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张路一副眩晕状:“拜托,人家叫齐楚,c-h-u,chu,不是c-h-o-u,丑,你这个普通话不过关的文盲。”
我来了兴致,坐起身来:“你好像还没为谁辩解过,现在这么急着给齐楚小王子辩解,该不会是真的对人家有非分之想吧?”
张路沉思了一会,盯着我问:“我记得上大学那会儿,你还特意报了个普通话培训班吧?”
我点头:“嗯啊。你们总是嘲笑我是塑料普通话,我一气之下就拜师学艺去了。”
张路会心一笑:“那时候我就对你刮目相看,你是个有魄力的人,记得普通话考试,你好像考了一级乙等,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具体是多少分来着?”
我苦想了半分钟:“好像是94点几分,你问这个做什么?”
张路躺了下去,从我手中夺走了一半的空调被,拍拍我的手臂:“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特别棒。你是我心中的偶像,你是我的女神,么么哒,亲爱的女神晚安。”
等她背对着我睡了后,我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结果她自己没控制笑出声来,回过身来又抱着我狂笑了一分半钟,才开始教育我:“黎黎啊,我教你一招啊,以后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己坚定的立场,不要让别人一句话就把你带偏了,就你这智商,我真的是不忍心欺负你,感觉像在欺负一个小弱智。”
等她笑够了我才追问:“那个他一笑你就春心荡漾的男人到底是谁?”
张路收敛了笑:“睡觉睡觉,你这孩子一点风情都不解,明天要早起,我准备带薇姐去靖港古镇。”
说起薇姐,我总觉得她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本想跟张路说一说的,但她是个沾床就睡的人,我在犹豫了几分钟后,她的呼吸已经很平稳了,我只好作罢。
第二天我们清早就出发了,从城里到靖港古镇,要两个小时的路程。
天阴沉沉的,韩野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薇姐兴致很高,哼着美声给大家助兴,张路还拿着美颜相机和薇姐自拍,倒是我晕车晕的厉害,又不想扫了她们的好心情,一直在竭力忍着。
到了靖港古镇后,韩野成了我们的摄影师加苦力,薇姐见到那些手工玩意,特别喜欢。
尤其是到了一家陶笛店门口,薇姐听着店家吹着悠扬悦耳的陶笛曲,闭着眼睛很享受的站在那儿就不动了。
张路推了推我,悄悄说:“宝贝儿,该你表现的时候到了,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看过的流星花园吗?道明寺的母亲问杉菜会不会弹钢琴,想让杉菜出糗,结果杉菜果真在琴键上乱按了一通,惹来道明寺的母亲一顿讽刺,后来她坐下来安安静静弹了一曲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韩野凑过来为薇姐辩解:“我们家薇姐不是这样的人,她就是单纯的很喜欢音乐,为了我爸放弃了她最爱的音乐,是她内心最大憾事。”
张路忍不住问道:“可是爱情和理想并不冲突啊,薇姐为什么要放弃音乐?”
我迈着小步走进店里,老板热心的过来询问。
薇姐睁开眼,稍感遗憾的问:“老板,你怎么不吹了?”
张路挽着薇姐的胳膊:“换个人来吹岂不是更好。”
我拿起一只粉红色陶笛,熟练的放在嘴边,我学陶笛是被逼的,当时我们的寝室是个大套间,住着的都是一群爱疯爱玩的女孩儿。第一年平安夜,我们准备来个大狂欢,每个人都表演一个自己拿手的节目,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唯独我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我总不能告诉大家我会养鸡喂猪吧。
张路当时想让我表演跳舞的,但我笨手笨脚的根本学不会。
正巧当时我们约好来靖港古镇游玩,也是路过这家店,听见老板在店里吹曲子,我听得入了迷,张路便说。反正陶笛不贵,我送你一个,你好好学。
当天我在店里学会了一首最简单的祝你生日快乐,店家还一个劲的夸我聪明。
后来陶笛就成了我的爱好,没事的时候我总喜欢吹一吹,大学毕业的时候,在我们的毕业晚会上,我吹了一首《故乡的原风景》,班里的男同学都吹着口哨叫好。
那时的张路都不知道我悄悄学会了这首曲子,最滑稽的是,毕业后,她暗恋的文学院大才子竟然向我表白了,她发狠要学会这首曲子夺回男神的心,奈何她那双手,天生就是用来舞刀弄枪的。
“黎黎会吹陶笛?”
薇姐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韩野倒是一点都不惊讶。
我坐在高脚凳上,手握着我曾经最喜爱的陶笛,那种感觉像是又回到了大学时光,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在大学里只顾着做兼职,还没来得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学四年的时光就悄然从我的青春里逝去了。
嫁给沈洋后,他最初很喜欢听我吹陶笛,每天晚上都会腻歪着我,我那时候学会了很多的曲子,只是生完孩子后,因为是个闺女,刘岚并没有照顾我坐月子,我妈当时老毛病犯了也没能来,我一个人要照顾沈洋这个大孩子,还要照顾妹儿这个小孩子,心力交瘁,到了夜里吹着陶笛哄妹儿睡觉,沈洋就会发脾气摔门而出,说我影响他玩游戏。
甭管曾经多好的时日,总归要在柴米油盐中消磨掉彼此新鲜和欣赏的那一部分,剩下的糟粕只会带来无尽的烦恼。
沈洋对我,便是如此。
一曲毕,薇姐早已泪流满面。
她有些踉跄的在张路的搀扶下走进店里,走到我身边轻声问:“黎黎,这首曲子,你能再吹一遍吗?”
我又吹了一遍,薇姐坐在我身边,匍匐在我腿上,悲伤的不可遏制。
张路吓坏了。问韩野这是怎么回事?
韩野也不知道薇姐为何会如此难过,店家也问了一遍:“妹妹,你能再吹一遍吗?”
我把这首曲子吹了一遍又一遍,吹的张路这个平日里鲜少落泪的人都红了眼眶。
良久,薇姐才抬起头来,泪眼婆娑的对我说:“半个月前,他走了。”
我不知道薇姐口中的他是谁,也不知该如何接话。
张路递了纸巾给薇姐,薇姐伸手去拉韩野:“就是妈妈的好朋友行客,他是我见过的最会吹陶笛的男人,尤其是这一首《故乡的原风景》。我和你爸爸结婚的时候,你爸爸很时兴的给了我一个洋气的婚礼,婚礼上,行客是你爸爸特意请来的,他吹着这首曲子送我出嫁。”
说到出嫁,薇姐再次潸然泪下。
我们静静的听着,薇姐几度哽咽,又几度诉说:“婚礼第二天,他在机械厂上班,失去了右手除大拇指外的四根手指头,齐刷刷的断了半截,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吹过陶笛,再也没有吹过这首《故乡的原风景》。”
怪不得薇姐会对陶笛沉迷,也怨不得薇姐听到这首曲子会如此伤感。
韩野抱着薇姐,轻拍着她的后背:“行客叔叔虽然走了,但他在天堂,心里也是爱着你的。”
我和张路双双震惊。
坐在陶笛店里,薇姐坦白的对我们说:“行客是我的初恋男友,要不是我妈妈反对,我这辈子会和行客在一起生活,是我毁了他,他为了我终生未娶呀。”
陶笛店老板也泪流满面,附和道:“如果相爱,就要不顾一切的去爱,我为了等她,也终生未娶。”
从陶笛店出来,我们在回城的路上,张路不由的感慨:“在这个上了床都没结果的年代,很少再有那种终生不娶的爱情了,薇姐,后来呢?”
我回过头去看张路,张路十分肯定的说:“后面一定还有故事。”
薇姐红着眼眶,韩野对着后视镜笑了笑:“薇姐。你就说说后来的事情吧,她们两个很好奇,我也很想知道。”
薇姐拉着张路的手,再度落了泪:“半个月前他去世,肺癌,临终之前,他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在老家的山坡上,用他那残缺的手指最后为我吹了一曲《故乡的原风景》,野弟,不瞒你说,妈妈当时就想跟着行客去了,我和你爸爸的婚姻,一开始是迫于无奈,最后是为了亲情,我对行客,才是爱情。”
没想到薇姐这么磊落的说出了自己的感情,韩野空出右手,突然把手搭在我的手上,我下意识的躲开了。
“所以我一定要迎娶爱情,不管等多久,我都要娶到自己心爱的女孩。”
薇姐伸手搭在韩野的肩膀上:“儿子。好样的,妈妈支持你,这一次离家出走并不是因为行客,你爸爸不是个小家子气的人,我是生你爸爸的气,他太迂腐了,他想让你跟他事业上合作伙伴的女儿结婚,我绝对不同意,我的儿子哪怕等到七老八十,也只能是因为爱一个女孩,所以才要结婚,和她共筑一个完美家庭。”
薇姐说,人活一世只有短短几十年,再苦再难都要嫁给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这种东西并不是必需品,对我而言,爱情就是奢侈品,也许我耗费心力得到了这件奢侈品,却终有一天会发现生活其实还是平平淡淡的,太过奢侈的东西并不实用。
但薇姐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冲击,到底什么是爱情呢?
薇姐是个典型的行动派,因为我今天吹了一首《故乡的原风景》。薇姐难以抑制对行客的思念,回到家里就收拾了行李准备走。
我们一再挽留,薇姐只是语重心长的对我说:“黎黎,给我儿子一个机会,他会还你一个未来,但是,你也不要因为我的话而感到有压力,不管你和我儿子能不能在一起,你在我心中都是好姑娘,值得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公。”
我们开车去的机场,登机前薇姐又哭了一回。她抱着我哭的,一个劲的说人生不可能重来,否则当初就算是头破血流,她也不会为了取悦父母而毁了自己的爱情。
这一刻我才突然感觉到,这个年过五旬的女人,真的是老了。
外表的华丽和惊艳,始终填补不了内心的缺失。
人生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要历经这么多的苦痛折磨,总要有一种像信仰一样的东西支撑着,才能走完这一生。
从机场回来后,我在张路的咖啡店里蜷缩着,我从来没有反思过自己的人生,也从来没有问过自己,我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总是被生活牵着鼻子走,没有规划,没有期许,没有未来。
张路给我倒了杯水:“是不是薇姐的话给了你当头一棒?”
“老板娘,你很闲吗?”我喝了口水,看见傅少川从门口走了进来。
张路本来想点头的,看见傅少川进来后,急忙起身:“我很忙的。这不刚好抽空来安慰安慰你嘛,我这就走了,实在是店里太忙了,你说说这人啊,难道都不用上班的吗?都跑我的咖啡店里来照顾生意。”
傅少川拦住了她:“现在是晚上九点半,就算是加班的人都已经回去了,张老板,你好像很怕见到我?”
张路干笑:“哪有啊,您是大股东,我肯定唯您马首是瞻,大boss。您想喝点什么?”
傅少川低头问:“有吃的吗?”
张路点头:“本店应有尽有,中餐西餐点心水果样样俱全,您想吃点什么?”
傅少川眼都没眨一下:“吃你。”
我很识趣的起了身:“那个...我家好像又来了个远房亲戚,我得回家招呼一下。”
张路两眼哀求的看着我,我狠狠心,给傅少川留个收拾她的机会,一溜烟跑了,身后是张路杀猪般的哀嚎,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我不过是从包厢里出来,换到了湘江边而已,晚风徐徐,十分清凉。
“大美女,长这么漂亮出来吹风很不安全哦。”
我抿嘴一笑:“别逗了,都半老徐娘了,哪来的大美女。”
姚远从我身后蹿了出来:“你怎么一点都不惊讶我们会在这里巧遇?”
我拿出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这么大一张杜甫江阁的夜景图发在朋友圈里,我能惊讶的起来吗?不过你这个大忙人今天怎么有空出来看夜景?”
姚远笑着说:“是上帝的指引。”
我哈哈大笑,他又接着说:“我昨天晚上跟周公下了一夜的棋,作为奖赏,周公告诉我,今天下班后到江边走一走,一定会遇到一个大美人独自在江边游荡。”
我忍俊不禁:“莫非你跟周公有一腿?他这么照顾你。”
姚远突然把手伸向我后面:“你信不信我可以给你变出一个会发光的皇冠出来?”
我摇摇头,一眨眼的功夫,一顶黄色的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
我身后冒出一个提着篮子的老娭毑来,对姚远说:“这个皇冠十五块钱。”
没想到姚远这么有童趣,我记得怀孕时和沈洋来江边散步,我很想要一个这样的皇冠,沈洋觉得太幼稚了,就没给我买。
我当时并没有像小女生一样的发脾气,内心也赞同沈洋说的话。
第二天沈洋给我买了一顶皇冠,那是人家结婚时戴在头上的,买回来后我只能看一看,偶尔在家里自己梳个高高的发髻,然后戴着皇冠过把瘾。
“好不好看?”
姚远付完钱后,我侧着脑袋问。
姚远盯着我看了十几秒,才很认真的回答我:“很美,像精灵,黑夜里会发光的小精灵。”
我捂着嘴大笑:“你应该给我买一顶蓝色的皇冠,我就会变成蓝精灵。”
姚远不自觉的哼了出来,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
我笑的腮帮子都疼了,旁边的人看我们俩的眼神跟看神经病一样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认识姚远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个登徒子,专门占女孩便宜的那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