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们没碰到关键部位,言语就有一丝希望。她心里清楚,这个情况下,不管她如何拖延时间,她已然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如今她只求趁机抽出士兵的佩刀,快速给自己一个痛快,如此也好过活生生的被他们羞辱!
这一次上天终于看眼了,她顺利的抽出了身侧一名小兵的佩刀,她将刀刃横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这章里面yán这个拼音可能是bug。因为文里是在说话嘛,只需要一个发音,而言、颜、严、闫,却有这么多。我当时想了好几个方案,最后觉得用拼音最好,请容许这个小错误的出现。要不,就当陆予骞学的拼音,跟咱学的一样好了。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字“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1958年2月11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
古代,中国的回族兄弟不学汉字,学习阿拉伯语,但他们用阿拉伯文的字母来拼写口语(汉语),所以这是中国最早的拼音。
元朝,蒙古统治者用改变了的藏文的字母来拼写汉语等语言,叫八思巴字。虽然不是专门拼写汉语的,但是,也算汉语拼音的一种吧。
明朝,西方传教士用拉丁字母拼写汉语,是中国最早的拉丁字拼音。
清末明初,出现了用简单的古字表现汉语语音的拼音方式。民国年间,政府制定了“注音字母”,就是这个系统的集中表现。现在台湾依然使用。但是,同时也出现了拉丁字的拼音运动。
☆、眼直
“住手!你们在干什么?”沉静清冽的声音,犹如刺破苍穹中乌云的万丈光芒,霎时间救言语于最落魄无助之时,化解了这场苦难的闹剧。
不管何时言语回想那段记忆,她始终觉得,虽然下令放她的人不是唐晔,但真正救她命的人却是他。
因为他的及时出现,把她从高茁的魔爪下拯救了出来。否则的话,即便他们不动手,她也该自我了解了。
她被唐晔救出后,便跟随他回了他的营帐。他扔给她一套小兵的衣裳示意她换上,她抱着散发着阵阵霉味的衣裳,两只脚丫相互蹭了蹭,低声说:“将军,您能给我找双鞋穿吗?我脚疼。”
唐晔目光下移落到了言语的脚上,脏兮兮的污渍遮盖住了原本白皙的皮肤,脚背上几道划痕处沁着丝丝血斑,左脚大脚趾少了半块指甲血渍已干涸,看来她被高茁带出去这短短功夫受了不少苦。
“你在这待着,哪儿也不要去,如果乱跑神仙也救不了你的小命。”唐晔连唬带喝的吓了她一番后,转身出了营帐。
后来,唐晔不但给她拿来了一双鞋,还给她带回来擦伤药。他收留她住在他的营帐里,亲自给她搭床,收拾被褥。
她不止一次的向唐晔表达她的谢意,“唐将军,真的非常谢谢您。”
唐晔说:“如果真想谢我,就老老实实待在营里,少看少说别给我惹麻烦。”
唐晔长相秀气清雅,尤其是脱下一套戎装换上简洁的天蓝色行衣后,更不像是纵横沙场的将领了,倒像一位饱读诗书的落拓文人。就是他整个人看起来比较冷清,面部表情匮乏。
死里逃生后的言语,满心满眼的感激。她坚定地点了点头,弯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笑说:“我一定不给您添麻烦,往后我就给您当小厮,端茶递水洗衣做饭,您看好不好?”
端茶递水洗衣做饭,很简单的八个字,唐晔听后背部却僵了那么一瞬。
过了许久后,他才缓缓转过身,终于露出了相识以来的第一个笑脸,他的笑容内敛而平静。他笑着说:“行了,你先把自己身上的伤养好再说,肩膀还疼吗?”
高茁那一脚差点踹断言语的肩胛骨,疼当然是很疼了。她耸耸肩,故作轻松地说:“还好。”说着她想起了赐给她这一身痛的人,声音微不可闻的声啐了口,嘴里念叨着,“高茁?高茁。高茁!”
言语自以为微不可闻的碎碎念,还是被唐晔听到了。她虽嘴上说还好,但看看她的伤,他也清楚她的痛。她怨恨高茁无可厚非,他耐心解释说:“高茁这人粗鲁是粗鲁了些,但他人不错,往后相处起来你就知道了!他也是为了殿下,你多担待些。”
言语心里一惊,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起身挪到自己的床榻上,扯着身上气味不太好闻的衣裳,她小声说:“唐将军,您别这么说,我是微末之人,担待这词承受不起,在你们面前我的命就跟蝼蚁差不多。”
说罢,她抬起头,抿着唇笑得乖巧讨喜,“所以您的收留更令我感激。多谢您不嫌弃我,还让我住在您的帐内。将军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日后有为您效命的机会,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唐晔听后嘴角溢出一丝笑意。虽然郑王口口声声说她是个小子,但唐晔觉得不是,他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姑娘。
他觉得这个姑娘蛮有意思,她生性乐观能屈能伸,会装可怜博同情,也懂得甜言讨好他人。笑起来时唇边一对梨涡浅浅,看起来甜美轻灵。巴掌大的小脸上,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给人感觉特别温暖纯净。发恨瞪人的时候,像只毛发炸起的小野猫,是个令人看了便能心声怜惜疼爱之心的姑娘。
唐晔不是一个咄咄逼人的人,他没有继续追问她的来历。他也不怕她在自己眼皮底下出幺蛾子,如果她敢耍花样,那就别怪他们手下不留情了。
从小的生活经历造就了言语的性格,她还算是一个既来之则安之的人。虽有满肚子疑问,但她也知道唐晔不是一个好的请教对象,于是就这样相顾无言。
后来一连几日,她都躲在唐晔的营帐内一心养伤不问外事,到了饭点有小兵给她送饭菜。
唐晔是个话不多的人,他白日里也极少回营帐。言语心里发虚不敢乱说话,因此一连几日他们两人交流不算多。不过,即使语言不交流,相处下来他们也渐渐熟悉了。
……
言语掀开帐帘,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她深吸一口气,微眯起眼睛望向东方。只见万丈红光连接在天地之间,崭新的一日又开始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报恩宜勤不偷懒。她来这里已经有些天了,这期间又发生了不少事。
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有次她受不了陆予骞的王爷脾气,对他出言不逊了。
陆予骞是大昱朝战功赫赫的九皇子,从小到大他父皇向来高看他一眼;他从小呼奴唤婢,从来只有他呵斥别人。
当时陆予骞气的面色大变,燃烧着熊熊怒火的眼底闪动着狠戾之色。
她的出言不逊,无疑是不知死活,自寻死路。局面势同水火,他递给她一柄短刀,要她当场自我了解。
当时她怒火攻心失去理智,拿着刀子就往心窝捅,哪知他竟鬼使神差的徒手握住了刀刃。
他制止住了利刃穿破她的心脏,却无法阻止利刃划破他的皮肉。
滴水之恩还当涌泉相报呢,更何况是救命之人。虽然言语觉得她这个恩情欠的莫名其妙,但也确实是欠了,报恩就报恩吧!
就这样,她踏上了报恩之路,每天像奴隶一样听候陆予骞差遣。
今日她起的早,步伐悠悠的溜达到陆予骞帐外,掀开帐帘进去。
入眼处是一张硕大的书案,上面有沙盘和羊皮地图,书案再往后是一架硕大的山水画沉香木屏风,初来那晚她就是被人从屏风后面揪出来的。
陆予骞的床榻也在屏风后面,此刻帐内未见他的身影,看来他还在睡。她又转身走了出去,她要洗手做羹汤,为他准备早饭。
刚走出陆予骞营帐不远,迎面碰到了一向无所事事,闲得头上长草的郑王殿下。这位爷便是当日把她认作男人,给他扇阴火的那位。
自从踏上报恩之路开始,言语和郑王殿下也渐渐熟悉起来。虽然很多时候郑王殿下行事不着调,却也还算是一个没有王爷架子,友好和善的人。
他说今日是六月初一,大齐人有一个节俗叫“过半年”,他热情邀言语去附近的古州城里转转。
言语一听今日才六月初一,脑子里忽地闪过,那晚陆予骞问她多少岁。当时她说七月里已过二十岁生日,想到这里,她顿时一阵心惊。
当时说年龄的时候,她压根没往两个时空有时间差这方面考虑过。
她生活的那个时空,现在是阳历十月二号,正是国庆长假时段。她的生日是阴历七月初五,所以她说已过生日。
她来到这边后只觉得热,却不知道具体日期,那晚说的话也是无意识地顺口一说。
心惊归心惊,她回想当时陆予骞反应,他应该也没多想,否则他肯定会开口问她的。
所幸虽然是个失误,却也不是一个能够引人可疑的错误,他大概会当她说的是去年七月里过的二十岁生日吧!
且说眼前。郑王殿下想去城中凑热闹,言语作为一个小作者,跟着去见识一下完全没见过的节日风俗,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良机。
开阔眼界有利于收集写作素材,她蠢蠢欲动。可是陆予骞那边怎么办?
如果他醒来看不到她,岂不是又要奚落打击她了?可是王爷们位高权重,哪位她也得罪不起。言语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郑王殿下位高权重,他说让言语跟他进城,言语就得进城,不得有任何理由推三阻四。
来到这里这段日子,磕磕绊绊经历过的一些事,使得言语清楚知道,面对王爷们的权威,她除了遵命,还是遵命。
言语不会骑马,郑王殿下便令他的两名随从挟辀驾车,他们两人则随意地盘膝坐于车厢内。
郑王殿下嘴里乐淘淘地说着,“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他们的马车从陆予骞大帐前不远处行过,恰巧碰到他掀开帐帘出来。两人目光猝然相碰,言语顿感大事不妙,下意识的吐了吐舌头。
陆予骞微蹙眉头,远远地喊了言语一声,并向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结果言语还未行动,仗义的郑王殿下一马当先拦在了她面前。
对于他的举动,言语了然于胸,她笑着对郑王说:“王爷,不用担心,我已学会如何同他和平相处。”
得到郑王殿下允许,言语一路小跑到陆予骞身边。她无视他的黑脸,笑意吟吟地问:“王爷,有何吩咐?”
他似乎有点不高兴,没好气地问她,“为什么今日没来?我的伤还未痊愈,你想食言而肥?”
她曾说过要伺候他至伤势痊愈为止,她绝对不是言而无信之人。她忙不迭地摇头,“我早起去过,当时您还未醒。我寻思着帮您去准备早饭,结果碰到了郑王……”
陆予骞眼底高深莫测,他下巴一扬,努了努不远处一派悠闲散漫的郑王。问道:“你陪他进城做什么?”
言语顺势回头看了郑王一眼,小声说:“郑王说今日‘过半年’他要去古州城里转转。”
为了讨好救命恩人,临了她又加了一句,“王爷,您去么?”
陆予骞没想到言语能主动邀请他。去么?
今日没重要军务,出去逛逛,顺便查看一下现如今城中的情况,倒也不错。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你暂且在这里等我一下。”话毕,他转身进了营帐。
片刻后,帐帘被人从里侧掀开,言语无意间转头瞥见眼前的人,瞬间直了眼。
她一直都知道他长得很好看,只是没想到脱了甲胄换上便装的他,居然是这么一副模样。
入眼处的翩翩佳公子,亮泽的头发用一枚色泽莹润的玉冠束着,身着象牙白绸缎直身,交领处袖口处绣着雅致的竹叶暗纹,腰系玉带,长身玉立。
看到言语直愣愣地看着他,他眉目温和,勾起唇角冲着她微微一笑。
简直了!哪里来的这么一位丰神朗朗若霁月清风,眉目俊雅如山水墨画的如玉公子。他朝言语这么微微一笑,她觉得她可能要得花痴病了。
她弯起眉眼,毫不含糊地夸赞道:“王爷,您这么穿衣裳真好看,清风朗月般萧萧飒飒,走出去绝对迷倒一大片大姑娘小媳妇。”
被夸赞之人似乎并不领情,他大掌一挥“啪”的一声,拍上言语光洁的额头。
言语被他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踉跄往后退了一步。紧接着听到他语气清冷地说:“少说废话,我是为了方便出行。”
难得有兴致拍回马屁,结果马屁拍到马腿上了?言语表情讪讪,低低地“哦”了一声。
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直白地夸他,陆予骞心里觉得好笑之余也有几分欢喜。刚是故意逗她的,他忍笑撩袍往前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了她一眼。
忽地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他停下脚步转头饶有兴趣地问身边的人,“异性本来就相吸,男人能迷倒女人算什么。你说我这么穿好看,那能迷倒你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骞骞能迷倒宝宝们吗?
☆、摇曳
言语闻言满脑子大叹号,丞王殿下要达到的迷人境界果然不一般,绝对的非同凡人。
只是这种情况下,要她如何回答是好呢?
男人迷倒男人,应该就像她看那些漂亮的女明星时的羡慕心情是一样吧?她表情诚恳地点头回答道:“能!如果我是女人,一定对您一见倾心。”
在陆予骞看来她睁着眼说瞎话的本事不赖,别扭是别扭了些,不过很奇怪,他听起来倒十分受用。
他如画的眉眼间升起浅浅笑意,像揉捏他母亲那只雪白绒球似的哈巴狗一样,轻柔地捏了捏她脖颈后侧。嗯,手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