹿活草,是很多春.药的一味材料,具有迷情、催.情效果……
虽然只有一点点,但估计会让孩子燥热得睡不着觉,李林宝默念:但愿何勋这个做大哥的能称职点,平时记得提醒孩子清下水道,否则……否则……
……应该也没什么事的吧,李林宝单纯地想。
陆嚣再次回到家时已经察觉到自己身体不太对劲,而何勋依然没醒,睡得一塌糊涂,大字型,睡衣被扯得乱七八糟,大喇喇地露出了自己精瘦结实的胸肌,因为皮肤极其紧致,那漂亮胸肌上还闪耀着一层辉光,看起来似乎挺可口的。
“……”
已然青春期中苦苦挣扎的少年直愣愣地看着他,咽了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v⊙)
第30章 同居
第二天。
何勋一巴掌把陆嚣拍了起来。
“小兔崽子!你昨晚几点回的?”
陆嚣一下子清醒, 虽然被人扰了清梦,可他一点毛躁都没显露,反而神清气爽,看着何勋中气十足指着自己鼻子吼的样子,反而智障似的地嘿嘿直笑:“哥哥早上好。”
何勋拍了他一巴掌后,莫名觉得自己的双手有点酸,好像做某些重复动作做了很久, 肌肉有些紧张。
“奇怪,手怎么这么累?”何勋不解地晃了晃胳膊,又捶了捶手臂的肌肉, 想放松一下。
陆嚣眼中闪过一丝得逞的光芒,他视线留恋在何勋的手上,舔了舔舌,下一秒却笑得好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十分懂事道:“哥哥手酸吗,我帮你按摩一下, 昨晚……昨天辛苦一天了吧?”
至于昨晚发生了什么,根本没、人、知、道!
“别装蒜!”何勋插着腰,指着他鼻子,“你是不是趁我这段时间没管你, 玩儿什么夜不归宿?”
他昨天回来时已经十点半,平时总是乖乖躺在床上跟他说晚安的少年居然不在家,致使他感觉少了点什么,坚持等了半个小时, 最后实在累得不行沾床就睡,直到闭眼也没看见陆嚣的人影。
“哥哥冤枉我。”陆嚣用他逐渐开始变声的尤带着儿童稚嫩音色的声音撒娇起来,“我这不是在吗?”
何勋本来是不吃这套的,但陆嚣长得太好看了,身为颜控,此时管教弟弟的威严被他这么一撒娇,顿时火气都失去大半,“那你干嘛去了?”
陆嚣把早就洗干净的虫珠拿了出来,“昨晚去同学家玩,他家大人送的……唔,我帮他们干活,他们就送了。”深得何勋真传,如今他撒起慌也是可以不打草稿。
何勋端起那枚跟鹅蛋差不多大小的虫珠,不可思议道,“怎么这么大?”
“据说是从一窝蜂蝗的蜂蝗后体内挖出来的。”
“我看看有什么不同。”何勋说着,就把工具翻出来。他刚开始的时候解剖过几个虫珠,后来等李林宝那边上正轨,他就让陆嚣收货后直接送过去,很久没碰过这些玩意了。
何勋翻了半天没找到手套,索性就直接接触,他一手按住虫珠,然后把刀尖小心刺进壳中。
大概是珠子质量太好,噗的一声,虫珠液竟然直接从创口喷出了细细的水柱,何勋赶紧头往后躲,以免溅到,但仍然不可避免地飞溅出一些落在手上。
正想擦拭,却见手指上的几滴液体像受到什么吸引,以极其违反重力学的曲线向上蜿蜒而去,直至到达泉眼,倏地就被吸进去了。
何勋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手上溅到的所有液体消失在泉眼处。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泉眼进化后食谱都更新了?
想到这里,他大着胆子把手指扎进正从虫壳中缓缓流出的虫珠液里,果不其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把那些液体都吸完了。而且还尤不满足,那枚深红色的虫珠核也被泉眼吸成透明晶体。
把这枚大皮蛋吃完,何勋感觉到泉眼已饱,便试图凝结泉水。
十粒纳米碳凝结一滴普通泉水,五十粒是粉色泉水,而吸收虫珠后,凝出的竟然是非常浓稠的一滴血红血红的液体,散发着跟血很接近的味道。
何勋这下自己都吃惊的不得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上一世他活了三十多年,泉眼从来没有这么多变化,而穿越过来后反而更丰富了?是不是何青苗的身体和泉眼气场相合的原因?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血泉有什么作用?
他用水将它稀释百倍,没想到颜色依然很红,浇灌到植物身上,似乎和普通泉水差不了太多,又给陆嚣尝了几滴,结果陆嚣呸呸吐了出来。
“好辣!”
何勋自己也试了一滴,顿时被呛得连连咳嗽。看来不是给人吃的。
最后这血泉被封进瓶子妥善保存起来,何勋总觉得它一定有别的用途。
吃过早餐,何勋换了套很正式的装束,正要出门,视线不经意间落到窗台上的花盆里。
说来这传说中的植物也是奇葩,种了那么久,天天喝泉水,也只长了二十厘米高,但已经和刚出生时很不同。它已经分化出二三十片叶子,细长状,呈花瓣状散在盆中,乍看之下还以为是芦荟,顶端有一节竖立起来的小小的牙冠组织。因为何勋前段时间忙着一直没怎么回家,只是托了小工或者陆嚣帮忙浇营养水,没想到隔了两个星期一看,这曼陀罗的牙冠组织上竟然冒出了一个小小的米粒大的花骨朵!
而且这花骨朵还是翠绿色的。顿时忍不住让人想起那个迷人的传闻,开出青色花朵的曼陀罗能够满足拥有者的一个愿望,
身为拥有者,陆嚣自然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曼陀罗,顿时惊喜道:“哥哥,它是不是要开青花了?它是不是可以许愿了?”
何勋仔仔细细地用放大镜研究起那小花骨朵来,因为它实在太小了,他又没有养殖经验,只能不确定地回道,“唔,没看到其他颜色的痕迹,很可能是处.女株。要不你试试许愿?”说道最后其实心里忍不住泛起一丝嫉妒,他也想拥有啊,可惜曼陀罗若真能实现愿望的话,那它想必是有灵性的,陆嚣才是它的主人。
“太好了,我要许……”
陆嚣突然住了口,犹豫地看着何勋,“哥,你别再这里。”
“……”何勋有种很想抽烟的冲动,青春期的孩子果然很多秘密,于是他理了理头发,“你慢慢许吧,还有今天一定要按时回家,别整天跟什么不三不四的同学通宵。”
昨天红薯已经挖完,一共二十五吨,刚好达到了他的预期值下线,勉强算是完成任务。今天一大早,何勋联系了新的经销商。说来也是钱生钱,路长路,他正式打入梧桐镇的农户圈子后逐渐认识了一些其他基地的中间商。
二十五吨的红薯在梧桐镇销售不是不可以,毕竟这个市场还没饱和,但何勋这人,走一步看三步,已经想着把手伸到其他基地了。
于是这二十五吨货分成了两批,一半在梧桐镇内销售,一半被拉去了附近的一个大市区。因为品质良好,那个外地的经销商也没压价。二十五吨红薯卖到了百万联邦币,除去成本,又给陈升和小工们发了几千奖金后,何勋自己足足赚了二十多万纯利润。这一回何勋直接把镇上原来那几个红薯户干翻了。两个月后,种玉米的龙老六也默默转了行。没办法,何勋的田里收上来的农产品质量几乎达到了地球未衰化时期的优良品质,而且产量大,价格低,他们根本竞争不过来。
适者生存,何勋毫不客气地收购了他们的旧地,当然他出的价格很厚道,所以尽管一系列狂风暴雨般的急速收购行为看似疯狂,但却没有引起政府和其他农户的怒言。
而存活下来的其他农户,都是已经发觉瘴气秘密的聪明人,尽管他们比不上何勋的技术和金手指,但另辟蹊径,转而种植一些过分精细化的作物,也稳稳当当地生存了下来。
下半年时,李林宝的摊子已然成规模,原先的那两家凉茶铺的缓冲液也逐渐无人问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异能者们投奔了李老板怀抱。李林宝租了一间像样的铺子,每日就在研究怎么升级配方,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何勋一开始还会调戏他,逐渐被他的不解风情浇凉,俩人恢复成关系还不错的合作伙伴。从李林宝手中分红了两三千联邦币,也被何勋当成零用钱赏给了陆嚣。
嗯,陆大英雄终于有了光明正大的私房钱。
第二年,梧桐镇因为种植技术的革新,粮食价格全面下跌,很多老百姓都吃起了有肉有素的好日子。
何勋手中租的、买的地,已经有上百亩,而存款也达到了百八十万,这笔钱一方面拿去供养新的供货商,一方面则用于改善居住环境。
他租了梧桐镇代表富人区的某个小区,一套两百多平米的大平层。又看李林宝可怜地龟缩在小小的出租屋里,于是邀请他一同入住。
他说这话的时候,陆嚣就在身边,登时瞪直了眼,恶狠狠地盯着李林宝。
可李林宝天生就是缺的,反射弧过长的他完全领会不了陆同学的愤怒,在拒绝几次失败后,收拾了“细软”就“嫁”进了何家。
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哟。“李林宝小媳妇似的跟何勋点头哈腰,“你们家真是太漂亮了,我住在这里,好像老鼠进皇宫一样。”
陆嚣凉凉道:“反正你本来就是黄鼠狼,都属鼠字辈,好像没差别。”
李林宝腾的红了脸,这个梗他消化了好多年,依然敏感又在意,每次都要羞耻得弯成虾米。何勋瞪了陆嚣一眼,对李林宝笑道,“孩子不懂事,宝宝别在意。”因为俩人日渐熟稔,何勋就称呼他为“宝宝”,李林宝抗议过好几次,奈何难以纠正,索性也就认下了这个破廉耻的外号。
“要不,你们家的家务我都承包了,你那么忙,我可以照顾陆弟弟的一日三餐。”李林宝贤惠地搓搓手,他不怕干活的,就怕没活干。
陆嚣翻了个白眼,谁稀罕。
可是何勋这个坏心眼的,让李林宝住进来还真的打这种主意,他现在处于事业发展期,有时候农忙都要驻守农田,恨不得有可靠的朋友来看管越来越”野“的陆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