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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盛郸 7084 2024-06-30 10:21

  男人一愣,转而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还真的摸到了两滴液体。

  男人笑了笑,眼神里却没有任何一丝温度,说:“我弄丢了我弟弟。”

  ——

  碎尸案里,易光身上有很大的嫌疑,毕竟他可能是死者最后遇到的人,并且死者还是为了他才来到本市的。

  但易光身上的不在场证明很完美,为了哄生气的女朋友,他一直跟苏香在一块儿。无论是商场录像,或者是刷卡记录,都能证明这一点。

  警察只能慢慢地将目光从易光身上移开,转而朝着陌生人作案上查。

  而易光丝毫没受到影响,还在按部就班地完善着舞台剧剧本。

  他跟寇霜联系得多,每一次剧情上的改动都要问过寇霜的意见。易光的文字功底相当不错,每次改动都没有伤到情节的筋骨,只是让逻辑变得更通顺了些。

  有些改动出来了之后,寇霜才想起来自己把原著记错,画出来了一些bug,而易光则是还原了原著。

  寇霜忍不住有些疑惑,易光为什么能知道这些?

  他喜欢“自己的”漫画,真的是偶然么?

  有了孙佳文的例子在前,寇霜仿佛得了疑心病,见到什么都要怀疑一下才好。

  而孙佳文……孙佳文又去了哪里呢?

  寇霜打听过孙佳文的去路,院系里只知道她回了老家工作。而鲁刃甲更是一无所知,寇霜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甚至还有些自恋地问:“你终于想通,要跟我试试了么?”

  寇霜:“……你知道孙佳文去哪里了么?”

  鲁刃甲沉默了很久,才犹豫地开了口:“那个,我能不能问你一个很私密的问题?”

  “那就是你不知道孙佳文的去处。”寇霜探听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差点儿就挂了电话。

  但鲁刃甲的话语比她的动作更快:“那个,你是不是不喜欢男的啊?”

  “……哈?”

  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什么的鲁刃甲似乎有些后悔,连声道“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又好像说了一句“童言无忌只当放屁”,最后道歉道:“不好意思,我刚刚脑子抽了。你忙你的,你忙你的!”

  寇霜轻轻地笑了一下,说:“都毕业两年了,你还是这样,也的确还是个孩子了。”

  鲁刃甲:“……你挂吧,再见!”

  “嗯,是你猜的那么回事。”寇霜停顿了一下,说:“如果有孙佳文的消息,记得告诉我。再见。”

  这次电话挂得坦率利落,寇霜没理会电话那头的鲁刃甲会不会误会什么,转身走进了剧院。

  舞台剧的剧本基本成型,马上就是第一次彩排了,主要看看有哪里的衔接不够完美,讨论改善方案。

  寇霜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打算参加。

  但她万万没想到,郑风林也要一块儿去。

  她当时问郑风林:“你对这种文文艺艺的东西感兴趣?”

  郑风林笑了一下,说:“这不是以我为主角的故事吗?我当然想看看,你把我画成了什么牛鬼蛇神,有没有比现实帅一点。”

  寇霜说:“没,我就是把你的丑样给夸张了一下,我怕你看到了打我。还是等舞台剧面世的时候再看吧,我送你前排vip票。”

  宋暮雪在一旁笑着说:“他不是想看舞台剧,他是想观察易光。”

  寇霜一愣,再看向郑风林,对方的笑容让她很快回味过来,郑风林的确对舞台剧没有兴趣,他怀疑白小草杀了人,又找不到证据,因此从自己这条线入手,想要寻找到白小草的破绽。

  寇霜心想:不愧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刑警郑风林啊。

  但她同时又替郑风林叹惋:因为这起案子应该与白小草无关,郑风林可能追查错方向了。

  是的,原著里没有这个案子。宋暮雪回国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应该是一起有关名誉权的案子,也就是白小草正在改编的这一起案子。

  但郑风林想去看舞台剧,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是又问了问宋暮雪:“你去看吗?”

  宋暮雪看了看寇霜,最后说:“主角已经去了一个,我还有点儿事,就不去了。”

  “什么事儿?”寇霜问。

  “去我们队里拿一点儿资料,上次那个儿童乞讨的案子你还记得么?小雪要拿那些资料看看,我给队里打过招呼了,直接去拿就好。”郑风林说:“那案子已经结了,借阅没有关系。但张芷若被杀的案子不行,这案子还没破,上头特别不高兴,每一年都要拿出来批评我们,算是逆鳞之一了。你千万别提这个啊!”

  前半句话还是对着寇霜解释来着,后半句话就变成叮嘱宋暮雪了。

  寇霜看着两人的互动,心里突然有一点儿不平。

  宋暮雪清楚郑风林的想法和打算,而郑风林也知道宋暮雪的动向,还能提供帮助。

  这两个人之间,确乎存在着某些自己无法干预的联系。也许是小世界赋予的缘分,也许是青梅竹马长大的默契。

  寇霜突然觉得有点儿难过。

  第85章 司机

  宋暮雪想调查父母的事情。

  她直觉, 儿童乞讨案中显露出来的两个公司非常重要,也许正是她要追查的犯罪链条下令人触目惊心的一环。

  郑风林替她介绍了一个当年办这个案子的民警,民警还记得她,整理了一些能够披露出来的资料, 一并交给了宋暮雪,并且嘱咐她不可以带出警察局。

  宋暮雪干脆坐在了郑风林的工位上, 一边看一边做笔记。

  最先排除的是儿童乞讨案的犯人和杀死父母那一伙人的联系。

  虽然都是拐卖人口, 但儿童乞讨案的三个犯人只是很普通的地痞混混, 学了一点儿三脚猫的功夫, 便在市周边的村庄里抓些小孩子, 通过殴打的管教驯化孩子们,让孩子们不敢逃跑,成为摇钱树。

  而跟自己父母有关的那群人, 则有组织有纪律, 背后的财力也不可小觑。

  他们有门路打通警察, 也能贿赂检察官。他们甚至还可能握有财团。

  宋暮雪顺着捷运出租公司查下去, 发现这个公司早已破产,但在破产之前就已经负债累累,几乎是个空壳子。法人是一个欠了一身债的中年男人, 破产之后因为换不上巨额的债务,被债务人告上法庭,赔了一大笔钱,房子车子全部抵押之后,人跑到国外去了。

  而开车撞死宋暮雪父母的那个司机, 从严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现在还在服刑。现在妻子孩子租住地下室,好几年了,一直在想办法上诉,说是有人陷害了她丈夫,故意将她丈夫送进监狱,就是为了给某些高官定罪。

  这是宋暮雪去那人的妻子孩子家里问出来的,刚开始那女人听说宋暮雪是律师,还求宋暮雪帮她打官司。可一听到她姓宋,立刻变了脸色,问宋暮雪:“你是谁?为什么要关心我家?”

  那警戒的目光……想必这女人对“宋”这个姓氏相当敏感,说不定咬牙切齿地恨了好几年。

  宋暮雪见瞒不住了,也不想再瞒,坦然告知:“我爸爸叫宋秉海,妈妈叫顾倩。”

  那女人的表情立刻变得厌恶起来,说:“你来我家干什么?该赔的钱都赔完了啊!”

  宋暮雪张了张嘴,双手抓着门,说:“我不是来索赔的,我是来查清楚当年真相的!”

  女人死死地将门往外推,将宋暮雪的双手夹在了门板和门框之间。

  漂亮的手指头很快被挤压得变形,看上去又疼又痛苦。

  “你不疼吗?你走啊!我们家不想跟姓宋的有来往!”

  但宋暮雪并不妥协,仍然死死地将手指头卡着门缝,说:“我相信你丈夫是无辜的,我只是想要找到真相!”

  女人反而将门压得更紧。

  十指连心,宋暮雪觉得还差一点儿,自己的手指就要断掉了。

  那女人的孩子突然哇哇大哭,道:“疼……妈妈好疼……”

  那女人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往屋内跑,门也自然送了。

  宋暮雪愣了愣,用手掌心推开门,十根手指头传来钻心的灼热,还有点儿针刺似的麻痒感,也不知道伤到了何种程度。

  小男孩打破了开水瓶,水瓶里的热水哗啦啦流出来,从小孩子的脚边流淌开。小男孩握着自己的双手,叫道:“妈妈,烫……”

  开水瓶破了,哪里都没烫到,偏偏是手指。

  那一瞬间,女人心里划过一丝疑惑,转头看向了宋暮雪。

  宋暮雪举着自己被伤到的指头,问道:“孩子几岁了?”

  女人犹豫一秒,说:“七岁。”

  车祸发生的时候,宋暮雪十七岁,而今已经二十四岁,正好七年。

  也就是说,丈夫被抓进去的时候,女人正大着肚子?

  那这么多年,她是怎么一边带孩子一边上诉的?

  女人一边找创可贴,一边又要避开开水瓶的碎片,看上去有些狼狈。宋暮雪默不作声地从厨房取来扫帚簸箕,先将所有的碎片全部扫到一处,还提醒那小孩儿:“别动,免踩到了。”

  女人看着宋暮雪,这女孩看上去冷冷的,但跟自己孩子说话的时候有很温柔。她自己的手指还红彤彤的,看上去有些充血。

  女人犹豫了片刻,说:“你想问什么?”

  ——

  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一盘瓜果和糖。

  七岁的调皮的男孩伸手去抓,女人轻轻地呵斥他,说:“少吃一点,蛀牙。”

  小男孩好奇地看着宋暮雪,宋暮雪对着他笑了笑。

  “能详细跟我说说当年的情况么?那时候我在读高三,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你说他们就是为了杀你爸妈,你爸妈……到底是谁?”女人看了宋暮雪一眼,问完又解释道:“我没注意你爸妈,只知道赔了很多钱。”

  女人只知道自己丈夫是被公司和同事陷害的,并没多关注死亡的那一方。在她眼里,这只是债主而已,将自己家里积蓄全部压榨完的债主。

  “我父亲是开公司的,母亲是检察官。当年我母亲接到一个人口拐卖的案子,指认人贩子的罪证俱在,但他们希望我母亲能够做出跟事实不同的判决。我母亲拒绝了他们,不久之后就发生了车祸。再之后,新的检察官判人贩子无罪。”宋暮雪冷静地叙述当年发生的事情,但并没有说出直接的推论。

  “你的意思是,是他们对你父母动的手?”女人还有些狐疑。

  “我不能确定,我只是怀疑。这次来找您,正是想要确认一些事情。”宋暮雪说:“我父母很守规矩,发生车祸的那一路段不允许行人通过,我父母肯定不会独自出现在那里,可能是谁载着他们去了那里,特意放在路中间的。”

  “你的意思是,我丈夫只是不小心撞了你父母是么?”

  “我听说这些年来您一直在为丈夫喊冤,能问问原因么?”宋暮雪说。

  女人瞪大了眼睛,身体不由自主地前倾。

  宋暮雪的话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

  “那天本来不是老张值班,但他有个工友突然生病,就让他带班。在那之前他已经连续上了两个班,总共十六个小时,已经困得不行。我说让他不要去,可他担心被解雇,还是一意孤行地去了,然后就发生了那件事……”

  “我觉得这算工伤,想找公司赔。我说公司的排班制度不合理,不应该连续值班这么久。但公司拿出来的排班表里,老张根本没有连着上三个班,排班表上显示,那个班根本就是他的,而且他之前休息了八小时——可我记得很清楚,他没有休息过!前面连着十六个小时,是公司要求的,最后八个小时是跟工友换的。根本不是像公司所说,上班八小时之后休息八小时,又上八小时班。”

  “我去找那个跟他换班的工友,结果那工友回老家了。就在车祸发生的当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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