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我又养活了全星际》
作者:肆二一
文案:
纵横全星际的种植大亨——何勋穿越回八百年前的饥荒年代,从农业大佬变成芸芸饥民中一员
他低头望着碗里数不到两粒米的稀粥,两指一夹,假装自己吐了口不存在的烟圈
幸好灵泉在手,技术他有,重建王国指日可待!更别说他穿越的身体主人还多了一重身份——其实是史上某位军功累累的伟人的未婚妻……可特么这条金光闪闪的大腿他却不敢抱!
不仅不能抱,反而要躲着
可那男人脖子挂着一块“会家务,能暖床,求饲养”的牌子找上门来了……
何勋:我可以只养别人,不养你吗?
陆嚣:好啊,你养他们,我喂饱你!
年下,1v1,he
外热内冷重利寡情钱串子商人受vs腹黑痴情忠犬攻
ps:忠犬偶尔有猫病,狂犬病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异能 星际
主角:何勋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穿越
星际豪华亲子旅行团。伟人烈士纪念星——陆嚣纪念馆。
年轻貌美的女导游在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历史上的伟人——陆嚣的生平事迹,底下的旅客由于大多数是放了暑假被爸妈拉来进行课外教育的小朋友,所以场面有些闹腾,若不是这群旅客中有个男客人特别帅,她估计郁闷得快维持不住脸上的职业微笑。
“……陆嚣,生于公元2590年4月21日,2621年10月19日逝世,享年31死。生前由白鹭之站一战成名,其后参加并指挥了奇幻星之战、科洛特战役、灵虫大战……多次在战事中扭转乾坤,曾获得上校军衔、联邦最高荣誉战士称号,可以说是史上军功最盛的伟人之一,同时也是最年轻的荣誉战士。”女导游公式化地背诵着早已熟烂于心的稿子,“不过与此同时陆嚣也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最后的战役结束不久,突然发生自爆,几乎毁了数个城市,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其经济损失对于当时百废待兴的联邦来说是一笔巨额,这也是最后他的头像没能出现在货币上的原因。”
女导游背完稿子,偷偷看了一眼人群中的那个帅得发光的男旅客,果不其然看到了他无聊的表情,为了引起旅客们的兴趣,便绞尽脑汁补充道:“咳咳,据野史记载,这位伟人曾有过一个儿时就定下婚约的未婚夫,叫何青苗,可惜没结婚这位何青苗同志就死了,据说俩人还没正式见面,不过陆嚣终日带着一条吊坠样式为树苗的项链,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缅怀自己早逝的另一半。在陆嚣成名后很多人给他介绍了新的对象,但诡异的是,无论相亲对象是男是女,均在与他见面后莫名死掉,久而久之,江湖便称呼他是姻缘黑洞,天煞孤星克妻命。”
说着,她打开了一面三维立体人像,只见一个男人缓缓浮现在众人眼前,他如同雕塑般俊美无双,但深邃的眉宇之间略有些阴沉,使得他如同一头沉默的野兽。
女导游又七七八八地介绍了一些其他的野史,不过都没有勾起那位帅客人的兴趣,于是她失望地宣布自由活动。
帅客人——何勋掏掏耳朵,挥一挥自家侄儿的小手,让他自己玩去,自己则一边百无聊赖地瞎走,一边摸到通讯器。他身为何氏农业集团的继承人可是很忙的,若不是哥哥嫂嫂太忙,他才不会带臭小鬼来参加这个什么思想教育夏令营。
“……对,玉米第四季将于下月初上市……什么?这个价格不行啊,这都几年前的物价了……您要是嫌贵就去其他农场收购也行,我这里就这个价!……噢,保证全星际都没我这里品质好,咱这玉米贵是贵,但口感脆爽鲜甜……什么?时间还是能保证的,误差不会超过72小时——详细地稍后我让助理给您发过去。”何勋挂掉电话,长吁一口气,眼神移到不远处的小侄子身上,确定他在视线范围了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那块陆嚣的纪念碑跟前。
因为这位伟人自己把自己炸成了分子,所以他没有遗体晶棺,只有一块大石头供身后的芸芸众生敬仰。何勋看了一眼他帅得女默男泪的头像,又想到女导游所说的野史,据说前后克死了十六个相亲对象,不由得咋舌道:“帅成这样却孤独终老,真可惜,不过没办法,跟你一起分分钟被克死,只要脑子正常都会躲得远远的。”
更可惜的是应该还是英年早逝吧,何勋看到享年31岁暗暗感叹,忍不住身手摸了摸那块石碑。
男性伟人石是纯黑色,女性伟人石是深红色,材质很特殊,并且绝对不会留下指纹,所以这些石头都是可以任摸的。没想到那块冷冰冰的石碑却在入手炙热无比,何勋一时间吃了一惊,想缩回手,谁知道它却紧紧地吸住了他,并通过手心迅速把温度传导到全身,他顿觉整个人都如同灼烧一般。
电光火石间,视野扭曲,眼前一片血红,很多影像在脑海中呼啸而过,何勋连一丁点声响都没发出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昏迷之前所感受倒的身上的热度已经冷却,四肢有些麻木和虚软。
何勋一点一点地恢复视觉,找回知觉,然后,他发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荒茫茫的陆地……
杂草丛生,空气还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紫色,弥漫着一股不太好闻,令人感到窒息的味道。
何勋呆了一下,慢慢转了转头,当看到后面时吓得差点跳起来。
只见身后是一片简陋的坟地,大概是草草善后的,只有简易的墓碑,甚至有些尸体的手脚都没有彻底掩埋好,露出一小节已经风化的斑斑驳驳的骨头,看起来颇为惊悚。不过最惊悚的还是离自己最近的那块墓碑,因为很显然,它已经被刨开了。
而自己的身体,正好在那块刨开的墓地里,下半截身体还埋在尘土内!
“………………”
何勋慢慢把目光移到这块墓碑上,上面明晃晃地写着“何青苗之墓,卒于2612年3月8日”。
何青苗……何青苗他妈的好耳熟……
不就是那个伟人陆嚣死得透透的未婚夫吗!女导游介绍这一段野史时,他听得真真切切的!
何勋胆战心惊地在自己身上摸了摸,褴褛衣服中果不其然有个挂脖子的名牌,上面写着“死者”的名字:何青苗。
“…………………………”果然。
何勋瞬间冷汗淋漓,并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这分明是穿越了!还穿到了一个早就死了几百年的短命鬼身上!
看这墓碑上的字,似乎还是新刻不久,显然是新坟,难道说,这个何青苗刚死,他就穿过来了?!再看看墓碑上的日期,2612年,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年代,正好是开荒大纪念。
所谓开荒大纪年,是人类从地球陆续移民到其他星球的初初两百年。因为地球环境日益恶化,农作物陆续出现了不同寻常并且难以抑制的衰化反应,导致生态链断层,食物发生严重短缺,人类不得不动用全球所剩无几的资源,远赴其他星系开荒,企图拯救危陷于食物危机的后代子孙。但开荒的前期很艰苦,飞船及其容易出事不说,新的星球环境也很恶劣,很显然何青苗没能适应新环境,嗝屁了,顺道拉上何勋垫背,也穿越到了鸟不生蛋的……何勋算了算,八百年前!他穿回了八百年前!
一时间,他眼前浮现了父母失去儿子踪迹后惊慌的神情,以及那个还呆在伟人馆接受思想启蒙教育的小侄子,也不知道自己骤然消失,亲人们会怎么面对……
但任他想破头,似乎也没法回去,而且自己才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人,往好处想起码他家人是没有危险的,处境可比自己现在好太多。
何勋震惊地捋完思绪、排除自己在白日做梦后,不得不冷静下来,逼迫自己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
身为已死之身倒不是很大的问题,毕竟刚移民死人太正常了,饿死的,飞船事故死的,被刚刚进化的异能者暴走砍死的,各种死法不计其数。这个年代的人类估计还在为食物短缺而奋斗,没有多余的资源管辖居民,人员户籍管理一定非常混乱,说不定给何青苗掩埋的人都没做过记录。
关键还是,这具身体的身份有点特殊,是伟人陆嚣的未婚夫,而陆嚣,又是个克妻的主儿。也就是说他刚接手这具身体没多久,很可能很快就会被陆嚣克死!就算天煞孤星是传说,但何青苗作为陆嚣未婚夫,早死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历史。
oh,不。
何勋当机立断,他要放弃这具身体的身份,什么伟人未婚夫的头衔,他,不要了!
至于以后……这个时代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坏的时代,但对何勋来说,却是最好的时代。食物短缺?那就意味着市场无限大,而身为何氏农业家族的继承人,何勋有一百种方法东山再起。一想到可以用自己丰富的未来科技改善这个落后年代的农业技术,利益最大化地赚得盆满钵满,何勋就已经对即将到来的金山银山热血沸腾。
不过当前迫在眉睫的是生存问题,确切来说,是存活问题。
因为他很快发现呼吸越来越困难,紫色雾蒙蒙的空气中,那种窒息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个久远的历史常识蹦出来,若他没记错,在开荒初期,人类选择的新星球虽然有氧气有水源,重力和温度都非常适宜居住,但大气层中还有一种难以化解、久经反应才逐渐净化的复合有毒气体,人们称之为“瘴气”。
暴露在未经净化的瘴气中,正常人类存活时间不过一两小时。
何勋冷汗直冒,为了避免刚穿越就比被克死还要快速的死法,他手脚忙乱地从坟墓里刨出自己的下半截躯体,火烧屁股一样从浅坑里蹦了出来。他注意到左手无名指上有枚戒指,取出来一看,内侧果然刻着陆嚣的名字,很显然,这是一枚订婚戒。
何勋毫不犹豫地扔回墓地,戒指闪耀的光芒很快被土覆盖了。
做完这些后他呼吸越发急促,便上下打量自己的身体,最终选择上衣袖子内侧相对干净一点的布条,用力撕下来捂住口鼻,以隔绝瘴气。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一只拥有红包群的猫》已开,感兴趣的可以收藏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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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几百年后,受制于环境严重恶化,文明发展缓慢,全球爆发生存危机(人和动物都饿死了很多很多),因此不得不寻找新的星球家园。科技不会像其他星际文辣么发达,尤其是主角穿越的星球,大概是开荒了三十年左右,又落后又贫瘠哒~~
第2章 工作
何勋极目远眺,想从茫茫荒草陆地找到一丁点人类活动的迹象,他一边吭哧吭哧地大口喘气,一边眼观八方,终于找到了一些不太清晰的车轮印子。通过这点零星的痕迹,他辨认了人类营地的可能方向,便往那个方向走去。
但这片坟地实在处于太荒芜的位置,估计他耗一整天都不一定走得到营地,幸好,在即将因为瘴气中毒全身麻痹进而嗝屁前,何勋遇到了一伙人。
更幸运的是,这伙人是联邦组织搜救小组成员,负责搜索流落在外的人类,因为这个小组人力有限,失联的人又多,往往只能救到不足十分之一的流浪汉,何勋偏偏撞大运地刚好就碰上了。他们远远看到步履蹒跚、衣衫褴褛的何勋时,马上意识到这是个目标人物,也不等何勋呼救,远远就吆喝着跑过来。
何勋脸色看起来实在糟糕,他们果断给他上了个氧气罩,何勋看到氧气罩时还警醒了一下,不肯吸,但随后就看到他们胸前的红十字标志,确认他们的确是搜救组织才狠狠地吸了几口氧气,脸色马上红润起来。
看他状态转好,他们就取走了氧气罩,然后给了他一粒白色的小丸子。
何勋不明所以地问:”这是什么?“
“你不知道?”那人惊讶道,“这是‘高密度纳米除瘴多孔碳’,简称‘纳米碳’,离开‘净化圈’都要带身上的,能保护人体3个小时不受瘴气影响……兄弟,你连这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得到这里的?“
何勋总不能说自己是坟场爬出来的,只能含糊其词,说自己是跟着别人的交通工具行动的,但最后被那些人抛弃了。
这个时代比起任何时候都要混乱无序,而且还有无数体质特殊的异能者,何勋坑坑巴巴的解释倒也不至于太荒谬,搜救小组见过比他更离奇更倒霉也更落魄的流浪汉,索性也就信了他的话。
“好了,你现在安全了,我们是附近的梧桐镇搜救组织,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可以跟我们走。”另一个人公式化地表达了友善,接着不意外地听到何勋肯定的回答。
他们乘坐着一辆轮胎非常高大的越野车,行驶了几个小时,路上风景呼啸而过,何勋一直睁着眼睛,仔细地留意途径的植被——这已经是他的职业病。当看到一些熟悉的植物时,他心里暗暗高兴起来。
沿路又救下其他的落难者,再加上三个搜救人员,一共塞了十几个人,大家辛苦地蜷缩在有限的空间里,几乎贴在车窗上,而司机还说可以继续塞,大不了伸出窗外悬挂,造型就像古代阿三国的火车,可见物资是多么紧缺。实际上何勋在看到这种四个轮子的古董老爷车时便已经暗暗吃惊了,因为他记得悬浮车早在地球时期就应该已经很流行才对,就是耗能较大,这个梧桐镇,穷得居然连悬浮车都用不起。
不管如何超载,搜救车还是到了目的地——梧桐镇。何勋看到外城区每隔二十米陈列着一个巨型的蜂窝煤状的机器,轰隆隆响着,紫色的瘴气源源不断地被吸附到机器里。何勋在博物馆见过这个玩意,是初代的瘴气净化仪。
这一批获救人员共计十二人,只有三个是登记了身份,其余都是不折不扣的黑户。何勋排在队伍里,跟着人群逐一入城门,门口通道有个登记处,轮到他时,登记人员眯眼看了看,随即问道:“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