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个什么玩意
多云天的太阳是调皮的,像个小孩子似的玩捉迷藏,它一下子躲入细丝棉花糖内,暴露出碎金的身形;一下子躲到白色的大狗身后,给它镶了道金边;又一下子在奔腾的浪花上玩耍,将金色的光辉洒落到纯白的雪山山峰上。
瑞士伯尼疗养院顶层套房内,深灰色暗金纹路的窗帘并没有拉上,阳光偶尔会穿过落地玻璃窗洒落到坐在沙发上的两个男人身上,打下斑驳的暗影。
其中一位一看就知道他很老,满头银丝下的那张脸上铭刻着岁月留给他的痕迹,下陷的眼窝里,那双黑色的眼眸虽然浑浊,却散发着平和睿智的气息。他就算是慵懒地坐在沙发上,也自带高雅、宁静的气质。
另一位是一个脸上裹满了绷带的男人,他坐在一张纯白色的单人沙发上,脊背挺直,左腿搭在右腿上,右手自然的搭在扶手上,左手拿着一本书在看,看书时眼与书的距离保持在叁十五厘米,视线与书呈锐角。
只见他右手轻轻地翻过一页,又翻了回来,“我已经看了叁天的古诗词鉴赏了,古诗词很美我不否认,不过它的实用率很低。”
他耸肩,懒散的朝后一靠,“您不觉得吗?”
老人浅浅一笑,“文字的优美就在于它的组合,想要把它组合成美丽的句子就要看个人知识的储备量。”
他抬手端起茶几上的一杯绿茶,吹了吹,喝了一口。
“看古诗词对您的作用是开阔视野,增强语言能力,增强审美能力,增强情感体验……文化人可以外包装起来,不过叁言两语就会露出破绽,真正有书卷气息的人是从小阅读而熏陶出来的,他/她无需高谈阔论,即使是站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到一种他/她就是读书人的气场。恕我直言,您的要求确实是很难达到,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让您尽量能唬住人。”
绷带男听得很认真,老人又喝了口茶水继续说,“不过您身上自带的气质是您的阅历沉淀而来的,这也是您的与众不同之处,您无需抛弃它,只需要将现在所学融入进您先天的气质中,您也会散发出属于您独有的魅力。”
绷带男又问,“问题是我觉得我对爱慕的人说话时总是表达不出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明明想说吃苹果,却会说成吃梨。”
老人睿智的眸光闪动,“这就是您知识储备太少的原因。当您回答不出或者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您就该使用全世界的通用语言—那就是微笑,或者您应该把您打造成一位不善言辞的文学爱好者,还或者按照现在网络上名词—社恐。好了,这些都可以慢慢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阅读理解,我之前说的那些书籍您都采购了吗?”
“文学理论入门之类的书我还能理解,为什么还要搞老外的泰什么尔诗歌?”
“呵呵,泰戈尔。它的作用和古诗词一样,都能锻炼想象力和联想力,国外的诗歌有它独有的美。比如: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Lifebebeautifullikesummerflowersanddeathlikeautumnleaves。”
老人用极富韵律的语调朗诵了出来,“诗歌大多都是个人抒情或者意趣这一块,其它的就不说,您只需要学习它的抒发感情,当您看到一朵美丽的花儿时,您能明显的表达出她的美,而不是说它像个苹果,您基本就入门了。”
老人看了看手腕上手表的时间,“这节课程的时间快结束了,虽然这里不是华国,我还是按照华国的惯例给您布置课后作业,每天不低于两小时的朗诵,保持书不离手,不管是五分钟还是十分钟,您都要养成随时阅读的习惯。”
老人站起身,伸出右手,绷带男这才反应过来,伸出手与他握手。
老人临走时建议他,“建议您尽快找一位礼仪老师,生活中的小动作很能表现出您个人的涵养。”
绷带男重新坐下,愣怔了片刻,叹了口气,默默地拿起了书,翻到看过的那一页,“相思本是无凭语……相思就是我想你……可我还是喜欢用我想你了。”
绷带缠绕中的那双眼眸中充斥着痛苦。
……
下午坤剑带着一个满头棕发的混血儿进来了。这个混血男人外貌看上去比较别扭,泰式血统偏多,眉目秀气,偏生鼻头大,嘴也大,看上去就不怎么和谐。
他是一名掮客,他的英文名也很大众叫:jack。
只见jack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说道:“陈先生,你委托我找的项链已经拿到了,还有最新拍卖行拍卖手册也带来了。”
他把手里的手提箱放到了茶几上,拨动密码,打开后取出了一个首饰盒放到了茶几上,又拿出了一本册子放在茶几上。
陈浩坤先拿起册子翻看了下,点着其中几样说道:“这几个你帮我拍下来。”他又拿起了纯黑色的首饰盒,打开合盖,在黑色丝绒做底面的盒内是一条帝王绿的翡翠项链。
是的,就是他送给林鹿的那一条,出事后也不知道被谁拿走了,现在他重新把它找了回来。
陈浩坤又马上盖上了盒子,“你去华国把它送给一位女士,用最快速度,基本信息晚点发你的手里,顺便找个水平高点的私家侦探跟着她,主要查她找了什么男人。”
jack心想:难道是查情人有没有出轨?
“好的我知道了,还有吗?”
陈浩坤看着图册,“拍下来的物件,你每隔一个月就送一件,记住不要留尾。”
jack,“好的陈先生,要留名吗?”
陈浩坤思索了一下,“留阿玲吧。”
男人说完后又拿起了手里的诗集,翻回到正看的那一页。
jack重新把首饰盒放回手提箱里,鞠躬后离开。
坤剑和陈浩坤一样,都是满头绷带。
他问道,“坤哥?”
陈浩坤立刻打断他,“以后不要在这样叫我了,要叫新名字,叫习惯了就不会出错。”
“是。”坤剑顿了顿,“墨哥。”
“嗯。”
他试探,“墨哥非她不可吗?在华国不是有钱就能行得通的,再说,夫人在华国比您有权势,她能……”
陈浩坤/谢允墨放下书,看向窗外碧绿的草地,幽幽的说,“真羡慕你,不知道爱的苦。懂了什么是爱,明白了什么是求而不得的痛苦,她于我就是附骨之疽的执念……阿远,你不懂……”
坤剑/谢宁远,“看您这么痛苦,我宁愿不懂。再说了,就算您找到了她又能怎样?她不会跟您走的,就算重新绑走她,我们也没那么大的势力可以把她带出国呀?”
“白的不行就走黑的!”
“坤、墨哥!您好不容易才脱离了黑道,不能再走回头路了!”
“阿远,你别劝我了……”
谢允墨拿起诗集,清了清嗓子,就在第一个字从喉腔发出来,他又停住了,自言自语,“声音也不行,也要改变……”
谢安宁轻叹,心酸得厉害。
爱情踏马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