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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说话的是一队唯一的女性柳玉,人如其名,颇具江南姑娘的婉约气质,和警察这一行当一点儿也不契合,之所以能在刑警大队作文职,还是因为她有个局长老爸。

  柳玉从小就迷美剧,幻想自己能成为csi部门的成员,但长大以后发现,痕迹学什么的……太难考了,智商跟不上伤不起,所以默默回家让二十四孝老爸开了后门来警局当文员。

  可惜好景不长,见识过现实的案件以后,她发现生活远没有电视剧那么美好,刑警又苦又累,不是喝着咖啡对着仪器就能分析出凶手的。

  只是这姑娘继承了父亲的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硬是咬牙扛了下来,死活不肯辞职,一来二去的,荆楚也就容忍她的存在了。

  要搁在以前,柳玉第一句话铁定是“肯定是个连环变态杀人犯”,而不是现在的“残忍”,可见还是有长进的,就是没长进多少就是了。

  “监控呢?”

  “老城区的监控本来就有很多死角,公园门口的监控坏了一个多月了。”警员小刘连忙回答。

  荆楚唔了一声,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子,发出笃笃笃的声音,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没人敢打扰他的思绪。

  事情过去第三天,警方依旧没有破获此案,不过观众对此的热情却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

  杨绵绵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烦恼。

  水晶发夹真的是太烦了,大概是因为真的由水晶做的,它的玻璃心不是一般的玻璃,哭哭啼啼堪比林黛玉转世,翻来覆去就是说要杨绵绵把它送回到李涵身边。

  杨绵绵和她说了无数次李涵的尸体在警察局她没办法也没用,它就是如此无理取闹!

  秀才遇上兵是有理也说不清。杨绵绵烦了,拿了把榔头出来:“闭嘴还是翘辫子,你自己选吧!”

  在暴力恐吓之下,水晶发夹终于噤声,让她能好好静一静。

  窗外传来声声蝉鸣。

  杨绵绵把今天的收入仔细叠好塞进一个老旧的小布包里,压在枕头下面,有了钱就有了底气,虽然数目还是不多,甚至和开学要交的学费所差甚远,但是杨绵绵并不担心。

  赚钱很难,但也很容易,她现在烦恼的是要不要管那件闲事。

  要不是因为这个发夹太吵,李涵死得再惨她也不会考虑,毕竟每天死的人海了去了,哪能一一管过来,又不是国际警察。

  但有时候,她也总会想起来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的《蜘蛛侠》,午夜剧场,国语配音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她记得那句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声音只有她能听见,她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她始终无从得知。

  “绵绵,下雨了。”

  家里的器物们平时并不啰嗦,杨绵绵在想事情的时候,它们通常会默契地保持安静。

  “又下雨了啊。”她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木质地板上,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南城发展太快,到处都是高楼林立,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新型建筑,唯有老城区这一片还保持着原先的样貌。

  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来,杨绵绵把手伸出去接了会儿雨水,这才说:“你们有谁看清楚那个人是谁了吗?”

  窗外的电线杆说:“我去问一问,大家都很气愤这件事,绵绵,你走在路上也要当心啊,现在坏人那么多。”

  老城区的东西都是上了年头了,年纪越大,它们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也就越高,比如杨绵绵家门外不远处有座石桥,那是后来政府翻新过的,但桥头有个乌龟石碑却是从河里打捞起来的古物,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据说是明代哪位县太爷命人造的,镇压在此,后来洪涝把石碑冲进了河里,民国时期才被打捞上来。

  以前杨绵绵最喜欢去小店里买五毛钱的棒冰,坐在那里听它讲故事,讲明代的风流才子,讲民国的洋鬼子,再讲后来的文~革□□。

  杨绵绵从小就是有爹妈生没爹妈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它们把她带大的也不为过。

  “这个不用担心。”杨绵绵瞥了一眼畏畏缩缩的水晶发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会冒险的。”

  她只是想起来自己的那个粉红圆点的发夹而已,嘴硬心软,当初在地摊上看见她,她就在破口大骂:“呸,渣男,居然和女朋友的闺蜜偷偷拉手,还以为没人看见,贱!老娘才不要被你买回家呢!丢脸!”

  她一眼就很喜欢它,和摊主讨价还价了很久,最后买了下来,天天上学戴着,每天上课的时候和她嘀咕:“坐你后排的小男生又偷偷看你,喂,我和你说,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读书,不然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摆地摊!我以前看见过一个漂亮的女人,十八岁,不肯读书跑去做小姐,以为长得好看就行了,后来被臭男人骗了堕胎,要不是我以前的主人看她可怜帮帮她,现在死在出租房里也没人知道!”

  她那么那么喜欢它,可是它们的寿命从生产线上开始就注定了不会长久,它说它下辈子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让她努力赚钱去买它。

  现在,它的梦想实现了吗?

  如果是它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哭着,而是会把凶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吧?

  想到这里,杨绵绵不禁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吐出口气:“别哭了,我会想办法让你回到她身边的。”

  “真的?”水晶发夹一激动,哭音又出来了。

  “只要你不再哭。”

  这句话有效,水晶发夹拼命忍耐住自己的声音,默默窝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减少存在感。

  而杨绵绵则想到,事情恐怕还得从荆楚那里找突破口,问题是,她要怎么把东西不露声色地交还到他手上呢?

  还没等她找到机会,第二件凶杀案就发生了。

  这一次她并没有亲眼目睹,但新闻里有报道,她在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三个苹果正准备洗一洗,就看见这么一条新闻,原本叽叽喳喳说话的都安静下来了。

  一样是红衣的年轻女子,一样是在雨夜里犯案,一样是被侵犯后杀害,一样是被捆绑起来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

  “连环杀人犯啊。”杨绵绵这回是真的皱起眉头了。

  南城这么多年来虽说事情不少,但特大的案件却不多,有些是捉了毒贩,有些是反腐,这样的凶杀案在她记忆里还是头一回。

  一家老小纷纷表示要杨绵绵上下班注意安全。

  “我没有什么红衣服。”她安慰它们,“而且,他也未必能打得过我。”

  就像她和荆楚说的,一个女孩子要一个人生活下来,没点本事怎么可能。她放学回来也不是一次两次被社会青年跟踪了,有时候会碰到好心人呵退他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能靠自己。

  饶是她那么说,老小上下纷纷表示不能掉以轻心,唯有水晶发夹唯唯诺诺,害怕她不高兴帮她回到李涵身边了。

  杨绵绵没有理会她的小心思,她等的机会就在三天以后不期而至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案原型是韩国华城的凶杀案,有著名的电影《杀人回忆》,推荐去看

  不过在故事里改编会比较厉害,我就是借个梗而已,细节请不要追究,案情只是故事需要,因为取材于现实,所以也绝对不会有推理小说中那么复杂,呃,变态倒是说不定= =

  以及,我觉得我不会写推理,所以这肯定不是推理文=口=绵绵那个能力,还推理啥啊╮(╯▽╰)╭

  男主就是荆楚啦,虽然他现在看起来很讨厌,不过现在才刚认识嘛,他看女主还是看小孩子好嘛~对小孩子就是长辈的口吻,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啊~~

  第5章 发展

  那天她照例是在时光餐厅打工,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原本经理不想给她安排晚上的班,但最近因为这个杀人犯的关系,不少女孩子都不愿意上晚班,推脱来推脱去,不就轮到她这个新人头上了么。

  好在晚上来的客人多,出手也大方,杨绵绵并不介意。

  夏天多暴雨,她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外头又下起雨来,看这雷鸣闪电的,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有个服务生看见她,和她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问:“今天又收到不少名片吧?”

  在时光吃饭的不乏有钱人,有时候看上这里的女服务生了,就把名片塞给她,如果有意思的话,那大家都懂的,如果没意思,也不伤面子。

  这几乎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了,王露就是和她“男朋友”那么好上的,还和众人炫耀过,不过自从杨绵绵来了以后她就退了一射之地。

  其他人嫉妒之余也难免好奇,杨绵绵会选谁呢,是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那个富二代?

  她当做没听见,进了厨房问有没有宵夜吃。

  “咸菜肉丝面,吃不吃?”问话的厨师已经舀了一碗面给她。

  她还没伸手去端碗呢,另一个就喊:“来绵绵,我这里有甜粥,女孩子还是喜欢吃甜甜的。”

  杨绵绵:“……”

  都是这张脸惹得祸,这厨房里的都是男人,从二十出头的小学徒到四五十岁的大厨都有,她那么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难免有时候被开开玩笑,顺便成为他们暗自较劲的借口。

  厨房里的派系也很复杂,她只准备赚点学费,没打算搭进去,懒得费那个劲儿,干脆说:“我吃干饭就好了,顶饿。”

  她盛了半碗米饭,讨了一碗酱汁就一口气吃了下去,吃完也不久留,洗了碗就走。

  刚走出厨房大门,就听见有人不屑地说:“人家那长相眼看就是要攀高枝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这些话虽然说不至于气到杨绵绵,听在心里也不大舒坦,所以她下班的时候就拉长了一张脸,连荆楚的车和她打招呼都没听见。

  “绵绵~”那辆奥迪车热情极了,“你看看我,看看我嘛。”

  杨绵绵瞅了它一眼,眼看着这小雨又有变大的趋势,她干脆就在车停的那家饭店门口躲雨。

  奥迪车更开心了:“绵绵,好巧啊,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

  常雁看到了,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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