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森安静地看着连恰,缓缓地露出一个微笑。他觉得自己心里的感觉很复杂,一半是甜的,几乎让他整颗心轻盈地飘向空中,一半却是微酸的,带着一丝不被知晓的苦涩,又把他整颗心晃晃悠悠地栓回了连恰身上。
――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喜欢上你了。
第二十七章 (下)
当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似乎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
会随时随地地为了能和那个人靠近一点,多说一句话而感到快乐,为那个人对自己露出的笑容高兴,傻乎乎地在心里盘算些斤斤计较又乱七八糟的糊涂账――多笑了一点儿?多说了一句话?
……还是今天又多喜欢了对方一点?
但再去看连恰的时候,他已经没办法和之前一样那么坦然了,仿佛视线停驻的时间长一点儿,他刚刚苏醒发芽的那些心思就会全数暴露一样。
要是连恰知道了,会怎么样呢?
一部分的蓝森在心里忍不住地想要连恰知道,他才刚刚意识到一件世界上可能最好的事情,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这种纯粹的快乐。
另一部分的蓝森却在死命阻止这种冲动――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大多数人喜欢上另一个人的时候,都不会选择马上告白,而是会拼命把这种喜欢藏好,尤其在那个人面前。
这样就可以假装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那么坦坦荡荡,简单直白的好朋友,从未改变过,也就依然牢不可破。
他不知道连恰是怎么想的,如果连恰只是把他当做朋友,那他说出口的话,说不定会让他成为第二个乔宇飞――他是指被拒绝的方面,不是指纠缠的方面,他不可能做让连恰讨厌的事情。
“蓝森先生?”
连恰的声音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他几乎是还愣着就对上了连恰的眼睛――旋转木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女孩跳下了旁边那匹马,正站在他身边。
“停了哦,要下去了,要再排一轮吗?”
蓝森一直都觉得连恰的眼睛很好看,说话声音也很好听,偶尔无意识歪一歪头的小动作很可爱。
但这些感观被后知后觉罩上了“喜欢”两个字之后,似乎又被新一轮地放大了,一大把甜度过高的跳跳糖哗啦一下洒到心尖上,甜蜜又滋啦滋啦地泛着痒。
他点了点头――感觉自己是不是用力过度了,好像脖颈有些僵硬――然后从旋转木马背上下来,跟着连恰往外走。
“蓝森先生,你的脸好像有点红……”
蓝森整颗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他想都没想抬起一只手,猛地捂住了自己的一侧脸颊,这么做了之后又觉得自己反应过度,权衡了一下,放下手,强作镇定地用眼神询问连恰“是吗?”。
“有一点呢。”连恰很认真地看着他,还稍微凑近了一点,而蓝森觉得这说不定让他的脸更红了,“两边脸颊这里……到这里都在泛红色,啊,你是不是还是不舒服?”
蓝森没有反对连恰去坐着休息一下的提议,事实上他也确实需要坐下来好好地整理一下思绪――他刚刚意识到他喜欢面前这个声音清脆笑容灿烂的女孩,而这几乎把他心里所有的布置都轰隆一声打乱了。
就像在搭积木,精心地搭好了很高的楼,却忽然发现了一块儿画着桃心图案的大积木,漂亮极了,想要把这块积木也搭进去的心情一瞬间占据脑海,于是想都不想地伸手推倒了积木塔,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那块木头桃心被攥在手心里,而已经堆好的塔七零八落,只因为这一个念头,变得混乱而无从着手。
他在长椅上坐下,短暂地让自己放空了思绪,他知道连恰就坐在他旁边,很好地拉开一段不会太近却又不是很远的距离,好朋友之间的宽度。他为这种距离庆幸,却又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得再稍微近一点的念头。
蓝森发着呆,视线落在自己的双手上,突兀地想起了自己那天无意中蹭到连恰脸颊的事情。
于是现在那种柔软的回忆――在当时只是一个单纯的客观评价――升级了,成功地让他好不容易稍微平静一点的心情再次乱成一滩。
“……”
右胳膊似乎被很轻地戳了一下。
蓝森一僵,转过头去,发现果然是连恰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一只手抬起来松松攥着,只伸出一根食指,指尖正悬在他胳膊旁边。
“……?”
“……呃……”连恰却忽然卡了壳,她收回手,手指绕着自己的一缕头发转了几圈,眨巴眨巴眼睛,视线瞟来瞟去,“……蓝森先生,你想吃冰淇淋吗?”
蓝森很熟悉连恰的这个小动作,甚至他下意识地就反应过来了――当连恰开始绕自己的头发时,就说明她心里有事了。
“我买。”他说,从长椅上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往不远处的冰淇淋流动车走去。
“……”连恰张了张嘴,觉得有点心虚,她本来想说的话不是冰淇淋,却不知道为什么话到嘴边就拐了个弯。
也可能是怕问出口之后得到的答案令自己尴尬,潜意识就帮她逃避了。
她真正想问的是,蓝森看起来有心事,他怎么了,是不是在游乐园不开心,但又有点怕对方真的不开心该怎么办。
――可是这样不好,在意的事情躲着不问是没用的。
连恰这么想着,给自己打气似的握着两个拳头,做了个“fight!”的手势。
另一边,蓝森买了两支最大的火炬冰淇淋,没要看起来就软趴趴的蛋筒,要了华夫筒,还写了张纸条嘱咐给其中一个多浇一层巧克力浆。
巧克力浆裹着香草冰淇淋,很快冷却下来,形成一层硬而发亮的外壳,蓝森付了钱,一手举着一支火炬往回走。
头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摇摇欲坠,蓝森下意识地使劲儿晃了一下脑袋,发现是帽檐上的蘑菇夹子松了,被他这么稍微用力甩了一下,整个夹子就松脱开,掉到地上弹了两弹,骨碌滚了一圈,恰好挨到连恰脚边。
“啊掉了……”连恰急忙捡起了胖蘑菇,仔细拍拍土,又吹吹,想递还给蓝森,却发现对方左手一个火炬,右手一个火炬,根本腾不出空。
“……呃。”
“……”
蓝森稍微往前凑了一点,弯下腰,把自己脑袋上戴着的棒球帽凑到连恰跟前。
“哎?”
蓝森默不作声地看着连恰,一脸无辜,姿态乖巧。
当蓝森放松了目光的时候,那双蓝眼睛是相当漂亮的――平时经常垂下视线,偶尔还有刘海儿挡着,很难完全看清楚那对眸子的颜色,可是当靠近了,直勾勾看着时,会发现那和晴空下的海水一样,澄澈碧蓝得令人心动。
至少,连恰清楚地感觉到,她的胸腔左侧,某个器官“咚”地跳了一下,几乎要撞散她的肋骨,无比有力,也无比疼痛。
――疼得让她觉得有点害怕。
连恰抿了抿嘴,把那一瞬间不寻常的感觉压了下去,笑眯眯地点着头说交给我吧,然后伸手,很自然地把蘑菇夹子重新别回了蓝森的帽檐上。
她想除了她自己,是没人知道她的手指有点儿颤抖的,在她瞥见蓝森的眼睫也那么轻颤的时候。
蓝森站直身子,把左手的巧克力外壳火炬递给连恰。
两个人并排坐在长椅上,各自默默地啃冰淇淋吃。
虽然只是五月份,但是下午的天气没有那么冷,这天阳光又很好,晒着暖融融的。
“已经到了能在外面吃冰淇淋的时候啊。”连恰感叹,在蓝森的目光看过来时,很自然地接着解释了,“我没办法冬天在外面吃冰淇淋,因为风就很冷了,还要吃特别冰的东西把冷风一起吸进去,那样肚子会很难受,所以能吃冰淇淋的话,就是天气开始暖和啦!”
蓝森点了点头,冬天他会煮很多热饮,果茶或是热巧克力,到了冬天也可以给连恰喝――这个想法让他忽然愉快了起来。
“……”
“……蓝森先生。”
“?”
连恰的表情看起来太严肃了,还混合了一点忧愁,蓝森不由自主地关注了起来,他稍微把身子往前倾,看着连恰的眼睛点了点头,示意对方开口,说什么都不要紧。
连恰却像受了惊似的移开了目光――她把惊吓掩藏得很好,如果不是蓝森一直不错眼地看着,恐怕也不会发现。他对此感到困惑,莫名地眨了眨自己的眼睛,反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吓到了对方。
回溯初中,他面无表情看着人的时候,的确曾经把胆小的女生吓哭过。
连恰垂下视线,默默地抬手拍拍自己两侧的脸颊,想把那种慢了一拍的热度拍下去。
“我觉得你从之前开始,好像情绪一直不太好,虽然也可能是我多心啦……但是,如果是那样的话,是因为不喜欢游乐园吗?”一只放在大腿上的手下意识地揉捏着裙摆花边,“现在时间还很早,要是不喜欢游乐园的话,我们就去玩点别的吧,我也不是……也不是非要在游乐园里啦,虽然我确实很开心!但是要是蓝森先生不开心的话,我也会觉得……”
女孩抿了抿嘴,腮帮子又好像纸杯蛋糕似的鼓了起来:“……有一点情绪低落吧。”
声调压低了,好像在说悄悄话似的。
“……”
蓝森把手里吃了一半的香芋味大火炬递给连恰,连恰问都没问就接过去了,一手举着,一手啃自己的,看着蓝森把左腿叠上右腿,便签纸放在大腿上,低着头一张一张给她写字。
她发觉每次看着蓝森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里都很满足。
[确实有一段时间我的情绪不是很好,但并不是因为讨厌游乐园,是因为我很困惑。]
[被人误认成情侣的时候。]写下这句话,蓝森忽然很想叹气,他忍住了,[我忽然发现,我搞不懂“喜欢”这件事,我在思考为什么他们会误认,所以那段时间看起来精神不是很好。]
[让你担心了,对不起。]
他狡猾地撒了谎,写了半真半假的话。他确实烦恼了,确实在思考,这是真话,可是,他在思考的事情全都绕着连恰打转,这部分是谎话。
蓝森面无表情地在心里忏悔了变坏的自己――他实在是忍不住,很想听听看连恰对“喜欢”的看法,就像小心翼翼的投石问路一样,在踏出步子之前,先看看前面的路是平坦还是崎岖。
“啊,是因为那个啊……”
而连恰相信了他的谎话,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她把纸条叠了起来,咬了一大口冰淇淋,咽下去之后,有点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的,看到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年龄相仿,关系亲近,就会擅自把两个人当作男女朋友。”
“……”关系亲近?原来别人看起来,他和连恰的关系是很亲近的啊。
那他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他们确实关系很亲近?这样就算是亲近了吗?不需要做更多的事情吗?他还能为连恰做什么呢?
“但其实这没什么依据啦,蓝森先生,你别介意别人的话,他们就是那么随口一说,对了错了都不走心,只是觉得那么八卦一下有点乐趣而已。”连恰摇着头,神色不是很赞同,“不用在意其他人怎么看我们的啦,我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我们自己知道就好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会因为别人误会或者八卦就困扰的,你放心吧!”
蓝森看着连恰冲他心无芥蒂露出的笑容,默不吭声地觉得很心虚,心虚里又混着一点失落,沁凉沁凉的,把他飘起来的那颗心浇熄了。
他当然没资格要求连恰一定也要喜欢自己,就算他再喜欢对方,那也是他的单方面,并不能成为所谓感情对等的筹码。
但心里总还会有一点微小的希望,如果对方恰好也喜欢自己呢?如果对方能喜欢自己呢?如果……如果连恰说他们是朋友,只是也和他一样变坏了,在说谎呢?
是那样的话就好了啊。
[你怎么看呢?“喜欢”这件事。]
看着便签纸的连恰没有说话。
“怎么看啊……”半晌,女孩小声嘀咕一句,“……怎么说呢,我觉得,可能不是什么好看法,如果这样也不介意的话,要听听吗?”
就像某个开关被碰触了似的,她的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去了。
“…………”
蓝森觉得他问了个愚蠢至极的问题,这让他开始懊恼自己。
[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但如果你介意的话,就不要说了,我也觉得这称不上是个好话题。]
“啊哈哈哈……”连恰耸着肩膀,轻声笑了笑,“这没什么介意不介意的啦……只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从来没和人说过而已。”
她把另一只手里还举着的香芋味火炬还给蓝森,自己又啃了一口冰淇淋,眼珠子骨碌碌转着,似乎是在琢磨该怎么开口。
蓝森没有催促,很安静地边吃冰淇淋边等着,他的香芋冰淇淋快化了,要赶紧吃完。
他听见连恰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就像是开始什么重大讲话之前的准备一样。那声音很轻微,在人声鼎沸的游乐园里毫不起眼,但他听见了,毫不费力。
“……喜欢这种事,我觉得是非常神奇,也非常非常美好的事情。”连恰开口,低着头,垂着眼睛,睫毛闪了闪,“因为,世界那么大,要多大的缘分和运气,才能碰到喜欢的人呢?就算不算上双方互相喜欢的,要有那么一个人,看着顺眼,相处舒服,然后,还不只是朋友,能为了对方心动……这种概率其实真的太低了,低到我觉得能喜欢上什么人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幸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