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盯着血蛟,满脸狂热。
这样大胆而荒诞的念头,从未有人想过!华夏人自诩是龙的传人,对“龙”充满敬畏,男人却要养出一条龙,以人族之身,将龙踩在脚下!
第三百五十六章 地动山摇,真正的龙(一)
动不动就要养一条龙出来,还要将所有人踩在脚下――妈蛋,这不是yy颇深的逆袭文猪脚,就是天生的反人类份子吧?
正常人,哪会整天想着将自己的同类踩在脚下。
看男人的样子,坐在王座上,手持权杖,估计还犯了“皇帝病”,想称王称霸呢!
对于这种人,宝镜一点都不畏惧,她只想说有病就赶紧去治……反派动手前就是屁话多,多少影视剧小说里不早就教育过咱们不能这样?
白骨王座上的男人纵是知道了可能也不在意,整天在一群缅国土人面前装神弄鬼,对一个反人类高智商野心份子来说,简直是寂寞如大雪崩,所以他忍不住要把压抑在心底的野心宣泄――宝镜几人,都和黄金神龙或多或少有关联,真是再好不过的听众了!
可惜宝镜和云峥都不领情。
两人忙着呢,大好年华,谁肯浪费时间和你在幽暗阴森的地宫唠叨?
有这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谈个恋爱不好么。蛟龙固然罕见,咱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既然这世上还有过黄金神龙,一条被人工催熟的血蛟,如何能和天生神种比拟?
宝镜没有理会男人的话,她想到太阴镜的裂纹还没有完全修补好,并不适宜过多动用。
幸而她还有金针!
金针可能比不上太阴镜等级高,却既能治病救人,又能暗算偷袭。
宝镜一向把金针当“飞剑”在用,低调一点,金针飞快射出时简直像流光一般不可捉摸,也叫人防不胜防。特别是当你的对手庞大如斯,武器细如毛发时,对手简直无从躲避。
趁着男人陷入狂热的情绪中,宝镜已经射出了金针。
擒贼先擒王,对付血蛟这样的异兽,宝镜选择眼睛攻击――太阴镜的一击,已经证实了它鳞甲坚硬,眼睛上总不可能同样覆盖着鳞片吧?阴暗的地宫里,血蛟的两颗眼珠子血红血红亮得像灯泡,天然就是吸引攻击力的存在。
“铮――”
血蛟之前被秦云峥一拳砸的头昏眼花,宝镜的金针已经击中了它的眼睑。
血蛟颇有几分灵智,见一道细细的流光射来,它下意识眨眼。金针击打在了眼睑上,好像与金石相撞,并未刺入血蛟眼球,它有种被蚊子叮咬的微微刺痛感。
愚蠢而渺小的人类,竟然再次挑衅它的尊严!
血蛟登时大怒。
男人亦是张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你们以为它是什么,是弹弓能打倒的普通蟒蛇?”
宝镜就不乐意和他说话,丢给柳四几人一个眼神,杨家的人都掏出了手枪。这些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有了宝镜带头,他们只管瞄准血蛟的眼睛射击。
一时叮叮叮声音不绝,现代火器,再厉害的高手也不敢站在原地不动等着被瞄准。
见血蛟愤怒晃动的脑袋,想张嘴将敌人们一口吞下,偏偏又被干扰着,男人终于不再狂笑。
就在这时,秦云峥的第二拳亦到了,第二拳,并不是针对血蛟,而是白骨王座上的男人!
拳速极快,破开了空气,也破开了血红的池水,轰向了男人。
男人没有硬借秦云峥这拳,而是飞快翻身,从白骨王座落到了血池中。滑溜溜的鳞甲并不是阻挡他,他爬到了血蛟身上,继而骑在了血蛟脖子上。
“铮――”
宝镜的第二针已到,依旧是血蛟的眼珠,甚至选择了第一针同样的位置。
男人挥舞权杖,也不知何故,一团浓稠的红雾忽然凭空出现。黏糊糊的,带着粘性,金针好像射入了一团浆糊中,被拖住了速度。
男人低声怪笑:
“桀桀桀桀,这可是蛟,能兴云布雨的蛟――龙!”
他利用神龙力量的方法和秦云峥、刘钰截然不同,养出了一条血蛟的确颇有门道。
兴云布雨是龙族的天赋,蛟虽然差得多,考虑到地宫面积有限,它也的确有了施展的余地。宝镜的第二针,挟裹着元力和金针自身力量,终于突破浓雾的粘性击打在血蛟的鳞甲上……金针失去了速度优势,血蛟摇头晃脑,把自己的弱点避开。
金针不给力,柳四等人的子弹就更不行了,完全石沉大海,陷入了浓稠的红雾中。
刘钰大急,想上前帮忙,被刘家老供奉牢牢抱住:
“家主,你这条命不仅是自己的,还是刘家上下数十代人的唯一的希望……”
守了这么多年,刘钰是第一个融合龙心的刘家人,老供奉就是自己立马死了,也不能让刘钰送死。
宝镜暗暗嗤之以鼻。
刘钰的命要更值钱不成?难道她不是陆家的掌上明珠,云峥不是秦家的宝贝儿子?呸,拖后腿的!
有了男人指挥,血蛟情绪渐渐稳定。
一人一蛟,都靠着浓稠的红雾保护,血蛟慢慢从血池里展露出更长的身躯,也不知这池子究竟有多深,血蛟的身躯总也见不到头。
男人说蛟能兴云布雨,宝镜等人立刻见识到了血蛟的这项本领。
毫无征兆,那团浓稠的红雾忽然扩散到了整个地宫范围,将宝镜等人包裹其中!
雾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儿,纵是无毒,也叫人厌恶。
宝镜心生警惕,干脆用太阴镜将众人都罩了起来。
太阴镜本是心随意动,对方的动作同样很快,几乎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