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外倒是安静,未赶上下班的晚高峰,车流少,哪怕是小流浪猫因害怕畏惧人类钻进茂盛草丛的簌簌声,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抬脚,向前走,东边倏然传来一阵短暂的闷哼:“哎呦――”
接着是抱怨:“我就不信小爷进不去了,区区两米围墙,看不起谁呢。”
温书梨步子一顿,意识判断最先的结果。
这人要爬墙入校,迟到?或者没请假出去外出觅食?
都有可能。
但翻墙如果被抓到大概率会背上处分,而且今天周一,任福国“游行示威”频率极高的日子,运气不好说不定会撞枪/口上,那就惨了。
上次她翻墙错开周一,没人发现,侥幸逃过一劫。
提醒一下他比较好。
没走几步,温书梨便看清男生的模样,黑瞳,鹰眼,头发剪得很短,冒出青茬。
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校霸”、“混混”等带有贬义的修饰词。
他穿的不是五中的白灰色校服,而是青挽三中的黑红色,左端印着该校的专属校徽。
青挽三中的校服很好认,她初中在这个学校上过,初中生是黑蓝,高中生是黑红,相差挺大。
男生好像脚滑摔在地面上,五官皱在一起,继而揉了揉大腿,怕自己大声怒吼会招来学校保安,只能无声张大嘴巴:“操,这墙比三中的还难爬。”
没有声音,温书梨不知晓他说的一字一句,从口型中辨认,好像有脏字。
见怪不怪,一种发泄方式而已。
他一抬头,发现眼前多了一位漂亮的女孩子,下意识叫出她的名字,“温书梨?”
事情发展奇怪,少女不忍微微蹙眉,语气略显讶然:“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条件反射,男生下意识拍了下嘴,恨自己嘴太快,呵呵干笑两声:“哈哈,我们是校友,你初中不是青挽三中的吗?自然而然就认识你了。”
温书梨对这位男生的印象模糊淡去,可以说完全的陌生人。
初中校友的话,那应该知道自己在几班,结合他身上的三中校服,这个理由说得过去。
男生“来路不明”,鬼鬼祟祟翻墙未遂,温书梨不得不保持警惕心。
只见他站起身,一边拍拍身上的尘土,一边介绍自己:“温同学,我叫盛柳,你可能不认识我。”
温书梨心说:我确实不认识你。
“厌你应该认识吧,高二十班的沈厌,我是他死党,同小区。”盛柳扯了扯唇,毫不避讳道:“他成绩好,这次期中考试全市联考,几个学校都用同一张试卷,我特地溜出来找他要试卷改错题,喏,看到了吗?十几张试卷都在书包里面。”
说着,盛柳拉开书包拉链,果然是一整沓厚厚的试卷。
扫了一眼,红叉居多。
“你怎么证明你真的认识沈厌?”温书梨问。
虽然对方极力“证明”,理由还不算太充分,毕竟这年头撒谎的人一抓一大把,太多了。
盛柳轻哂一声,表情像在说“我可是厌如假包换的死党,真的不行”,而后大方拿出手机,翻到沈厌的联系方式。
上面十一位数字她再熟悉不过,记那么清楚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微信号也是这个,简单。
温书梨点点头,信了,打消她以为他想做坏事的顾虑。
“我又不是坏人。”他斜倚着老化掉漆的百年老墙面,双手抱臂,“你害怕什么?”
“我没害怕,真要觉得你是坏人早就报警了。”回归正题,她说:“其实你不用翻墙,和门口保安大叔报备一声应该能进去。”
盛柳连说好几个“不”,“你想得太简单,我都说了好几声,那大叔死活不让我进,说是五中的规矩,你们学校又不是私立,破条例比地上的石头都多。”
那应该换新保安了,一个比一个不好说话,死心眼。
“或者,我帮你?”
看盛柳不远万里、“求知若渴”的学习态度,温书梨倒想帮人一个忙。
男生笑了,“心这么大啊,既然你想帮我,我也没办法拒绝。”
温书梨:“……”
现在想收回,好像来不及了。
盛柳不让人白帮忙,礼尚往来,似是在心里盘算什么,问得直截了当:“你和厌进展怎么样了?没谈恋爱吗?”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直率,因此缺点也明显,没有考虑到她的感受。
涉及隐私问题,尽管对方是她喜欢人的好朋友,温书梨也不想说那么多,扯开话:“需要我帮忙,那我进校和沈厌说一声。”
盛柳充耳不闻,声线懒洋洋,接着自己说的:“他追人速度太慢,我来告诉你吧。”
“?”
少女眉宇微蹙,他说话好像没头没尾的。
随后,男生又娓娓道来:“厌初二开始暗恋你,那时你在七班,他在九班,他经常下课去看你,但你好像没注意到他。初三你在三十班,他在三班,虽然看你的次数减少,却不改往日。”
盛柳把手机递给她,是她小心翼翼保存的那张高糊照片。
说:“初三毕业前,那段时间,我们其实见过很多次,每次看见你,你都在看这张照片,你也和朋友说过你喜欢他,我不小心听到了。”
说到这,盛柳摇摇头,喟叹:“就当我自作主张,把这件事告诉了厌,他知道后放弃出国念私高,来到你所在的学校。”
“放弃”这个词,他后知后觉意识到不太严谨,解释道:“厌也不想出国,他说没意思,都是他那爸逼的。”
后半句言语归属别人家事,声音比前半句小很多,温书梨估计没听到。
思来想去,他想到一个重要漏洞,“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你暗恋他没错,初三到高中没多长时间吧,为什么不记得他呢?为什么把他忘了?是不是说不过去?”
“还是说……你失忆了?”
猜想大胆。
失忆在现实生活并不常发生,通常是小说情节里的狗血桥段,用于男女主出现感情转折的重要节点。
一连串的问题相继抛出,步步紧逼,掐住她的命脉,濒临万丈高崖,后退无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温书梨低下头,没说话。
那张一模一样的照片,她承认,她看到后,哭过的眼睫又是酸软一片,泪腺不听话,点点泪珠凝聚、交汇,霎时涌出。
眼泪咸湿,混淆视线,继而随重力垂落于无温、渐渐黯淡的屏幕,仿佛自带穿透力,又像是被风感化,与少年融为一体。
内心百感交集,鼻翼抽噎,哭腔断续不成调,玉白的皮肤嫣红更显,肩膀下意识瑟缩,致使微卷栗棕长发低坠,欲盖弥彰掩盖她透骨的恸哭。
璀璨夺目的小玫瑰啊,遭了挫、受了“伤”、折了腰,需要被人保护。
阿厌,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原来……原来她默默喜欢暗恋的男生,那个连名字都没来得及知道的男生,是沈厌,就是她现在喜欢的人。
第一次悸动,第二次心动,皆因你。
对不起,阿厌,我不是故意忘记你的。
越来越多的信息压在心头上,险些缺氧,像是搁浅在沙滩的海洋生物,不见天光、如临深渊。
想到什么,盛柳补充:“我问过厌为什么喜欢你,他说在他经历最黑暗的一段时间,你出现了。那个雨夜,在所有人对他见而远之、只知道用封建思想评头论足的时候,你为他撑伞,他便一直喜欢你,从始至终。”
“厌没对你告白,因为怕吓到你,什么原因我不方便说,你可以自己问他。”
雨夜,三年前的某个雨夜,她第一次遇到沈厌。
那时的少年浑身戾气,靠坐砖墙,雨势滂沱,断裂天之骄子的铮铮傲骨,虽支离破碎,不经意的抬眼却充斥俯瞰众生的睥睨。
冷感、漠然、不可靠近。
她撑伞走过,来到他身边,伞度倾斜。
不是可怜,是一种最初见到的关心,缓缓开口:“你还好吗?”
没想到只一眼,他可以记那么久,久到她将他忘记,久到重新燃起对他动心。
眼前的姑娘泣不成声,脆弱得想让人安慰。
盛柳突然后悔了,厌如果知道他的女孩儿这么伤心,一定不会放过他。
踌躇间,他伸手,递给她一小包完整干净的纸巾,“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惹你哭的,你别哭啊,厌知道我就惨了。”
盛柳大直男一个,不会安慰人,尤其是女生,不小心在温书梨的伤口上撒“盐”,“你要是没失忆,那就怪你的记性太不好了,不怪你。”
大抵辣意加剧,她哭得愈发厉害,好似忘了身边人的存在,纸巾未接。
慢半拍地反应过来,礼貌道谢:“不用了,谢谢……你。”
胡乱揉了把脸,丑就丑吧,她不在乎了。
脑海里只有一个人。
阿厌,她的阿厌,她好心疼她的阿厌。
他在她不知道的冗长时光里,默默陪她三年。
十五岁的暗恋,以为单向、无疾而终,其实不然,是交错的双向暗恋。
清泪为他而流,汇聚成花,莹白无瑕。
好在一切不晚,阿厌,接下来换我向你靠近,我也会一直一直喜欢你。
永远,无期限。
……
不远处,校内的角落,隐匿,无人注意。
阮欢双腿定住,应该站了很久,把一切收入眼底,不差一字。
沈厌那么早喜欢温书梨,甚至暗恋,喜欢了三年,深情专一。
她不敢想象,年少心动当真的人寥寥无几,大多数人本着玩玩的态度,难得纯粹。
沈厌例外。
又想起自己多次的告白均已拒绝收尾,根本原因便是温书梨了。
表面上不关注,阮欢还是喜欢沈厌的,说不上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种“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顽劣想法萌生,遮蔽内心。
当她从朋友口中听说,沈厌好像对温书梨有意思的那一刻,她不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