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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职业粉丝 钟晓生 7545 2024-06-30 09:20

  ――那会儿一切都是新兴的。就像乱世里打江山,大家都白手起家,做将军的从前是个农民,做军师的以前是个渔夫。反正看着像那么回事儿的就先顶上,总会有个大浪淘沙的过程。

  “你知道追星是怎么回事,愿意听公司的话,肯干活。有这几点就够了。工资一个月给你这个数!”表姐问她,“怎么样,干不干?”

  “……干!”

  那会儿二十出头的朱筱桐还是很有激情的,她一个大学生,有活干有钱拿,干的活还很有趣。这种好事哪里去找?

  于是她就这么着成了那一年参加比赛的左天扬的职业粉丝。

  按理说,她虽然是左天扬的职业粉丝,实际上聘用她的是经纪公司,平时应该是左天扬的经纪人给她提供左天扬的活动行程和布置任务,然后让她去组织策划相关的应援活动。但左天扬自己是个事儿精,经常越过经纪人直接跟朱筱桐联系。

  朱筱桐还记得自己刚当上职业粉丝没多久,某天半夜她都已经睡下了,左天扬一个电话把她从睡梦中惊醒。

  “我问你啊,周五虹桥机场,有多少人来接我的机?”

  “周五……接机……”朱筱桐困得头昏脑涨,想了半天才答道,“好像统计下来有一百出头吧。”

  “才一百出头?不行,人太少了!这是我比完赛以后第一次跟乔木晨一起参加活动,从接机开始我就不能输给他!你至少给我叫两百个人来!”――那一届选秀比赛,左天扬是亚军,乔木晨是冠军。

  “想来的都已经报名了。”她一个头两个大,“现在就剩两三天了,我去哪里再组织这么多人?接机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后续活动有三百多人来参加。你放心,我安排了人去乔木晨的粉群当卧底,都打听好了,这次乔木晨家的粉比我们还少十几个人呢。”

  “就少十几个能看得出什么区别?”左天扬胡搅蛮缠,“我不管,你们说好的要让我当无冕之王呢!不是说好输了比赛,别的什么都不会再让我输吗?!我给你两百五十张签名照,或者你自己去挑点小礼物,来接机的都送一份!花多少钱找我报销!”

  朱筱桐抓着手机直翻白眼:“……好吧。”

  “我下飞机前你带他们练练口号,喊响点,整齐点!不许输给乔木晨的粉丝!”

  “……我尽力。”

  这样的事情隔三岔五就会发生一次。左天扬爱面子、爱攀比,经常给朱筱桐布置一堆让她头大的任务。一开始朱筱桐还忍着,后来忍不了了,撸起袖子就跟他开撕,在撕逼的过程中连口才都大有长进。

  “大哥,你以为你是迪士尼的小公主吗?就算你把自己当灰姑娘,我也不是仙女好不好?”

  “你没睡醒吧?什么,醒了?醒了你说什么梦话?乖,再去睡一会儿!”

  “很好,你的幻想能力让我耳目一新,我建议你不要做艺人了,改个行去当编剧,女主角就照你自己写,脑残程度保证能吊打现在所有当红电视剧。”

  “请抱住你的脑袋左右晃一晃,用力点,再用力点,有没有听到里面传来海啸的声音?”

  某天左天扬叫她出来喝酒,一见面,左天扬就气呼呼的。

  朱筱桐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左天扬说,前几天他发现了一个他和乔木晨cp的同人贴吧,他出于好奇在贴吧里看了几篇他和乔木晨的同人文。

  “那些作者是不是都有毛病啊?我随便翻了几篇,各个都把我写成嘤嘤哭泣的小媚娃,简直气死我了!”

  “……同人圈的风气就是这样的,你不要看就好了。”

  “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左天扬问她,“你是不是平时也有在写小说?”

  朱筱桐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一直喜欢写东西,从中学就开始零零碎碎写一篇短篇小说,只是那时候她还没想到这会成为她日后的职业。

  “你也去写几篇!你就写我是皇帝,是教皇,是世界之王,反正怎么厉害怎么写!乔木晨只能当我的小兵卒子,每天给我跪安请好!”

  “……”朱筱桐不太确定地问道,“要不然我写你是攻,乔木晨是受?”

  左天扬很惊诧地看了她一眼:“当攻干嘛?我又不喜欢当攻!”

  朱筱桐:“……”明白了,敢情这位大爷只是不喜欢当小媚娃受,人家想当女王受。

  话说回来,左天扬这人毛病一大堆,但他也有两个千金不换的优点――第一是他真性情,在乎就说在乎,嫉妒就说嫉妒,从不磨磨唧唧要别人猜他的心思;二是他讲义气,他像个小孩整天向人讨糖吃,可但凡他有的,对他的朋友他也绝不藏私。

  时间久了,朱筱桐跟他撕逼撕出了真感情,反倒成了好闺蜜。

  =====

  李希幸说,我想请你做我的职业粉丝。

  朱筱桐一下有点反应不过来。她正好想找一份工作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状态,工作竟然就从天而降掉到了她的面前。

  这本来应该是一件很令人高兴的好事。

  但偏偏是这件事……

  朱筱桐看看李希幸,又看看左天扬。两个人都在看着她。

  这种突如其来的尴尬场景让她不由想起大话西游里,用月光宝盒穿越回五百年前的至尊宝,向来找紫霞仙子拜师的白晶晶求婚的场景。

  左天扬见她走神,问道:“你想什么呢?”

  朱筱桐干笑两声:“我在想,我今天早上有没有刷牙?”

  ☆、第六章

  其实李希幸和左天扬也是不久之前才刚刚认识的。梦想音乐公司里一个和李希幸关系不错的工作人员曾经在左天扬身边工作过,是他向李希幸推荐了左天扬――身边的朱筱桐。于是才有了李希幸和左天扬的接触,于是也才有了这一顿饭局。

  “这里禁烟吗?”李希幸问道。

  左天扬摇头。

  李希幸又把目光投向朱筱桐,征询她的意见。

  “不介意,你随意。”朱筱桐比了个请的手势。

  李希幸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熟练地用手指在烟盒底下一弹,一根细长的女士烟便从烟盒里跳出来。她看了眼已经开始加热的火锅,从锅上升腾的水蒸气的走向判断出了房内的空气流动的方向。她主动换到下风口的位置,这才掏出火机把烟点上。

  太烈的烟伤嗓子,她抽比较淡的烟,用来提神。

  朱筱桐还有点缓不过劲来,于是李希幸和左天扬就先开始了交谈。

  左天扬问李希幸:“你想聘用筱桐做你的职业粉丝?”有些问题其实他之前已经问过李希幸了,但是电话里说得不是太详细,眼下当着朱筱桐的面再问一遍,也好让朱筱桐更理解事情的始末。

  “嗯。”

  “用你个人的名义?不是你的经纪公司?”

  “是的。以我个人的名义。”

  “你公司知道吗?”

  “不知道。”李希幸吐出一口烟,耸肩,“他们不会管的。”

  左天扬“唔”了一声,明白了她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你现在的经纪人手里带几个人?”

  李希幸回答:“十二个。”

  一般选秀比赛的前三名,或者特别有前途的黑马,签了公司以后都能有一个专门的经纪人带,甚至还能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团队;而比赛名次不好、人气又不高的选手,待遇就差得多了,十几个艺人得跟着同一个经纪人混饭吃。不光经纪人需要共享,接到的活儿往往也是共享的,比如某商家低价出一笔钱,打包一堆小艺人过去表演或是做广告,人也不在乎请来的到底是谁,反正就图个热闹,演完了大家一起分钱。被人提起都是“超级声音那帮人”,仿佛他们是以组合的形式出道的,连个属于自己的名字都没有。这种待遇就像是吃大锅饭。

  左天扬又问:“我听说前几天你把你们公司大经纪人的脑袋开瓢了?”

  还在整理头绪的朱筱桐听到此言顿时一惊,立刻打起精神来。

  李希幸坦然地点头:“他缝了三针。”

  “是潜规则。”左天扬扭头对朱筱桐解释。

  朱筱桐长长地“喔”了一声,了然,对李希幸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

  潜规则这种事,在娱乐圈并不新鲜,其实在哪个圈子里都不新鲜。这说到底是一种交易,只不过交易的载体不是金钱而已。总有人愿意,也总有人不愿意。

  左天扬看了眼她竖起的大拇指,凉飕飕地补上一句:“被他开瓢的金勇是郭辉的表哥,他们公司艺人经纪部的总监。”

  朱筱桐:“……”

  她虽然没自己混过娱乐圈,但跟着左天扬混了那么多年,娱乐圈,尤其是选秀圈那些事情她清楚得很。左天扬这么简简单单一点,她马上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李希幸这一酒杯子砸下去,砸开花可能的不光是一个好色老男人的脑袋,更有可能是她自己的前程。

  她立刻紧张地问道:“那你们公司怎么说??”

  “金勇一进医院就放了话,一定要她吃不了兜着走。”――这话是左天扬说的。

  朱筱桐顿时睁大了眼睛。

  李希幸看着她的表情,不由一哂。这分明是她自己的遭遇,她却反倒以安抚的语气宽慰起朱筱桐来:“不用担心,他现在被拘留了。”

  “……哎?”

  就在出医院的第二天,金勇兴许是心情不痛快,找了一帮朋友到家里嗑药。此事遭到朝阳区正义群众的举报,那几人被当场抓了个正着,现在还在还在局子里没出来。公司现在都乱成一团了。于是酒会上的闹剧暂时无人有心情来管,阴差阳错的,倒叫李希幸逃过一劫。

  这个神转折把朱筱桐听愣了。

  她不知道该不该恭喜李希幸的运气还不错,该不该感叹恶人自有恶人报……这个风波虽然暂时躲过了,可她隐隐约约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或许此事会给李希幸未来的发展写下了麻烦的伏笔……

  左天扬问道:“公司高层有要封杀你的意思吗?”

  “给我下了一些禁令吧。”李希幸有问必答,“没到封杀的程度。”

  左天扬了然。所谓的禁令,应当就是短时间内减少李希幸的活动,以及对她下达封口令……主要是为了防止她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造成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到了这会儿,朱筱桐已经大概明白李希幸现在的处境了。

  她低头沉思了一会儿,问出了自己的第一个问题。

  她问李希幸:“你为什么要找职业粉丝?”

  这个问题让李希幸微微挑了下眉。她调整坐姿,从面对左天扬变成了直面朱筱桐。

  “我想一辈子做音乐。”她看着朱筱桐的双眼,语气轻松却坚定,一字一顿地说,“所以我得让我的音乐被人认可,并且,赚得到钱。”

  朱筱桐愣住。其实这个问题即使她不问,她也能大概猜到答案。而李希幸所说的,分明没有出乎她的意料,却还是让她略感惊讶。

  ――因为李希幸的这句话说得直白,坦荡,而且……至少在那一瞬间,朱筱桐的的确确地被打动了。

  如果把这句话换成“我想红”,意思分明还是一样的,效果却完全不一样。至少从李希幸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里,朱筱桐听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音乐,而且她还非常清楚这个游戏的规则――有人认可,有钱赚,她才玩得下去。她有自我,却又没有“我玩爽了就好,你们不认可我都是你们没眼光”的天真。

  ――她正在为完成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对不起,打断一下。我有点好奇。”左天扬插话:“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索性答应金勇呢?”

  金勇好色,被人拒绝了也不奇怪,但被人接受就更不奇怪了。因为他开出的条件的确够诱人――他来当李希幸的经纪人。从一个不受宠的大锅饭成员一跃变成公司力捧的对象。不说一定会大红大紫,至少,给了她一条实现梦想的捷径。但她非但没有紧紧抱住这根粗壮的大腿,而是一酒杯把大腿砸进了医院。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冒犯,李希幸却没有生气。她淡淡道:“我对艺术是有追求的。”

  左天扬挑眉。片刻后,他笑了笑,说:“喔,我明白了。”

  他摊手,表示自己想问的问题全都问完了。

  “可就算我答应做你的粉头,我能为你做的事情也很少。”朱筱桐说,“职业粉丝,再怎么也就只是粉丝而已。”

  如果打个比方,粉头就像是古代男人娶的大老婆,在后院负责管家,把一众小老婆看看好,把日常生活打点清楚。而经纪人就像是古代的大管家,负责对外的经营,打理外面的生意。如果大管家把家底亏空了,大老婆再贤惠也变不出躲花儿来。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如果说金勇是一根粗壮的大腿,那朱筱桐可能只是一根腿毛而已。

  她说的这一点,李希幸显然很清楚。

  李希幸凝视着她的双眼,认真地说。“有,就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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