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林家一家人默默地吃完了晚饭,一家人围在土灶旁边洗碗收拾,对隔壁李家的人闭口不提。
帮母亲洗碗的林梦婵是更怕上次她和哥哥看见李二牛他们两的事情,要是被李二牛乱说出去,马二丫这个女人只会越来越看不惯他们林家,肯定又要说些胡话。更怕的是,他们李家一家人走火入魔,干出些什么让人措手不及的事情。
一旁最近带着一票人忙进忙出的林父却开口说话了。
“我们搬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来大姨妈了,疼疼疼,今晚还有一章,咱们不见不散。我继续喝热水努力去了qaq
☆、第 48 章
“怎么突然想起了, 说搬就搬。年都还没过呢, 怎么想起来要搬家了?”
林母第一个表示反对, 揪了揪抹布将灶台擦得泛光,“老林,有什么事你就不能事先和我先商量一下吗?!每次都来这么一出, 整得我人心惶惶的。”
林父抽了一口烟,抖了抖烟斗里的烟灰,无奈地说道:“这不是隔壁李家的事一出接着一出吗?刚刚帮隔壁村的老徐家打好地基,我回来的时候, 我看见李家那是被周围的乡里乡亲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里面还有不少咱们村的领导同志们。听河边上的老王叔说, 这李二牛和徐寡妇被抓回来的时候, 李二牛为了徐寡妇把自己的亲儿子抢过来就给往地上摔。幸好马二丫给孩子裹得小棉被够厚, 才没把孩子摔坏。”
“她们家的事儿, 我们莫管,随他们去。就是他们隔壁李家天垮下来,也该让李二牛去顶, 跟咱们搬家有什么关系。”林母一听丈夫提起李家的人, 嘴巴就撅得老高, 她到现在还记着李家他们的不好呢!
“当然有关系。”
李建军看了看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温柔贤惠却是有点小性子的妻子,不由笑了出来,“难道你还想在这种环境下天天看见李家人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的啊,也不怕他们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吗。先前他们也就是嘴巴上欠抽一点, 日子勉勉强强还能过得去,看咱家不顺眼也就动动嘴皮子,一家五口人还算得上是个热闹的一家。”
“但是现在,家里两个老人走了,大女儿又被抓进局子里关起来了。李二牛还跟着徐寡妇跑了,虽然现在被马家人抓回来了,但是你看看她们的所作所为,连为人父母对亲生儿子的舐犊之情都消磨得没有了。要是再看着咱们家的日子过得蒸蒸日上,马二丫会变成什么样子,咱们就不说了。我觉得就连这李二牛也会越变越心理变态,咱们两皮糙肉厚是不怕,但是咱们的儿女还要认真读书未来考大学呢……”
“话虽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你也才去当包工头不过小半年,我也听明苏的话有时间就推着糖水去塔子村小学卖了几天,虽然的确赚了点钱,但是咱们又要搬到哪里去?这座老房子又该怎么办?”
林母听着丈夫的话,也觉得说的很道理,但是依旧是满面愁容,心里气隔壁李家还真是和他们林家八字相冲,过不去了。
“这座老房子咱们也留着,准备以后要是工友们来不及抹黑赶回家了,就在这里住一晚。”
林建军抽了一口烟,“我是想去县城里给买个房子,反正这两年上头也管得不那么严了,两个孩子又是在县城里读书。我就想着与其让他们每周骑着车辛辛苦苦地来回跑,不如咬咬牙,在县城里买个房子,你也过去照顾孩子,我留在这里继续包工干活,顺便回来县城的时候也看看有没有活可以拦下来。自行车也可以丢给我来骑了,也方便我去找人,搬运点小零小碎的物件。欣茹,你放心,我肯定会让咱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的。”
“但是,我们在塔子村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县城里找不到一个认识能照应的人啊。”
林母皱着眉头特别地犹豫,但是一想到为了孩子们,又忍不住问了问身边两个孩子的意见,“婵婵,明苏,你们想不想搬去县城里住啊?”
“去。”
“去!!”
两兄妹互相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答道。
林明苏一想到全家人搬去县城后,他能每天踢球踢到全身是水后直接回来冲个澡,也不用抢饭排队打水什么的了,心里就开心极了。而且,这样的话,他都可以每天去接妹妹放学,顺便找李兵玩一会儿再走,也能为家里节约点住宿吃饭的费用了。
林梦婵却是想到,后世县城最繁华的市中心到现在都还没有发展起来呢。要是她们家现在就搬到县城里去,且不说日后房间涨得蹿上了天空,就是之后她们家有了一定的本钱了之后,可以抢先在市中心的地域买下来几个值钱的铺面!
光是这些铺子,日后即便是资金紧张了也可以靠着出租铺面维持生计。
在县城里居住可谓是离抢先发家致富又近了一步,虽然比不过那些政治风向、商业嗅觉机敏的野狼,但是跟着在后面低调地捡几根肉骨头也不算是一件难事。
过几年的春天,某个老人在南海的沙滩上画了一个圈之后,便是国家正式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时候。县城里肯定比不了靠近中央枢纽的大城市们消息灵通,但是这正好给了他们一定的时间厚积薄发、低调地收购。
上一世,父亲光是靠包工赚的钱去市中心医院换肾就花了好几万块钱。在这个年代好几万块钱简直就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即便是高价换完肾,她们家也没有卖掉房子借钱什么的,只是完全没有了积蓄清贫了而已。
可想而知,要是这一世,父亲不被那么庸医误诊,她们家甚至不用等她长大成人、发奋拼搏,她们家完全就可以走向奔小康的道路了。
“既然你们两个小鬼头也都这么说了,那我也没什么意见。县城里也挺好的,以后夏天空闲的时候,我也推着桶子去卖糖水,说不定比在咱们村子里卖还要赚钱呢。”
林母也跟着笑了笑,随后又担忧了起来,“那咱们家的田怎么办,虽然按人头算每个人有六分地,但是好歹是块地啊。每年还得上交公粮呢……”
“那块地我给卫国种了,他不是总是嫌弃地小每年收获的粮食还不够他吃饱饭的吗。干脆直接就给卫国种地好了,要不然反正空着也是空着,我看他块头大、力气足,给他正好发泄多余的力气。我们也可以把婷婷接到县城里一起住,这样明苏和婷婷也能一起上下学了,又能节约每年住宿的费用。”
“这样也挺不错的,就是二弟会不会觉得我们把婷婷抢走抚养了啊,而且每周二弟来回往来跑来看婷婷也是挺麻烦。”
“卫国的脑袋根本想不到那么多的事情,你放心吧。”
林梦婵想了想,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妈爸,要不捎上二叔我们一家人去县城里买个类似于四合小院的怎么样啊?这样二叔跟我们在县城里都有房子,而且还是挨着的邻居关系。这样就算是二叔找婷婷姐,也可以直接在县城里住下就好了。而且,以后说不定搬去县城工作的人会变的越来越多,到那时候房子肯定也是要涨价的,在县城里买房子肯定不亏的。”
林建军虽然也曾经想到过这点,不过却是另一个直白朴素的理由。
农村里的人都想往县城里跑,觉得县城安逸舒适,就连逢年过节的赶场,也有不少人赶完场后给了点钱顺着牛车去县城里开眼界。所以他也觉得未来来县城里住的人会越来越多,房子也会越来越多,房价肯定会涨的,就是不会涨那么快,都靠时间慢慢积累。
“没想到,婵婵想到了很多比爸爸想的还要多的东西,很棒,不愧是我们老林家的女儿。要是你奶奶没把那些珍藏当嫁妆带来的书籍给烧了,爸爸还真想奖励给你一本当做临摹毛笔字的书本呢。我和你母亲、二叔以前也逼着学会写几个毛笔字,但是我们三总喜欢到处野,你奶奶就不愿意教我们毛笔字了,说我们费笔。现在回想起来,你奶奶的毛笔字写得可漂亮了,以前村子里还有不少人求你奶奶帮忙写信呢。”
“没事,我放假可以找秦老师继续去练毛笔字。”
说起奶奶,林梦婵既是觉得惋惜又是觉得庆幸。
然后,她又不自觉地想起了那个自称是她父母干妈、牙尖嘴利、城府极深的萧婆婆。前世她好像没有遇到过这个萧婆子,就是两年后她和纪云崇摆酒席的时候,她也没看到过这个张扬跋扈、自视甚高的萧婆子。
这让林梦婵倍感疑惑,怎么可能依那个老婆子那么压榨她母亲的本性,在父亲走后这个这个萧老婆子应该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啊……
原因可能只有一个,那个萧老太婆年事已高,很有可能那个时候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当她上一世嫁给纪云崇这个金光闪闪的有钱人的时候,这个萧老婆子根本就没有出现,也没有一个孙家的人出来捣乱。
这么一想,林梦婵也觉得开心许多了,要是他们家搬去县城里,那个萧老婆子一家人也住在县城里,还不知道会不会一家人都和他们纠缠在一起。
那老婆子的性格,怎么想都不觉得能教出什么样性格的家人,可能的话,林梦婵想避免和他们打交道。而且,上次那萧婆子说了,他们在县城里还有认识的领导,她们孙家一家人都在铁厂里上班,家底和人际都比他们林家丰实多了。
如果是个好亲戚那还好,可摆明了那萧婆子就是和她们一家人过不去,羡慕继续伺候过曾经是小姐的奶奶。不过,要是真的和她猜测的差不多,她也觉得忍耐一下那萧婆子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毕竟,某个老师还在调侃她平时作业太少了,给她邮寄了这么一大包的书过来让她热爱学习。
掏出今天父亲从在村子里取回来给她的信件,默默地躲在一旁偷偷地展开的信纸,果然,那个男人一如既往地说话算话给她布置了一道一看就觉得很难的数学题。
林梦婵扫了一眼,就知道她完全不会做这道超纲的题,心累。
上一世她中考失败后,和纪云崇一夜孽缘之后,摆了酒席就跟着他出国留学了,扯结婚证都是后来结婚年龄到了才补办的结婚证。高中的数学题,她根本没学过,就算学过也早就忘了……
但是,那个男人不会真的花了一张邮票的钱一张信签纸只为了给她出一道题吧,林梦婵上下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又不甘心地翻转了一页。才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排小字――
寒假快乐,不要偷懒。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未来男女主角在一起的时候――
林梦婵:我以前做过了多少题,都要纪先生你一道一道的还回来。放心,我不会问学术上的问题,我只问其他的问题。
纪老师:…………
☆、第 49 章
隔壁李家的事情又是在塔子村闹得是沸沸扬扬的, 就连之前一些关于李家的陈年旧事又提了起来。
林梦婵和林明苏拿着油票去街上打了油回来, 又打了一些酱醋回来, 两兄妹拎着瓶瓶罐罐回来。远远地就看见马二丫黑着一张脸抱着一直啼哭的婴孩坐在门口,双目无光地看向远方,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念叨着些什么。
快要过年了, 塔子村也越发热闹了起来,那些常年在外地生活的乡里乡亲也回来了,每家人脸上都笑容满脸的。即便是前个月去粮食站交了公粮,按每家人的人头数交粮食, 一年的粮食收成也所剩不多,也丝毫挡不住她们欣喜快乐的心情。
林梦婵和林明苏因为去了县城读书农转非了, 虽然今年他们两兄妹不交公粮了, 却是在读书的时候用自行车驮着粮食去了县城的粮食站补齐粮食了。家里以往的陈米加上今年的打出来的新米勉勉强强还能行, 屋后面菜园子里菜因为被霜打了, 还坏了不少个。从土地里将完全坏了的菜整理出来扔到了一边,重新点了萝卜籽下去……
塔子村的冬天还是很冷的,虽然白天的时候天空中已经没下雪了, 但是夜晚没有人发觉的时候, 雪就堆满了地面上。虽然院子门口的积雪两兄妹是扫干净了, 但是来回路上的积雪被来来往往的人群们踩得更加湿滑了,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真是让拎着瓶罐的两兄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慢步走回来。
“婵婵和明苏打油回来了啊,怎么样,在学校里考得怎么样啊?”
“人家两兄妹考上了县城的学校,肯定个顶个的好。三娃, 快叫哥哥姐姐,以后要是有不懂的,都可以去问哥哥姐姐。”
“可千万别学隔壁李家那样,加油读书啊,以后肯定能有出息的…………”
林明苏笑着呼了一口白气说:“白叔花婶,我们两学得还行,也不算太好。你们知道的,县城里聪明的人太多了。”
林明苏这种亲切低调的做派让塔子村的乡里乡亲都很受用,的确县城里的孩子吃得好教得好,比林家兄妹聪明得多的也不会少见,顿时心里那些小九九也平衡了不少,说了不少祝福他们的真心话。
林梦婵其实一直都不太擅长和周围邻里乡亲的交往,默默地拎着栓了麻绳的酱油瓶子在一旁点点头不说话。除了林家哥哥发觉妹妹有些不愿意多说话外,其余看着林梦婵长大的村民们却是认为这才是乖巧懂事的林梦婵真正的样子,话不多做事勤奋,要不是读书读得这么好,真想再过几年去问问林家人愿不愿意嫁女儿了。
不过,现在想想,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要是她们家有这么一个出息以后能分配到好工作的女儿,她们肯定也是舍不得随随便便嫁出去的,农村里每天种田一年还要按人头数交公粮多累啊。还不如县城郊区菜农的日子呢,更别说,现在林家有两个农转非的了,日后的日子肯定好过。
花婶子看了看李家院子门口坐着的有些疯疯癫癫的马二丫,小声地提醒了一句:“你们回去的时候可得小心一点,李二牛虽说听村字们领导的话回来照顾马二丫娘两了。但是因为马家把徐寡妇打成了那样,衣不蔽体地还冻了那么久,一帮人帮着搬回去的时候,人就昏得不行了。还是李二牛掏了钱,在合作医疗站照顾昏迷不醒的徐寡妇,看马二丫那样子,恐怕从昨晚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花婶子说的对,你们兄妹两回家小心点,可别触她眉头了。”
“以前马二丫在女儿出了事后还能咬牙种地生孩子,完全想着的是把李二牛抓回来,还有个念想。现在,李二牛直接说不要这个孩子了,还摔了孩子,虽说没摔出问题,但是人心都是肉长的。你说,当父母的心杂就能这么狠呢。”
白叔把河面上薄薄的一层冰给砸了,拿出磨刀石就开始浇着冰水开始磨剔骨刀,“啧啧,别说李二牛了,看看那怀里婴儿哭得那个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知道被马二丫饿了多久。之前王家婆婆好心去劝了一句,反倒是差点被马二丫推倒在地上,真是作孽啊……”
“唉,作孽啊……”
一说起李家人的事,旁边路过或是听到的人都不由摇头晃脑地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上。最后又围坐一团,又开始和刚回到村子里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年轻人们摆谈了起来。
“好勒,谢谢叔婶的提醒。我们很快就回屋了,没事的。”
林明苏一看这说闲话的架势,立马挥了挥手,带着妹妹从人群里挤出来就往家里走。
实际上,林家哥哥心里还是有点心虚的。要不是父母都在屋子里,他肯定还是怕的,昨天听父亲说,李二牛居然把亲生儿子当着众人的面儿都给摔了,也不知道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孩子的马二丫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虽说徐寡妇被马二丫打成了这样的确需要人照顾,但是怎么着也不该是李二牛去照顾,李家亲戚朋友也不少,这样的态度怎么不让人心寒……
快速地开门回家,马二丫并没有两兄妹想象地那么疯癫,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们一眼,平日里的泼辣不逊像是磨尽了所有的锋芒。只是林家哥哥不小心瞥到那双古井无澜如同死水的双瞳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吓了一跳,赶紧拿出钥匙开门回家。
“爸说的真的太对了,要是日后都和这马二丫他们一家做邻居,迟早心理影响都会出来了。”
林明苏倒了一杯热水,喝了一口,“之前我还说这李二牛叔这个老实人怎么这么可怜,现在想来还是觉得妹妹你说的没错,虎毒还不食子呢。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心有余悸的感觉,根本想象不出二牛叔居然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林梦婵将酱醋油的瓶子放好,反倒是一脸平静:“人都是会变的,只不过有些人是变得越来越好了,而有的人是变得越来越坏了。”
“妹儿,你也变得和咱爸一样了。嘴里总是一串一串的大道理,真的让哥压力很大啊。”
林明苏一想到这次期末考试拿回家自信得意的成绩,居然被妹妹毫不留情地超过了,他本来这个响当当骄傲、一直当妹妹榜样的大哥形象瞬间就萎靡了。明明他已经那么用功地复习了啊,而且还考了班上的第一名,就连以往一直说他聪明是聪明但是懒惰的赵班头都在私下好好地夸奖了他一番,没想到回到家的结局是这么地虐心……
“才不会呢,我还等着以后我茫然无措的时候,哥你像爸一样多说些大道理教训我呢。”
“哥哥我尽力,虽、虽然不会说什么大道理,但是简单易懂的糙话还是懂一点的……”
林明苏一想着被自家妹妹这样崇拜依靠着,顿时自信心犹如泉水一般涌了上来,低头看了一眼妹妹正在料理那盆植物随意地顺嘴道,“诶,这盆杂草真的开花了啊,还真是开得红色的花朵,看不出绿叶这么不起眼,花还勉强看得过去,一簇一簇的看着听讨喜的。”
“哥,你知道红色樱草有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不过,就是田间路边上的野花吗?有什么值得宝贝的吗?”
不值钱、廉价的野花……
林梦婵拨动着有些眼熟的花朵,澄澈的瞳孔里深深地将株红色的花朵印在眼里,心里却是忍不住想起了上一世的事情。
上一世,她除了婚戒是纪云崇亲自买的亲手给她戴上的,她几乎没有收到过他任何亲自送的礼物了。每年她的生日,她只会从先生的助理小姐手中收到一盆花、一件衣服、一盒首饰或者是订做的蛋糕,但是每年都必有一盆不起眼的红花,不过纪云崇几乎忙得都没有时间和她一起过。
而纪云崇的生日更是变成了商人们你来我往地商谈合作的时机,每次都是盛大的宴会,她作为点缀地花瓶也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只是用自己赚到的钱尽心给纪云崇订做了一束最漂亮的花。
然后,他们两人就这样维持了几十年的习惯,别人以为她和先生相爱甚笃。只有林梦婵知道并不完全是那么一回事,说起来有些可笑,这是她幼稚置气的行为。
上一世,纪云崇的企业做得越发地大了。她哥哥娶的嘴巴有些刻薄的嫂子就想要在她的生日会上想要看见纪云崇,然后为她那个游手好闲的弟弟谋求一个好工作,最好要管理好几百人的那种岗位。结果那位嫂子根本没想到纪云崇忙得买回家,而且还被她拒绝了让她去求纪云崇的事情。这个时候,纪云崇一如既往地送来了一盆青花瓷底的红色花朵,和高级订做的大蛋糕,让客人们品尝一下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