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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恋人总是在逆袭(快穿) mijia 9181 2024-06-30 09:03

  明白小儿子迫切的心情,白家父母虽然不舍,却仍旧还是松了口,愿意让白缎在开学之前前往京城,所幸刘朗也更加喜欢京城的繁华热闹,在家呆了几天便蠢蠢欲动,干脆陪着白缎一同去了京城。

  刘朗早在大二时便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公寓,白缎来到京城后,自然也与他住到了一起。刘朗不缺钱,租得公寓条件自然不错,也经常会有朋友留宿,所以客房都是现成的,基本不需要收拾,随时随地都能拎包入住。

  整理好行李后,白缎扭头看向刘朗,无声地询问接下来要做什么。

  刘朗看着这个虽然寡言却乖巧漂亮的小弟弟,心里喜欢得很,忍不住抬手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被白缎皱着眉后退一步,扭头躲了过去。

  虽然没有成功摸到头,但刘朗却并没有尴尬的感觉,他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膀、摊开手,果断转移了话题:“饿不饿?哥带你出去吃点东西?”

  “……好。”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跟在刘朗身后,迟疑片刻,终于问出了他憋了一路的问题,“你认识郑旭吗?”

  ——郑旭,就是白旭,他在被带回郑家后又更换了姓氏,为此还在邮件里自嘲了一番。

  “郑旭?”刘朗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眉,“那是谁?”

  “就是……”白缎抿了抿唇,“京城郑家郑二少的孩子。”

  “你是说他啊?”刘朗恍然大悟,“那个郑家认回来的私生子?”

  刘朗的声音带着淡淡的鄙薄,令白缎听着十分不舒服,但却努力隐忍住了:“嗯,对,就是他。你认识他吗?”

  “听说过,也远远见过几面,但是不认识。”刘朗摇了摇头,“他跟我们不是一路人,玩不到一起去——怎么,你对他感兴趣?”刘朗回头看向白缎,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新认识的小弟弟看上去不太高兴,顿时有些讪讪,“你……认识他?”

  “嗯,我认识。”白缎抬头看了刘朗一眼,眼神平静,语气也平淡,但刘朗却硬生生听出了其中翻涌的怒气,“他是我哥哥。”

  刘朗:“…………………………………………”

  ——郑家二少的私生子,怎么变成白家小弟弟的哥哥了?这俩人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吧?!

  ——不是,小美人儿,你听我解释!我一时失言,并没有贬低他的意思,你不要生气啊!

  第8章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刘朗倒是能屈能伸,立刻反过头来向白缎道歉赔小心。

  刘朗一直是个颜控,他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对于长得漂亮的人——无论男女——都有着十足的耐心,再加上白缎比他小了太多,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自然要多哄着些,不然可就太没有风度了。

  停住脚步,刘朗转向白缎:“抱歉,我刚刚的语气不太好,但我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与郑旭的确不熟,道听途说知道点消息,可能有了些误会。”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你知道的,我们这些婚生子对于私生子都有着一种天然的敌视,难免同仇敌忾,不太喜欢与他们交往。”

  白缎虽然仍旧不怎么开心,但刘朗看起来诚意十足,而且他也的确能够理解对方的感受,终于缓和了面色。

  白父白母一向恩爱,他们一起工作、共同生活,白父没有出轨的机会,也没有出轨的想法,所以白家自然家庭和睦美满。

  但“男人有钱就变坏”这种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在外有情人、甚至弄出私生子的事情在白缎周围并不算罕见,作为婚生子,他也经常站在婚生子的立场上,排斥那些破坏家庭和谐的私生子——哪怕他们也是无辜的、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

  然而,白旭却是不同的,白缎完全无法用看待私生子的眼光去看待对方。在白缎心中,白旭只是他的哥哥,是白家名正言顺的一份子,甚至……有可能是他未来的恋人。

  在分别的四年中,白缎已经坚定了自己喜欢着白旭的心意,而一旦懂得了爱情,他却越发得患得患失起来。就像是白旭在离开前再三强调不许他恋爱那般,白缎也在担心着自己的哥哥身边会不会有了其他的人——毕竟,年少时的感情总是冲动而浅薄的,最容易被时间洗淡。

  白缎的生活环境极为简单、又一心扑在学习考试上心无旁骛,但白旭却不同,郑家是个复杂的大家庭,而他的生父郑二少又是个花天酒地、彩旗飘飘的花花公子,白缎当真害怕白旭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改变了对他的心意,变成了一个陌生的模样。

  ——而他与白旭之间还仅仅只是“兄弟”,从没有互通过心意,哪怕白旭变了心,他也没有任何立场指责对方。

  一想到白旭会搂着别人、亲吻别人,白缎的心脏便闷闷得发疼,仿佛人生都失去了目标那般失魂落魄。

  所以,他不愿意再继续等下去、也不敢再继续等下去,他想要尽快见到自己的哥哥,确定对方的心意,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他才不是郑家的私生子,他是我的哥哥,上了户口的那种。”白缎抿了抿唇,不满地小声反驳——虽然白旭的户口已经被迁去了郑家,但他好歹也在白家的户口簿上落户了六年。

  “真的?怎么回事?”刘朗很是好奇,兴致勃勃地追问,而白缎也没有隐瞒,详细得将自己家如何收养白旭、又如何被郑家抢走的事情一一说了。

  刘朗恍然了悟,眼看白缎分别四年却仍旧心心念念得依恋惦记着哥哥的模样,不由得颇为羡慕——他也想要有这么个贴心又漂亮的弟弟啊!

  搭住白缎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刘朗大包大揽,拍着胸口表示会帮他打探白旭的情况,如果有机会,肯定会促成这对兄弟俩相见。

  听到刘朗郑重的承诺,白缎不由自主地弯起嘴角,露出一丝切真实意的愉快笑意,顿时让刘朗看直了眼。

  一番交流下来,白缎与刘朗之间的关系有了大幅度改善,一下子从陌生人飞跃到了交心的朋友,这一顿饭自然也吃得宾主尽欢、格外愉悦。

  饭桌上,刘朗先是给白缎介绍了下京城的情况和京大的环境,但白缎对此显然不怎么感兴趣,有一搭无一搭地应着,直到刘朗话锋一转,谈起了关于“郑旭”和郑家的事情,这才令白缎猛地抬起头来,专注地望向对方。

  看着白缎仿佛小动物一样竖起了耳朵,刘朗心中好笑,却也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白父白母的社会地位虽然提高了,但毕竟与京城相距甚远,周围人也碍于身份,不怎么八卦他人的家务事,自然不比一直混迹于京城上流年轻人圈子的刘朗消息灵通。

  据刘朗所言,郑家是个大家族,但掌权的只是主脉,其余分家却并没有太多发言权。郑老爷子与他的兄弟们斗了大半辈子,这才坐稳了掌权人的位置,他有两个儿子,长子较为受器重,如今已经在郑老爷子的授意下逐步接管郑家,他的儿子也进入了公司,担任了重要的职位,女儿则嫁了人,做了阔太太。

  比起长子,身为次子的郑二少显然就不太成器了。郑老爷子早年吃了兄弟相争的苦,此时自然接受了教训,不愿意再养出一个野心大的二儿子、来一次兄弟相争。郑二少也不知是天生不成器还是知道郑老爷子的意思,一直做着吃老本的二世祖,尽情在外面花天酒地,哪怕娶了个脾气厉害的妻子也不曾收心。

  郑二夫人是个可怜人,她的生母很早就过世,幼年时便经历了外室上位、带着私生子女鸠占鹊巢的痛苦。爹不疼娘不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养成了一副不肯吃亏的尖锐脾气。但尽管如此,她也没有从继母手下讨到什么好处,不然以她那不逊于郑家的出身,也不可能被父母做主,嫁给郑二少这个花心浪荡又没什么前途的二世祖。

  郑二少夫妻感情冷淡、貌合神离,郑二夫人在绝了让丈夫浪子回头的心后便一心扑在了儿子身上,对于郑二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带情人和私生子回家——绝对不行。

  只可惜,这个可怜的女人命途多舛,四年前,她唯一的希望遭到了绑架,虽然被成功救出,但这个小少爷自小娇生惯养,不仅吓得六神无主还生了重病,因为没有及时得到医治而发了高热,被烧成了傻子。

  郑二少虽然不受器重,却也不能只有个傻儿子,所以尽管郑二夫人极力反对,但郑家仍旧还是将“郑旭”这个私生子接回了郑家。

  “郑二夫人的脾气本就不太好,又因为自己儿子的事情受到了打击,对于郑旭的态度……自然不是太好。”为了避免白缎担心,刘朗不得不选择一些更为委婉的说辞,但这却并不妨碍白缎了解白旭的处境——很显然,白旭在郑家过得不好,非常不好,哪怕衣食无忧,但有着花天酒地、万事不管的父亲和嫉恨他甚深的母亲,无论是谁都不可能顺心自在。

  眼见白缎面露忧心,刘朗故作轻松地扬了扬眉,用公筷为他夹了只虾,放到白缎的碗中:“其实也没有太糟,毕竟是郑家自己主动认回来的孩子,如果过得太惨,那岂不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面,让外人看笑话?”

  白缎看了看碗中的虾,有些为难——由于白旭有意识的教导,除了父母与白旭以外,白缎从来不接受其他人的投喂,尽管白旭已经离开四年,但这个习惯却一直被白缎保留了下来。

  只是,白缎也明白刘朗的好意,更希望能够与对方搞好关系,多多打探一些哥哥的情况。迟疑片刻后,他终究还是违背了自己一直以来的习惯,将虾皮剥开、送入了口中。

  食物刚刚入口,白缎突然感受到一股强烈得被注视感,他下意识扭头通过窗户看向店外,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怎么了?”刘朗疑惑地问道。

  白缎有些坐立不安,却又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能摇了摇头,努力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么哥哥——我是说‘郑旭’呢?他回到郑家后的情况,你了解多少?”

  “郑旭这个人我知道的不多,只是听说是个老实人,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就不怎么到处蹦跶,素来安分守己,和个隐形人一般。要不是你今天提起,我都快要忘记他的存在了。”刘朗耸了耸肩膀,“至于具体情况,我还得帮你打探打探。”

  “多谢。”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诚恳地致谢。

  虽然他并没有与白旭断了联系,却仍旧担心对方会报喜不报忧,自然希望更加详细得、从旁人的角度来了解白旭这四年的生活——这也是白缎并未给白旭说一声便跑来京城的原因,一来是想要给哥哥一个惊喜,二来,他也希望能够看到白旭最为真实的生活状况。

  由于聊起了感兴趣的话题,所以不知不觉间,这顿饭吃得有点撑,当白缎跟着刘朗结账离店的时候,天色已然微微发暗。

  饭店离刘朗出租的公寓并不算远,刘朗建议两人散步回家、顺便消消食,而白缎自然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他住在刘朗家中,客随主便。

  回公寓的路上,白缎一直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什么跟在他身后,密切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发现白缎频频向后张望,刘朗有些莫名其妙:“有什么事情吗?”

  “……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白缎皱着眉,语气不解。

  “那还不正常吗?”刘朗大笑起来,趁着白缎走神的功夫搭住了他的肩膀,勾了勾白缎耳边柔软的发丝,“你这幅相貌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可是百分之百呢!等到开学之后,京大的新晋校草非你莫属!”

  白缎不太自在地扭头躲开刘朗的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我知道,开个玩笑。”刘朗将手臂缩回来,他看着白缎快走几步、与自己拉开距离,下意识搓了搓自己刚刚搭住白缎肩膀的手。

  ——不知为何,在那一瞬间,他竟油然而生一股浓重的危机感,仿佛自己再对白家弟弟做点什么,就要被剁手那般。

  抓了抓头发,刘朗莫名其妙地纳闷半晌,终究还是将这股预感当做是一时抽风、丢到脑后,快步追了上去。

  不远处的街角,白旭从阴影处转了出来,注视着白缎与刘朗并肩而行的背影,微微眯起了眼睛。

  第9章

  回到公寓后,白缎早早便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因为刘朗明日要带他出去玩,为他介绍一些自己在京城中的朋友。

  白缎对于这类聚会一向敬谢不敏,毕竟他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也不喜欢太过热闹的场合。不过,他却无法拒绝刘朗的邀请,因为刘朗的朋友大多都是京城的公子哥儿,有几个还与郑家走得颇近,应当比刘朗还要了解郑家与“郑旭”的情况。

  很显然,虽然彼此接触不过一天的时间,但刘朗却迅速拿捏住了白缎的软肋——只要有“郑旭”在前面吊着,那么无论白缎如何不甘不愿,都会乖乖上钩。

  来到京城的第一个夜晚,白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中满满都是白旭的身影,他想象着哥哥长大后的模样、担忧着他在郑家的处境、幻想着两人见面时的场景,一直胡思乱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勉强入睡。

  理所当然的,这天晚上,白缎梦见了自己的哥哥,而且还是一场相当旖旎的梦境。在梦中,他和长大后的哥哥拥抱、接吻,然后做了些过程朦胧却相当羞耻愉悦的事情。

  第二天醒来,白缎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濡湿的内裤,默默叹了口气。

  这已经不是白缎第一次经历以自己和哥哥为主角的春梦了,自从他步入青春期、开始觉醒性意识后,白缎的梦境中就到处充斥着白旭的身影,由模糊到清晰,就仿佛是他对于白旭的感情,由懵懂到深刻。

  可以说,正因为梦中的场景,白缎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白旭所怀揣的感情,意识到白旭对于自己而言并不仅仅是一同长大的哥哥,还是想要继续走下去、一辈子在一起的恋人。

  翻身下了床,白缎翻出干净的内裤换上,随后穿好衣服,拿着弄脏的内裤进了卫生间。

  将内裤洗好后,他拉开卫生间的门,却恰好碰到同样起床、准备洗漱的刘朗。刘朗睡眼惺忪得道了声“早安”,目光在白缎手中晃了一圈,随即“嘿嘿”一笑,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男生在大清早洗内裤,其中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小弟弟一直忙着学习,都没工夫解决生理问题吧?听说,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刘朗朝白缎挤了挤眼睛,语气揶揄,“如何,要不要哥哥带你出去‘玩一玩’,见一见‘世面’?”

  虽然并未明说,但刘朗口中的“玩一玩”显然不是单纯的玩耍。白缎冷静地看了他一眼,侧身从刘朗身边走过:“不要。”

  “为什么不要?害羞吗?”刘朗反手勾住白缎的脖颈,嬉笑着阻止他离开。

  白缎停住脚步,伸手将刘朗的胳膊拽下来,语气冷淡:“因为我还是未成年。”

  刘朗噎了一下,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他无语地看着白缎快步走回房间、关上屋门,抬手抓了抓自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好吧,你是未成年你最大。”

  而门内,白缎也迅速掀开了自己冷静的伪装,他望了望自己手中仿佛烫手山芋一般的内裤,随后通红着面颊、将它晾了起来。

  ——第一次入住别人家就被对方撞见这样的场面,简直又羞耻又尴尬,白缎刚刚脑中一片空白,天知道他是怎么应对过来的。

  ——所幸,白缎有一种天赋技能,那就是他越紧张不安,就越显得冷静淡定,很是能唬一唬不知情的外人,也只有在真正感情亲密的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单蠢的本性。

  在屋内磨蹭了半天,终于将脸上的热度降下来,当白缎再次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时,刘朗已经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买来了早餐,正坐在桌边大快朵颐。

  见到白缎,刘朗扬了扬筷子上夹着的煎包:“你终于出来了?快点来吃饭吧,未、成、年!”

  听到这句意有所指的称谓,白缎不由又有些尴尬,他假装自己对于刘朗的调侃充耳不闻,默默坐到了桌边。

  吃完已经不算早的“早餐”,刘朗便带着白缎去了京城郊外的跑马场。

  因为这次聚会要带一个陌生人参加,刘朗提前向自己的朋友们通了气,聚会地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乱糟糟的场合。虽然刘朗的朋友们并未拒绝他介绍白缎的提议,但实际上,他们对于这个小他们五六岁乃至更多的小男孩却没有太大的兴趣。毕竟三年一代沟,这些京城的玩咖们并不觉得,他们能够和这个小弟弟玩到一起去。

  不过,这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情绪在他们看到跟在刘朗身后的白缎时却骤然一改,原因无他,纯粹是看脸——就算玩不到一起去,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跟在身边,最起码也很是赏心悦目。

  所幸人以群分,刘朗的朋友们虽然喜欢玩闹了些,本性却并不坏,倒是也没有人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刘朗也不可能将白缎带到他们面前,介绍他们认识。

  面对陌生人,白缎一贯都是沉默的,而刘朗知道他的性子,也没有强迫他与众人交谈,打算先带他玩一会儿,等到众人熟悉一些后在帮他打探“郑旭”的消息。

  熟门熟路得穿戴好护具,刘朗稍稍叮嘱白缎一番后便率先跑去马棚选马,而白缎则因为第一次骑马,被留在了后面,一边被马场的工作人员教导如何穿戴护具,一边听取跑马时需要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

  虽然没有骑过马,但白缎对于这项运动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他漫不经心地将护具套在自己身上,微微有点走神,突然,肩膀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

  白缎愣了愣,扭头看去,随即动作猛然一顿,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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