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丁诗晨则默默地看着范飞远去的背影,没有再追上前去,似乎从那一段话里悟到了什么,脸色也微微地变了。
“自尊?那件事,我真的做错了吗?他……知道了吗?”
她喃喃自语着,话语里满是苦涩。
只是少女的心总是善变的,只过了一小会,笑容便洋溢在了她的脸上。
“他叫我诗晨?这还是第一次耶……”她喃喃地自语道。
以往范飞不是叫她丁诗晨,就是叫她丁大委员,而这一次,确实是范飞第一次这么亲昵地叫她。
所以丁诗晨垂着的右掌忽然轻握起来,用食、中二指做了一个“v”型的胜利手势,脸上的笑容也愈发灿烂。
这导致正从附近路过的几个男生怎么也迈不开步子,眼都看直了。
操坪上,巧笑嫣然、俏然而立的丁诗晨,正如夏花般灿烂。
只是这朵夏花很快就凋谢了,因为她看到了一个此刻最不该看到的人。
“咳咳,亲爱的,我没当灯泡吧?”
许静背负着双手,施施然地走了过来,脸上的表情颇有些狡黠,仿佛洞察了一切玄机。
“灯泡你个大头鬼!我和他是在讨论学习上的问题……”
丁诗晨顿时慌乱起来,红着脸解释道。
“他?咦,他是谁呀?是谁让我们的丁美女脸红啦?”
许静脸上的戏谑表情愈发浓厚了,得理不饶人地追问道,“话说我可是第一回看见某淑女和同学吵架哦!吵吵闹闹,哭哭笑笑,亲爱的,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捏?”
丁诗晨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不仅仅是因为许静的这番话,还因为她看到了许静手上的一个小动作。
那是一个手势,和她刚才做的一模一样。
v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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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章标题,纪念某事件,不解释,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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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因为年少,所以轻狂
范飞走到二楼的走廊转角处时,探出头去看了看正在操坪上和许静纠缠不休的丁诗晨。
许静正穷追不舍地对丁诗晨进行严刑拷打,自然包括激将法、威逼法和挠胳脐窝等几大绝招,让一向恬静单纯的丁诗晨手忙脚乱,怎么都阻挡不了许静的攻势,最后只得坦白从宽,把前因后果以及刚才和范飞说过的那些话儿都告诉了许静。
“从他的最后一句话来看,他或许已经知道了真相,所以拒绝我的帮忙,他把这看成是……我的同情和施舍。”丁诗晨满脸委屈地说道,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这货真不是什么好人,不,他整个就一火星上来的非人类,不识好歹!”
许静听完之后,顿时有些生气地为丁诗晨打抱不平起来,“亏你那么费尽心机地帮他,结果完全给错力了嘛。这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别这么说他,他有他的自尊!丁诗晨忽然有些恼了,满脸不悦地反击道。
“自尊?能当饭吃吗?哟,我这么说他两句,你就心疼了?”许静瞪大了那双美目,满脸诧异地尖叫道。
“你去死!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丁诗晨涨红着脸说道,同时伸出手去挠许静的痒痒,两个女孩顿时笑闹成一团。
范飞悄悄地收回了脑袋,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燃,深吸一口,然后憋了约有半分钟,才轻轻地吐出一缕淡得看不见的烟雾。
虽然离得很远,但以他超乎常人的眼力和听力,自然看见了丁诗晨脸上的红晕,也听到了她们之间的这些对话。
范飞忽然觉得有些内疚,但他不悔。
关于城里人与乡里人的那番话,丁诗晨刚才说的都是事实,这也是范飞一直以来为自己设计的人生道路。不过范飞一直没忘记自己是一个农村孩子,也从来没有把现在的自己当成一个城里人。
城里人和乡里人是生来就存在的事实,不是因为别人的看法不同而能改变的。所以即使丁诗晨把范飞看成城里人,但范飞仍然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只有当自己在城里工作并拥有一套房子之后,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城里人,而现在,他显然不是。
所以现在他在面对丁诗晨时,总是会感觉到这种城乡差距。
丁诗晨虽然穿得比较朴素,还经常穿校服,也不戴什么首饰,似乎家境一般,但范飞知道,她的家境一定不错。因为丁诗晨偶尔会用一点香水,虽然用得很淡,几乎让普通人闻不到,但嗅觉格外灵敏的范飞还是能闻得一清二楚。
香水对于男人来说或许就是一种调味品或者调情物,但大多数男人并不能分辨香水的细微区别,只是觉得有一种好闻的香味罢了,区别主要在于浓淡的把握。而范飞的鼻子可以轻易地闻出不同的香水种类,哪怕是极轻极淡的香水味道。而且他能把这些香水的味道分门别类地深藏在脑海里,只要闻到某种香水味,就知道哪个女孩或许就在附近,几乎到了“闻香识女人”的地步。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喜欢注视漂亮女孩但又从不敢发起进攻的处男的闷骚。
有一次范飞闲得没事去逛步步高商场,在香水专柜无意中遇到了一个正在试香水的女孩,而她手上拿着的一瓶香水的味道恰好和丁诗晨用过的香水味道一模一样。范飞凑上去问了下价格,才知道这是一款叫做“香奈儿no.5”的知名品牌香水,来自法国巴黎的原装货,50ml一小瓶的要780元,100ml则要1300多……
范飞便是从那一刻起知道了丁诗晨的家境应该是比较优越的,否则也用不起这么贵的香水。虽然他觉得丁诗晨根本不需要使用这种纯属烧钱的奢侈品,并刻意用“富二代、败家子”之类的词语在心里鄙视她,但有时他也会无奈地承认自己在她面前还是有点自惭形秽,因为她随便买瓶小香水的费用,就是自己好几个月的生活费。
而这种家境的巨大差距,更让范飞对丁诗晨敬而远之。即使他心里偶尔会涌出对丁诗晨的好感,都是极力地排遣掉。
说到底,这还是一种自卑心理在作怪――范飞虽然是一个同学羡慕不已的尖子生,但从骨子里来说,他仍然因为家境问题而有些自卑。毕竟,“年少、多金、人帅”是三大泡妞法宝,而并不帅的范飞却穷得只剩下年少……
因为家境问题而在男女交往方面有些自卑,这或许也是大多数农村孩子共同面临的问题。穷男孩和富家女无视贫富差距而彼此相爱,这往往是电影或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情节,现实中却极少,就像现在没有几个城市女孩愿意嫁给在农村里耕地刨食的年青农民。至于那些能靠读书走出农村又不至于去当民工的子弟们,就要看各自的造化了。但一般来说,这种自卑心理起码会影响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一个深情的城市女孩走进他的生命,让农村孩子在巨大的成就感中彻底消灭这种自卑,这段苦涩的青春才会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重新飞扬起来。
范飞也不例外,作为一个为了温饱而挣扎的农村孩子,起初在升入县城的高中时,他对条件优厚的城里人总会有一点羡慕和嫉妒的情结,这是因为他努力追求的温饱、小康之类的东西,是城里孩子早已不稀罕了的,这多少是一种悲剧。正因如此,范飞多少有些自卑,总觉得自己在眼界、学习成绩、家境等方面,几乎是样样都不如城里人。
因为小学、初中时代师资力量的原因,就连最简单的普通话,范飞也没城里孩子说得标准,更别提他那一口和赵丽蓉“伦敦音”英语一样的口语了。因此在高一的时候,范飞甚至很少主动举手回答问题,。
所以在最初进入武昭县一中时,范飞才会用他那奇怪的自尊刻意保持着自己与其他同学间的距离,不和他们过份亲近,就是怕被他们发现自己的弱点。就算是相互请客吃饭这种小事,也是被范飞所排斥的,因为那时的他,几乎连一顿饭都请不起。即使是后来打工能赚到点小钱,也是马上就汇给了家里。
事实上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在一个班上,平时不踊跃发言、不主动交朋友的,往往就是那些农村来的孩子,因为和城里孩子交朋友意味着相互请客,意味着人民币,而人民币正是他们所缺乏的。
这样一来,班上就会形成各种圈子,来自农村的孩子通常会玩在一起,而城里的孩子也会自然而然地结成另一个圈子,他们的生活圈子明显比农村孩子要优越许多,消费观和消费能力也格格不入。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城里越来越富,农村越来越穷,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不少成绩还凑合的农村孩子都放弃了读大学,转而去当民工,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家庭无法支付昂贵的学费,这是时代的悲剧。
尽管有些农村的能人能靠承包果园、种药材、搞养猪场之类的办法混得风生水起,但那毕竟是少数人。多数的农民还是过着靠天吃饭、在一亩三分地里艰苦刨食的窘迫日子,这使得他们无力支撑儿女们的正常消费。所以当城里孩子们在ktv包房里拿着麦克风纵情高歌的时候,那些寄宿的农村孩子们大多只能在公共浴室里吼一句“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班上的农村孩子并不多,只有十来个,仅占五分之一,也算是一个有些另类的弱势群体了,而范飞就是其中的一员。
好在这种境况很快就得到了改变,当范飞成功地用自我催眠术开发出潜能后,在学习成绩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超越了绝大多数的城里人,这才慢慢有了些底气。但是出身问题还是一直困扰着他,虽然他成绩好,考大学找工作、鲤鱼跃龙门应该是迟早的事儿,村里人也早已把他当成了城里人看待,但在城里人的眼里,范飞却仍然只是个乡下人,或许永远都是。因为他永远舍不得买一件100块钱以上的衣服,而且是班上少数几个仍没有手机的学生之一,典型的一个穷酸秀才。
所以当听到丁诗晨刚才说的那段话后,范飞的内心确实是有些震撼和感动的,但他仍然扔下了那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用“自尊比生命还珍贵”那句话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然后转身离开。
这番话自然是有原因的――在那次偷听到的谈话中,范飞便已知道了凤姨愿意留自己再干一年的真相:那是因为丁诗晨拿了一万二给凤姨,作为给范飞的工资,让凤姨继续雇佣范飞一年,并千叮万嘱,让凤姨不要把这件事告诉范飞。
凤姨原本是不肯要这份钱的,说自己可以雇范飞再干一年,而且自己完全可以负担这份工钱。但丁诗晨认为这是给凤姨增加了负担,执意不肯。最后凤姨拗不过丁诗晨的执着恳求,也不愿阻挠这个小美女对范飞的一片心意,只得无奈地收下了那笔钱。
一万二,每月一千,和原来一样,不多一分,不少一块,格外地花了心思。
丁诗晨甚至还和凤姨约定,如果范飞要求加工资,那么他要多少,凤姨就必须给多少,这钱同样是由丁诗晨来支付。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刚才韩龙才想用两千块的月薪条件挽留住范飞。
丁诗晨知道范飞的自尊心很强,所以刻意用这种隐蔽的方式帮他赚钱,以免他被黑道利用,或者因为去找别的工作而耽误了读书。
农民工是没有太多自尊可言的,他们可以为了几十块钱的报酬而干脏活累活,这是一种无奈,是被生活逼出来的。而在丁诗晨心目中,虽然范飞也在跑堂打工,却和民工是完全不同的,他只是在勤工俭学,而且他有着很好的前途,属于典型的未来凤凰男,所以丁诗晨始终把范飞当成城里人来对待。在范飞拒绝了她借钱的帮助方式后,她又用塞钱给凤姨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他的自尊,并因此而被得知真相的范飞所感激。
但或许正因为这样做的人是丁诗晨,是他有些好感的女孩,范飞才不能接受她的好意。
他有自己的骄傲。
这就像一些在创业中破产了的男孩,他们可以满大街地乞讨,但绝不会走到初恋情人的房门前去请求帮助,让她看到自己人生最狼狈的时刻,然后接受那份会让自己憋屈一辈子的施舍。
所以范飞离开了龙凤餐馆,去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的追债公司,去过刀口舔血的冒险生活。
虽然这是非常艰难的一个决定,但他义无反顾。
他还年轻,即使走错了路,也来得及重走一回。
因为年少,所以轻狂。
第二十七章假清高
丁诗晨从操坪上回来后,没再跟范飞说什么,只自顾自地打开一张试卷做了起来。
范飞也没吭声,同样埋头做英语试题。这是一场英语测试,对范飞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所以他提前十五分钟就做完了,然后在古浩、任平生等人羡慕的眼光中走到讲台旁提前交卷了。
范飞交卷后,便径直走出了教室,然后他忽然听到了身后一串轻微的脚步声,某人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向他奔来。
“许静,你也做完了?”范飞正想着心事,也没回头,只随口问道。
身后的脚步声忽然停了下来。
范飞回头一看,许静正睁大了那双大眼睛,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怎么了?”范飞有些疑惑地问道。
“你没回头看,怎么知道是我?见鬼了!”许静大为疑惑地问道。
“呃……你交卷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的,谁说没看?”范飞这才明白过来,微笑着解释了一句。
这句话纯属掩饰,事实上,他确实没看到许静交卷,而是无意间用听觉听出玄机来的。
当他的听力越来越灵敏时,他会经常做些小实验,比如分辨窗外的知了是在第几根树枝上鸣叫,比如同学们的脚步声有何特征和区别之类。这就像一个初进实验室的学生,会兴奋地用显微镜观察一切能观察的事物一样……
在无数次的用心倾听之后,范飞发现每个同学的脚步声都会有些细微的区别,比如有的同学走路时脚会略微在地上拖一下,有的同学脚掌先着地,有的同学脚跟先着地,有的同学落地时是用脚掌外侧,有的则是用脚掌内侧,有的同学的脚步声还会随着心情的变化而变化,反正都是有一定规律的……
而许静的走路特征在于左脚略轻、右脚略重,这或许是因为她曾经摔伤过左脚,在那段恢复期间遗留下来了这种走路习惯。因此一听到这种特殊的脚步声,范飞自然就知道是许静来了。
“原来是这样!切,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脑袋后面长了第三只眼呢。”许静这才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胸脯,一副被惊吓到了的样子。
事实上,许静今天穿的是一双软底皮鞋,走路几乎没有什么声音。她刚才准备蹑手蹑脚地跟上范飞,在背后猛捶他一拳,好好吓吓他,为丁诗晨出口恶气。结果她刚踮着脚尖跑到范飞身后,就被范飞叫破了行藏,反而把她自己给吓坏了,于是赶紧拍了拍胸脯压惊。
她不拍还好,一拍之后,她那薄薄的紫色衬衫下顿时一阵波涛汹涌,让范飞看得有点眼晕,赶紧移开了目光。
许静不是班上最漂亮的,但绝对是胸最大的,据男同学私下讨论,目测后的结果应该在36d左右,绝对傲娇。
许静的胸部发育高峰期似乎是在高二到高三这段时间,因为今年暑假过后开学时,当换上一件性感夏装的许静闪亮登场时,就突兀地展现出她一年来蓬勃发育的突出成果,让全班绝大部分的男生当场把眼睛给看直了,尤其是坐在她后一排的任平生。
从那天开始,任平生就像忽然发现了身边的丰富宝藏一样,开始了他对许静的暗恋之旅。范飞在知道死党的那份小心思后,大肆嘲笑他看上一个女人居然是为了胸部而不是脸蛋,任平生却理直气壮地说他自己也胖,当然要找丰满型的,这样才够和谐。范飞在大笑一场之后,真心地祝福他能心想事成,和许静喜结良缘,之后再生一个丰满型的胖丫头出来,这样一家三口就更和谐了……
这句祝福当然受到了任平生拳打脚踢的报复,不过之后在范飞的出谋划策下,情商不高的任平生倒也鼓起了勇气,先后两次含蓄地请许静参加派对之类,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他依然锲而不舍。所以上次任平生带着许静和丁诗晨来找范飞说事时,范飞也曾半开玩笑地帮任平生正式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无奈许静脸红归脸红,却似乎对任平生不感兴趣,之后任平生也没取得任何新进展。
但尽管这样,范飞还是在心中把许静划入了“朋友妻,不可欺”一类,于是对于许静波涛汹涌的这一幕,也是坚决做到非礼勿视。